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运指定货操作流程
㈠ 空运进出口的详细操作流程是怎样
空运出口流程来
一、运托运自办理托运。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备齐货物,收到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无误后,就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和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目的地等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航班的依据。
安排货舱。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及有关单据后,会同中国民航,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目的地等情况,结合航班,安排舱位,然后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运单。
二、装货、装机。外运公司根据航班,代各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往仓库提取货物送进机场,凭装货单据将货物送到指定舱位待运。
三、签发运单。货物装机完毕,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总运单,外运公司签发航空分运单,航空分运单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第一份交给发货人,第二份由外运公司留存,第三份随货同行交给收货人。副本十二份作为报关、财务结算、国外代理、中转分拨等用途。
发出装运通知。货物装机后,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
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
(本流程仅供参考,实际操作酌情而定)
㈡ 外贸指定货代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提前给货单发托单,出口前要入货通知,安排拼箱或者背箱,报关,提单确认,付费,拿正本提单或者电放~
㈢ 空运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航空货运的业务流程
•业务上同SHIPPER或者SHIPPER代理人谈订单
•SHIPPER给航空代理人订舱。
•航空代理人向航空公司订舱。
•航空公司确认后出主单号/分单、航班号/日期。
•货交航空公司并出航空主单。
•付款(预付:SHIPPER付款给航空代理人,代理人付AIRLINE,到付:货到以后目的地收货人付款给代理,代理付给航空公司)
•货物上机飞行,中转,注意按照主单号跟踪。
•货物到达目的地,航空公司或代理通知收货人收货,收货人收货,办理清关,完成全部流程。
㈣ 指定货代的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
根据货代部的工作特征,日常工作中划分为以下“接单、订舱、拖车/内装、报关、文件、费收和其他”各环节,各环节相辅相成。
本流程即是各岗位的工作指导,也作为主管评判各岗位工作达标与否的标准。
一、接单部分
接单工作原则上应该成为日常中“最优先”的工作环节,一般要求接单必须快捷、
高效,在第一时间内用最短时间确认业务的可操作性并予以安排。
接单人员一般要求自接到委托书后15分钟内完成以下三部分基本信息的确认。
(注)对于部分无法短时间内确认的信息,依然必须及时安排并予以跟踪,如根据客户和操作需要流转到下一环节,先安排流转后跟进处理,以保证下一环节的有序操作。
1、审核客户委托内容和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1)接单人员必须预先审核客户的委托内容。
客户发来的订舱单需显示以下信息,但不限于此:
托运人/发货人、船公司/船期、起运港、目的港/中转港、货名、柜型柜量、
运价条款与运价、托运人的签字或盖章等。
(2)接单人员必须预先确认客户服务要求。(客服或者接单员)
普通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到/预付订舱、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等。
到/预付订舱确认即对(1)内容的确认;
对于拖车/内装、商检和报关的服务要求,必须同时确认货物和单证备齐时间、服务要求时间等,注明在客户订舱单上。
特殊服务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普通服务外其他的附加服务。
对于特殊服务要求,必须得到部门主管和/或者其他相关职能的核批后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2、运价核对、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客服人员收到订舱单后,必须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进行确认。
(1) 对来自销售部的业务,须与销售员核对运价和其他服务费用是否正确,并由销售员在订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再向相应船公司订舱。
(注) 特殊情况可先口头与销售员确认, 待销售员返回公司再补签字确认
(2) 对于公司业务,须与市场相关人员或航线主管人员及时确认后再安排订舱。
3、舱位确认(客服或者接单员)
根据客户委托,确认反馈符合要求的舱位。
二、订舱部分
一般要求预定开航日7天前必须安排订舱,对可以提前接受委托的船公司应争取头批订舱,旺季时候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前;
一般要求在预定开航日5工作日前完成订舱,对于该时间限制以内的业务委托一般要求在接单日内完成订舱,最迟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订舱。
1、新建委托 (订舱操作员)
订舱操作员必须及时在操作系统内创建业务编号、新建业务档案,输入业务有
关数据。输入业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此:业务各属性、发收通信息、服务要求、提单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开航日期、起运港、中转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货名与数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订舱过程(订舱操作员)
订舱过程包括以下环节:膳制与发送订舱单、订舱号或提单号确认、预配和报关舱单发送确认、中转港代码确认和场站收据制作等,任何其中一环节未完成均视做订舱未完成。
订舱完毕后,应及时将配舱信息输入操作系统,输入时应确保准确,并特别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称、订舱号或者海单号、船名航次、开船日期、箱型箱量以及运费/运输条款等内容的核对。
3、舱位通知 (订舱操作员)
无论是否需要我司代为提供当地各项服务的业务,订舱确认单或者配船通知单等都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客户,确保上面的订舱号与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确,以免造成混淆。
如有问题,积极配合客户跟踪处理预配和海关舱单等方面问题。
三、拖车/内装(调度)
客户委托的拖车、内装和/或者报关等要求,必须根据船公司、码头、货物性质和
市场环境等情况予以预先审核,对于存在隐患的不合理安排尽量同客户协商调整并告知理由和风险。
1、拖车安排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拖车时间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安排拖车前,根据前期约定的拖车服务时间要求,提前2工作日与客户再次联系确认装柜时间及地点
(4) 同客户确认时间要求后,在同一工作日及时把信息通知拖车行进行服务要求
预约
(5) 向拖车行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提供拖车服务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拖车行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已经空箱状况确认);
