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服务管理
本着“安全、及时、准确、经济”的原则,按照运输车辆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结合的办法加强商品运输管理。以加速实现商品的流通,使商品运输合理化。
一、商品运输的任务
商场商品运输工作,一般由商场储运部统一负责管理,其具体任务是:
1.按照商品运输的管理内容,安排商品的运输、提货、验货,商品的交接、查询和索赔。
2.合理发排使用商品运输工具,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商品运输工作范围
1.送货上门运输;
2.商品移库运输;
3.商品入库运输;
4.商品下站运输;
5.商品上站运输;
三、商品运输工作程序
1.货物通知、提货和装运
(1)商场调度员接到货运通知和登记时,要验明各种运输单据,及时安排接货。
(2)商场调度员按商品要求、规格、数量填写运输派车单交运输员。
(3)商场运输员领取任务后,需认真核对各种运输单据,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检验证等。问明情况,办理提货。
(4)提货。
①商场运输员提货时,首先按运输单据查对箱号和货号;然后对施封代、苫盖、铅封进行认真检查;确信无误后,由运输员集体拆箱并对商品进行检验。
②商场提取零担商品时需严格检查包装质量。对开裂、破损包装内的商品要逐件点验。
③商场提取特殊贵重商品要逐个进行检验;注意易燃、易碎商品有无异响和破损痕迹。
④提货时做好与货运员现场交接和经双方签字的验收记录。
⑤对包装异常等情况,要做出标记,单独堆放。
⑥在提货过程中发现货损、货差、水渍、油渍等问题要分清责任,并向责任方索要“货运记录”或“普遍记录”,以例办理索赔。
(5)装运。
①商场运输员在确保票实无误,或对出现的问题处理后,方可装车。
②装车要求严格按商品性质、要求,堆码层数的规定,平稳装车码放;做到喷头正确、箭头向上,大不压小,重不压轻,固不压液;易碎品单放;散破包装在内,完好包装在外;苫垫严密,捆扎牢固。
2.商品运输、卸货与交接
(1)商场运输员必须按规定地点卸货。如货运方有其他要求需向调度员讲明,以便重新安排调整。
(2)卸货时按要求堆放整齐,方便点验;喷头向外,箭头向上,高矮件数一致。
(3)定位卸货要轻拿轻放,根据商品性质和技术要求作业。
(4)交货时,商场运输员按货票向接货员一票一货交待清楚,并由商场接货员签字,加盖货已收讫章。
(5)货物移交后,商场运输员将由接货员在临时入库通知单或入店票上签字、盖章的票据交储运业务部。业务部及时转各商店办理正式入店手续。
(6)若运输货物移交有误,要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3.运输任务完成后,商场运输员需在派车单上注明商品情况,连同铅封交收货单位。
4.在运输中,因商场运输人员不负责任发生问题,按场内有关规定处理。
四、商品运输安排与申报
1.凡直接由专营商店转来的提单,均由商场储运部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运输。
2.本市商品原则上两天内运回,最迟不超过3天。
3.凡有上站业务的专营商店,须提前到商场储运部办理运输手续,如实登记发运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性质、收货单、地点、联系人、电话、邮政编码、时间和要求等,并填写清楚。
4.凡采用公路运输的部门,需组配好货物,提前两天申请用车计划。
5.公路长途运输(1000公理以内)业务,需报商场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五、运单的传递与统计
1.传递运输单据要按传递程序进行。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报表及时。
2.商场调度员要认真核对汽车运输单据,发现差错,遗漏和丢失要及时更正、补填。按规定时间交商场统计员。
3.商场统计员根据运输单据,做好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造册、上报与存档工作。
『贰』 运输业务管理内容有哪些
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超限运输,是指货物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规定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超载运输,是指货物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第三条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应当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和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发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经济和信息化、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信息系统,对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登记、抄告、处理和公示。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举报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源头治理
第九条生产、改装货物运输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拼装货物运输车辆或者擅自改变货物运输车辆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第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应当当场查验。对于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号牌、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发放道路运输证。
第十一条运输不可解体物品需要改装货物运输车辆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货物运输车辆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车型和技术参数进行改装。
第十二条公安、交通运输、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从事或者使用非法拼装、改装货物运输车辆的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货物运输车辆,应当依法责令货物运输车辆的单位或者货物运输车辆所有人自行拆解。
对驾驶非法改装、拼装外廓尺寸和主要承载构件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货物运输车辆的企业,或者无营业执照从事非法拼装、改装货物运输车辆的企业,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货运源头单位),是指依法从事矿产品、建材、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和货运站场以及其他从事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者。
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注册登记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
