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垫运费凭证是收款
『壹』 代垫运费记账依据是什么呢
公司为其它公司代垫运费时,有些是能收回来,但有些是收不回的。所以,会计上处理方法不同:
确认能收回来的代垫运费:将发票原件寄给对方记帐(运费发票上的付款方应为对方名称),自己留复印件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货款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不能收回来的代垫运费,视同自己公司负担运费,运费发票上的付款方为自己公司名称.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不能确认是否能收回的
(1)运费发票上开的付款人是对方名称的: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确认不能收回的,到税务局办备案登记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2)运费发票上开的付款方是自己公司名称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收回时,给对方开具服务业发票,但要交5%营业税
『贰』 销售产品代垫运费办理委托收款 运费418 销售产品111800增值税19006,具体实务操作中编制会计分录
1、支付代垫运费时,借:应收账款 418元
贷:银行存款 418元
2、开具销售回发票,借:应收账款 130806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答 111800 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9006 元
『叁』 对方代垫运费怎么做分录
借:材料采购
贷:其他应付款
代垫的350元中的增值税抵扣金额=350*7%=24.5元,计入采购成本的回部分=350-24.5=325.5元。答
代垫运费凭证,注明:对方代垫运费350元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
(3)代垫运费凭证是收款扩展阅读: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肆』 销售时,代垫运费和支付运费的账务处理的区别是什么为什么
销售方代垫运费,账务上就要与实际承担运费方挂往来款,因为不属于费用的实际承担者,购买方或销售方支付运费,就不需要挂往来,直接计入支付方的成本或费用。代垫运费涉及到其他运输公司的话,开具发票时要注意代垫的运费是否属于价外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属于价外费用的,由销售方将价外费用视为主价款的附加部分开具发票,不属于价外费用的,销售方只开具主价款发票,运输公司向购买方开具运输发票,由销售方转交给购买方。
『伍』 代垫运费需要用什么凭证来证明
代购货方垫支出库费收到的发票或者是支付出库费人员的工资表作为你垫付的原始凭证。
『陆』 代垫运费做会计分录是做其他应收款,还是应收账款
你在这里是购货方,应该用其他应收款。支付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代垫运费
销售商品代垫运费反映的购销业务的代垫代付的费用,应该计入应收帐款
另外 你可以参考下下面这个:
代收代付运费与代垫运费的区别
【问】我是一家企业的会计,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常常要处理运费结算方面的问题。请问代垫运费与代收代付运费有什么区别,"两票结算"的存在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于代垫运费的检查重点又有哪些?
【答】在实务中,销售方与购货方在运费结算方面有两种方式:一是代垫(承运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销售方原票转交),二是代收代付(承运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销售方,销售方将运费并入货款)。由于在税收方面,代垫运费销售方不需承担税负,而代收代付运费则要承担额外的税负(因为运费抵扣率只有7%,而并入货款征税税率为17%,低扣高征),所以,在业务中,销售方大多希望采用两票制结算,即代垫运费。但是,代垫运费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才是符合税法规定的。
对于销货方而言,"两票结算"的存在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但应限定为:在货物销售时凭按出厂价填开的货物发票和由销售方代付运费的运票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和代垫运费的结算方式。关键是出厂价销售货物,即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销售方,这才有了应由购买方把货物运回并支付运费的责任。反之若销售行为发生地点是在购买方,则货物运送的责任是销售方,显然就不存在"两票结算"基础。如果销售方的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其承担的运费可以作为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对于购买方而言,货物购买地点在己方,就没有支付运费的理由。所以,"两票结算"仅存在于"发货制"的销售方式中,对于实行"送货制"的销售行为只能实行"一票结算",即凭货物销售发票结算。
『柒』 以现金代垫运费的原始凭证应该是什么能合理避税吗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我觉得你也该取得发票,那样进项税还能按照运费发票的7%进行抵扣增值税。
『捌』 在应收款系统中代垫的运费填制什么凭证
付款凭证。
『玖』 代垫运费如何进行帐务处理
代购货单位抄垫付的运杂费,借记“袭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代垫运费,指本该由购货方承担的运费,由于承运人不便到购货方收款,而由销售方代购货方垫付给承运部门,然后向购买方收回代垫款项。
销售方发生的代垫运费,其实际付款者是购货方。销货方只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受购买方的委托,代购买方将其购买的货物委托承运部门运输到指定地点,代为垫付运输费用或代为办理托运手续并垫付运输费用,然后将垫付款向购买方收回。
财政部会计司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关于应收账款科目的主要账务处理指导如下:
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拾』 我公司替对方公司代垫运费,那运费发票是给对方的,我公司代垫运费的原始凭证不是没有了嘛,然后如何处理
不是有银行支出凭证吗?这笔款项谁请的款,肯定有请款单之类的东西吧!
将请款单和银行转帐凭证作为原始凭证,备注和事由记清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