对于特种箱业务,必须同船公司确认空箱状况,必要情况下通知船公司提箱时间。
(6) 安排拖车时,需向拖车行发出书面委托。清晰注明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装柜地点、工厂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协议费用等
(7) 必要情况下,应要求拖车行提供司机姓名,手机号码、柜号,并报给工厂
(8) 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9) 其他注意事项
在船公司的免费用箱期内安排拖柜进场,避免发生额外费用。若有发生超堆费、超期柜租等额外费用,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对于客户业务退关,需要确认是否发生安排拖车的前期费用。若有发生预配打单费等,需立即通知客户,要求其书面确认并登记
2、内装安排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根据船公司、码头和航线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装箱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根据前期约定的到货时间,提前1工作日与客户再次核实送货时间和预计到达时间
(4) 向仓库做内装委托,需向仓库发出书面委托。
清晰显示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订舱号/提单号、箱型箱量、起运港、中转港代码、目的地等)、装柜时间、货物数据(包括件数、毛重、体积)、 协议费用等
(5) 向仓库委托时间,一般最迟必须在预约货物装箱时间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并在当日下午4点前确认安排(包括仓库是否已经领取设备交接单、提箱点的确认、空箱状况确认)
(6) 向仓库委托时,必要情况下应注明提空柜的时间要求
(7) 跟踪到货物情况
(8) 跟踪装箱、装箱单、进港
四、报关部分(操作员)
(1) 得到相关销售或者客服确认后方能安排
(2) 根据船公司、码头、航线和货物等情况,前瞻判断合适的报关时间。如同客户具体情况有冲突,必须同客户友好协商并告知可能的风险
(3) 最迟在同客户约定报关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再次同客户确认报关资料的发送情况
(4) 收到报关资料后的第一时间对报关资料进行预审,有问题立即处理
(5) 在约定的报关日期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把完整的报关资料送报关行
(6) 对于报关资料,要求复印留底;对于重要报关资料如核销单等,必须在做登
记
(7) 跟踪反馈报关结果
五、文件部分
1、提单确认 (文件员)
(1)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
提单确认件的膳制和发送要及时,一般预定开航日2个工作日前必须发送
(2) 催促提单确认件
一般预定开航日前一工作日必须从客户获取完整、正确的提单确认件
㈤ 空运报关流程
空运货物进口报关报检详细流程介绍
A.进口报关:
确定进口的航班,等飞机落地以后(有些机场可以提前申报)。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一、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副本提单、介绍信换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法检的货物需要首先报检,获得《通关单》后,方可录入报关单。
3.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在包装箱上有PICC的标识,且海关放行后要做木质包装检验。
4.税则上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濒危证、检验检疫证)。
5.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15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木质包装要做包装检,检验结束后,即可派送。
另: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B.进口报检:
货物分为法检和非法检货物。
所需文件:一般货物报检所需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提单,报检委托书。
特殊货物需要相关特殊文件:如卫生证,3C证明,备案书等。
报检流程:
1.准备报检所需单证:一般货物报检所需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提单,报检委托书。
2.预录入报检信息
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录入报检系统。
3.申报
报检员对入境报检单据检查无误后,到报检前台递单申报。
4.缴费
缴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费。
5.放行
检疫放行的货物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需要调离到使用地检疫的出入境电子报检受理凭条。
6.验货
需要调离检的货物收货人在收货后不能自行拆开货物,需要与受理凭条上所调离的检疫局约检,由调离后的检疫局施检。
木质包装产品,一般要求在场站实施木质包装检疫。无IPPC标识的,需要进行熏蒸处理或对包装销毁。
进口货物在海关放行之后,应尽快办理商检验货等手续,商检未办理验货放行前,是不得擅自使用及销售。
空运货物出口报关报检详细流程介绍
一、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机电卡等。
B、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代理公司。
4、 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运输价格等级分为:
M 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货运代理。
2、商检: 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
3、订舱: 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
4、接货:
A、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B、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运输费用结算: 双方在未接货物时应该确定:
预付:本地付费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费用;
6、小贴士:
A、运输方式:有直达、空空转运、海空联运。
B、运费组成:空运费(以货代和发货人协商运价为准)、报关费(250元/票,不满一吨的货物,还要另外收取50元/票制单费以及150元/票报关费用),燃油附加费以及战争险(以航空公司收费为准,一般情况下分别为1.0元/kg),货站地面处理费(0.3元/kg),以及可能因货物不同而产生的其他杂费。
三: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 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2、过磅: 将贴好标签的货物交由货站过安全检查,过磅,以及丈量货物尺寸计算体积重量,之后货站将整单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及体积重量写入“可收运书”,加盖“安检章”“可收运章”以及签名确认。
3、打单: 货运代理根据货站的“可收运书”将全部货物数据,打入航空公司的运单上。
4、特殊处理:可能因货物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站将要求承运的航空公司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说明,才可入仓。
四、商检:
1、单证: 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向商检预约查验时间。
