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厅交通运输厅
1.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介绍
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将四川省交通厅的职责进行部分调整,更名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简称“交通运输厅”),为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2. 四川省交通厅副厅长姓名
1.杨占昌,男,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负责省交通运输厅常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人事、回法制建答设、政策调研及体制改革、社团等工作。
分管:厅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劳动处、史志总编室。
2.白理成,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3.鲜雄,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交通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地方公路建设与管理、交通战备等工作。
分管:厅规划处、省交战办、公路局、大件公路管理处。
4.张晓燕,女,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高速公路建设与管理、职称职改等工作。
分管:厅建管处、高管局(高速公路交通执法总队)、公路设计院、监控结算中心(科研所)、重点公路工程监理处。
5.冯文生,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交通科技、教育、财务、内河水运建设与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交通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等工作。
分管:厅财务处、科教处、航务局、直属学校、交通设计院;协助分管厅规划处。
6.黄英权,男,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及应急管理、信访、维稳、企业改革等工作。
分管:厅运输处、城客处、信访处、运管局。
3.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职责,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和四川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一)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组织协调厅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提案办理、档案、机要、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组织起草厅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的协调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省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省高速公路统一运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三)综合规划处。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审查工作;承担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管理以及经营权转让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交通扶贫管理工作、厅战备工作、公路和水路行业的统计及预测工作。
(四)建设管理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国家、省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五)运输管理处。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六)城市公共客运指导处(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和评审、推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厅属学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九)外经外事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组织开展国际、省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有关外事工作。
(十)财务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厅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除通行费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一)审计处。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承担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厅投资建设项目和厅管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十二)信访处。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指导、协调市(州)交通运输部门信访工作。
(十三)公安处。
指导汽车客运站和港口、航运公安保卫工作,承担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厅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反恐维稳相关工作。
(十四)人事劳动处。
承担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按规定管理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
(十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交通运输厅党组按照省委规定确定。
四川省交通战备办公室(四川省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负责起草交通战备法规草案,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省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省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省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订和实施全省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省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省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省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及各市(州)的国防交通工作。
4.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属于省级直属机构吗
不是。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是四川省政府组成部门。
四川省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安全监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扶贫移民局、信访局、国防科工办、法制办、人防办才是省政府直属机构。
5.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联系地址
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邮编:610041
6.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历任副厅长名单
1、张勇
张勇,男,汉族,1966年12月生,四川安岳人,研究生学历。2018年9月,任命张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免去张勇的四川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朱学雷
朱学雷,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四川纳溪人。大学学历(重庆交通大学道桥专业,工学学士;西南交通大学土木专业,工程硕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8年12月,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3、张晓燕
张晓燕,女,汉族,1958年5月生,安徽肖县人,研究生学历。2018年6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张晓燕的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
4、冯文生
冯文生,男,汉族,1967年7月生,山西永和人,长安大学(原西安公路学院)毕业,硕士研究生。2010年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2015年08月,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任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5、周道平
周道平,藏族,1958年7月生,四川康定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2月入党,四川省委党校现代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2012.07-2018.09 历任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新闻发言人;2018.07- 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7.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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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与四川省铁路局是什么关系
交通厅管铁路局
9.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拟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发展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国家的总体布置,编制全省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贵全省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含容货运输市场、汽车技术检测、汽车维修市场、运输服务市场、搬运装卸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行业管理,培育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的衔接协调工作;指导地方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对关系救灾、抢险、战备等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
(四)负责全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含客货运输和旅游运输场站建设)行业管理,维护交通建设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监督全省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
(五)负责全省公路、水路设施的维护、管理和规费稽征;负责全省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
(六)负责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救助打捞、船舶代理外轮理货的管理;负责港口、航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技术船员培训和发证的归口管理。
(七)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科技政策;指导实施交通行业计量、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制订全省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和进步。
(八)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交通特许经营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交通行业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体系;监督管理全省交通行业国有资产。
(九)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教育、培训和劳动卫生工作;负责厅机关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按规定管理厅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以及厅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
(十)负责有关交通涉外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涉及交通的有关地方经济政策。
(十二)管理和指导车站、港口及航运公安工作。
(十三)负责全省交通战备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0.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四川省交通厅编制了《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四川省交通厅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具体参见《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四川省交通厅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看。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外,四川省交通厅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四川省交通厅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四川省交通厅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四川省交通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到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办理,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四川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川省交通厅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
2.受理申请
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依据申请公开信息内容,转有关部门具体办理。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答复期限
四川省交通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
4.收费
四川省交通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国家规定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也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
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四川省交通厅办公室。
接待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四川省交通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举报,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监察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厅或具有行政职能的厅直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