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香港转飞的空运货物如何报关
Ⅰ 空运货物到机场如何报关,需要哪些单证
空运进口流程如下:
1、货物到达深圳国际机场后,机场货站根据航空运单上的数据,整理并核对货物的完整性,对有破损、短缺的,机场会协助收货人向航空公司进行追查或索赔,对于分批到达的货物会进行跟踪直到货物全部抵达。
2、机场整理完货物后,通知航空运单上所显示的收货人来领取提单。收货人拿到提单后可以找拓普报关安排进口报关了。
3、准备报关资料:
a、装箱单;
b、INVOICE;
c、合同;
d、空运提单;
e、代理报关委托书。
4、报关资料准备齐全后,去海关申报,海关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对产品的价格进行审价,海关对申报价格审核通过后,出税单,安排缴纳税金。
5、海关对进口的货物进行查验审核,查验审核通过后给予放行。
6、收货人将已通过海关的单证交给机场货站处理,并领取货物。
Ⅱ 货物如何从香港进口报关报关手续要什么关税是多少(图
一、进/出口报关
(一)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的法律规定
根据进出口(登记)规例(香港法例第60章)的规定,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的人士,除豁免报关物品外,必须在物品进口或出口后十四日内向海关关长递交一份资料正确及齐备的进口或出口报关表。任何人士如未有递交所需报关表,均会被罚款。进出口(登记)规例第3条列有多类获豁免物品,分列如下:
1.以联运提单或联运空运提单付运的转运货物;
2.运往外地的过境货物,在途经本港时停留在同一船只或航机而并无转运的货物;
3.由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武装部队进口或出口的物品;
4.运载船只自用或船上消耗的补给品,包括船用燃料;
5.运载航机自用或机上消耗的补给品,包括**燃料;
6.私人行李,包括经海关关长信纳为并非作贸易或商业用的进出口物品,但汽车则例外;
7.价值港币四千元以下的邮包;
8.任何物品
(1)纯粹为广告物料并经清楚注明,且属免费供应的;
(2)纯粹为任何产品的样本并经清楚注明,且令海关关长信纳为宣传有关产品而免费分发的;
(3)价值港币一千元以下的任何产品的样本并令海关关长信纳为宣传有关产品的;
(4)祗供展览用的进口物品,并令海关关长信纳该物品将於展览完毕后再出口,而不会在本港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5)祗供展览用的出口物品,并令海关关长信纳该物品将於展览完毕后再进口;
(6)按照上述第(v)节出口供展览后再进口的物品;
(7)领有暂准进口证,并按照其规定进口或出口的物品;
(8)祗供体育赛事用的进口物品,并令海关关长信纳该物品将於赛事结束后再出口,而不会在本港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处置;
(9)祗供体育赛事用的出口物品,并令海关关长信纳该物品将於赛事结束后再进口;
(10)按照上述第(ix)节出口供体育赛事用后再进口的物品;
9.本港注册或领牌的渔船直接从捕渔处运到本港的咸水鱼,包括可供食用的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同类海产食品;
10.私人礼物而受礼人无须付款者;
11.使用过及空的运货箱,并属:
(1)经常进口及出口的;
(2)纯粹为运载物品进出口用的。
12.由提供国际航空服务,而主要办事处设於香港以外地区的空运企业所进口或出口的各部份飞机零件。惟该等部份或零件必须充作以下用途:
(1)修理或保养该企业自置或租用,并用以服务於任何国际航线的飞机;或
(2)为同样用途与其他同类性质空运机构以不牟利方式交换其他飞机部份或零件;
13.由提供国际海空货运服务,而主要经营地点设於香港以外地区的运输企业所进口的任何物品。惟该等物品必须充作并实际上用於修理及保养由该机构管理的运货箱,而这类运货箱是用於国际海空货运服务的;
14.任何国家的法定流通钞票及硬币;
15.任何电台及电视台的制作及广播设备及经特别改装的电台或电视台车辆及其设备,而:
(1)该等制作、车辆及设备是由在香港以外地区定居的人士或居民所拥有及进口;及
(2)令海关关长信纳该等制作、车辆及设备准备於香港使用完毕后再出口;
16.当进口或出口时作为一种运输工具之任何交通工具。惟当作货物或货物一部份进口或出口的则除外。
(二)进出口报关分类
共分六类
