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的大件超限证办到啥时候
『壹』 我想办货物运输超限证怎么办
道路超限证办理需要提交单位申请、驾驶员安全承诺书、经车管分所车辆审验版合格表及车权辆前后各一张照片并盖上车管分所的章,在交警秩序部门申领审批表并填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车牌号码、重车尺寸、车货重量、轴数、行驶线路、时间...
『贰』 省内大件运输超线证怎么办
省内大件运输超限战怎么办?这样在具体的单位去办理,好像不可以。
『叁』 陕西超限证在那各部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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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办超限证怎么办理需要几个工作日
道路超来限证办理需要提交单位申请自、驾驶员安全承诺书、经车管分所车辆审验合格表及车辆前后各一张照片并盖上车管分所的章,在交警秩序部门申领审批表并填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车牌号码、重车尺寸、车货重量、轴数、行驶线路、时间、申请单位(公章);
2、载货后车货外廓尺寸信息图(盖公章);
3、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大件运输资质);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超限证使用的注意事项:
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运输车辆的车辆长度、车辆宽度、车辆高度和车货总重量。在车辆超过此标准时称之为超限。
超限车辆上路前应在当地交通局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公路。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通行证》,每张通行证只使用于一次运输,当本次运输结束时通行证作废。
『伍』 有大件运输证,也办了超限运输证,六轴的爬梯车拖一百吨以内的大件不
运输前,先规划运输线路,所需要经过的路段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是否可通行,或进行备案。做好相关工作,方可放心运输。像 飞龙世纪物流 常做深圳到香港大件运输,有超高超重超长货物运输前,都会事前进行线路规划和方案策划,特别是通关时,进入香港后。
『陆』 货车超限新规定什么时候实施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是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超限运输的定义是指超过公路建筑限界规定的长度、宽度、高度的限界或总负载超过公路、公路构造物限载标准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
按照9月21日起施行的新标准,2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18吨;3轴货车不得超过25吨,3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27吨;4轴货车不得超过31吨,4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36吨;5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43吨;6轴及6轴以上汽车列车不得超过49吨。
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6吨。同时,还对车货长宽高进行了明确: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
(6)陕西的大件超限证办到啥时候扩展阅读:
车辆超载注意事项
一、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二、车辆超限超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三、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四、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道路的畅通。
『柒』 陕西高速公路现行对车货总重 超限车辆是如何处里的
陕西高速公路对车货总重 超限车辆的处里是:
(一)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公斤(含500公斤)以内的,予以登记(统计为超限车辆)、警告,不卸载、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不罚款。高速公路告知当事人超限的计重收费标准后,准予通行。
(二)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公斤以上的,运输可卸载(含分载,下同)货物的车辆,必须先卸载消除超限违法行为,再按规定标准罚款。对未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按《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暂行规定》(陕政函〔2003〕182号),收取公路补偿费,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不得再收取公路补偿费。高速公路入口对超限车辆实施劝返的,可以将其移交邻近的干线及农村公路治超站处理。
(三)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公斤以上运输可卸载货物的车辆,应当责令承运人自行卸载,不自行卸载的由治超检测站进行卸载,卸载费用按《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暂行规定》(陕政函〔2003〕182号),由承运人承担。
(四)由治超站保管卸载货物的,应将货物保管有关事项书面告知承运人,并可与承运人约定卸载货物的保管事项;承运人在7日内仍不运走的,由治超站上级主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拍卖,或与承运人协议一致进行变卖;拍卖、变卖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当事人。
(五)超限运输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运输冰箱、彩电、汽车、收割机等规则尺寸物品,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油汽等化学危险品等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按以下情形处理。
