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行李托运损坏
1. 国际航班托运行李丢失了,该怎样索赔
问题一行李丢了,怎么办?
在搭乘飞机到达目的地之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托运的行李箱却不能与你同步到达。千盼万盼终于把行李给盼来了,却发现行李箱这里扁一块,那里塌一块,甚至行李箱干脆连影儿都不见了。遇上这种事,你可以这样解决:
1、飞抵目的地后,若发现托运行李不见踪影,先去机场的行李查询处询问。
2、 如果无法查询到行李的下落,应立即持机票(电子客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件到机场行李查询处申报,协同工作人员填写“行李运输事故登记单”,等弄清楚情况后再与航空公司商讨后续赔偿事宜。
3、托运过程中,行李箱或行李中的物品遭到损坏,如查明是由于航空公司的疏忽或野蛮搬运所致,则航空公司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般旅客可以提出以下四种赔偿要求:以旧换新、退旧买新、修理报销或现金赔偿。航空公司会根据行李的折旧情况和破损情况,酌情赔偿。
问题二 如何进行行李索赔
1.赔偿价格按重量算
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有国内与国际之分。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及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旅客行李丢失的赔偿标准为100元/公斤。而国际航线则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每公斤赔偿30美元,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最高限额为1000特别提款权(1个特别提款权价值约等于1.37美元,它的比价是浮动的)。
无法确认重量时,按照旅客舱位等级所享受的免费行李重量赔偿。托运行李发生延误,一次性赔偿标准为:普通舱300元人民币、公务舱400元人民币、头等舱500元人民币。
从以上规定可见,由于市场上越是贵重的旅行箱往往越轻便,在按重量计价赔偿时,往往会吃亏,甚至连行李箱的成本都不够,旅行者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2、贵重物品丢失,不赔偿!
不少旅行者贪图登机轻便,往往将手提电脑、单反相机等贵重物品塞入行李箱,以为包上衣服保护就没问题,实际上,航空行李的搬运往往丢来丢去,比较“粗鲁”,为免意外,不建议放入贵重及易碎物品。
而一般来说,若托运行李中有贵重物品,如现金、票据、手提电脑等,航空公司有权利不予赔偿。此外,假如旅客没有按时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或托运行李中有违禁物品,航空公司也有权不赔偿。
不过,在搭乘国际航线时,若所丢失的托运行李价值较高,旅客又能够提供相关价值证明材料,也可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进行索赔。
问题三 怎样自我防范,有备无患
丢失行李的事件那么多,有时候不一定是航空公司的责任。可能是旅客太多造成行李认领混乱,抑或自己的行李箱与别人的太相像,被误领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此,旅行者应做到以下几点:
1、打醒十二分精神。在机场保持机警状态,看好行李,按时登机及托运行李。
2、 把要托运的行李整理好。《中国民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规定,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否则,航空公司可以拒绝收运。而国际航班并不强制旅客将行李上锁,一般建议尽量锁上。须注意,美国机场一般不允许上锁行李,因此更要好好整理。
3、避免行李过重。托运时,行李的重量一般都有限制。乘客应尽量避免将过重的行李进行托运,以免造成行李损坏。
4、为行李箱做好记认。不妨标新立异一下,给自己的行李箱做个性涂鸦、贴纸等装饰,也可以绑一条惹眼的丝巾,或在行李箱上标注姓名等显示身份证明的标记。这样一来,如果当真被拿错,他人也可根据行李箱上的信息找到失主。
5、拿到行李后第一时间清点,确认无误方离开机场。
2. 到机场托运行李箱坏了怎么办
乘坐飞机托来运的行李破损了航源空公司会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一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
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
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
由于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灭失,承运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行李赔偿按适用的国际运输行李赔偿规定办理。
已赔偿的旅客丢失行李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旅客应将自己的行李领回,退回全部赔款。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发现旅客有明显的欺诈行为,承运人有权追回全部赔款。
3. 我乘飞机托运的行李破损了,怎么办
可以找机场或航空公司的行李查询部门,要求赔偿。
有关规定参考:
6.1.2 承运人的责任
(1)承运人未遵守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和要求而引起的直接损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2)承运人责任的任何免除或限制适用于并有利于承运人的雇员和代表以及将飞机提供给承运人使用的及其雇员和代表。承运人和上述的雇员和代表以及任何人可以支付的赔偿总额,不超过承运人的责任限额。
(3)旅客的托运行李从托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包括为了履行航空运输合同而使用的陆路运输,本公司负安全运输的责任,如发生延误、丢失或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故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损坏,承运人应承担责任。
(5)在联程运输中,本公司仅对发生在其承运的航线上的行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本公司是联程运输的第一或最后承运人,旅客享有对其托运行李向本公司起诉的权利。
(6)由于发生在航空器上或在旅客上、下航空器过程中发生的事件,造成旅客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承担责任。
(7)国际运输中,旅客、行李航空运输中因延误引起的损失,承运人对每名旅客的责任以可适用的公约规定的额度为限。国内运输中,航空公司对于航班延误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6.1.3 除外责任
