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散货危化品码头皖基苯装卸船操作规程
Ⅰ 急需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 报废处理
4.14.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 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 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Ⅱ 危险品船舶运输、装卸有何防火要求
1.危险品船舶运输装卸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危险品船舶运输的装卸作业人员,应当选择具有一定业务知识的固定人员(班组)来承担。装卸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规、技术标准和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卸)运危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危险程度、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并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危险品的装卸作业,应当在专业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
2.危险品水路运输装卸场地要求
装卸危险品应当在指定的车站、货栈、码头进行。在装卸大量的爆炸性、易燃性及放射性等烈性危险品前,站方、港方、应当会同公安消防、港监等安全监督部门,以及船、车方和货主等单位召开车(船)前会议,研究消防安全、保卫、装卸衔接等措施,确保装卸工作的顺利进行。
3.危险品水路运输装卸操作的要求
在装卸作业前,货运员应当向装卸工(组)讲明所装(卸)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灭火方法等;并且复查包装是否良好,零担车的配装条件有无错误,中转范围是否正确等。装卸工应当根据危险品的性质准备好装卸工具和防护用品,并且与货运员共同检查待装车辆。特别是装运过危险物品的车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遗留撒漏物等,必要时装车前进行清扫。装卸时,港口装卸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配载图标明的位置积载,不得随意变更积载位置。在装卸有电感应的爆炸品和低闪点易燃液体的过程中,不得检修和使用雷达、无线电电报、电话发射机,也不得同时进行加油、加水(岸上加水除外)和拷铲等项作业。
船舶运输危险品的装载应当紧密、牢靠,防止摩擦、瓶口朝上,禁止倒置、侧放或窜动。铁路运输要便于中途站卸车、加载,避免卸车时翻倒、坠落。敞车装载需要盖篷布的,应当压缝严密,捆绑牢固;罐车装载的载量要适当,注意留有余地,不得装载过满。与普通货物配载时,怕湿的与含水的,怕油的与沾油的物品,怕磨损的与尖棱粗糙包装的,易碎的与坚硬沉重的等,均应当隔离装载,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
在搬运时,应当轻拿轻放,不能摔碰、拖拉、摩擦或翻滚等。因为有些危险品,敏感度很高,有的性质不稳定,稍有撞击、震动、极易爆炸。有的氧化剂经撞击、摩擦会分解产生原子氧和高热,接触可燃物会氧化而燃烧。当用大型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不得超过机具额定负荷的75%,做关要定量定型,喊关要准,起关要稳,要防止高空撒落、碰撞发生危险。
4.危险品水路运输起卸货物要求
在起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当划定禁火区,距装卸点50m以内无关人员不得接近。作业人员不得携带火种或穿带钉鞋进入作业现场。装卸量小时,应当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卸量特别大时,应当有消防队值勤看护。夜间作业应当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不得使用马灯、汽灯;油灯、电石灯及煤气灯等明火灯具,应当使用防爆式或封闭式安全照明灯。装卸易燃气体、液体时使用手电应为防爆手电。考虑到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大多都比较敏感,对人体的危害及造成灾害的危险性较大,要尽可能缩短这些危险品在港(站)停留和人员接触的时间,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危险概率。对于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原则上应当最后装最先卸。装有爆炸品的舱室内,在中途站(港),不应当加载其他物品,若确需加载时,应当视为同类危险品。在起卸放射性物品和易放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前,应当进行充分通风,必要时应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作业。在打开箱门或开启舱盖时,应当注意防止产生火花,人员站在上风处。
5.危险品水路运输电磁波辐射的防护
在装运电火工品、无线电引信、及电发火等(如电发火的火箭弹)对外部电磁辐射敏感的电发火爆炸品时,首先应当通过产品设计提高产品抗射频和其他辐射能的能力;其次,要通过包装设计对电起爆装置加以有效的防护;再次,装运这类爆炸品的运输工具,应当尽量远离大功率的电台、雷达和无线电发报机等,以使其不受电磁辐射源的影响。
在集中装卸爆炸品及其他危险品的地方,以及在实施爆破作业的地方,需要调查一下附近有没有大功率广播电台和通讯电台,了解该场所空间的电波情况。如果附近有这样的电台,应当根据其功率大小,采取适当的远离措施。
6.危险品水路运输装卸过程的应急救援
在装卸危险品过程中,当遇有闪电、雷击、雨雪天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关闭车箱(舱)门停止作业。某些对温度较为敏感的危险品,于高温季节不宜在每日8~18时作业,并且避免阳光直射。船舶装卸危险品应当备有相应的消防救生设备,并放于适当的位置,确保具有立即使用之效能;船与岸、船与驳之间应当设置安全网。在装卸作业中,货运员应当坚守岗位,监装监卸。查看有无漏装、误装,检查车辆配载是否符合要求。船舶装卸时,船方应当有专人值班。凡是装卸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品时,船长要亲自监督,不得离船,确需离船时,应当责成大副负责。