第十四条货运源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明确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配置符合标准的货物称重、计量、监控设备;
(三)对货物装载、计重、开票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四)对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出示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
(五)建立健全货运源头单位治理超限超载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并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
(六)接受执法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十五条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没有号牌或者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二)为未出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驾驶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四)不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
(五)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
(六)为超限超载的货物运输车辆提供虚假装载、配载证明。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通过进驻或者巡查等方式,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对货运源头单位集中的区域,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货运源头单位主要出入口实施定点监管应当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定期将货运源头单位违法案件移送相关部门的情况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货运源头单位的生产、经营许可机关,注册登记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协助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好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对其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货运源头单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好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
第三章路面治理
第二十条货物运输车辆载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严禁违法超限运输。
第二十一条货物运输车辆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运输。
第二十二条旗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保护乡道、村道的需要,在乡道、村道的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但是不得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需要,不得向通行车辆收费。
第二十三条货物运输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经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货物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禁止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禁止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第二十四条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临时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治理超限运输工作的主管机构批准。
第二十五条新建、改建公路时,应当将固定超限检测站点作为公路附属设施的组成部分,与公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第二十六条固定或者临时超限检测站点的建设应当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其建设规模、检测设备和执法人员配备应当与货物运输车辆流量相适应。
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应当为相关执法人员提供必要的日常办公场所。
第二十七条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批准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电话、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超限超载检测程序和行政处罚标准等信息。
第二十八条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应当根据货物运输车辆的流量,合理设置货物运输车辆检测通道、车辆引道和配建相应规模的停车区、卸载区,不得因检测车辆影响其它车辆的正常通行和交通安全。
第二十九条固定或者临时超限检测站点和流动稽查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依法定期进行检定;未定期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检测数据不得作为卸载、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三十条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可以在实行计重收费的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对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经检测认定为超限的货物运输车辆,运输可解体物品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
经检测认定为超限的货物运输车辆,运输不可解体物品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告知其到有关部门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手续。
经检测未超限超载的货物运输车辆,公路管理机构应当立即放行。