1.非食品类的进口报关
2.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内附录一所列的食品类的报关
3.出口/转口物品(香港制造的成衣及鞋履除外)的出口/转口报关
4.《工业训练(制衣业)条例》(第318章)附表所列的香港制造成衣及鞋履类的出口报关
5.进口报关(属豁免报关费的物品)
6.出口报关(属豁免报关费的物品)
(三)如何递交进/出口报关单
1.直接电子报关服务
报关单须以电子方式,透过下列政府委聘的服务供应商(简称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递交:
商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商贸易」)查询热线:82010082
网址:http://www.ge-ts.com.hk
贸易通电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贸易通」)
查询热线:25991700
网址:http://www.tradelink.com.hk
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人士向服务供应商登记后,便可利用其提供的前端服务配套,例如用户软件或网上电子报关表格,把需要的资料编成规定格式的信息。加上有效的电子签署,电子报关单便可传送到服务供应商的系统。
若报关单符合格式要求,得到服务供应商的系统接纳,系统便会发出「收妥信息」给报关者,报关单的电子信息亦会即时传送到政府的系统。
报关人士将会与有关的服务供应商结算所需缴交的政府报关费及服务供应商服务费。
另一方面,若报关单不被服务供应商的系统接纳而需退回,系统便会发出「错误信息」给报关者。报关人士必需作出适当处理后再递交报关单。
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人士必须注意,任何未能在物品进口或出口后十四日内递交的报关单需要缴付逾期报关罚款及有可能被检控。
2.经指明代理人的纸张转电子报关服务
服务供应商亦可透过分布本港各区的服务代理网络,提供不同的服务把纸张报关单资料转为电子信息。
凡将物品进口或出口人士只需填写一份特定的纸张报关授权表格,服务代理便会将填写在表格上的资料转为电子信息,经有关服务供应商再传送到政府。纸张转电子信息服务将收取额外服务费用。
(四)所需文件
商品清关须办理下列文件:
——舱单
——扣留通知书副本(如有)
——提单、空运提单或其他类似文件
——发票、装箱单
——其他文件,如进口证、移走许可证等。
二、应课税货品
进出口酒类、烟草、碳氢油类及甲醇到香港均须缴付税款。进出口商应向香港海关申请进出口牌照。此外,亦须持有移走/出口许可证。
三、禁运货品
禁运货品乃指进出口条例(香港法例第60章)及其他香港法律禁止或管制进口之货品。进出口商如有意进口禁运货品,须事先取得进口证、许可证或证明书。
禁运货品包括危险药品、制造危险药品或精神药物所需的化学品、枪械及军火、战略商品、药剂产品、药物、放射性物质、辐照仪器、无线电发送器具、濒临绝种物种、动植物、除虫剂、耗蚀臭氧层物质、纺织品、未经加工钻石及若干食品。
四、转运货物豁免许可证方案
根据工业贸易署采用的若干条件,凡按转运货物豁免许可证方案下注册的船务公司、运输公司、航空公司及其委任之代理商,在转运下列各类货物时,均毋须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2条所界定的药剂产品及药物,但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险药物条例》第2条所界定的危险药物除外;
香港法例第549章《中医药条例》第2条所界定的中成药,以及该例附表1所指明的中药材及附表2所指明的5种中药材,即:凌霄花、制川乌、制草乌、威灵仙及龙胆;
香港法例第296章附属法例A《储备商品(进出口及储备存货管制)规例》附表所订明的食米;
香港法例第60章附属法例A《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1第I部所列明的冷藏或冷冻肉类及家禽;及香港法例第60章附属法例A《进出口(一般)规例》附表1第I部及附表2第I部所订明的未经加工钻石。
查询转运货物豁免许可证方案之有关详情,可与工业贸易署舱单查核分组联络,地址为香港九龙弥敦道700号工业贸易署大楼4楼409室,电话:(852)23985565或(852)23985656,传真:(852)23983747。
五、审单和查验
香港海关通过文件检查(例如舱单),必要时进行货物检查,实施进出口货物管制。货物检查以抽样形式进行。抽选之货物将被拘留,并由海关关员进行货物检查。
