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货运准驾证
⑴ c1货运准驾证怎么办
取得C1驾驶证后,就可以到当地的运管部门报考货运从业资格证了。
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掌握相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
(四)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三)申请参加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⑵ 办货运准驾证都考什么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以下简称《准驾证》)是获准驾驶营运机动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资格证书。对营运机动车驾驶员实行准驾证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强化驾驶员培训和规范《准驾证》考试、发证,进一步提高营运机动车驾驶员素质,保障运输安全。
准驾证的分类
准驾证按通俗的说法来分有三种:货运准驾证,客运准驾证,危险品准驾证。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以下简称营运机动车)驾驶的人员必须依照本规定领取《准驾证》。《准驾证》是获准驾驶营运机动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资格证书。
《准驾证》按车型分为:
(一)K1类,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的客运汽车;
(二)K2类,车长小于6米的客运汽车;
(三)H1类,货运汽车列车(半挂车和全挂车);
(四)H2类,普通货运汽车;
(五)H3类,其他机动车辆。
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在相应的H类准驾证上签注“危”字。
准驾证的考试和办理
申请
1.申请H2类《准驾证》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二)持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职业)》。
2.申请K1类、K2类、H1类或签注“危”字H类《准驾证》,除应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K1类《准驾证》的必须具有4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10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
(二)申请K2类《准驾证》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5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
(三)申请H1类《准驾证》或签注“危”字H类《准驾证》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5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
培训和考试
1.考试科目分为理论和实际操作两类。
理论科目包括: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实际操作科目包括: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视。
申请K1、H1类《准驾证》须加试重载机动车驾驶操作技能。
对本规定实施前,安全驾驶经历已超过5年的驾驶员,可免试部分实际操作项目。
2.《准驾证》考试车型要求:
(一)K1类《准驾证》考试车型为车长9米以上的大客车;
(二) H1类《准驾证》考试车型为车长12米以上的汽车半挂车;
考试车的技术状况应符合二级车以上标准。
3.职业驾驶员考试规范及考试题、评分标准由交通部另行制定。H3类《准驾证》的培训、考试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每个科目准许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自接到补考成绩通知之日起30日以后方可重新申请考试。对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在180日内不得再次申请考试。
发证
申请人参加《准驾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由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签发《准驾证》,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向申请人发放。道路运政机构应在接到《准驾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核发《准驾证》。
准驾证期满换证
《准驾证》有效期为四年。《准驾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持证人应当到原发证机构接受审验,合格的换发新证;不合格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换发新证。
换证期间,持证人有接受新颁发的道路运输法规、汽车运输新技术知识再培训的义务。
持证人如户籍迁移或暂住地变更,原《准驾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后,属户籍迁移的,到新住地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属暂住地变更的,由暂住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也可由原住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
准驾证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构注销《准驾证》:
(一)《准驾证》超过有效期180日未接受审验的;
(二)违章后超过规定期限30日拒不接受处理的;
(三)持证人死亡或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四)持证人申请要求注销《准驾证》的;
(五)交通部规定其他需要注销的。
《准驾证》注销后,自行失效。
被注销《准驾证》的驾驶员,可以重新申请《准驾证》,但必须按照本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其中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领取《准驾证》。
⑶ 怎样办理货运准驾证
是货运从业资格证,通常叫做上岗证吧。这个自己去考的话也就考4科,不难。
⑷ b2驾驶证可以直接办货运准驾证吗
b2驾驶证可以直接办货运准驾证。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贯彻《准驾证管理规定》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以下简称营运机动车)驾驶员是运输生产第一线直接为旅客、货主服务的主要工种,营运机动车驾驶员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运输服务质量,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以下简称《准驾证》)是获准驾驶营运机动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资格证书。对营运机动车驾驶员实行准驾证制度,目的在于通过强化驾驶员培训和规范《准驾证》考试、发证,进一步提高营运机动车驾驶员素质,保障运输安全。《准驾证管理规定》则是强化职业驾驶员培训,加强营运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建立准驾证制度的基础性行政规章。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营运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道路运政管理人员和客货运输经营业户、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营运机动车驾驶员,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掌握《准驾证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使全社会和全体营运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能够全面了解《准驾证管理规定》的内容,充分认识实行准驾证制度的重要意义,使《准驾证管理规定》得以顺利实施。
二 建立严格的营运机动车准驾证管理制度
1、《准驾证管理规定》中规定县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准驾证》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规定的实施。目的是再次明确营运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驾驶员培训管理及准驾证制度等项工作都是道路运政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应由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实施,以便更好地与客货运输管理工作相互协调和衔接。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本省内的《准驾证管理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地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考试和发证;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受理辖区内营运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申请及申请人情况的审核。
2、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自觉维护营运机动车准驾证制度的严肃性,严格遵守《准驾证管理规定》中对《准驾证》申请、培训、考试、核发、使用、审核换证、过户等方面做出的具体规定,严把培训、考试关,确保营运驾驶员的素质。要通过准驾证制度的实施,促进营运驾驶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的提高。
3、为保证培训质量,各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认真督促各培训单位严格按照部颁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采用部统编的培训教材进行培训。各省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可汇编成册,作为部通编培训教材的培训部分。在教学大纲的规范内进行培训。准驾证考核员实行逐级培训,部公路司将统一组织准驾证考核骨干的培训工作,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准驾证考核员的培训。准驾证考核员应持全国统一的《考核员证》方可上岗。
