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装卸制度
① 谁能给我一份危险品,化学品的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范围内危险品及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在本公司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危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职责
从事生产、储存、保管、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内容
4.1本企业内现有危险化学品为气态氧。
4.2本公司内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应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气瓶上加贴气瓶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如发现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4.3危险化学品的操作和储存人员应经过培训。
4.4凡从事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会处理事故。
4.5质安科应对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普查,然后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4.6由于本公司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为压缩气体,因此操作人员应进行压力容器相关的上岗培训
4.7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4.8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充装速度不得大于规定值。
4.9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
4.9.1操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钢瓶装卸人员应穿戴安全鞋、防护手套;
4.9.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过交通部门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的车辆,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4.9.3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4.9.4运输装卸化学危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装卸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
(2) 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装运。
(3) 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
(4)装运化学危险品时不得人货混装。
(5)装运化学危险品的物品的车辆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当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6)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明火和吸烟。不得停靠在公共场所和明火现场附近。
4.10危险化学品的存储
4.10.1钢瓶不得倾斜或放倒存放,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存放区域应进行名称及地点的划分;
4.10.2气瓶的周围应保持清洁,避免易燃易爆以及油脂性物质的存在;
4.10.3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起,且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
4.10.4本公司储存化学危险品的相关部门应做好各自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工作,必须由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知识、懂得贮存保管安全规定的专人担任。
4.10.5库房内不准休息、住人,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4.10.6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4.10.7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11危险化学品报废
4.11.1产生的氧气、氮气以及二氧化碳、氩气需要废弃时,根据化学品的性质,需要将易燃物品原理远离排放区,同时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排放区域不得有人员进入。
4.11.2当危险化学品出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化学品的MSDS进行处理。
4.11.3报废和销毁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公司主管安全的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的同意。
4.11.4批量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制定安全处理方案。
4.11.5负责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4.11.6危险化学品在报废、销毁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烧等相应处理方法。
4.11.7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销毁。
4.11.8气瓶报废应按照有关规定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12危险品危险性告知
危险性告知通过安全培训的方式进行。
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什么制度
1)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与要求
化学品在运输中发生事故比较常见,全面了解化学品的安全运输,掌握有关化学品的安全运输规定,对降低运输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1.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2.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在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3.危险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车后必须洗刷干净。
5.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6.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7.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8.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9.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10.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时,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11.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12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③ 装卸搬运各类危险品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1)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予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合适的防护用具,工作对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围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纱口罩、纱手套和护目镜等。操作前应由专人检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适。操作后应进行清洗或消毒,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
(3)操作中对化学危险物品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碰摔、震动。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应在地上,垛旁垫旧轮胎或其他松软物,缓慢下。标有不可倒置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发现包装破漏,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包装。整修时不应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化学危险物品撒落在地面、车反上时,应及时扫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用松软物经水浸湿后扫除。
(4)在装卸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装卸搬运毒害品时,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