3、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4、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5、小贴士: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6、商检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五、报关行:
1、接单、送单: 客户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4、送单时间:根据航班时间:需在中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需要在上午10: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需在下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在下午15: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否则将加重报关行报关速度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货物不能进入预计航班,或因情况紧急而造成货站收取超时费用(0.5/kg)。
5、报关行工作时间:8:30--17:30,但可根据客户需要随时上班。
空运货物要提前一天中午送到仓库,而且货物到仓库以后才能报关。
六、海关
1、审单:海关将根据报关资料审核货物以及单证。
2、查验:抽查或者由货运代理自查(后果自负)。
3、征税:海关根据货物的类别,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收取税收,并填写核销单(以便货物出口后,货主退税用)。
4、放行:以上手续完备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放行,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交给相关的报关行。
注:空运货物的通关时间:一般情况下为半个工作日。
㈥ 货物空运流程
一: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等。
B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代理公司。
4: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运输价格等级分为:
M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货运代理。
2:商检: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
3:订舱: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订舱一般要提前一周进行,用来确认价格,避免下周发生太大的波动而引起纠纷,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
4:接货:
A: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B: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运输费用结算:双方在未接货物时应该确定:
预付:本地付费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费用
6:小贴士:
A:运输方式:有直达、空空转运、海空联运、陆空转运(天津以及河北货物较多)。
B:运费组成:空运费(以货代和发货人协商运价为准)、报关费(300元以内/票),燃油附加费以及战争险(以航空公司收费为准,一般情况下分别为2--4元/kg,根据不同航空公司收取不同的费用),货站地面处理费(0.6元/kg),安检费用根据货物不同而定,地面调拨费用50元/票,以及可能因货物不同而产生的C:其他杂费。
三: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2:过磅:将贴好标签的货物交由货站过安全检查,过磅,以及丈量货物尺寸计算体积重量,之后货站将整单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及体积重量写入“可收运书”,加盖“安检章”“可收运章”以及签名确认。
3:打单:货运代理根据货站的“可收运书”将全部货物数据,打入航空公司的运单上。
4:特殊处理:可能因货物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站将要求承运的航空公司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说明,才可入仓。
四:商检
1:单证: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3: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4:小贴士: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5:商检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五:报关行
1:接单、送单:客户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㈦ 海运和空运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海运和空运运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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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托运
编制船期表。外运公司按月编印出口船期表,分发给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内列航线、船名及其国籍、抵港日期、截止收单期、预计装船日期和挂港港口名称(即船舶停靠的港口)。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据此进行催证、备货。
办理托运。
外贸公司在收到国外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无误后即可办理托运。按信用证或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填写《托运单》并提供全套单证,在截止收单期前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舱的依据。
领取装运凭证。外运公司收到有关单证后,即缮制海运出口托运单,并会同有关船公司安排船只和舱位;然后由船公司据以签发装货单,作为通知船方收货装运的凭证。
装货、装船。外运公司根据船期,代各外贸公司往发货仓库提取货物运进码头,由码头理货公司理货,凭外轮公司签发的装货单装船。
换取提单。货物装船完毕,由船长或大副签发大副收据或场站收据,载明收到货物的详细情况。托运人凭上述收据向有关船公司换取提单。
换取提单货物装船后,托运人即可向国外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如为C%26amp;F或FOB合同,由于保险由买方自行办理,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尤为重要。
空运托运
空运托运。各外贸公司及工贸企业在备齐货物,收到开来的信用证经审核(或经修改)无误后,就可办理托运,即按信用证和合同内有关装运条款,以及货物名称、件数、装运日期、目的地等填写《托运单》并提供有关单证,送交外运公司作为订航班的依据。
安排货舱。外运公司收到托运单及有关单据后,会同中国民航,根据配载原则、货物性质、货运数量、目的地等情况,结合航班,安排舱位,然后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运单。
装货、装机。外运公司根据航班,代各外贸公司或工贸企业往仓库提取货物送进机场,凭装货单据将货物送到指定舱位待运。
签发运单。货物装机完毕,由中国民航签发航空总运单,外运公司签发航空分运单,航空分运单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第一份交给发货人,第二份由外运公司留存,第三份随货同行交给收货人。副本十二份作为报关、财务结算、国外代理、中转分拨等用途。
发出装运通知。货物装机后,即可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以便对方准备付款、赎单、办理收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