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合同的特征
1. 航空运输的特点是什么啊
航空货运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异常迅速,特别是受到现代化企业管理者的青睐,原因之一就在于它具有许多其他运输方式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概括起来,航空货物运输的主要特征有:
一、运送速度快从航空业诞生之日起,航空运输就以快速而著称。到目前为止,飞机仍然是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常见的喷气式飞机的经济巡航速度大都在每小时850~900公里左右。快捷的交通工具大大缩短了货物在途时间,对于那些易腐烂、变质的鲜活商品;时效性、季节性强的报刊、节令性商品;抢险、救急品的运输,这一特点显得尤为突出。可以这样说,快速加上全球密集的航空运输网络才有可能使我们从前渴望而不可及的鲜活商品开辟远距离市场,使消费者享有更多的利益。运送速度快,在途时间短,也使货物在途风险降低,因此许多贵重物品、精密仪器也往往采用航空运输的形式。当今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航空运输所提供的快速服务也使得供货商可以对国外市场瞬息万变的行情即刻做出反应,迅速推出适销产品占领市场,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不受地面条件影响,深入内陆地区航空运输利用天空这一自然通道,不受地理条件的限制。对于地面条件恶劣交通不便的内陆地区非常合适,有利于当地资源的出口,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航空运输使本地与世界相连,对外的辐射面广,而且航空运输相比较公路运输与铁路运输占用土地少,对寸土寸金、地域狭小的地区发展对外交通无疑是十分适合的。
三、安全、准确与其他运输方式比航空运输的安全性较高,1997年,世界各航空公司共执行航班1800万架次,仅发生严重事故11起,风险率约为三百万分之一。航空公司的运输管理制度也比较完善,货物的破损率较低,如果采用空运集装箱的方式运送货物,则更为安全。四、节约包装、保险、利息等费用由于采用航空运输方式,货物在途时间短,周转速度快,企业存货可以相应的减少。一方面有利资金的回收,减少利息支出,另一方面企业仓储费用也可以降低。又由于航空货物运输安全、准确,货损、货差少,保险费用较低。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航空运输的包装简单,包装成本减少。这些都构成企业隐性成本的下降,收益的增加。当然,航空运输也有自己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航空货运的运输费用较其他运输方式更高,不适合低价值货物;航空运载工具——飞机的舱容有限,对大件货物或大批量货物的运输有一定的限制;飞机飞行安全容易受恶劣气候影响等等。但总的来讲,随着新兴技术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产品更趋向薄、轻、短、小、高价值,管理者更重视运输的及时性、可靠性,相信航空货运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前景。
2. 简述民用航空合同的特征
《合同》第贰吧吧条规定:运输合同承运旅客或者货物起运点运输约定点旅客、托运或者收货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合同
运输合同承运接受旅客或者托运委托使用运输工具旅客或者货物某点运输另点旅客向承运支付票款托运或者收货提取货物并向承运支付运费
运输合同具几特征:
第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合同合同标运输劳务
运输合同核内容承运旅客或者托运提供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虽产具体、形劳却使旅客托运获服务并受益
第二运输合同双务、偿合同
运输合同承运运输旅客或者货物旅客、托运或者收货支付票款或者运费事双权利义务具待给付关系
第三运输合同般诺合同
客运合同诺合同该合同自承运向旅客交付客票立货运合同般诺合同些实践合同
第四运输合同格式合同
般运输合同条件由承运预先明确作运输合同具体表现形式客票、货运单或者提单都统印制符合格式合同特
3. 运输合同的特征有哪些,运输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运输合同的特征.运输合同主体的复杂性所谓运输合同的主体就是运输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运输合同的主体与一般合同主体不同,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这是由运输合同的特点所决定的。运输合同的主体包括承运人、旅客、托运人和收货人。承运人是指提供运输服务的当事人。凡是取得运输服务资格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运输生产活动。承运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运输专业户,也可以是公民个人。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旅客是指乘坐交通工具旅行的自然人。旅客作为运输合同的主体,既包括中国人,也包括外国人。未成年人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作为运输合同的主体,但必须与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一起旅行,或者按照规定委托承运人照顾。托运人是指提供行李、包裹和货物运输的人。行李运输的托运人就是旅客,包裹运输的托运人可以是旅客,也可以是其他货主。托运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的保管人。运输合同的订立是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经过承运人确认后成立的。因此,托运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具有积极主动的地位。收货人是托运人指定的领取货物的人,收货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有时就是收货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另有收货人。收货人作为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也是运输合同的利害关系人。承运人在目的地点有通知收货人并向其交付货物的义务。收货人有权请求提取货物,同时也负有及时提货的义务。2.运输合同标的特殊性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运送旅客或者货物的劳务行为而不是旅客和货物。旅客或者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其目的是要利用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完成旅客或者货物的位移,承运人的运输劳务行为是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目标。因此,只有运输劳务的行为才是运输合同的标的。运输合同的履行结果是旅客或货物发生了位移,并没有创造新的使用价值。3.运输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定性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大多数是由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合同即告成立。但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也可以依法进行修改。对于法律规定的强制性条款,当事人不能协商。选择性的条款和提示性的条款当事人可以协商,当事人协商的补充条款,也具有法律效力。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当事人自由协商订立合同的情况越来越多,因此,《合同法》特别强调当事人的约定的作用。4.运输合同格式的标准性运输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形式订立。所谓标准合同,也称格式合同,是指合同一方提供的具有合同全部内容和条件的格式,另一方当事人予以确认后合同即告成立。由于格式条款是由当事人一方提供格式条款文本,对另一方来说,很可能侵害其合法权益,因此,法律对制定标准格式合同的一方规定了很严格的义务,目的是要保护对方的权益。运输合同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为简便手续,各国基本上都采取标准格式合同。旅客运输合同一般通过出售客票来完成合同的订立过程。货物运输合同绝大多数也是格式条款,并且通过规章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5.