(一)进口
倘若一批货物被香港海关抽选作货物检查,进口商及其代表可向船务公司、航空公司及运输商查询有关通关程序的资料;或根据进口形式向下列香港海关办事处查询:
航空
(852)21164130/22860157(24小时)传真:(852)21164201
海路
货柜货物-电话:(852)24108045
(星期一至星期五-由早上八时至晚上十时三十分)
(星期六-由早上九时至下午五时)
传真:(852)24202429
海运货物-电话:(852)25347188(24小时)传真:(852)28541280
内河船货物-电话:(852)21808977/4635
(星期一至星期五-由早上八时十五分至下午六时十五分)
(星期六至星期日-由早上八时十五分至下午四时三十分)
传真:(852)21808976
陆路
落马洲管制站-电话:(852)24828758(24小时)传真:(852)24822552
落马洲支线管制站-电话:(852)24860222(由早上六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三十分)传真:(852)34046066
文锦渡管制站-电话:(852)26792000(由早上七时至晚上十时)传真:(852)26795828
沙头角管制站-电话:(852)26744384/4436(由早上七时至晚上八时)传真:(852)26749345
深圳湾管制站-电话:(852)35270069(由早上六时三十分至晚上十二时)传真:(852)35270829
红 直通车站小组-电话:(852)29540219/27743494(由早上六时十五分至晚上十二时)传真:(852)23638242
(二)出口
倘若一批货物被香港海关抽选作货物检查,通常检查会在出口商或其代表,货车司机或有关船务公司、航空公司及运输商的代表面前进行;如有任何查询,可根据出口形式致电下列香港海关办事处:
航空
电话:(852)21164246(24小时)传真:(852)21164218
海路
货柜货物-电话:(852)24108045(由早上七时至晚上九时)传真:(852)24202429
海运货物-电话:(852)25347188(24小时)传真:(852)28541280
内河船货物-电话:(852)21808977/4635(由早上七时至晚上十一时)传真:(852)21808976
陆路
落马洲管制站-电话:(852)24828758(24小时)传真:(852)24822552
落马洲支线管制站-电话:(852)24860222(由早上六时三十分至晚上十时三十分)传真:(852)34046066
文锦渡管制站-电话:(852)26792000(由早上七时至晚上十时)传真:(852)26795828
沙头角管制站-电话:(852)26744384/4436(由早上七时至晚上八时)传真:(852)26749345
深圳湾管制站-电话:(852)35270069(由早上六时三十分至晚上十二时)传真:(852)35270829
红 直通车站小组-电话:(852)29540219/27743494(由早上六时十五分至晚上十二时)传真:(852)23638242
(三)一般查询
电话:(852)28157711(24小时)
六、私人物件随身行李进出口清关
(一)随身行李
进入香港之旅客在入境时应向海关关员申报超出烟酒免税优惠之应课税货品、禁运物品或商用之进口货物的数量。进口超出烟酒免税优惠之应课税货品,均须缴交税款。进口禁运物品则须在货品进口时出示有关之进口证、许可证及证明书。倘若旅客携带之货物乃作贸易或商业用途,旅客必须向海关关长递交进口报关表。
有关禁运物品管制之简介载於「禁运/管制货品-入境旅客须知」小册子内。小册子可於各个海关入境站索取。
离开香港之旅客在出境时应向海关关员申**运物品或商用之出口货物的数量。出口禁运物品则需要有关之出口证、许可证及证明书。倘若旅客携带之货物乃作贸易或商业用途,旅客必须向海关关长递交出口报关表。
2.分运行李
以进出口货物形式寄来须报关个人物品时,有关报关程序及所需文件与以上货物报关程序所述相同。
分运行李内如载有应课税货品,不得享有烟酒免税优惠。
Ⅲ 我是货代,请问香港起飞的空运货, 要怎样才能有资质直接代客户做香港海关电子申报
个人都可以啦 申请一个账户
Ⅳ 货物从香港运到广东如何报关
报关要在香港和深圳两地都报的,一般会委托物流公司报关。
如果你公司自己清关方便的话,也可以自己报关,但也只能做一道。
如果你是香港公司就在香港报,如果你是国内的公司就在深圳报。
Ⅳ 请问货物从香港出口需不需要报关,流程大概是什么样的呢
其实你可以直接把货物交给货代,货代都是统一报关的。收取的运费中含了所有的费用!