(5)装卸搬运爆炸品,一级易燃品、一级氧化剂时,不得使用铁轮车、电瓶车(没有装置控制火星设备的电瓶车),及其他无防爆装置的运输工具。参加作业的人员不得穿带有铁钉的鞋子。禁止滚动铁桶,不得踩踏化学危险物品及其包装(指爆炸品)。装车时,必须力求稳固,不得堆装过高,如氯酸钾(钠)车后亦不准带拖车,装卸搬运一般宜在白天进行,并避免日晒。在炎热季节,应在早晚作业,晚间作业应用防爆式或封闭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封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6)装卸搬运强腐蚀性物品,操作前应检查箱底是否已被腐蚀,以防脱底发生危险。搬运时禁止肩杠、背负或用双手揽抱,只能挑、抬或用车子搬运。搬运堆码时,不可倒置、倾斜、震荡,以免液体溅出发生危险。在现场须备有清水、苏打水或衡醋酸等,以备急救时应用。
(7)装卸搬运放射性物品时,不得肩扛、背负或揽抱。并尽量减少人体与物品包装的接触,应轻拿轻放,防止摔破包装。工作完毕后以肥皂和水清洗手脸和淋浴后才可进食饮水。对防护用具和使用工具,须经仔细洗刷,除去射线感染。对沾染放射性的污水,不得随便流散,应引入深沟或进行处理。废物应挖深坑埋赶掉。
(8)两种性能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地装卸,同车(船)并运。对怕热、怕潮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④ 危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危险品仓库管理的防范与措施 一、 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
大成农药公司供应部仓库常年储存有上百种、几百个规格的化学危险品,危险性大。作为一名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供应部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 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集团、公司部署的消防工作。
2、 组织制定完善的易燃易爆物品、电源、火源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1999年以来,供应部在职工中精选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逐步建立了义务消防队、防洪抢险队和专职安全巡检室。每日隔2小时对供应部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域巡查一遍,由各班组、工段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定期归档保存,从而将各个静态的消防点联系起来,形成一张细密、高效、动态的安全消防管理网络。
3、 组织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实践证明,许多事故是由于无知和不懂安全知识甚至误操作造成的。供应部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每年二次安全理论考试,一次消防实战演练已经坚持多年。职工的安全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不断提高。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供应部每周一召开班组安全例会,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找出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有专人对整改进行及时检查,每月月底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环保综合大检查,做到有重点、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
5、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事故(含未遂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达到举一反三,教育职工的目的。
二、 化学危险品仓库及储存的安全管理
供应部还定期对仓库保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使他们熟知储存物资的分类、性质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化学危险品的储存,是指化学危险品离开生产领域,但尚未进入使用领域,在待使用过程中的停留。而此种停留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停顿,它包括物料的搬运、贮存和交付,是一个动态过程。如果储存不当,管理有误,就会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做好化学危险品储存的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1) 储存场所,包括库房、贮罐区、货台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条件。大成农药公司近年来致力于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产成品的产量和品种大幅增加,对仓库的储存条件和能力的要求大大提高。供应部新建、扩建库房、货场、货台面积近6000m2,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罐区设有环形消防通道、液体原料贮罐呈二列摆放,避雷接地系统完善,排水通畅。装卸化学危险品的货台不低于1m,便于顺利装卸物品。库房保持通风、清洁、防潮、防毒、防盗、备有消防器材。经过不断努力,供应部的仓储条件已经基本达到了要求,为企业的长治久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物资应分类储存。化学危险品品种繁多,理化性质各异。要按照分类、分区、分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定专人储存管理。化学性能互相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储存。理化性质近似的物品同库房存放,也要尽量按类、分间、分堆存放。
(3) 进出库严格检查验收。物资入库前,供应部保管员对即将入库的货物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其内容是:
a. 校对物资的品名、产地、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数量,按待检状态予以标识,填写《原材料进厂通知单》,经质监中心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做好标识。
b. 检查包装是否有残破、锈蚀、渗漏、钢瓶漏气、包装不严或遭受水湿、雨淋等情况。
c. 对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和溶解气体的钢瓶,重点查看检验期限是否过期。
d. 经认真查验后,将物资分门别类地进库存放。对于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做好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 化学危险品堆码垫盖的安全管理
a. 物资堆码不得超高、超宽,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清点检查。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供应部对库存物资的堆码摆放规定如下:①玻璃瓶包装农药成品,不超过12层。塑料瓶包装农药成品堆码不超过15层。②三氯乙烯、醚醛等桶装物品堆码不超过2层。③黄磷、乳化剂等只能分类单层码放。④DDT、纯碱、二氯苯等袋装物品堆码不超过10层。
b. 堆垛要“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灯距、垛距、顶距,确保货物的安全。
c. 对于硫磺粉、硫酸铝、尿素、亚硝酸钠等受潮后理化性质易发生改变的物品,码垛底下有衬垫。
d. 露天码放的桶装黄磷由于火灾危险性大,需存放在1米以上的水泥或石砌平台之上,不得用芦席、油毡等苫盖。
三、 化学危险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化学危险品入库后,要及时记账、登卡,做到“三清”(规格清、型号清、数量清),“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确保账、卡、物一致。
2、 库存化学危险品按规定的贮存期限和贮存条件做好“十防”(防火、防爆、防冻、防热、防潮、防水、防霉、防漏、防变质、防事故),对超过贮存期的物资重新检验并做好记录。
3、 保管员对化学危险品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码跺是否牢固;包装是否渗漏;雨雪天库房是否进水等。罐储液体原料专罐专存,保管员及操作人员按《岗位操作法》对储罐压力、温度、液位、阀门的开度等进行检查,保证不发生串、混料,做到不超温、不超压、不超液位。
4、 供应部根据《原材料领料单》所列名称、规格、等级、数量核对实物无误后,按物资顺序先进先出,后进后出,“推陈贮新”的原则,办理出库手续。
5、 化学危险品搬运时,严格按照《厂内运输安全规程》执行,采取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搬运现场杜绝明火,操作人员按劳动保护规定着装,应有防爆、防静电的防护措施。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和倾倒。
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是我国目前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大成农药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化学危险品固有的危险性,都要求我们对化学危险品必须加强管理,制定详尽可行的制度、规程、标准,以此来规范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为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不断提高,以及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请给好评.