1、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含500公斤)以内的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理;总重超限500公斤以上的按处罚标准处罚后,责令当事人驶离治超站后尽快自行卸载,消除违法状态。已经对同一不宜卸载货物运输车辆处罚的,不得再次处罚。当事人未按照要求自行卸载的,将其违章行为抄告车籍所在地运管部门处理,符合列入超限运输“黑名单”条件的,列入超限运输“黑名单”。
2、车货总高度、总长度、总宽度分别在4.5米、22米、3.5米以内的车辆,不予卸载、罚款,治超站经检测、登记、教育并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取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的批复》(陕政函[2003]182号)收取超限运输补偿费后(50元/车次),予以放行。公路补偿费实行首站收取,一票通行,不得重收。经过路段遇有施工、塌方、限高、限宽等限制通行情况不能通行的,应告知承运人改道行驶。
车货几何尺寸超出上述标准范围的,一次性处以500元罚款,符合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条件的,责令补办《通行证》,按指定线路通行。
四、不可解体货物超限运输的许可管理
(一)超过本实施意见规定的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超限运输车辆,承运人应按照《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供真实的资料和证件,申请办理《通行证》,公路管理机构应在接到承运人申请后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意见。
各省界入口治超站应配备必要机构、设备和人员,按审批权限和程序,为符合规定的入境车辆办理《通行证》。
(二)公路管理机构依据公路桥梁的设计标准、技术等级和路况确定通行线路。通行线路中不得包括四级公路、等外公路、通村公路和技术标准低于三类的桥梁。办理《通行证》除按规定项目填写齐备外,还应注明通行线路上高速公路入、出口收费站具体名称、起运时间及承运人联系电话,以备查验、稽核。
(三)车货总重在55吨-120吨(含120吨)的超限运输申请由省公路局审批。车货总重在120吨以上的超限运输申请,由省公路局初审并书面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后,办理《通行证》。确定的通行线路若不能完全满足安全通行条件的,应进行线路勘测,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
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的勘测、检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监护等措施以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费用,按《公路法》规定,由承运人承担。
(四)几何尺寸超过本实施意见规定标准的,由各市(区)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权限审批,跨区域、跨线路的由省公路局审批。
(五)为保障公路桥梁和车辆行驶安全,对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超限运输车辆,根据不同情况实行监护通行管理。
1、行驶干线公路车货总重在55吨以内或总高度在4.5米、总长度在22米、总宽度在3.5米以内的车辆,行驶高速公路车货总重在100吨以内或总高度在4.7米、总长度在35米、总宽度在3.75米以内的车辆,原则上不实施通行监护。但核发《通行证》时应向承运人签发《超限车辆通行告知单》,提示其安全通行。若经过路段遇有施工等特殊情况的,经承运人提出并签订监护协议后,路政管理机构可进行通行监护,但不得强行监护。
2、对超出上述车货总重或几何尺寸的超限运输车辆,必须监护通行,在审批办理《通行证》时与承运人签订监护协议。监护费用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重新核定公路损坏赔偿费及公路占用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经发[2009]3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对一次监护多个超限运输车辆的,按实际监护的路政车辆收取监护费。
3、监护通行实行交接单管理制度,由《通行证》签发单位开具监护交接单,沿途路政大队办理监护交接手续,监护交接单要逐级、逐月汇总上报发证单位。
4、承运人应当按照《通行证》确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进行运输,并悬挂明显标志。未按《通行证》规定运输、办理车证不符虚假《通行证》或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超过《通行证》规定时间进行超限运输的,按无效证件对待,责令其重新办证;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要予以纠正,引导其按审批线路行驶。
(2)对擅自超限运输按规定收取补偿费、处罚后,符合办理《通行证》条件的,责令承运人补办《通行证》,方可继续通行;不符合条件的,对超限车辆实施劝返。
(3)流动稽查查出不符合规定的不可解体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干线及农村公路应将违法超限车辆引导至临近的治超站处理;高速公路应就近引导劝返出高速公路,计重收取通行费,并及时上报高速公路治超办调查和追究入口治超站责任。
(4)各治超站查出车证不符、伪造涂改证件、无证超限运输等情况的,要逐级上报到厅治超办,将其运输企业列入超限运输“黑名单”。
『捌』 办超限证怎么办理
道路超限证办理需要提交单位申请、驾驶员安全承诺书、经车管分所车辆审验合格表及车辆前后各一张照片并盖上车管分所的章,在交警秩序部门申领审批表并填写。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车牌号码、重车尺寸、车货重量、轴数、行驶线路、时间、申请单位(公章);
2、载货后车货外廓尺寸信息图(盖公章);
3、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4、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大件运输资质);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陕西的大件超限证办到啥时候扩展阅读:
超限证使用的注意事项:
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运输车辆的车辆长度、车辆宽度、车辆高度和车货总重量。在车辆超过此标准时称之为超限。
超限车辆上路前应在当地交通局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并悬挂明显标志,按公路管理机构核定的时间、路线和时速行驶公路。承运人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通行证》,每张通行证只使用于一次运输,当本次运输结束时通行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