Ⅵ 空运报关流程
空运货物进口报关报检详细流程介绍
A.进口报关:
确定进口的航班,等飞机落地以后(有些机场可以提前申报)。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一、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副本提单、介绍信换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法检的货物需要首先报检,获得《通关单》后,方可录入报关单。
3.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在包装箱上有PICC的标识,且海关放行后要做木质包装检验。
4.税则上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濒危证、检验检疫证)。
5.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15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木质包装要做包装检,检验结束后,即可派送。
另: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B.进口报检:
货物分为法检和非法检货物。
所需文件:一般货物报检所需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提单,报检委托书。
特殊货物需要相关特殊文件:如卫生证,3C证明,备案书等。
报检流程:
1.准备报检所需单证:一般货物报检所需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提单,报检委托书。
2.预录入报检信息
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录入报检系统。
3.申报
报检员对入境报检单据检查无误后,到报检前台递单申报。
4.缴费
缴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费。
5.放行
检疫放行的货物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需要调离到使用地检疫的出入境电子报检受理凭条。
6.验货
需要调离检的货物收货人在收货后不能自行拆开货物,需要与受理凭条上所调离的检疫局约检,由调离后的检疫局施检。
木质包装产品,一般要求在场站实施木质包装检疫。无IPPC标识的,需要进行熏蒸处理或对包装销毁。
进口货物在海关放行之后,应尽快办理商检验货等手续,商检未办理验货放行前,是不得擅自使用及销售。
空运货物出口报关报检详细流程介绍
一、发货人
1、提供货物资料:品名,件数,重量,箱规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出货时间,发货人名称、电话、地址。
2、应具备的报关资料:
A、清单、合同、发票、手册、核销单、机电卡等。
B、填写报关委托书并盖章及盖章空白信纸1份以备报关过程中备份需要,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C、确认是否具有进出口权以及产品是否需要配额。
D、根据贸易方式将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备文件交由委托报关的货代或报关行进行处理。
3、寻找货运代理:发货人可自由选择货运代理,但应从运价、服务、以及货代实力和售后服务等方面选择适合的代理公司。
4、 询价:向所选择的货运代理公司进行运价协商,航空运输价格等级分为:
M 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务不同,给货运代理公司的运价也不同,一般来说重量级别越大价格就越优惠。也可申请更优惠的运价。
二:货运代理公司
1、委托书:发货人与货运代理确定运输价格以及服务条件后,货运代理将给发货人一份空白“货物托运委托书”,发货人将如实填写此份托运书,并传真或交回货运代理。
2、商检: 货运代理将检查委托书内容是否齐全(不全或不规范的要补充),了解货物是否要做商检,并对需要做商检的货物进行协助办理。
3、订舱: 货运代理根据发货人的“委托书”,向航空公司订舱(也可由发货人指定航空公司),同时向客户确认航班以及相关信息。
4、接货:
A、发货人自送货:货运代理应传真货物进仓图给发货人,注明联系人、电话、送货地址、时间等。以便货物及时准确入仓。
B、货运代理接货物:发货人需向货运代理提供具体接货地址、联系人、电话、时间等相关信息,以确保货物及时入仓。
5、运输费用结算: 双方在未接货物时应该确定:
预付:本地付费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费用;
6、小贴士:
A、运输方式:有直达、空空转运、海空联运。