Ⅲ 苯属于危险化学品吗是的话是第几类呢
您好
苯是危险化学品。
苯:
危险货物编号:32050
UN号:1114
CAS号:71-43-2
一、特别警示:
确认人类致癌物;易燃液体,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闪点很低,用水灭火无效)。
二、理化特性:
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芳香味。微溶于水,与乙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和乙酸混溶。分子量78.11,熔点5.51℃,沸点80.1℃,相对密度(水=1)0.88,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77,临界压力4.92MPa,临界温度288.9℃,饱和蒸气压10kPa(20℃),折射率 1.4979(25℃),闪点-11℃,爆炸极限1.2%~8.0%(体积比),自燃温度560℃,最小点火能0.20mJ,最大爆炸压力0.880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溶剂及合成苯的衍生物、香料、染料、塑料、医药、炸药、橡胶等。
三、危害信息:
1、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
2、健康危害
吸入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重者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可引起白血病。具有生殖毒性。皮肤损害有脱脂、干燥、皲裂、皮炎。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6(皮);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0(皮)。
IARC:确认人类致癌物。
四、安全措施
1、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加强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生产、使用苯的车间及贮苯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等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特殊要求
3、操作安全
(1)一旦发生物品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灭火。
(2)苯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系统漏气时要站在上风口,同时佩戴好防毒面具进行作业;
——接触高温设备时要防止烫伤;
——设备的水压、油压保持正常,有关管线要畅通。
(3)生产设备的清洗污水及生产车间内部地坪的冲洗水须收入应急池,经处理合格后才可排放。
(4)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4、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或储罐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
(2)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在苯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围堰的容积等于储罐的容积。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3)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4)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各储罐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跑、冒、滴、漏等隐患要及时联系处理,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
5、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苯装于专用的槽车(船)内运输,槽车(船)应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装容器运输时,容器须用盖密封。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器,车速不超过5km/h。
(3)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不得在人口稠密区和有明火等场所停靠。高温季节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暴晒。运输苯容器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装运时,应妥善固定。
(4)苯管道输送时,注意以下事项:
——苯管道架空敷设时,苯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苯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苯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
——管道不应穿过非生产苯所使用的建筑物;
——管道消除静电接地装置和防雷接地线,单独接地。防雷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防静电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
——苯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
——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苯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