第三十二条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需要协助卸载或者保管货物的,应当支付必要的劳务或者保管等费用,其收费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承运人应当在3日内对卸载的货物进行处置;逾期不处置的,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嫌超限超载运输的货物运输车辆,应当依法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检测方可认定。禁止通过目测的方式认定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
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按照超限超载检测指示标志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超载检测,不得故意堵塞通行车道、强行冲卡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检测秩序,不得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检测。
第三十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路面治理联合执法。
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治理超限超载监控网络,对货物运输车辆进行超限超载检查。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五)项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按照每辆次处以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取得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办理注册登记和发放号牌、车辆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道路运输证的;
(二)违反规定为超限货物运输车辆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
(三)违反规定放行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的;
(四)违法扣留货物运输车辆或者使用依法扣留的货物运输车辆;
(五)接到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未及时组织核查,并依法处理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叁』 运输服务管理注册商标属于哪一类
运输服务管理属于商标分类第39类3901群组;
经统计,注册运输服务管理的商标达101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远足旅行、一日游及观光旅游的组织、预订及安排,群组号:391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2.选择注册(运输及仓储,群组号:390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3.选择注册(报纸及杂志的送递、发送及分发,群组号:3910)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4.选择注册(运输及仓储,群组号:3903)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5.选择注册(预定服务(属本类的),群组号:391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6.选择注册(运输及仓储,群组号:3905)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7.选择注册(货物的包装及仓储,群组号:3906)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8.选择注册(运输及仓储,群组号:3912)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9.选择注册(所有上述服务尤其是在旅游及休闲领域内的,群组号:3906)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10.选择注册(旅游、运输及通过热线或传呼中心提供仓储方面的咨询,群组号:3901)类别的商标有2件,注册占比率达1.98%
『肆』 运输业务的微观管理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运输业务的微观管理,即企业对物品运输过程的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
1、发送管理:托运人容应该做好发送前的落实和货源、组织配装、检查包装标志、办理托运手续等一切准备工作;
2、承运人应该做好及时安排运输工具等工作,最终保证衔接工作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发送任务。
3、运输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运输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防止运输事故的发生;
4、一旦发生运输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5、接运管理:接运业务是将到达的物品在办理了交接手续后,及时地接运到指定地点的工作。
6、中转管理:对运输组织管理应该贯彻如下的基本原则:及时、准确、经济、安全
『伍』 物流运输服务的物流运输服务的作业管理
下面介绍物流运输服务的管理特点和作业流程管理。
(一)物流运输服务管理的特点
物流运输服务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1.专业化
物流运输服务管理需要具有专业化的运输管理人员、专业的设施设备、专业的服务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及时高效地完成运输服务,树立良好的形象,创造竞争优势,从而开发更多的客户。
2.系统性
在进行第三方物流运输管理时,要从系统的高度合理运用运输工具,提高运输效能;通过运输信息系统对运输源、客户及其需求、服务项目和运输单证等进行综合管理,以求效益最大化。
3.信息化
信息系统水平是物流现代化的标志。第三方物流企业通常会同时承接多个运输任务,为了有效地进行管理和控制,必须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通过运输信息系统,及时把握市场信息,有效合理使用运力,做出最经济、最合理的运输方案。
(二)物流运输服务的作业流程管理
运输服务的一般作业流程包括接单、发运、到站和签收四个环节,另外还有在发运和到站中可能存在的短驳和中转。
1.物流运输服务的接单管理
接单管理中,要了解客户的来源以及真正的需求,为争取主动创造有利的条件。应根据订单利润空间的大小,确定是否接受订单,如接单则需合理配置资源,并优先满足关键客户,并不断超越他们的期望,以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物流服务中一项重要服务内容就是提供配送、拆装等增值业务,为了保证在进行货物运送时不丢失、不混乱,就必须弄清楚货物的详细信息。因此,在接单环节,除了一般的货运信息外,还应提供货物明细信息的维护功能。
2.物流运输服务的发运管理
发运业务是指按照交通运输部门规定,根据运输计划安排,通过一定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把货物从生产地(或起运地)运到销地(或收货地)的第一道环节,是运输业务的开始。