B、运费组成:空运费(以货代和发货人协商运价为准)、报关费(250元/票,不满一吨的货物,还要另外收取50元/票制单费以及150元/票报关费用),燃油附加费以及战争险(以航空公司收费为准,一般情况下分别为1.0元/kg),货站地面处理费(0.3元/kg),以及可能因货物不同而产生的其他杂费。
三:机场/航空公司货站:
1、理货: 当货物送至相关的货站后,货运代理会根据航空公司的运单号码,制作主标签和分标签,贴在货物上,以便于起运港及目的港的货主、货代、货站、海关、航空公司、商检、及收货人识别。
2、过磅: 将贴好标签的货物交由货站过安全检查,过磅,以及丈量货物尺寸计算体积重量,之后货站将整单货物的实际重量以及体积重量写入“可收运书”,加盖“安检章”“可收运章”以及签名确认。
3、打单: 货运代理根据货站的“可收运书”将全部货物数据,打入航空公司的运单上。
4、特殊处理:可能因货物的重要性、危险性、以及装运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货站将要求承运的航空公司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说明,才可入仓。
四、商检:
1、单证: 发货人必须出具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由报关行或货代提供)。
2、向商检预约查验时间。
3、检验:商检局将抽取货物样品或现场评定,做出审核结论。
4、放行:检验合格之后,商检局将在“报检委托书”上做出认证。
5、小贴士:商检根据各类货物的“商品编码”监管条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6、商检工作时间::8:30—12:00 13:30—17:30。
五、报关行:
1、接单、送单: 客户可自行选择报关行,也可委托货运代理公司进行报关,但不论如何,都需要将发货人所准备好的所有报关资料,连同货站的“可收运书”,航空公司的正本运单及时交给报关行,以便于及时报关,方便货物及早通关以及运输。
2、预录入:报关行将根据以上文件,整理并完善所有报关文件,将数据录入海关系统,进行预先审核。
3、申报:预录通过后,可进行正式申报程序,将所有单证交由海关审核。
4、送单时间:根据航班时间:需在中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需要在上午10: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需在下午报关通过的货物单证最迟在下午15:00点前交接给报关行。否则将加重报关行报关速度的负担,也可能导致货物不能进入预计航班,或因情况紧急而造成货站收取超时费用(0.5/kg)。
5、报关行工作时间:8:30--17:30,但可根据客户需要随时上班。
空运货物要提前一天中午送到仓库,而且货物到仓库以后才能报关。
六、海关
1、审单:海关将根据报关资料审核货物以及单证。
2、查验:抽查或者由货运代理自查(后果自负)。
3、征税:海关根据货物的类别,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收取税收,并填写核销单(以便货物出口后,货主退税用)。
4、放行:以上手续完备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放行,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海关放行章,交给相关的报关行。
注:空运货物的通关时间:一般情况下为半个工作日。
Ⅶ 从香港进口货物到大陆,报关的程序是什么样的货代的真个流程是怎样的
我们在抄东莞
深圳
中山均有公司袭,专业香港包税进口,散货拼柜,整柜进口运输。
疑难进口报关是我们的专长,所有无单证,手续不齐的(非国家违禁)货物及资质不全的公司和个人,我司均可快速报关进口,并为客人合理避税,节约费用;
1.
手续特简
一般情况下,无须单证、等
2.
费用特低
快件进口,含税报关,合理避税,节约成本
3.
速度特快
简化流程,高效制单报关,为迅捷通关提供条件
4.安全稳健
正规报关,港车运输,安全可保
。
详情联系我,用户名就是联系方式!
Ⅷ 从香港进口货物 如何顺利清关呢
首先得看下来你是什么货源物。有些货物的监管条件比较严格也比较复杂。
一般只要在你资料齐全的条件下以及交税速度情况下,3个工作日清关完成,建议你可以去找专门做一般贸易清关的报关行来处理或者是选择包税进口渠道。
Ⅸ 把货从深圳运到香港,从香港走空运是不是需要报关
运货到香港,无论海、陆、空都要报关。
Ⅹ 空运报关流程是什么
空运报关流程:
1、 将全套清关文件邮寄给你方所委托的机场报关代理。专
2、报关行凭属抽单委托书(或到货通知)前往航空有限公司代理仓库抽随机文件
3、口岸报检。
4、向海关申报。
5、海关审单,如审单通过,出税单(关税和增值税)。
6、向海关缴税。
7、核销税款,海关放行。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