——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有防止泄漏、积聚或窜入其他沟道的措施。
五、应急处置原则
1、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2、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3、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5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300m。
以上资料来源于《2011-60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Ⅳ “危化品”运输新规多,要注意哪些事项
进出厂区手续办理
保卫人员应严格把好进出厂手续的办理工作,对所有外来车辆必须登记,登记表格须填写清晰、详细,认真记录好货物类型、进出厂时间。并严格禁止进入厂区的车辆内带有烟火易燃易爆品,车辆进出门须经公司押运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装卸作业要求
1作业现场应统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人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2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事故发生。
3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4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5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7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人员防护要求
1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
2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
3装卸现场应备有清水、苏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备急用。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各类化学品装卸安全事项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储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瓶是压力容器,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用抬架或搬运车,防止撞击、拖拉、摔落,不得溜坡滚动;搬运前应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搬运时不要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装卸有毒气体钢瓶时,应穿戴防毒用具;剧毒气体钢瓶要当心漏气,防止吸人有毒气体;搬运氧气钢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在炎热的季节搬运作业应安排在早晚阴凉时进行。
2易燃液体
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容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气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黑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
3易燃固体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容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在装卸搬运时除按易燃液体的要求处理外,其作业人员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共同搬运。搬运时散落在地面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抹擦干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晃。
4遇水燃烧物质
这类物品在相互作用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热量,由于反应异常迅速,反应时放出的气体和热量又多,放出来的可燃性气体能迅速地在周围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会引起爆炸,所以在搬运装卸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注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绝对不能直接接触遇水燃烧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电石桶搬运前预先放气,使桶内乙炔气放尽,然后搬动;须两人抬扛,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桶身的侧面,避免人身冲向电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伤人;不得与其他类别危险化学品混装混运。
5氧化剂
在装运时除了注意以上规定外,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6毒害品及腐蚀物品
尤其是剧毒物品,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
危化品物流运输驾驶员、押运员安全注意事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即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所运载的危化品性质、危害特性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桶装危化品装载看似简单,其实很有讲究。装载要匀称、平衡,做到一车一货;各种化学危险品不能混装,以免泄漏后产生化学反应;桶与桶之间不能留有空隙,空隙要用废纸板或编织袋充填;汽车排气管要装阻火器;铁底板车厢的,还应铺上一层草包或芦苇席,以免行驶中滑动,而后再用绳子将货物捆成一个整体固定,确保装载牢固。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隐患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破损又往往集中在3个方面:
①桶盖没拧紧或密封圈失效;
②铁桶的焊缝处及桶筋由于摩擦破损;
③桶底在行驶中位移造成破损。
因此,每行驶两小时要查看一下,桶盖上有无溢出,用专用扳手再拧紧一下,如密封圈失效应更换;铁桶之间的充填物有无跌落;车厢底部四周有无泄漏液体,如有,应查出漏桶,将漏点朝上;捆绑的绳索有否松动等。值得提醒的是,在高温季节,液体会膨胀,更换密封圈时要慢慢打开,等泄放气体后再行打开,避免开盖过急液体喷出伤人。
运输危化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不能图路近而走情况复杂的道路。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非通过不可时,要再检查一次,确认安全无泄漏后再过境。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休息、吃饭。特别是槽车运输危化品,由于罐体全部暴露在外,在夏天应提倡白天休息,夜间行车,以防液体膨胀。在行车中要避开车辆、人员高峰期。万一发生泄漏,个人力量无法施救时,要迅速开往空旷地带,远离人群、水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危化品有毒性、腐蚀性,稍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环境,特别是液体产品容易污染土地和水源。经过长途运输,外包装一般都有一定破损,卸货时尤要注意。没有专用站台的地方要铺跳板或木杠,用绳子拉住桶缓缓落地,或用废轮胎垫地,起到缓冲作用。要告之货主,对危化品要搁置一段时间,等各种性能平稳后再使用。值得提醒的是,如发现车厢里有泄漏的痕迹,不要急于清洗,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让其干透、蒸发后,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用水冲洗,以免污染环境。
在危险化学品储运过程中,静电危害也是对储运生产安全的最大威胁。所以各生产单位对静电的防范工作都是很重视的。但由于各种危险化品性质的差异,静电产生和防范措施也有所不同。
Ⅳ 危化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为严格加强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和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以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管理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化学危险品保管证》。
2.严格化学危险品存、出库手续,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3.爆炸品、剧毒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4.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夏季应采取洒水降温措施,务使库内温度不超过30℃。
5.经常巡视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周围环境,严禁明火,电气设备防爆、消除事故隐患。
6.对寄存的化学危险品,应定期检查,旋紧瓶盖。
7.各种压缩气体钢瓶,应按规定每年检查一次,危险品按类分仓,按部门分格。
8.严格遵守作息时间,遇有意外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
(5)液体散货危化品码头皖基苯装卸船操作规程扩展阅读
危化品搬运注意事宜:
1.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
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对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操作前应由专人检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适。
3.操作中对化学危险物品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碰摔、震动。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松软物,缓慢下。标有不可倒置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
Ⅵ 国际公约中船舶的具体排放标准是什么
交通环保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TRANSPORTATION
1999年 第1期 No.1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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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路运输大气环境问题与防治对策
乔 冰 刘敏燕 吴维平 于沉鱼
摘要 综述了中国水路运输中主要大气环境问题的现状、产生原因和环境影响,回顾了在防治技术和管理上的进展,并比较宏观地提出了有关的防治对策和与MARPOL国际公约接轨的建议。
关键词 运输 粉尘 蒸汽 防治 MARPOL公约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Problems and Their Prevention & Control Straregies in Chinese Waterborne Transportation
Qao Bing Liu Minyan Wu Weiping Yu Chenyu (Waterbome Transportation
Institute,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Beijing 100088)
