支付运费的销项税
1. 销售商品支付的运费所含的增值税是进项税不是销项税吗
销售商品运费一般由购货方支付,如购销合同约定由销货方支付,销售方所支付的运费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当期认证申报抵扣。
2. 买方支付运费需要交进项税 卖方收取运费还需要交销项税吗
关于运费问题,一定要区分是收取的运费还是支付的运费: 1、如果是销售商品的同回时一并收取的答运费,那属于价外费用,销售方要按照收取的运费换算成不含税金额一并计算销项税,购买方如果取得合法的发票(运输票据)可计算抵扣进项,如你所说的按7%计算抵扣; 2、如果是销售方销售商品过程中支付的运费,那等于是约定运输费用由卖方负担,则卖方可以凭合法有效的凭据计算抵扣进项,这跟买方就没什么关系了。
3. 关于运费的销项税与进项税
你的算法是来错误的,应该是:
甲企业自的销项税2000*17%
乙企业的进项税2000*17%+100*7%
首先,运费是不计销项税的,甲企业的销项税只要计算销售的2000元货物.
其次,乙企业如果能取能运输发票,则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抵扣率是7%,因此你那17元也不用计算,所以最后乙计入运费成本的只有100—7=93元 .
运输发票与销售货物是分开核算的,算法也不同.
4. 支付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稅额是什么意思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纳税人版购进货物或者权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的规定,公路内河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2013年8月1日起、铁路运输费用单据从2014年1月1日起,一律不再作为抵扣凭证,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
5. 采购和销售中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进项税还是销项税
取得的发 票属于进行税额,而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面标明的税额属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用于抵扣企业本月开出发 票的销项税额。
6. 运费的税率是多少
关于运输费用的总结如下:
1、首先要看是支付运费还是收取运费。支付运费是计算进项税的。收取运费是交纳增值税的。
2、如果是收取运费的话,所收取的运费非单独核算的则属于价外费用,是要交纳增值税的,此时运费是含税的,要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公式是:销项税=运费收入/(1+17%或13%)*17%(或13%),税率要与所运输的货物适用的税率一致。如果收取的运费是单独是单独核算的,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运输服务,属于混业经营,按照11%税率计算增值税。
3、如果是支付运费(不论是购买货物还是销售货物)的话,再看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按照发票金额乘11%计算抵扣进项税。进项税=(运费+建设基金)*11%。其他项目如装卸费、保险费等不能计算抵扣。这时不需要考虑是否含税的问题。如果取得普通发票,是全部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4、已抵扣进项转出时,如果题中给出的是运输发票或支付的金额,就直接用该金额*11%转出进项税额;
5.营改增后,支付的运费全额计入成本。
7. 支付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 )的规定,公路内河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2013年8月1日起、铁路运输费用单据从2014年1月1日起,一律不再作为抵扣凭证,统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
8. 为什么‘支付运费’算的都是销项税而不是进项税
你的进项税,就是对方的销项税,进项与销项是相对而言的。营改增地区,运输单位开出的增票,对于运输单位来说,就是计算的增值税的销项税。
收到的增票上载明的增值税,就是你单位的进项税。如果‘支付运费’是代垫运费,如果发票抬头名字的名字是你的单位,就等同于你单位的运费。 ‘支付运费’,如果是你单位的费用,是要按照进项税来入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9. 税法中运费怎么确认属于进项税还是销项税
对于运费含税怎么处理,可以参考一下这个例子:
假定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取得运输发票是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方式为现金或银行存款,则根据业务内容不同,可能有下列情况或更多:
1、公司销售部门销售产品,支付运费:
借:销售费用-运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2、生产部门维修设备等发生运费:
借:制造费用-运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3、采购部门采购原材料,支付运费: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银行存款
值得一提的是,运费不属于价外费用,运费可以按运费*7%进行抵扣,运费发票上的金额是含税的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和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至于关于判断运费是否含税,看是支付运费还是收取运费。支付运费是计算进项税的。收取运费是交纳增值税的。
进项税和销项税的区别就是销项税是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的专栏。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而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是企业买东西时记在采购总价中的增值税款,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增值税抵扣:应交的税费=销项税-进项税。
每个月企业拿所有的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如果是正数就要向税务局交税,如果是零或者负数就不用交了。
(9)支付运费的销项税扩展阅读: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要正确地理解和运用这一规定却非易事:凡是运费是否都可以抵扣、何时抵扣,哪些项目可以抵扣等等问题都需要仔细辨别。
一、运费抵扣的基本条件
(1)支付运费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会涉及到增值税的抵扣问题。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所购货物价款中含有的已交纳的增值税计入商品或货物的成本,运费同样也计入成本。另外,此处所指“一般纳税人”,既指商业企业,也指生产企业。
(2)必须取得运费结算单据(即:运费发票)。运费结算单据是纳税人发生此项业务的惟一合法证据,也是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原始凭证。如果没有发票,既无法证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也无法确认金额的大小。
(3)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这是保证企业所获取的发票有合法的来源。只有来源合法的单据才能充分证明业务的合法性。
(4)承运人开出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接受者与发票的持有人是同一人。这一点很重要,它证明发票上所列劳务的付费人或接受者是发票的持有人。
税法设置这一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支付运费的纳税人的负担,若持有发票并抵扣了税款的人并非费用的支付人,那么这种做法就会违背税法的立法精神,因而是不可取的,是违法的。
(5)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在日常的运输发票上,除了运费和建设基金外,一般还有装卸费、保险费等项目。但在所有的项目中,只有运费和建设基金可以抵扣,其他一律不得抵扣。
(6)纳税人必须依法保管好这些运费发票。运费发票是原始凭证中的一种,按要求不得被损毁、遗失和涂改。一旦损毁、遗失或涂改,视同未取得运费发票,运费不能抵扣。
(7)发票必须是当期的。所谓“当期”,是指该运费所对应的货物应在本期计算缴纳销项税额或准予抵扣进项税额。若相应的货物不属于本期,则无论是否依法取得并保管好了发票,均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