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淘航空行李托运标准
❶ 航空托运行李要求
乘飞机出行时,小件来行李是可以源直接带上飞机的,无需托运,还可以节省取行李的时间。小容量的充电宝可以带一个上飞机,小于100毫升容积的液体容器也可以随身。托运的行李是有重量跟体积的限制的。国内航班的上限是50千克。其中免费额度是头等舱40千克,商务舱30千克,经济舱20千克。超重行李每公斤按经济舱普通票价的 1.5%算 。
飞机托运行李规定
不能托运的东西有:
1、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枪支,管制刀具等不可以随身带上飞机也不能托运的。
2、还有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他类似气味或性质的物质,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 活体动物,符合运输规定的小动物、服务犬除外。
飞机托运行李规定
托运行李应该包装完整。 旅行箱、旅行袋、手提包等行李应加锁。 两件不能捆为一件。 办理值机时,将托运行李打包放到运输带上称重,然后过安检,安检没问题即可等候登机。
❷ 飞机托运行李的尺寸
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三十七条 :
1、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
2、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
3、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2)乐淘航空行李托运标准扩展阅读:
《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仪器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开箱(包)检查,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抽查。
开箱(包)检查时,可疑物品的托运人或者携带者应当在场。
第二十七条 旅客申明所携物品不宜接受公开检查的,安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场合检查。
第二十八条 空运的货物应当经过安全检查或存放二十四小时,或者采取民航总局认可的其他安全措施。
第二十九条 对空运的急救物品、鲜活货物、航空快件等有时限的货物,应当及时进行安全检查。
❸ 飞机托运规定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得超过50公斤,体积不得超过40×60×100厘米;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超过10公斤,体积不得超过20×40×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
❹ 桃子可以带上飞机吗国内
桃子是可以带上飞机的。不过和行李加在一起不能超过限制重量。
乘飞机关于行李的规定:
(一)随身携带行李的限制规定
1.乘坐国内航班:旅客的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5公斤,体积每件行李不超过20×40×55厘米(根据各航空公司要求不同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参考航空公司官方网站相关规定)。安检现场有供旅客测试手提行李大小的行李筐,如果旅客的行李可以放入该标准筐,则该件行李可以随身携带,否则需要托运。
2.乘坐国际航班:通常情况,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要超过7公斤,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线的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件手提行李。(部分航空公司有特殊重量限制规定,具体可参考航空公司官方网站相关规定)
(二)免费托运行李限制规定
1.持成人票或儿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费交运行李的限额:头等舱为40公斤,公务舱为30公斤,经济舱为20公斤。(近年来,部分航空公司对不同客票性质的免费行李额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所乘航空公司官方网站相关规定)
2.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但近年来,部分航空公司对不同等级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有所不同,婴儿也可享有一定的免费行李额,具体可参考航空公司官方网站相关规定)。
3.行李超重部分按超重公斤×经济舱全票价的1.5%收取行李逾重费。每件托运行李不得超过50公斤,体积不得超过40×60×100CM,超过规定的行李须与航空公司联系。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分为计重免费行李额和计件免费行李额两种。(由于部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李运输规定有所偏差,建议出行前提前了解掌握目的地国家相关规定,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关于行李托运的其他规定
1.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放在行李内托运。
2.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飞机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3.旅客不得在飞机托运行李内夹带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
(四)随身携带液体物品的规定
1.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2.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3.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转乘国内航班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4.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5.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7年3月17日发布的《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中有关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瓶装、罐装酒,随身携带液态饮料的旅客,每人最多可携带2瓶(每瓶容量均不得超过500毫升),并必须接受安检人员的开封检查。
❺ 飞机托运行李标准
乘飞机对于行李的规定包括重量和尺寸,还有对所带行李的物品种类以回及化妆品类的数量都是答有要求的。乘机行李还分为随身行李和托运行李。例如:不能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品。
乘机对于行李的具体要求以及注意事项:
1、随身的行李体积限制为:长宽高控制在55cm,40cm,20cm内,重量限制是头等舱5kg,可带两件,经济舱5kg,可以带一件。(需要在乘机之前预计好自己所带随身行李是否超重)
2、托运行李箱的体积限制为:长宽高控制在100cm,60cm,40cm内,重量控制在以下范围内:头等舱40kg,商务舱30kg,经济舱20kg。(需要在乘机之前预计好自己的托运行李是否超重)
3、行李内不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的物品,安全出行:
❻ 托运的航空行李有什么要求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kg,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cm。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权
托运行李要求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竹蓝、网兜、革绳、草袋等不能做行李的外包装物。
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
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kg,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cm。
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kg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一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cm。
❼ 航空托运规定
托运行李限额
每件托运行李不得低于2千克。
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国际运输的每件托运行李重量一般不超过32千克,如超过32千克,但不超过45千克的行李必须符合达到机场和续程承运人的有关规定。
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
超过免费托运行李限额的托运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费后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超过最大体积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应作为货物运输。
托运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应进行适当包装和固定,以保证能承受一定的压力,且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可以安全地被卸载和运输。托运行李的包装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应锁好,避免遭窃。
• 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李袋不能捆扎成一个。
• 额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运行李包。
• 竹制编织筐、网袋、绳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缠绕于行李四周。
• 乘客姓名、具体地址和电话号码应在行李包内侧和外侧写明。
不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
基于以下原因下列物品不适合运输:由于物品的危险性、不安全性,或由于其重量、尺寸、形状或者性质,或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飞机机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以及锂电池等物品。
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运输规定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规定,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62英寸)、可视作行李的物品包括
• 睡袋或铺盖卷
• 帆布背包、背囊等
• 滑雪板/滑雪设施——包含一对滑雪橇/一幅滑雪板和滑雪杆的滑雪背包。包含一双滑雪靴的足袋。
❽ 民航最新规定对托运行李的要求
民航局关于行李托运的规定如下(国内的):
第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贵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或随时终止运输。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应随托运行李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 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 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 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 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 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 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第三十八条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 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第三十九条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与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收运。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栓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给旅客。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栓挂自理行李牌。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第四十条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 %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第四十一条 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发令枪等。
3.其他枪支:样品枪。道具枪等。
4.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国家禁止的枪支、械具: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电击器、防卫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炸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非电导爆系统、爆破剂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梭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戴、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附件二: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指除附件一规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附件三:乘机旅客限量随身携带的生活用品及数量
种类 品名 限带数量
酒类 白酒 2公斤(包装完好)
日常生活用品 发胶、衣领净 1瓶(350ML) 累计不超过1000ML或1公斤
摩丝、发亮剂 1瓶(350ML)
香水 500ML
杀虫剂 1瓶(350ML)
空气清新剂 1瓶(350ML)
其他含有易燃物质
的生活用品
打火机(充有可燃气体或燃料油) 5只 安全火柴 5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