Abstract Existing status,causes and impacts of the main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Chinese waterborne transportation are described comprehensively;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 on prevention,control and management is reviewed;and relat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rategies including suggestions of bringing it into line with MARPOL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re proposed.
Key words Transportation Dust Vapor Prevention & control MARPOL convention
1 前言
中国幅员广阔,水系丰富,海岸线漫长,水路通商历史久远。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需水路运输的国际、国内贸易迅速增涨,一大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沿海及内河港口被批准兴建并投入运营,船舶通商航线和水运贸易种类得到了很大的拓展。
根据有关统计资料,目前占总运量85%的全球贸易货物通过船舶经由港口中转和水路运输完成。我国内外贸货物总量的44%采用水路方式运输,其主要优势在于:与空运和公路运输方式相比,单位重量货物在水路运输中所消耗的能源较低,相应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我国水路运输中也存在着一些具有特殊性的大气环境问题,例如:(1)散装运输货物在港口储存和转运过程中易产生粉尘和石油及化工品蒸气,从而对港口附近局部区域大气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2)船舶以及港口作业中其它流动设备的发动机燃烧尾气排放总量甚为可观,源排放地理分布范围很广;(3)以上流动设备和一些港口固定设施目前多使用含CFCs及其它卤化物的空调制冷剂和灭火装置;(4)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扩散事故污染风险。
国际海事组织(IMO)1997年正式通过了MARPOL 73/78国际公约附则VI,即防止船舶大气污染规则;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也于1997年开始实施。如何履行国际公约中的义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水运环境规划和管理,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防治技术和对策,是解决上述问题以保证国家水运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2 固体散货储运
2.1 粉尘污染概况
经水路运输的3大固体散货是:煤炭、矿石(包括金属矿石和非金属矿石)和散粮,由此产生的粉尘污染问题较为严重。以我国最大专业化煤炭出口港口—秦皇岛港为例,根据各监测点1989年~1993年降尘月分布及TSP年变化数据〔1〕,综合污染水平达中度至极重污染。类似的情况在我国营口、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湛江等港口城市(镇)也曾或正在发生,造成附近局部区域空气混浊、能见度下降。
煤炭、矿石港口的装卸工艺多为露天装卸和堆存,因此,装卸存贮方式、工艺设计环境保护水平,物料特性(如:粒度分布,含水量等)和气象因素是决定粉尘污染程度的关键因素。目前的港口设计一般能够做到;在皮带机转接处加以局部半封闭,皮带输送机加防尘罩,为火车车箱翻车机设翻车机房。
散粮装卸工艺多为密闭装卸和筒仓储存。当设备密封性差、吸尘系统出现故障时,由于粮食粉尘含水量低,粒径细,比重轻,所形成的积尘极易构成二次扬尘。
2.2 防治对策
2.2.1 改进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
通过选用控制技术先进的装卸设备可以方便地改变物料落料方向和降低落料高度,例如:国内最新研制成功的连续斗轮卸船机可大大减小卸船时的落差,从而有效地减少起尘。采用皮带机软启动技术也可有效地减小因震动引起的产尘。增加适当的密封装置,则可有效地减少粉尘逸散。
2.2.2 贯彻清洁生产方针
结合国外经验,如果能在煤矿严格控制煤炭含水量,并且在铁路运输之前喷洒覆盖剂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水份挥发和煤尘飞扬,则将从根本上解决港口煤尘污染问题,并可减少货物运输中的损失。
2.2.3 选用适当的湿式与干式抑尘技术
湿式抑尘法以水为主体,因其设备简单、投资省、维修使用方便、抑尘效果显著,而得到广泛应用并起主导作用。目前已成功应用的技术有:自动喷雾洒水及煤车注水。针对某些疏水性强的煤种,已研制出了润湿型化学抑尘剂〔2〕,可显著提高捕尘效率。在煤炭行业,还研制出了磁化水抑尘技术。国外喷洒水的雾化效果更好,微机控制系统功能强、普及率较高,循环水系统较为完善。
传统的干式除尘器,如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曾在港口使用过,但运行费与初投资高,且维护保养工作量大,目前已基本不用。为解决我国北方港口冬季防尘问题,有关港口和科研院校曾联合进行了防风网防尘技术研究〔3〕,目前正在开展进一步的研究及应用推广工作。
2.2.4 加强环境管理
根据国内外经验,虽然从理论上说,只要采取了妥善的防尘、除尘技术措施就能够解决固体散货运输中的粉尘问题,但是如果在港口建成后再去考虑粉尘防治问题,则往往会事倍功半,有时从经济角度看,甚至还不如废弃原港而另选址重新建设一个替代港口。因此有必要加强环境管理,包括:(a)对所有相关的新、扩、改工程进行科学的环境影响模拟预测和评价,包括建立计算机模拟模式,预测煤码头空气中的煤尘浓度〔4〕;(b)对现有港口进行全面整顿,实施清洁生产管理,坚决关闭工艺落后、污染较严重的老港口或临时码头。
3 液体散货储运
3.1 污染现状
