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是符合一定规定的
⑴ 集装箱的标准尺寸和重量是怎样规定的
集装箱的标准尺寸和重量是规定如下:
20尺柜:内容积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回为17.5吨,体积答为24-26立方米.
40尺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54立方米.
40尺高柜:内容积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68立方米.
45尺高柜:内容积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货毛重一般为29吨,体积为86立方米.
2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货毛重20吨,体积31.5立方米.
40尺开顶柜:内容积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货毛重30.4吨,体积65立方米.
2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5.85米X2.23米X2.15米,配货毛重23吨,体积28立方米.
40尺平底货柜:内容积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货毛重36吨,体积50立方米.
⑵ 集装箱是否国家规定只能做出口不可做内贸 麻烦懂的哥哥姐姐们帮我解答。
我来告诉你其中奥秘吧,
集装箱厂一般都是做集装箱出口的,集装箱出口有钢材退税的,因此为了方便钢材的海关监管,所以一般不做内贸单。
但是可生产箱子,到境外转一圈回来就可以了。
还有就是找一些小型的集装箱厂来满足你的需求。
但愿能帮到你。
给分吧
⑶ iso规定的集装箱标志有哪些~我们老师出的简单题~求助
为了便于对集装箱在流通和使用中识别和管理,便于单据编制和信息传输,所以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了集装箱标记,此标准即《集装箱的代号、识别和标记》(ISO6346-1981(E))。
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标记有必备标记和自选标记两类,每一类标记中又分别标记和作业标记。具体来说,集装箱上有箱主代号;箱号或顺序号、核对号;集装箱尺寸及类型代号。
1、必备标记
1)识别标记。它包括箱主代好,顺序号和核对数字。
(1)箱主代号。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箱主代号由四个大写的拉丁文字母表示,前三位由箱主自己规定,第四个字母一律用U表示。
(2)顺序好,又称箱号,由6位阿拉伯字母组成。如又小数字不是6位时,则在有效数字前用“0”不足6位。如“053842”。
(3)核对数字。核对数字是用来对箱主代号和顺序号记录是否准确的依据。它位于箱号后,以一位阿拉伯数字加一方框表示。
2)作业标记。
它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1)额定重量和自定重量标记。额定重量即集装箱总重,自重即集装箱空箱质量(或空箱重量),ISO688规定应以公斤(kg)和磅(lb)同时表示。
(2)空陆水联运集装箱标记。由于该集装箱的强度仅能堆码两层。因而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集装箱规定了特殊的标志,该标记为黑色,该位于侧壁和端壁的左上角,并规定标记的最小尺寸为:高127mm,长355mm,字母标记的字体高度至少为76mm。
(3)登箱顶触电警告标记。该标记喂黄色底各色三角形,一般设在罐式集装箱和位于登顶箱顶的扶梯处,以警告登体者有触电危险。
2、自选标记
1)识别标记
它包括(1)国家和地区代号,如中国用CN;美国用US
(2)尺寸和类型代号(箱型代码)。
2)作业标记。
它包括(1)超高标记,该标记为在黄色底上标出黑色数字和边框,此标记贴在集装箱每侧的左下角,距箱底约0.6m处,同时该贴在集装箱主要标记的下方。凡高度超过2.6m的集装箱应贴上此标记。
(2)国际铁路联盟标记。凡符合《国际铁路联盟条列》规定的集装箱,可以获得此标记。该标志是在欧洲铁路上运输集装箱的必要通行标志。
3、同行标记
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能顺利的通过或进入它过境,箱上必须贴有按规定要求的各种通行标志,否则,必须办理繁琐证明手续,延长了集装箱的周转时间。
集装箱上主要的通行标记有;安全合格牌照、集装箱批准牌照、防虫处理板、检验合格徽及国际铁路联盟标记等。
⑷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及规定,集装箱应具有哪些条件
标准答案如下:
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中明确有“集装箱”的定义:
(一)全部版或局部封权闭,构成一个装货物用的仓;
(二)具有永久性,因此足够坚固,可供一再使用;
(三)备有特别设计,便于使用一种或一种以上运输方式载运货物,而无须中途重装;
(四)设计是为了易于装卸,特别是从一种运输方式搬到另一种运输方式的时候;
(五)设计是为了易于装满和卸空货物; (六)内部容积为1立方米或1立方米以上;
⑸ 集装箱符合ISO标准
ISO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各国际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联合会。制定国际标准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其技术委员会确立的项目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
2、你知道“ISO9001”与“GB/T19001”的区别及来源吗?