由于这项工作是整个运输工作的第一道业务环节,因此,对整个运输过程中的时间、运量、质量、费用及安全性等运输经济指标起着决定作用,是保证第三方物流运输服务质量的基础。
由于各类货物需要的运输方式不同,其流转手续、操作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发运作业可分为以下工作流程。
1)货物的组配
货物的组配就是根据货源、运力的情况,将待运的各种货物按照性质、重量、体积、包装、形状、运价等因素合理地配装在一定容器的运输工具里。组配是一项技术性很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运输工具的利用程度、运费的高低和货物的安全。组配是发运业务的第一道环节,直接影响运输的质量。
2)制单
制单主要是商品运单和运输交接单。商品运单是办理托运和承运手续的依据,也是物流企业安排运力、办理商品交接和计费的原始凭证,它一经签订便具有契约性质。运输交接单是企业与接运方或中转方之问商品交接的凭证,也是收货方掌握在途商品情况及承付货款的依据。
3)办理托运手续
交由其他运输企业运输的商品,要根据制好的单据办理托运手续,其受理后,即可根据指定的时问和货位送货,办理交接手续。送货时,必须保证商品包装完整,标志清楚,以防止错串。
4)送单
领货凭证、付费收据、运输交接单、商品调拨供应单、补运单、商品供应凭证等随货物同行的单据,应在办完托运手续后及时发给接收方,以便其收货时清点验收。例如铁路整车发运一般采取单货同行的方式,而水运由于其速度较慢所以多采用邮寄方式。
5)通知
商品发运后应立即向收货方通报发站、到站、发运车号、运单号、件数、重量、发运日期等情况,以便收货方及时作好接收商品准备工作,或中转方充分做好接转商品的衔接工作。
6)结算
在商品发运后,根据不同的发运方式,发货方向收货方或承运方核算和收付代垫运杂费和其他费用。
3.物流运输服务的接运管理
货物接运是指货物从发运地到达收货地后,收货单位根据到达的站、港通知,同物流企业办理的货物点验接收工作。接运关系到运输时间、货物质量和能否及时入库和销售,直接关系到运输服务的质量和在运输过程中的责任分担,从而对客户接受的运输服务的满意度产生直接的影响。
4.物流运输服务的中转管理
商品中转运输,是指商品在从发地到收地的运输过程中,由于受购销数量、自然地理位置和交通线路等影响不能直达,必须经两种(项)或两种(项)以上的运输工具换装,才能运达目的地的运输业务。由于中转运输连接着收货方和发货方,在运输过程中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所以,中转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商品运送时间的长短、费用的高低、商品的安全和运输的经济效益。
『陆』 物流运输管理要做些什么
物流管理涉及供应、保管、运输及发送等物流过程的各个方面。目的只有一个――即将您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在最为适当的时候,以最低的费用送到规定的地点。
我们要解决什么是物流管理、如何进行物流管理、如何预测相关信息、如何制定物流计划、如何进行配送管理、物流管理的运输问题、如何进行合理包装、如何管理材料搬运、如何搞好存货管理、如何管理好仓库、计算机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如何提高物流管理工作质量、物流管理的新发展——准时制。
(6)运输服务管理扩展阅读:
物流运输管理技术装备:
1、由于我国企业生产规模与水平的不断提高,生产设备与物流设备的更新与现代化需求旺盛,汽车、烟草、药品、家电等行业都是物流技术装备的良好市场。
2、为了适应市场需求,物流技术装备厂商也不断提高产品的水平并且开发出新产品。日本和欧美等国外著名厂家也接连在中国设立办事处以及分公司,也有外国公司为了更深入的介入中国市场,和中国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3、由于外国企业更广泛的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高性能的技术装备;中国企业的产品也不断出现新品种,质量也不断提高。华为公司、海尔公司以及许多烟草公司的高水平物流系统的建成,对企业的持续发展起到了坚强的保证作用。
『柒』 物流运输服务的物流运输服务要素管理
1.物流运输成本管理
运输成本是指为完成运输活动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运输费用及与运输行政管理和维护运输工具有天的费用。
1)物流运输成本构成
运输服务涉及许多成本,这些成本包括人为地划分成随服务量或运量变化的变动成本和不随服务量或运量变化的固定成本。如果考察的时期足够长,运量足够大.所有成本都是可变的。但为了对运输方式进行定价,指在承运人“正常”范围内没有变化的成本视为固定成本,其他视为变动成本。线路运费有两个重要决定因素:运距和运量。变动成奉和固定成本的划分视情况而定。
(1)变动成本。变动成本中包括与承运人运输每一票货物有关的直接费用,这类费用通常按照每千米、海里或每单位质量成本来衡量。在这类成本构成中还包括劳动成本、燃料费用和维修保养费用等。
(2)固定成本。对于运输公司来说,固定成本构成中包括端点站、通道、信息系统和运输工具等设施与设备费用。
(3)联合成本。指为提供某种特定的运输服务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费用。例如,当承运人决定将一卡车货物从A地运往B地时,意味着这项决定中已产生了从地点B至地点A的回程运输的“联合”成本,于是这种联合成本要么必须由最初从地点A至地点B的运输弥补,要么必须找一位有回程货的托运人以得到弥补。联合成本对于运输收费有很大的影响,因为承运人索要的运价中必须包含隐含的联合成本,或者这种回程运输由原先的托运人来弥补。
(4)公共成本。是承运人代表所有的托运人或某个分市场托运人支付的费用。诸如端点站或管理部门之类的费用,具有企业一般管理费用的特征,通常是按照活动水平,如装运处理(如递送约定)的数目之类分摊给托运人来承担。
2)影响运输成本的因素
运输成本通常受7个因素的影响,它们分别是输送距离、载货量、货物的疏密度、装载能力、装卸搬运、承担责任的程度以及运输供需因素等。一般来说,上述的顺序也反映了每一个因素的重要程度。
3)运输成本控制
①控制运输成本的一般方法是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拥有适当的车辆、优化仓库布局和开展集运方式、推行直运方式。
②物流运输成本控制的定量方法有线性规划法、表上作业法、网络分析法等。
2.物流运输质量管理
运输质量管理主要是制定道路货物运输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方法,组织、指导、考核、监督全行业运输质量管理工作,处理运输质量纠纷,使全行业的货物运输达到安全优质、准确及时、经济方便、热情周到、完好送达、用户满意的目的。
运输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和经济效益,而且对全社会有重人影响。因此,加强运输质量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对提高运输质量具有重人意义和作用。其主要表现为: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企业信誉、有利于稳定职工情绪。
运输质量管理的衡量指标一般为运输事故次数、运输事故频率、货损率、货差率、运输事故赔偿率、完成运量及时率等。
3.物流运输服务增值
物流过程中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投入,增加了物品的效用,具体表现为增加了物品的空间效用、时间效用、品种效用、批量效用、信息效用、风险效用和信用效用等。
(1)空间效用:表现为通过物品流通过程中的劳动克服物品生产和消费在地理空间上的分离。不同的地区具有不同的生产优势和生产织构,而物品的消费却可能遍布在另外的地区甚至是全国、全世界。所以正是物品流通所耗劳动创造的空间效用使人们可以享受瑞士生产的咖啡,购买法国的时装,使用微软公司的产品。