经水路运输的3大液体散货是:石油、化工品、液化气,其中石油包括了原油、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和石油渣等,其运量占整个液态散货的70%以上;液化气是指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需要加压变为液体储运的化工品,我国海运散装化工品的品种达数十种。
液体散货运输中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主要是:在货物转运和存储过程中,产生石油、成品油及各类液体化工品蒸气,其扩散会对港口大气环境造成一次及二次污染。调查显示,近年来随着石油储运量的大幅提高,国内部分大型油港大气环境中烃类指标逐年上升,其中,单船装卸作用范围内空气中油气浓度大大超过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作业高峰期港区周围大气环境中烃类浓度数倍于环境允许浓度标准。在化工品码头,当储运货种为光化学反应活性较高的烃类时(如甲苯),光化学二次污染较为显著,曾测到在装卸甲苯的码头附近午后空气中O3浓度直线上扬的情况〔5〕。
据统计,截至1996年底,国内各大油港油类吞吐量突破7千万吨,到2000年,将超过1亿吨,其中液体化工品运输量和从国外进口的高挥发性优质原油储运量将大幅上升。因此,液体散货运输中的大气污染问题十分严峻,加强防治对策刻不容缓。
此外,液体散货在水路运输和岸边贮存过程中的溢出、泄漏事故亦是一个潜伏的大气污染风险源。许多液体散货在溢出泄漏后,因暴露于空气中而挥发,以石油为例,在2~3天内的挥发率可达20%~70%。假定一个中型溢出事故的溢出量为100吨,则挥发进空气的速率很有可能大于100kg/hr。泄漏事故中的蒸气扩散将有可能造成短时空气污染与生态损害。因此,有必要加强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反应计划,以便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够将不利环境影响尽量减至最轻。
3.2 防治对策
3.2.1 加强污染监测和模拟预测
监测和模拟预测是发现环境问题以及制定出适当的防治对策的重要技术手段,国内近年来有了较快的发展。例如一些新的监测技术设施在部分有条件的港口(如上海、大连等)得到了较好的应用;采用国际先进的空气质量计算机模拟软件进行了珠海港、营口鲅鱼圈港、大连港和宁波港石油和液体化工品码头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和/或泄漏事故污染风险评价〔6〕-〔7〕。监测和模拟预测结果均显示:我国传统的散液储运方式会引起易挥发高毒性货种蒸气排放严重超标,因此必须加以改进。
3.2.2 采用先进的储运技术与防污染设施
装卸储运过程中的油气和化工品蒸气主要产生于:(a)向储油罐、油轮及火车罐、汽车罐内装液体货物,而使罐内含油或化工品蒸气的等体积空气被顶出罐/舱(大呼吸);(b)因环境温度变化,而使罐内含高蒸气浓度的空气体积澎涨被排出(小呼吸);(c)因密封不严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跑冒滴漏。为此,欧洲和美国目前已全部采用全密封装料技术,包括全密封装船输油臂、装车/罐输油鹤管系统等,经密封收集的高蒸气含量空气被集中回送至存、贮罐,经一定的螺旋冷凝装置又变为液体货物而加以回用。此外,采用浮顶罐可以大大减少贮油罐的大呼吸损失,将贮罐四周涂上不吸光涂料,可以有效减少其小呼吸损失。
3.2.3 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
虽然建立一个装备精良的应急反应系统,并制定先进、实用的应急反应计划,可以尽量地将一场不幸发生的事故所带来的或潜在的环境损失降到最低,但这毕竟是一种被动的补救性措施。要真正实现环境保护目标,最聪明同时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就是开展事故预防,即尽量将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水平。为此呼吁,在目前传统型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基础上,建立起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水运事故防御系统〔8〕,将环境工程、水运工程和信息技术相结合,以加强国家事故预防及应急反应的综合实力。
4 船舶大气污染
4.1 污染现状
当前,世界贸易海运量的97%由排水量超过4亿总吨的8万艘船舶承担,能量消耗约占世界总消耗的3%,船舶造成的污染约占全球污染量的3%~7%。船舶产生的废气主要有NOx、SOx、COx、VOC等,这些废气会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例如:NOx会引起肺气肿、酸雨和烟雾,与VOC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产生光化学反应二次影响;SOx会引起酸雨,对植物生长有严重危害;而CO会降低人体和动物的血液输氧能力。此外一些船舶用制冷剂和灭火装置含有氟氯烃,对平流层中的臭氧层具有破坏作用。
据挪威向IMO提供的资料,船舶年排放NOx 602万吨,占世界排放总量7%;SOx 634万吨,约占世界排放总量的4%;COx年排放量约为124万吨,占世界排放总量的2%;VOC年排放38万吨。从国内外的调查情况来看,由船舶造成的大气污染已经到了不能忽视的地步,给船舶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带来日益严重的影响,特别是在港口、海峡和一些航线密集、船舶流量大的海区,船舶排放的废气甚至是该地区的主要污染源。例如:挪威船舶排放的SOx和NOx分别占该国相应污染物总量的17%和40%;美国加州船舶排放的SOx和NOx分别占该地区相应污染物总量的40%和12%。由此可见,船舶排放的有害气体对当地大气环境的污染已经相当严重。在我国,虽然也对船舶排放的有害气体进行过调查测试,可大多数是单船测试,对于象青岛、上海、大连等船舶众多和航线密集的港湾,船舶排放的气体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尤其应引起重视〔9〕。
4.2 关于防止船舶大气污染国际公约
在1995年9月召开的IMO第37次环保会(MEPC37)上,在MARPOL 73/78国际公约原有的5个附则的基础之上,又增加了附则Ⅵ—防止船舶大气污染规则,并于1997年7月正式通过〔10〕。附则Ⅵ适用于所有除游艇和渔船以外的、总吨大于500吨的货轮。整个附则分为两章共计19条规则,并附有4个附录。IMO防止船舶大气污染的目标是:到2000年,将船舶NOx排放量削减到现今水准的70%,SOx排放量削减到现今水准的50%,另外对VOC、CFCs、卤化物等都提出了具体的削减目标。