答:ISO9001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引进过程中,将国际标准转换为国家标准,转换方式有等同采用和等效采用两种,在我国是采用等同采用的方式采用该标准的,就是说没有作任何改动的引用此标准。为便于识别在引用国际标准上我们加了“10000”,故引用后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正确写法为:ISO9001:2000 idt GB/T19001:2000。其中idt表示等同采用的意思,GB/T代表国家推荐标准的意思。
3、你知道GB/T19000族标准包括那些标准吗?
它包括:
a)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并规定质量管理体系术语;
b)GB/T19001,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
c)GB/T19004,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两方面的业绩改进指南;
d)GB/T19011,提供审核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指南。
4、你听说过“PDCA”吗?
答:PDCA是由美国著名质量管理大师戴明先生所创立,故又称“戴明环”,其提出做每项活动均要进行从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改进(Action)的一个环节。
达到不断提升管理绩效,不断持续改进的目的。
5、你了解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八项管理原则“吗?
答:原则一: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原则二:领导作用;原则三:全员参与;原则四:过程方法;原则五:管理的系统方法;原则六:持续改进;原则七: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原则八: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⑹ 集装箱 安全性、法律法规符合性什么要求
集装箱,英文名container。是指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专。使属用集装箱转运货物,可直接在发货人的仓库装货,运到收货人的仓库卸货,中途更换车、船时,无须将货物从箱内取出换装。因此集装箱是一种伟大的发明。
集装箱最大的成功在于其产品的标准化以及由此建立的一整套运输体系。能够让一个载重几十吨的庞然大物实现标准化,并且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船舶、港口、航线、公路、中转站、桥梁、隧道、多式联运相配套的物流系统,这的确堪称人类有史以来创造的伟大奇迹之一。
⑺ 集装箱是指符合一定规定的什么
集装箱是指符合一定规定的运输工具
⑻ 集装箱住宅的标准是什么
集装箱用于建筑设计的模块化工具,本身具有低碳、低成本、建造时间短、可拆装运输等特性,同时又受到空间、材料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在进行集装箱建筑设计时应充分考虑集装箱模块工具的优势和不足,最大限度的发挥其结构优势。集装箱建筑单元运输方便可整体迁移,集装箱组合建筑组装拆卸方便,尤其适合使用期限有限需要更换地点的建筑类型;此类建筑坚固耐用,主要结构单元由高强度钢组成,坚固耐用具有很强的抗震、抗压、抗变形能力;密封性能好,严格的制造工艺使这种可移动式建筑具有良好的水密性。集装箱建筑基于整体盒子式的钢结构之上,可以通过拼接组合等手段衍生出丰富的组合空间。如办公空间、住宅空间、甚至大跨度空间等等;结构重量较混凝土、砖混结构轻,建设所需的能耗少,同时性能优越,稳定牢固,防震性能出色。集装箱建筑的多数部件都是可以回收二次利用的,极大程度的降低了建造垃圾的产生,低碳环保。集装箱建筑一般可以分为三种形态:集装箱箱体改造的建筑;集装箱箱体组合的建筑;集装箱箱体(及其构件)与其它结构共同起结构作用的建筑。
⑼ 集装箱号码是如何规定的(有补充)
我回答过的,看一下吧
http://..com/question/4873631.html
再补充:每一个箱子的箱号都是唯一的,不管你把箱子运到哪里,箱号总是这个,不会因为你换个国家,箱号就发生变化的。每年都有新的集装箱产生,同时因为集装箱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0年左右就会被报废,再加上一些人为和自然的原因,超成损坏和遗失等。
⑽ 集装箱运输有哪些要求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集装箱运输是铁路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是《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引伸的规则。在铁路运输集装箱,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规定的事项,应遵守《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及铁道部公布的有关规定。
本规则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制订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2条 在铁路运输的集装箱,按箱型分为:1吨箱、5吨箱、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20英尺以上的集装箱称为大型集装箱。