(1)旅客未遵守国家法律、政府规定、命令和要求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旅客在地面运输过程中因其年龄、精神或身体状况对本人形成的危害或危险,并由此造成或加重本人的任何疾病、受伤、残废或死亡,承运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运人的责任赔偿数额,不超过经证明的损失数额,承运人对间接或随之引发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4)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或托运行李的毁灭、遗失或者损坏完全由于行李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者缺陷造成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5)自然灾害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战争或武装冲突)造成的损失,可免除承运人的责任。
(6)包装完整,封志无异,而内件缺少、破损,除非能证明是由于本公司的过失造成外,对行李内物发生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7)由于旅客原因,造成本公司或其他旅客的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旅客负责,承运人不承担责任。
(8)旅客收受托运行李时未提出异议,承运人也未填开“行李运输差错记录”和“行李破损记录”,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9)由于行李损失而引起的间接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10)拴挂“免除责任行李牌”的托运行李,本公司可免除行李牌上标明的项目的运输责任。
(11)对于逾重行李的逾重部分,如未付逾重行李费,承运人对该部分不承担责任。
(12)旅客、行李因延误运输造成的直接损失,本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本公司证明本航班或者授权的地面服务代理方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某种措施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6.1.4 旅客的责任
(1)旅客未遵守国家的法律、政府规章、命令及承运人运输的有关规定。
(2)行李内装有按规定不能夹入行李的运输物品。如:易碎物品、易腐物品、贵重物品、文件、证件、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现金等,不论承运人是否了解都不负赔偿责任。
(3)由于旅客的过错造成的损失。
(4)由于旅客原因,造成航空公司或其他旅客的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旅客负责。
4. 飞机托运行李箱时损坏了怎么办
飞机托运行李箱导致损坏可以要求赔偿,其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五十一条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
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一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
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由于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灭失,承运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行李赔偿按适用的国际运输行李赔偿规定办理。已赔偿的旅客丢失行李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旅客应将自己的行李领回,退回全部赔款。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发现旅客有明显的欺诈行为,承运人有权追回全部赔款。
(4)国际行李托运损坏扩展阅读: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六条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运或随时终止运输。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5. 皮箱在飞机国际航空托运中弄坏了怎么办
按照现行规定: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整、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完全装卸和运输。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承运人可拒绝收运。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旅客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行李的声明价值不得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位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行李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您
可以找负责承运的航空公司索赔。
6. 请问乘飞机托运的行李损坏了怎么办
旅客如果发现行李破损或者没有及时运达目的地,要第一时间联系航空公司或者机场行李查询部门,查询部门会协助您进行查找和赔付。一旦箱子出现破损,根据相关规定箱子破损分为三种程度:轻度破损、中度破损、重度破损。轻度破损类似于出现划痕,一般按照50到100块钱进行补偿。中度破损类似于轮子掉了、拉杆坏了,一般会赔付维修费用,100到200块钱。有时,航空公司会赔偿一个备用箱做置换。重度破损类似于穿透性的损坏,箱体严重变形造成无法使用。国内航线会按照每公斤100块钱,国际航线会按照每公斤20美元来进行赔偿,个别低成本航空公司还有自己的规定。
7. 国际机场托运的行李丢失了怎么办
按照一般规定,当旅客发现行李丢失后,应该在抵达地进行行李丢失申报,一般在机场都会有所搭乘航空公司的办事处,申报时需带上机票、身份证、护照等相关票据和证件。从楼主的问题来看,楼主这一步已经作了。
然后楼主就是等待。若行李在旅客到达抵达地之日起二十一日后仍未到达,旅客才有权向承运人(也就是航空公司)提起赔偿请求。
就算行李在21日内到达,一般承运人也会支付一部分延误补偿费。
但还有一个规定,有下述三种情况之一的,行李丢失的责任在旅客一方,承运人无责任:
1.没有按时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在飞机起飞前30分钟办好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
2.托运行李中带有违禁物品
3.托运行李中有贵重物品,比如现金、票据、重要文件等(航空公司明确规定贵重物品请旅客随身携带)。
除此以上三种情况外造成行李丢失的可以认定为航空公司的责任。
若行李丢失,有没有上述三项,则承运人必须作出赔偿。
赔偿标准却不统一。国内航班的行李赔偿标准为50元/公斤(最近好像涨到了100元/公斤);
若旅客在办理托运时,声明了托运物品的价值,则按声明价值赔付。
若旅客购买了行李保险,可以同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两个索赔互相独立。
如果按上述方法无法达成一致,旅客可以向民航总局或者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若投诉无效,旅客可以向承运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点的法院提起诉讼。
上面是现在一般解决行李丢失或延误的办法及途经。
按规定,旅客填写了“行李运输事故纪录单”后,剩下的就应该是承运人主动和旅客联系沟通了,但现状是常常需要旅客主动去和航空公司联系。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