4.3 防治对策
4.3.1 早日具备加入附则Ⅵ的条件
我国作为MARPOL公约缔约国,世界航运和造船大国,应早日加入并严格执行MARPOL公约附则Ⅵ。然而面对IMO的严格规则,我国因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原因尚不具备加入附则Ⅵ的条件。为了能使中国的远洋船能顺利通过或进入附则Ⅵ已开始生效的国家和地区,并对进入中国境内的各国船舶排放进行控制,我国应尽快组织制定并实施适合本国国情的有效对策,使国家早日具备加入附则Ⅵ的技术和经济条件。
4.3.2 制定我国防止船舶污染大气的有关政策法规
对我国船舶排放废气状况,特别是一些重点污染区域和船舶设备进行广泛的、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根据我国经济和交通运输的发展规划,对船舶大气污染状况进行滚动预测,明了污染状况,制定相应的环境经济政策和污染控制法规,以便加强宏观、微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4.3.3 开展船舶废气防治研究和环境教育
船舶废气防治是摆在水运大气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面前的新课题,有待加强相关科技和教育的投入。为此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加强船舶制造和管理人员环境培训,以利于新型环保船舶的科技创新,和有关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
5 结论
水路运输方式能源消耗和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是首选的解决交通运输大气环境问题的替代运输方式,但其固体、液体散货储运和船舶运输中的大气污染问题不容忽视;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以健全、完整、严格的政策法规体系依据,全面贯彻清洁生产原则,从改进和创新工艺设备入手,辅以环境规划,模拟预测、监测、评价和管理等技术手段,并与有关国际公约接轨;为此需要加大水运工程大气环境保护技术和资金的投入,并对有关的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及管理给予必要的支持。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乔冰,女,196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副研究员,中国环境学会大气环境分会委员。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18篇。
作者单位:交通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北京100088
6 参考文献
1 温惠清.秦皇岛港大气环境质量分析.交通环保,1995(5):16-17
2 褚家成,刘敏燕.JT型化学抑尘剂及其应用研究.交通环保,1992(6):1-6
3 沈熹.防风网防尘技术在露天煤堆场的应用研究现状及对发展我国防风网防尘技术的建议.交通环保,1995(3):22-25
4 乔冰.港口煤尘污染模拟预测系统的研究.水运科学研究所学报,1993(4):19-28
5 乔冰,李深,吴卓智,等.石油码头光化学反应现场试验的研究.第六届全国大气环境学术会议论文摘要集,1995,15
6 乔冰,李深,张秀芝.水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水运科学研究所学报,1996(4):30-37
7 Qiao Bing.A Case Study of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of Petro Chemical Terminal Projects.6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tmospheric Science and Application to Air Quality,1998
8 Qiao Bing.Intelligent Supporting System for Prevention and Emergency Response of pollution Accident in Marine Transportation. In:Proceedings of the 1997 IEE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telligent Processing Systems.
北京:万国学术出版社,ISBN7-8003-410-0,Vol.Ⅱ,1673-1677
9 周新民.船舶废气排放现状及限制规则动态.造船技术,1996(3):11-14
10 劳辉.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保委员会第38届会议情况.交通环保,1996(6):40-44
收到修改稿日期:1998-09-16
Ⅶ 从事危险化学品车辆修理是不需要资质呢
公路运输企业的资格审查:主要是依据交通部关于发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运发[1993]1382号)文件的要求:
(1)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2)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3)具有较为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
(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应具有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并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应符合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JT 3130)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颁发的符合一级车辆标准的合格证。
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人员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