按箱主分为:铁路集装箱和自备集装箱。
按类型分为:通用集装箱和专用集装箱。
第3条 铁路集装箱是铁道部所属的集装箱,自备集装箱是托运人配置或租用的集装箱。
用于国内铁路运输的自备集装箱,应符合《自备集装箱编号和标记涂刷规定》(附件一);用于国际间进出口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应根据国际有关条约和协议的规定,经有关机构鉴定或认可,在箱体上有相应的标志。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按集装箱办理运输。
第4条 周转集装箱是托运人投资制造的铁路集装箱。运量大而稳定或占用集装箱时间长的托运人可使用周转集装箱。
周转集装箱的投资制造和使用按《周转集装箱使用规定》(附件二)办理。
第5条 集装箱办理站名和办理自备大型集装箱运输专用线名在《货物运价里程表》中公布。
专用线所有人要求在专用线办理自备集装箱、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在专用线临时到发自备集装箱,应向车站提出申请,报铁路局审批。
第6条 承运人和托运人对适箱货物应采用集装箱运输,对《集装箱适箱货物品名表》(附件三)中规定的货物,在发站有运用空箱时,必须使用集装箱运输。
第7条 集装箱运输应采用门到门运输。托运人和收货人可使用自有运力或委托运输单位进行门到门运输,承运人应提供便利条件。个人自用物品和搬家货物可在站内装箱和掏箱。
第8条 集装箱集散站是设立在车站之外,具备库场和装卸、搬运设备的货运代理企业。车站与集散站之间的关系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关系。
集装箱集散站在库场存留铁路集装箱、使用铁路集装箱进行整箱和拼箱运输、进行公(水)铁联运的,车站应报请铁路局同意,与其签定协议,并派货运人员参与管理。
办理接取送达业务的运输企业,应与车站签定协议。
第二章 运输基本条件
第9条 集装箱在集装箱办理站间办理运输,自备集装箱还可在经铁路局批准的专用线发送或到达。
第10条 铁路集装箱和自备集装箱不能按一批办理托运。使用承运人提供的回空自备集装箱装运货物,按铁路集装箱办理。
第11条 下列货物不能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1.易于污染和腐蚀箱体的货物,如水泥、炭黑、化肥、盐、油脂、生毛皮、牲骨、没有衬垫的油漆等。
2.易于损坏箱体的货物,如生铁块、废钢铁、无包装的铸件和金属块等。
3.鲜活货物(经铁路局确定,在一定季节和一定区域内不易腐烂的货物除外)。
4.危险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2条 托运的集装箱每箱总重不得超过该集装箱的标记总重。在对集装箱总重有限制规定的办理站间运输时,不得超过限制的总重。
第13条 集装箱不办理军事运输。
第三章 托运、承运和交付
第14条 托运人托运集装箱,应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一份。每批必须是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且集装箱总重之和不得超过货车的容许载重量。
使用自备集装箱或要求在专用线卸车的,应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记明“使用×吨自备箱”或“在××专用线卸车”。
第15条 托运人应使用箱体状态良好的集装箱。
使用铁路集装箱时,承运人应提供箱体状态良好的集装箱。托运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箱体状态,发现箱体状态不良时,应要求更换,承运人应及时给予更换。
第16条 集装箱的装箱由托运人负责。装箱时应码放稳固,装载均匀,充分利用箱内容积,不撞砸箱体。
集装箱内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100公斤时,应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第17条 集装箱由托运人进行施封。施封时左右箱门把锁舌和把手须入座,在右侧箱门把手锁件施封孔施封锁(环)一个。使用施封环施封时,应用10号或12号铁线将箱门把手锁件拧固并剪断燕尾。5吨以上集装箱必须使用施封锁施封。托运的空集装箱不施封。
特殊类型集装箱的施封方法另行规定。
第18条 托运人施封后,应在货物运单上逐箱填记集装箱箱号(自备集装箱应有箱主代号)和相应的施封号码。货物运单内填记不下时,填记在货物运单背面。
已填记的施封号码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更改时,托运人应在更改处盖章证明。
运托人接收集装箱时,应核对集装箱箱号和施封号码。
第19条 托运人应在集装箱门把手上拴挂一个货签(1吨集装箱在箱顶吊环上加挂一个),货签上货物名称栏免填。拴挂前应撤除集装箱上残留的旧货签。
第20条 集装箱箱体上除铁道部另有规定的外,禁止张贴或涂写任何标记和标志。
第21条 承运人对托运人确定的货物重量和货物品名应进行抽查。
发现集装箱总重超过集装箱标记总重时,应按规定核收违约金。发站发现时,在托运人对集装箱减载后运输。
需要开箱检查货物时,在发站应通知托运人到场;在到站应通知收货人到场;无法约见托运人或收货人时,应会同驻站公安检查。托运人有违约责任时,应按规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违约金和因检查产生的作业费用。可继续运输的,车站应会同托运人或驻站公安补封,编制货运记录。
第22条 到站应在车站货场(托运人要求在专用线卸车的在专用线)向货物运单内所记载的收货人交付集装箱。因车站货场能力限制,经铁路局批准并有当地政府的文明规定,对超过免费留置期的集装箱,承运人可委托指定单位代为保管,即移地保管。个人自用物品和搬家货物不得移地保管。