4、申领《准驾证》所需的职业驾驶员培训由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进行;经省级道路运政机构批准,有培训能力的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可对本单位的营运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培训。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从事《准驾证》考试和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营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
5、为规范对《准驾证》制作发放工作的管理,《准驾证》的印制将采用统一的防伪技术,由人民交通出版社统一组织印制,各省向出版社统一订购;部将对《准驾证》的填写、印章形式及档案管理等作进一步明确。《准驾证》的工本费应包括在培训费内,不得向驾驶员另行收费。
6、各省交通主管部门应会同物价部门对辖区内职业驾驶员培训经营性收费标准进行核定,并监督培训单位严格执行。
三 做好《准驾证管理规定》事实过渡阶段的工作 《准驾证管理制度》自1999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考虑到培训考试、发证以及证件印制等工作都需要一定的准备时间,为平稳过度,现决定到2000年10月1日前作为实施过渡阶段。在此期间各地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准驾证》的实施工作。
1、 在已开展《准驾证》(或上岗证)培训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取得《准驾证》(或上岗证)的营运机动车驾驶员,可持原《准驾证》(或上岗证)到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按其驾驶员车型直接申请换取相应类别的全国统一的《准驾证》,不再进行培训考试。但对申请换取H1类《准驾证》的驾驶员,要根据企业现有挂车数量,按不超过1车2名驾驶员的比例换发。
2、 在未开展《准驾证》(或上岗证)工作的省,对已进入运输市场而未参加培训的营运机动车驾驶员,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应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采用脱产集中学习、课时制和函授制等方式对其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发放相应类型的《准驾证》。
3、 在《准驾证规定》实施前已经培训并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职业)》的驾驶员,可直接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换领相应类别的《准驾证》。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非职业驾驶员,必须采取脱产集中的培训方式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职业)》后方可到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准驾证》。
4、 初学驾驶,接受职业培训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职业)》并考取《准驾证》的驾驶员,可直接持证到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准驾证》。此类情况仅限于申请办理H2类(普通货运车)《准驾证》。申请K1、K2、H1和签注危字的H类《准驾证》的,必须达到相应类型《准驾证》所要求的安全驾驶年限及安全行使里程后,方可提出申请。
5、按有关部颁规章,已取得《出租客运服务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及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合法的有关营运机动车驾驶员证件的,应按《准驾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持原证件到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相应类型的《准驾证》。
6、 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中,经严格考核,安全行使里程达五十万公里以上,和工作业绩突出、曾获低级以上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应运机动车驾驶员,可以免试,直接申请《驾驶证》。
在过渡阶段,由于各地《驾驶证》发放工作进度不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日常稽查工作,督促营运机动车驾驶员办理《准驾证》,但在2000年10月1日前,不得以无《准驾证》为由,对营运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处罚。在实施准驾证制度过程中,要防止扩大化,严禁强制要求非营运机动车驾驶员申请准驾证。请各省及交通主管部门将贯彻实施准驾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报部。
⑸ 如何办理货运准驾证
到交通运管所(或交通运管处)就可以办理,带驾驶证、身份证、有结业证带结业证、照片(不是白底的)。
⑹ 办理货车准驾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办证程序
1、 申请人携带所需证件到货管培训中心提出申请;
2、 填写《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申请登记表》,提交所须证件;
3、 培训中心受理准驾证申请人的申请并按规定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4、 经审核合格后,同志申请人入班培训时间,申请人按时入班培训学习、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由市货
管处制作《准驾证》。申请人在五个工作日后到培训中心领取准驾证;
⑺ 沈阳的货运准驾证在那办
为由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参加《准驾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由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签发《准驾证》,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向申请人发放。道路运政机构应在接到《准驾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核发《准驾证》。
需增加营运机动车准驾车型的,应按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换发新证。从事《准驾证》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按交通部规定取得《准驾证》考试员证书。
(7)办货运准驾证扩展阅读:
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的相关要求规定:
1、初次申请《准驾证》,应先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的培训经营者报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参加职业驾驶员培训。
2、申请《准驾证》应当填写《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申请登记表》并向县级道路运政机构提交符合规定的有关证件和文件。
3、每个科目准许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自接到补考成绩通知之日起30日以后方可重新申请考试。
⑻ 办货车准驾证需要什么
1、 申请人携带所需证件到货管培训中心提出申请。
2、 填写《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内申请登记表》,提交容所须证件。
3、 培训中心受理准驾证申请人的申请并按规定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
4、 经审核合格后,同志申请人入班培训时间,申请人按时入班培训学习、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由市货管处制作《准驾证》。申请人在五个工作日后到培训中心领取准驾证。
(8)办货运准驾证扩展阅读:
办货车准驾证条件要求:
1.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2.身高为155厘米以上
3.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
4.无红绿色盲
5.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⑼ 有驾驶证多久才可以办理货运准驾证
取得相应的驾驶证(过实习期)后,即可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二节货运
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三条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
(二)有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货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货运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货运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货运经营者实行封闭式运输,保证环境卫生和货物运输安全。
货运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
第二十七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配备必要的押运人员,保证危险货物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并悬挂明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托运危险货物的,应当向货运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显标志。
⑽ 货车准驾证怎么办理
1、 申请人携带所需证件到货管培训中心提出申请。2、 填写《营业性道专路运输机动车准驾证申请属登记表》,提交所须证件。3、 培训中心受理准驾证申请人的申请并按规定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4、 经审核合格后,同志申请人入班培训时间,申请人按时入班培训学习、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由市货管处制作《准驾证》。申请人在五个工作日后到培训中心领取准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