⑤ 危险品船舶运输、装卸有何防火要求
1.危险品船舶运输装卸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危险品船舶运输的装卸作业人员,应当选择具有一定业务知识的固定人员(班组)来承担。装卸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规、技术标准和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卸)运危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危险程度、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并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危险品的装卸作业,应当在专业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
2.危险品水路运输装卸场地要求
装卸危险品应当在指定的车站、货栈、码头进行。在装卸大量的爆炸性、易燃性及放射性等烈性危险品前,站方、港方、应当会同公安消防、港监等安全监督部门,以及船、车方和货主等单位召开车(船)前会议,研究消防安全、保卫、装卸衔接等措施,确保装卸工作的顺利进行。
3.危险品水路运输装卸操作的要求
在装卸作业前,货运员应当向装卸工(组)讲明所装(卸)货物的性质、注意事项、灭火方法等;并且复查包装是否良好,零担车的配装条件有无错误,中转范围是否正确等。装卸工应当根据危险品的性质准备好装卸工具和防护用品,并且与货运员共同检查待装车辆。特别是装运过危险物品的车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遗留撒漏物等,必要时装车前进行清扫。装卸时,港口装卸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配载图标明的位置积载,不得随意变更积载位置。在装卸有电感应的爆炸品和低闪点易燃液体的过程中,不得检修和使用雷达、无线电电报、电话发射机,也不得同时进行加油、加水(岸上加水除外)和拷铲等项作业。
船舶运输危险品的装载应当紧密、牢靠,防止摩擦、瓶口朝上,禁止倒置、侧放或窜动。铁路运输要便于中途站卸车、加载,避免卸车时翻倒、坠落。敞车装载需要盖篷布的,应当压缝严密,捆绑牢固;罐车装载的载量要适当,注意留有余地,不得装载过满。与普通货物配载时,怕湿的与含水的,怕油的与沾油的物品,怕磨损的与尖棱粗糙包装的,易碎的与坚硬沉重的等,均应当隔离装载,不得与普通货物混装。
在搬运时,应当轻拿轻放,不能摔碰、拖拉、摩擦或翻滚等。因为有些危险品,敏感度很高,有的性质不稳定,稍有撞击、震动、极易爆炸。有的氧化剂经撞击、摩擦会分解产生原子氧和高热,接触可燃物会氧化而燃烧。当用大型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不得超过机具额定负荷的75%,做关要定量定型,喊关要准,起关要稳,要防止高空撒落、碰撞发生危险。
4.危险品水路运输起卸货物要求
在起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当划定禁火区,距装卸点50m以内无关人员不得接近。作业人员不得携带火种或穿带钉鞋进入作业现场。装卸量小时,应当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卸量特别大时,应当有消防队值勤看护。夜间作业应当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不得使用马灯、汽灯;油灯、电石灯及煤气灯等明火灯具,应当使用防爆式或封闭式安全照明灯。装卸易燃气体、液体时使用手电应为防爆手电。考虑到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大多都比较敏感,对人体的危害及造成灾害的危险性较大,要尽可能缩短这些危险品在港(站)停留和人员接触的时间,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危险概率。对于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原则上应当最后装最先卸。装有爆炸品的舱室内,在中途站(港),不应当加载其他物品,若确需加载时,应当视为同类危险品。在起卸放射性物品和易放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前,应当进行充分通风,必要时应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作业。在打开箱门或开启舱盖时,应当注意防止产生火花,人员站在上风处。
5.危险品水路运输电磁波辐射的防护
在装运电火工品、无线电引信、及电发火等(如电发火的火箭弹)对外部电磁辐射敏感的电发火爆炸品时,首先应当通过产品设计提高产品抗射频和其他辐射能的能力;其次,要通过包装设计对电起爆装置加以有效的防护;再次,装运这类爆炸品的运输工具,应当尽量远离大功率的电台、雷达和无线电发报机等,以使其不受电磁辐射源的影响。
在集中装卸爆炸品及其他危险品的地方,以及在实施爆破作业的地方,需要调查一下附近有没有大功率广播电台和通讯电台,了解该场所空间的电波情况。如果附近有这样的电台,应当根据其功率大小,采取适当的远离措施。
6.危险品水路运输装卸过程的应急救援
在装卸危险品过程中,当遇有闪电、雷击、雨雪天或附近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关闭车箱(舱)门停止作业。某些对温度较为敏感的危险品,于高温季节不宜在每日8~18时作业,并且避免阳光直射。船舶装卸危险品应当备有相应的消防救生设备,并放于适当的位置,确保具有立即使用之效能;船与岸、船与驳之间应当设置安全网。在装卸作业中,货运员应当坚守岗位,监装监卸。查看有无漏装、误装,检查车辆配载是否符合要求。船舶装卸时,船方应当有专人值班。凡是装卸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品时,船长要亲自监督,不得离船,确需离船时,应当责成大副负责。
⑥ 危险品运输规定
危品运输车是一种货箱顶部不封闭,排气管前置并装有防火花装置,运送石油内化工品、、鞭炮等危品的专用容车辆。危险品运输车配备ABS系统装置实行运输过程全程监控。配备防撞条、防静电等设施安全可靠。
一、危险货物的公路运输必须具备确保安全的运输设备和装卸设备,具有专业危险货物性能的营运管理人员和驾驶员,以保证危险货物运输安全。
二、机动车货箱应是木质底板,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火花;若用铁质底板,就应采用相应的衬垫防护。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火花装置。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器具。
三、槽(罐)车的槽(罐)体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
四、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
五、使用的各种装卸机械要求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一般设计要求超过负荷能力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