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发票备
A. 运输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一、运输发票的税率
1、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只能开11%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需要到税局代开,征收率为3%。
2、从事物流行业的企业,除货物运输业务外,还可以有辅助服务,该项业务税率为6%,但开出的发票不是货物运输专用发票,而是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运输发票票面金额除以1+11%后的值,再乘以11%计算出运输发票税额。
所以,税额的计算公式=票面金额/(1+11%)*11%
3、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3%征收率计算,计算方式原理同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在发票上的主要区别是,其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己开具,需要到税局申请代开。
(1)运输发票备扩展阅读:
一、增值税税率的相关规定:
1、基本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税率均为13%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3% ,这一税率就是通常所说的基本税率。
2、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9%。这一税率即是通常所说的低税率。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水、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业产品。
(6)金属矿采选产品。
(7)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8)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自2007年1月1日起)。
(9)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盐(自2007年9月1日起)。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其他规定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B. 运输发票怎么开
1、运输单位提供运输劳务自行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
2、由“自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所谓的“自开票纳税人,是指符合规定条件,向主管地税局申请领购并自行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的纳税人。”
3、由“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所谓的“代开票纳税人,是指除自开票纳税人以外的需由代开票单位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是指主管地税局。
以上所称代开票单位是指主管地税局。经省级地税局批准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4、运输单位主管地方税务局及省地方税务局委托的代开发票中介机构为运输单位和个人代开的运输发票(包括地方税务局代开部份)准予抵扣;
5、被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联运单位和物流单位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也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
6、其他单位代运输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发票一律不得抵扣。
(2)运输发票备扩展阅读
凡开具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必须填写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自开发票的,应在运费发票下方正中央加盖有开票人识别号、主管地税局名称和代码等内容的“开票人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3]第055号)规定,如果地税局代开货运发票时,应加盖代开票地税局发票专用章,专用章要有代开票地税局名称和地税局代码。否则不予抵扣增值税。
C.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开
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或申请代开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信息。实际受票方及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容:实际负担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信息。
二、费用项目及金额栏内容:
一是应税货物运输服务明细项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对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为应税货物运输服务明细项目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二是其他费用的名称和金额。
车种车号栏内容:登记车辆类型和车辆号牌的号码。对纳税人发生运输业务需要若干辆车辆完成运输业务而开具一份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车种车号栏登记其中一辆车辆号牌的号码,其它的车辆号牌的号码可在备注栏内反映。
(3)运输发票备扩展阅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D. 个人如何开具运输发票
个人开具运输发票的办理流程如下:
1、已在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个人,可以直接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未在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个人,可以先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再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提供所需要的营业相关证件,如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身份证等,当场就可以办理。
4、纳税人应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完成备案后,纳税人可向代开单位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代开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货物运输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A、开票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需查验)。
B、承运人自有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船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复印件。(本资料仅第一次代开需要)。
C、承运人同货主签订的承运货物合同或者托运单、完工单等其它有效证明。
D、实际受票方为一般纳税人的税务证明(加盖一般纳税人条形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
E、运输方和实际受票方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单位地址及电话,发货人和收货人名称和税号(信息很重要,是开具发票的必要信息,须认真核实并填写在申报单上)。
(4)运输发票备扩展阅读:
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后,如发生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重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退税等事宜的,应由原代开单位按照现行规定予以受理。
纳税人在非税务登记地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施税收管理。纳税人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抵减其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增值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销售额,一并计入该纳税人月(季、年)度销售额,作为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实施税收管理的标准和依据。
E. 开正规运输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只需提供证明,抄找有资格开票的袭运输单位开具就是了。
证明写法:我公司租用-------------------------------------------由 开发区至安徽省 运输 设备,运费20000元,大写: 元整,需开具运输发票,特此证明。
付款单位(公章)
2009年11月24日
发货单位资料: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 开发区4736506
税务登记号:
开户行账号:
收货单位资料: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
税务登记号:
开户行账号:
F. 运输发票该怎么入账
按费用归属自计入材料采购、管理费用等
假如运费发票是100
借:物资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运输费 93
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 7
贷:库存现金 100
G. 运输发票的填写要求
从2004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1、该发票必须采用税控收款机系列产品开具,手写无效。
2、根据国税发明电〔2003〕55号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的填写,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3、根据国税发〔2004〕88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4年3月1日以后取得的货物运输业发票,必须按照《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的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对填写内容不全的不得予以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联运发票应当逐票填写在《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的《联运》栏次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内海及近海货物运输发票,可暂填写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的《内河运输》栏内。
4、填开发票时,需要录入的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次录入)外,其他的内容包括: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号码、开票人。在录入上述信息后,税控收款机按规定程序自动生成并打印的信息包括:机打代码、机打号码、机器编号、税控码、运费小计、其他费用小计、合计(大写、小写)。录入和打印时应保证机打代码、机打号码与印刷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相一致。
5、为了保证在稽核比对时正确区分收货人、发货人中实际受票方(或抵扣方),在填开《货运发票》时应首先确认实际受票方,并在纳税人识别号前打印+号标记。+号与纳税人识别号之间不留空格。在填开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栏目时应分二行分别填开。
6、有关项目的逻辑关系:运费小计=运费项目各项费用相加之和;其他费用小计=其他项目各项费用相加之和;合计=运费小计+其他费用小计;扣缴税额=合计×税率。税率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税率填开。
7、《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应如实一次性填开,运费和其他费用要分别注明。运输项目及金额栏填开内容包括:货物名称、数量(重量)、单位运价、计费里程及金额等;其他项目及金额栏内容包括:装卸费(搬运费)、仓储费、保险费及其他项目和费用。备注栏可填写起运地、到达地和车(船)号等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