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扣押货物
㈠ 欠我运输费,我扣留其货物,这样事情我违法吗
如果通过追讨、告知企业任不履行支付运费时,承运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315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行使留置权。这几年在处理物流法律纠纷的过程中,经常碰到承运人(车方)因托运人(货主)拖欠运费,不得不扣留托运人的货物而导致纠纷的案例。司法实践中,对于承运人能否扣留承运的货物及法律后果的承担众说纷纭,具体的处理方法也五花八门,在此,本人想结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看法。法律与此相关的规定分别规定在《合同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及有关部门法规和规章中,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在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有时候包括货运代理)往往通过运输合同或货运代理合同在一段时间内占有货物,具备行使留置权的前提条件。如果同时托运人(货主)存在拖欠承运人运费和各种运输相关的杂费的情况,则承运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在托运人不依约支付费用的情况下,依法留置其货物。规定及论述看起来简单、明确,在实践中运用起来却非常复杂,存在很多争议:第一、“留置的货物是否应当属于运输相关费用债务人所有的货物”。根据《民法通则》和《担保法》的相应规定,债权人有权留置的必须是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但《合同法》第315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类似的规定也出现在《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及《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等部门规章中,它们都没有对留置物的所有权属做任何限制,即并不要求必须是债务人所有,只要是“相应的运输货物”就可以留置。故我们认为,只要是承运人受托运人委托承运的货物且在承运人承运期间,承运人都可以留置,而不论该货物的所有权是托运人或第三人的。第二、“承运人对托运人的债权是否应当和留置物之间有牵连关系”对此,法律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我们可以从法律理论中找到依据。民法理论一般认为,承运人只要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占有留置物即可,并不需要该留置物和拖欠的运费有直接的牵连关系,例如,承运人可以因为以前的运输费用没有支付而留置本次的货物。理论上认为承运人留置权的本质属于商事留置权,而“商事留置权起源于意大利商人团体之习惯法,与民法上一般留置权之起源与沿革完全不同,且商事留置权之作用重在维持商人间之信用,以确保安全与确实之交易关系,得以持续进行之故”(谢在全《民法物权论》)。故承运人只要基于运输合同关系占有货物就可以行使留置权,而不论该货物是否和拖欠的运费有直接的牵连关系。第三、“承运人是否可以超出托运人拖欠的运费的价值留置货物”,和第一点一样,法律仅仅规定了“相应的运输货物”,该“相应”是否除第一点理解的以外,还是说“价值相应”,对此没有明确的解释或规定。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上有不同的规定,其中有规定承运人只能按债权的多少对留置货物按比例行使留置权,但货物不可分的除外。但传统民法理论认为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留置权行使的不可分性,留置物本身是否可分及债权的价值高低无关,不论债权价值的高低、留置物是否可分,债权人均可以对确保留置物行使权利。具体到集装箱运输,因为货物本身不可分,故完全可以超出债权价值行使留置权。上述争议的处理,我们认为可以归结为:承运人可以扣留托运人的货物行使留置权,而不论该留置物的所有权为何人及是否和债权有牵连关系,也不论该留置物的价值是否超过了实际的债权。在实务中处理,还要注意一些技巧,例如:通知义务、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等等。
㈡ 快递人员私自扣留货物是什么行为
给快递公司投诉
㈢ 运输公司私自扣留货物应付什么法律责任
这属于合同纠纷。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我看关键是运输公司是否在运输途中有运输过错导致货不能正常使用,还有就是合同中约定的运费支付条件。
建议带合同和资料找律师谈谈先。
㈣ 物流故意扣留货物怎么投诉
遇到过,找快递公司投诉没用的,我就是投诉快递公司,结果他们直接说无法联系收件人,然后退回去,估计得找邮政总局投诉
㈤ 物流有没有权力扣押我的货品
如果是正常的查扣违禁物品是可以的。
㈥ 运输过程中非法扣押货物,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问题讲的不清楚
货物是被谁扣押,如果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进行扣押,那就不适用刑法的范畴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了。
如果是运输公司扣押,如果你没有交付运输费,对方有权对你货物扣押,行使留置权。如果你程序和行为都无过错,对方可能构成侵占罪。
对于其它你可以拿着合同和其它凭证去找律师了
㈦ 物流公司有权利没收客户货物吗
易燃易爆物品是不能托运是真的 他们只是不敢托运 你是再给他们制造麻烦他们肯定不愿意啊,一般的货运公司是会让你自己去把东西拿走的 你去和扣押你东西的物流分部商量一下 交一点罚款商量一下吧 但是他们没有权利没收你的东西 他们运输的过程开始的时候没有查明你的东西是危险品 现在知道了要没收 那是不能站的住脚的 现在物流机制不健全 你可以试着先商量 不行就去告他们吧
㈧ 我的货被扣押在物流公司;应该怎么办
去找他们理论,取回属于自己的货
㈨ 有企业拖欠我们物流公司运费不付款,我们有权利扣留他们的货物吗
有企业拖欠物流公司的运费,则物流公司是享有货物的留置权的。
根据《中华回人民共和国合答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所指的对“相应的货物”留置货物包括两层含义:
1、对于可分的货物,承运人留置的货物应当合理和适当,其价值应包括未支付的运费、保管费经及其他运输费用加上可能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而不能留置过多的货物。当然如果承运人根本就没有获得任何费用,也可以对全部货物行使留置权。
2、对于不可分的货物,承运人可以对全部货物进行留置,即使承运人已取得了大部分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
(9)物流扣押货物扩展阅读:
《汽车货物运输规则》第七十八条汽车货物运输的运杂费按下列规定结算:
(一)货物运杂费在货物托运、起运时一次结清,也可按合同采用预付费用的方式,随运随结或运后结清。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运费尾数以元为单位,不足一元时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