第23条 集装箱的掏箱由收货人负责。掏空后应清扫干净,撤除货签,关闭箱门。有污染的须洗刷干净。
车站对交回的空箱应进行检查,发现收货人未清扫或未洗刷的,应在收货人清扫或洗刷干净后接收,或以收货人责任委托清扫人员清扫洗刷。
第24条 收货人领取托运人自备集装箱时,自备集装箱与货物应一并领取。
10吨以下自备集装箱需要回送时,收货人应在车站交付集装箱的当时填写特价运输证明书,记明箱号,经承运人签证,30日内办理托运,向原发站回送。承运人凭特价运输证明书核收回空运费。
承运人可以利用回送的自备集装箱(国际集装箱另有规定)装运货物至回送的到站,免收回空运费。
第25条 承运人对托运的零星小件零担货物可拼箱运输,按零担货物承运,并核收集装箱使用费。
第四章 进出站和留置时间
第2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从车站搬出铁路集装箱时,须提出车站认可的证明。搬出的铁路集装箱应按时送回车站,并保证完好。
第27条 从车站搬出铁路集装箱时,承运人根据货物运单填写铁路集装箱出站单(格式一)两联。甲联留车站存查;乙联随箱同行,作为出门凭证,并在集装箱送回车站时,交还承运人。承运人收妥集装箱并结清费用后,在还箱收据上加盖车站戳记和经办人章,交给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28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集装箱超过下列免费留置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1.发送的集装箱:站内装箱时,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货日期当日装完;站外装箱时,应于承运人指定的日期领取空箱,按指定的进货日期进站。
2.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不能实行催领通知的为卸车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站内掏箱时,应于领取的当日内掏完;站外掏箱时,应于领取的次日内将该空箱或装有指定当日进站货物的该重箱送回。
集装箱集散站存留的铁路集装箱免费留置时间,亦按上款规定计算。
第29条 集装箱在车站存放超过下列免费暂存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货物暂存费。
1.发送或回送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站日期当日进站完毕。
2.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不能实行催领通知的为卸车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并于领取的当日内掏完或将集装箱搬出车站。
第30条 车站站长可以延长集装箱在站内免费留置期限,当铁路局按规定缩短免费暂存期限时,集装箱的免费留置期限也作相应缩短。
第五章 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交接
第31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车站货场交接集装箱时,重箱凭箱号、封印和箱体外状,空箱凭箱号和箱体外状。
箱号、施封号码与货物运单记载一致,施封有效,箱体没有发生危及货物安全的变形或损坏时,箱内货物由托运人负责。
第32条 在专用线装车或卸车的集装箱,按下列规定办理交接。
1.托运人组织装车并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集装箱,由车站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商定交接办法。
2.承运人组织装车并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集装箱,到站应派员至卸车地点会同收货人卸车,并按第31条规定办理交接。
3.托运人组织装车并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集装箱,发站应派员至装车地点按第31条规定办理交接,并会同托运人装车。
在专用铁道装车或卸车的集装箱,车站与专用铁道所有人商定交接方法。
第33条 发站在接收托运的重箱时,检查发现箱号或封印内容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未按规定关闭箱门、拧固和施封,以及箱体损坏的,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
收货人在接收集装箱时,应按货物运单核对箱号,检查施封状态,封印内容和箱体外状。发现不符或有异状时,应在接收当时向车站提出。
到站向收货人交付重箱时,对封印脱落、失效、站名或号码不符、箱体损坏危及货物安全的集装箱应向收货人出具货运记录,并按记录点交货物。
第34条 在交接中发现铁路集装箱损坏,涉及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时,由托运人或收货人在集装箱破损记录(格式二)上签认。发现自备集装箱丢失或损坏时,承运人应编制货运记录。
铁路集装箱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造成丢失、损坏及无法洗刷的污染时,应由托运人运或收货人负责赔偿。自备集装箱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上述后果时,应由承运人负责赔偿。赔偿额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