(2)时间效用:表现为通过物品流通过程中的劳动克服了物品生产和消费时间上的不一致。这种不一致,表现为多种情况,时间差表现为物品生产与消费的时间矛盾。物品流通过程如储存、保管等投入的劳动恰好可以解决这种矛盾,表现为物品时间效用的增加。
(3)品种效用:表现为通过物品流通过程中的劳动克服物品生产和消费品种方面的不一致。因为无论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消费者需要的是多种多样的物品,而专业化生产使某一厂家所提供的物品具有单一性。物品流通则可以集中多家生产商的物品提供给消费者,这方面的劳动投入表现为物品品种效用的增加。
(4)批量效用:表现为通过物品流通过程中的劳动克服生产和消费批量的不一致。社会化大生产的一种重要方式是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而很多时候消费的需求量都是很有限的。物品流通中所消耗劳动的一个重要用途就是将生产的大批量分割成最终的小批量需求,在此表现为由整到散的分流过程;反过来的情况也同样存在。
(5)信息效用:表现为专业物流企业收集大量的信息,如买卖双方的信息、产品说明和使用情况、发展情况、用户的意见、供求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等,并对这些信息进行过滤、筛选、整理、分析,总结规律,发现问题。同时指导自己的工作,也将这些信息传递给供求双方,形成一种知识学习的作用。
(6)风险效用:表现为在物品流通过程中存在和隐藏着许多风险,如质量风险、信贷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财务风险等,让物流双方准来承担这些风险责任可能都会是一种讨价还价的“扯皮”过程,会极大地加大交易费用甚至阻碍物流的真正完成。而由专业物流企业来承担这些风险无疑会极大地提高供求双方的信心,同时加快流通和再生产的过程。
(7)信用效用:表现为物流企业利用自身第三方的角色,在支付额度、支付周期、物流速度、物流量等方面都有着信用放大和信用保证的作用。同时这种专业化分丁对社会产业结构优化、吸收就业、改变流通困境、创造社会效益也有着深刻的意义。
物流运输增值在于物流企业的专业化和规模化降低了物流运作成本,同时又提供了其他增值服务。这也是物流企业生存的基本点,又是赢取客户的出发点。
『捌』 交通运输管理所 干什么的
交通运输管理所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经营者、车辆、设施及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并依法履行年审、评议考核等工作。
2、负责市中心区域的运政管理,指导协调区城市交通运输管理所(署)的工作。
3、负责依法履行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并组织许可听证;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相关证件、标志及服务设施的样式和要求。
4、负责实施本市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制度建设,参与做好新增企业、线路、车辆资源配置的审核和招投标组织工作。
5、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和市场调查工作,在日常管理中,收集相关信息和交通运输行业各类运营数据,研究分析,及时向委提出制定政策、法规以及完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6、负责建立行业管理网络,确保信息畅通,配合做好各类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及时有效地联络组织各企业,应对市场特殊需求。
7、负责行业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指导、配合处理行业内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和重大服务供应事故,处置行业内不稳定事件等。
8、负责加强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指挥中心等单位的联系和协作。
负责按法规、规章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移送给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提出重点查处打击的要求等,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反馈的重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和现场监督,并作为有关考核、许可的依据;
负责与委监控平台信息的互联互通及综合管理业务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负责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考试中心提出从业人员准入要求、培训重点和考核标准。
9、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与评估,了解掌握社会和市民对行业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市交通委加强社会新闻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协调处理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及矛盾。负责行业管理、服务供应的信访、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10、负责加强与交通运输行业各协会的沟通协调,支持、配合行业协会进一步发挥服务、自律、代表、协调作用。
11、参与委与市、区交警、市政、规划等横向部门的协调联系,负责营运线路延、辟、调的具体操作;参与客、货运站的交接和日常管理。
12、参与研究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总体规划的要求。
13、参与起草本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委规范性文件;参与研究拟定交通运输行业的相关政策及各类营运(服务)方式的价格。
14、参与交通运输行业的科技进步、新技术开发等工作,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实施技术管理;会同委有关部门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受委委托对市场化运作项目的合同实施进行监管。
15、承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8)运输服务管理扩展阅读:
部门设置
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设16个职能部、科室: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组织人事科、综合法规科、信息科、财务(总务)科、安全监督(协调)部、公共交通部、出租(租赁)汽车部、省际客运部、货运部、汽车服务部、业务受理一科、业务受理二科、培训考试科、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玖』 交通运输与服务管理是干什么的
交通运输可分为客运和货运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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