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只配送钱
A. 男女双方结婚,女方必须配送家电啥的吗。给了五万块钱彩礼还需要配送
额。。。一般来说女方是需要给陪嫁品的
要是你什么都不拿 可能男方家也会瞧不起你们的女儿的
当然要是双方在底下已经商量过了的的话
那其实也没什么重要的了 只要小两口好好的过日子就行了啊
B. 离婚 的话 结婚是娘家配送的钱视为共同财产吗
这个问题不能笼统抄的说算不算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娘家陪送时明确声明陪送财物只属于女方的,那么就不能算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婚前个人财产仍属于个人的。能要回来。如果女方家长当初没有明示说是对两人的赠与的话,那么这个钱是可以要回来的,看了下面的恢复情况,貌似是买房子了?,如果是买房子了,两方都出钱了的话,房子算是按份共有的,你可以要回来属于自己的部分。另外如果是开店的话,婚后盈利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你有权利分财产的
C. 结婚时女方父母都配送钱物之类的吗
各地风谷习惯不相同,各按各地办就是了。
D. 女方出轨女方陪送的钱用不用给
这还要看你们的商讨了
按理说犯错的一方没有权利要的
所以还要看协商的结果的
E. 婚后女方配送男方的钱物品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是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