运输合同为有偿、双务合同承运人履行将旅客或者货物从一地运送到另一地的义务,从而给旅客或者托运人带来“位移”的利益,其本人也取得了要求旅客或者托运人(收货人)支付报酬,即运费的权利。承运人以运输为业,以收取运费为营利手段,旅客或者托运人须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因此,运输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运输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均负有义务,承运人须将旅客或者货物从一地运到另一地,旅客或者托运人(收货人)须向承运人支付运费,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相互依赖的。因此,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二、运输合同的种类运输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运输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一)按运输方式分类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运输合同可以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五大类。这五类运输合同主体的承运人是不同的运输企业,而托运人和旅客可以是企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二)按照运送对象分类根据运送对象,运输合同可以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旅客运输合同是指把旅客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旅客运输合同又分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公路旅客运输合同、水路旅客运输合同以及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与旅客运输相关的行李包裹运输,可以看作是一个独立的运输合同关系,也可以作为旅客运输合同的一个组成形式。货物运输合同是指以货物作为运送对象的合同。根据运送方可以分为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管道、多式联运等货物运输合同。(三)按照是否有涉外因素分类根据是否有涉外因素,运输合同还可以分为国内运输合同和涉外运输合同两类。国内运输合同是指运输合同当事人是中国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民、起运地和到达地等都在国内的运输合同。涉外运输合同是指当事人或者货物的起运地、到达地有一项涉及国外的合同,例如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等。
4. 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运输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运输合同包括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两类。
运输合同的特征: 1,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 2、是双务、有偿合同。 3、属于诺成合同。4、多为格式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5. 交通运输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运输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运送行为。运输合同的标的是承运人的运送行为,而不是被运送的货物或旅客本身。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均围绕运送行为而产生。 2.运输合同的成立,在客运合同可为诺成或实践合同,或依交易习惯确定;在货运合同,通常是诺成合同,承运人接受托运人发出的要约,如接受托运人支付的运费,即形成承诺,运输合同成立,无须以交付运送对象为成立要件。但当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殊规定时,货运合同也可为实践合同。 3.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承运人有义务为托运人运送物品或旅客,同时有权获得报酬;托运人或旅客有义务支付运费或票款,同时有权要求承运人完成运送行为。
6. 多式联运合同有什么特征
多式联运合同除具备一般运送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特征:
1.多式联运合同的主体为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或旅客。多式联运合同一方为托运人或旅客,另一方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所谓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的当事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多式联运经营人不同于承运人,即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与托运人或旅客订立合同的人,而承运人是实际运送货物或旅客的人,即实际承运人。同时,多式联运经营人只有一人,而承运人必须为两人以上。
2.多式联运合同的承运人以相互衔接的不同运送手段承运。多式联运合同的承运人为二人以上,且承运人须以不同的运输方式承运货物或旅客。如果承运人为二人以上,但以同一的运输方式承运的,则不属于多式联运,则属于连续运输。同时,多个承运人的不同运输方式须相互衔接,即各区段的运输联接成为一个整体,都是完成全程运输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各区段的承运人的运输都是对整个运输合同的履行。在实际运输业务中,多式联运可以是铁路运输与公路运输的联运、铁路运输与海路或水路运输的联运、公路运输与海路或水路运输的联运、铁路运输与航空运输的联运,还可以是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与海路或水路运输的联运等。
3.托运人或旅客一次交费并使用同一运送凭证。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承运人虽为二人以上,但各承运人只能作为一个整体与托运人或旅客订立合同。托运人或旅客只需一次交费,承运人只须出具一份运送凭证。因此,多式联运合同是一个合同,而不是数个合同的组合。在多式联运合同中,货物由一个承运人转交另一承运人运送或者旅客由一种运输工具换乘另一种运输工具,都不需要另行交费,也不需要另行办理转运或换乘手段。正因为如此,多式联运可以减少运送的中间环节,有利于加快运输速度,提高运输效率。
7. 什么是航空运输合同
机票就是航空运输合同的一种。
货运单也是航空运输合同的一种。
8. 运输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回输到约定地点,旅客答、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接受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委托,使用运输工具将旅客或者货物从某一地点运输到另一地点,旅客为此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提取货物并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运输合同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运输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标的为运输劳务。 运输合同的核心内容是承运人为旅客或者托运人提供的运输劳务。运输劳务本身虽然不会产生具体、有形的“劳动成果”,但却可以使旅客和托运人获得服务并从中受益。 第二,运输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运输旅客或者货物,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待给付关系。 第三,运输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 客运合同是诺成合同,因为该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货运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但也有一些是实践合同。 第四,运输合同多为格式合同。 一般地,运输合同的条件是由承运人预先明确的,作为运输合同具体表现形式的客票、货运单或者提单也都是统一印制的,符合格式合同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