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型配送
⑴ 直销是一个怎样的销售模式,有何利弊
直销可以减少销售环节和费用,最短的时间获得产品质量\价格\适应性信息.是新品上市和中小型企业最为合理的销售模式.
等产品做大了,就要采取相应的销售模式.因为,只消不利于扩大(跨区域\跨国)销售.
⑵ 销售渠道有哪些
可供选择的销售渠道主要有:
(1)直销。这是最短、最直接的渠道,生内产商直接控制容产品的营销,从而可以迅速地得到顾客的反馈。像展销会、电话营销、自动售货机、送货上门、邮购、经营者自办商店、网络营销等都属于这种形式。
(2)单一环节直销型。生产商将产品直接批发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卖给用户。即: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
(3)多环节销售型。生产商生产的产品经过多层次、多环节销售给用户,一般有几种形式: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代理商—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⑶ 农产品配送模式有哪些
农产品直接配送到家给消费者实在带来了不少的便利。虽然目前所占市场比例还不大,但诸多的农产品配送公司和配送模式蓬勃发展,目前主要的农产品配送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基地直配式
这种模式是由农产品种植基地,采收好后直接打包快递给消费者,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流转过程较少能保证农产品质量,缺点是品种不够丰富,偏远地区难以保证时效。
二、仓储中心分拨式
这种模式是建立大型的仓储配送中心,在基地收购好农产品,统一存储在配送中心,根据订单再打包快递给消费者,这种模式优势是品种丰富,缺点是时效性略差,构建大型配送仓储中心成本较高。
三、社区点配送式
这种模式是在密集的社区开配送点,由社区配送点负责配送周边社区,这周模式的优点是配送速度可以大幅提高,配送点一方面可以线下营业销售,一方面可以作为周转配送点。缺点是要备货会积压库存。
四、农产品商户合作式
这种模式就类似于外卖,和周边的蔬菜和水果店合作,客户下单后可以委托第三方短时间内配送给客户,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配送时效性强,运营成本低,缺点是质量难以把控。
⑷ 什么是零售型配送中心
销售型配送中心是指配送中心执行销售的职能,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开展配送为手段而组建的配送中心属销售型配送中心。
⑸ 直销型B2C是什么
意思就是你直接销售 不通过中间商
因为B2C有的现在还是经销商或者是批发商在销售
直销型B2C 指的大概就是厂家直接生产完了 然后销售到用户手里
⑹ 直销到底是一种怎样的销售模式
不都是违法的,直销和营销是正常活动
依我个人理解:传销是营销经营的一种手法或者说是手断,现在市场上的直销实际上就是以传销的方式经营.而非法传销是因为在经营过程中造成危害社会危害国人的事实,国家才把这一经营方式特定为非法.营销与非法传销的根本区别在于它的合法性与不合法性.
简单而言 就是营销是产品的利润,传销是下线的利润 !
在于收不收人头费!
那个赚钱?那要看你怎么经营了!
传销赚钱越多,进监狱的时间就越长!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
非法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而规范直销企业的产品标价则物有所值。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另外一种讲法:
传销最核心的部分是其组织成员仍然是传统经销商的慨念。
既然是经销商,则有权利和义务两方面。权利是你可以也优惠的价格批发产品,获得奖金,培训等;义务则是你必须接受定期考核。
传销最诱人的一个地方在于其宗教式的企业文化,“宗教式的企业文化”是传销赖以生存的一个基本模式。因此,EFT与传销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于,EFT将普通消费者应当知晓的产品优点告知每一位消费者,此外再将消费奖励公之于众,人人平等。
没有时间归零压力,没有定期考核销售业绩。因为消费的本质是没有压力的这是EFT奖励制度人性化的地方。
⑺ 网上直销型b2b和网上中介型b2b,是什么意思
直销型B2B是指网站可以网上交易,中介型B2B是指网站做中介人,在撮合双方在线下交易,例如 小虫e库 就是典型的直销型与中介型的B2B网站
⑻ “直销”和“直效行销”有什么区别 文/孟霓
在广告界的很多书籍中,尤其是台湾的一些专业书籍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直效行销”这个词,什么是“直效行销”呢?和“直销”又有什么区别呢? 让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直销”的来龙去脉吧。 “直销”经过了几个发展阶段:起源于美国,通常叫法为直销或者传销;发展于日本,通常叫法为无店铺销售;成熟于台湾,通常叫法为直销行销。直销的定义: 在美国研究直销最有名的两位学者是美国德州大学奥斯丁校区的彼德森(Robert A. Peterson)教授和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的沃特巴(Thomas R. Wotruba)教授。他们两位对直销研究发表的论文最多,也最被重视。他们在1996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讨论直销的定义,对直销下了一个简单但贴切的定义:“直销是一种不在固定零售点进行的面对面销售”。这个定义和美国直销教育基金会(Direct Selling Ecation Foundation)于1992年的定义:“直销是一种透过人员接触(销售员对购买者),不在固定商业地点,主要在家里进行的消费性产品或服务的配销方式”很相似,不过后者更强调“消费性”与“配销方式”。 直销的定义没有一个非常准确的,大多含混不清,其要点是“面对面”、“不在固定零售点”。再来看看“直效行销”的定义: 直效行销( Direct Marketing )意即制造商或零售商,不通过店铺等零售据点,直接将产品出售给消费者,使通路阶层降至零阶或一阶,减少中间费用,为消费者取得较低价格,也为自己创造较大利润。 对比下来可以发现,共同点就是“没有店铺”,而区别就是直销需要“面对面”,而直效行销可以不必“面对面”。 但是,从概念的发展时间看,“直销”在美国19世纪末兴起,70年代流行。“直销行销”是由其发展而来,并随着新技术,新传播载体的诞生而流行。 关于直销的研究,很多文献都能找到相关资料,而比较让大众困惑的就是“直销”和“传销”有什么区别。简单地说,“传销”就是层次比较多的直销方式。是直销的一种激励方式,被做扭曲了就犯法了。就目前来看,安利等直销产品仍有多层次的激励方式,不过是被国家认可的,合法的。 而“直效行销”对于很多传统营销人来说也是比较新鲜的概念,目前很多书籍都有介绍。直效行销的关键,在于确实掌握、分析、运用顾客管理资料库,包括顾客的购买履历于个人资料,有效区隔市场,并预测顾客的需求,与再购的频率,并依此制定有效的促销计划。现在所盛行的顾客关系管理(CRM)其实也根源于此。除了依据客户基本资料的区隔外,透过顾客资料的累积与购买纪录,可将顾客区分为固定客户、游离客户、潜在客户等类别,依据购买金额分为A、B、C各种等级,再依其习惯与需求,以DM、e-mail、电话、促销活动、会员制等方式,进行新产品的推介,与老产品的促购。 在实际运作上,直效行销最大的问题是接触与配送,直效行销者必须突破顾客摸不到产品,无法产生实体触感的障碍,并在最短时间内,以最低的成本,将货物配送到客户手中,满足客户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