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代办托运
A. 《民通》规定,按照合同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以淘宝为例,当卖方将货物发出时
通常情况下快递费用是由买方支付,属于代办托运,代办托运不影响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因此所有权和风险已经转移了;当然如果是由卖方支付快递费用,则风险由卖方承担及所有权未转移。如果买方发生货物未收到或者在运输途中的损坏,买方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方支付扮演的是居间人,不影响影响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动产交付的效力与时间、风险转移的时间。
B. 代办托运途中货物灭损,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吗
涉及到2个法律关系,对于买卖双方来讲,你应该提供货品,完成购物合同。完成供货后,由此经济损失向承运方索赔。
C.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
需要看约定的交付方式是什么。如果约定代办托运,那么交付承运人是视为已交付。
D. 在卖方代办托运时,因第三方重大过失使货物受损,那么买房可有哪些权利
交货方式是什么?运输是卖方还是买方负责?保险呢?
如果卖方负责,货未交给买方,发生毁损,卖方可以向承运方主张第三方侵权责任。
E. 买卖合同中,卖家代办托运,货物风险的转移是卖家货交第一承运人还是货交买家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货交第一承运人风险转移。
F. 买卖合同 代办托运 风险转移
如果货物运到买方指定的就近地点,从该地点卸货风险转移
如果货物运送到买方不特定的地点,从货交承运人(就是托运方)开始,风险转移
G. 什么是代办托运
所谓代办托运,是指卖方负责托运,买方负责运费的交货方式。代办托运的所有权转移界点是办理完托运手续,办理完托运手续所有权即转移给买方。
在代办托运中,卖方与承运人订立的合同,属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即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对方直接向第三人履行给付,第三人因此取得请求给付权利的合同。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有三个特征:
1、它只能为第三人带来利益,原则上不能使第三人承担义务,因此,合同订立无需第三人同意。
2、自合同成立起,第三人可独立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第三人有独立的请求权。
3、第三人对为其利益订立的合同,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
H. 货物毁于卖方委托的承运人之手,应该向谁索赔
现实困惑
甲与乙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代办货物托运。甲遂与丙运输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过程中,由于丙的驾驶员操作失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货物严重受损,无法向乙按时交货。乙找到甲方,甲方说不是自己的责任,应该去找丙运输公司;乙去找运输公司,运输公司的人说与乙没有任何合同关系,所以也不负责赔偿。那么乙应找谁赔偿呢?
律师答疑
乙应该要求甲赔偿。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可知,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而不能约束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甲与乙合同中约定由甲代办托运,其权利主体只能是甲,而甲与丙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是其与丙之间的合同关系,与乙无关。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损毁、灭失的风险随交付而转移,本案由卖方代办托运,可视为标的物尚未交付给买方,应由卖方承担风险。综上所述,本案中由丙造成的货物损失,应当由甲承担对乙的赔偿责任。甲可在向乙做出赔偿后,再根据与丙的运输合同,要求丙向他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理荟萃
合同相对性在大陆法系亦被称为债的相对性,主体的相对性是其特征之一,不能任意突破。
I. 合同签订,有卖方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后,所有权有转移吗转移的情况是怎样的
卖方委托第三人承运的,货交承运人之后,所有权不转移。但是在卖方代办承运中,货交承运人之后,所有权转移。
J. 买卖合同中,卖方代办托运与卖方负责运输有区别吗
卖方代办托运 责任是托运方和买方
遗失的话,托运按照约定协议赔偿
卖方负责运输 责任是卖方或者卖方委托的运输公司
遗失的话,卖方与买方并未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完成交易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