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配送装卸 » 陕西省大件运输处罚标准

陕西省大件运输处罚标准

发布时间: 2021-02-18 06:47:45

大件车被扣最高处罚

记十二分,拘留十五天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㈡ 大件运输的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和危险品运输一样重要,提高运输质量,保证运输安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运输市场秩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物件的货物的标准要规范:
(一)货物外型尺寸:长度在14米以上或宽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货物;
(二)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
道路大型物件运输是指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运载大型物件的运输。
第三条 凡在中国境内从事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主管部门,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大型物件分级
第五条 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装和支承架)分成四级:
(一)一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大于14米(含14米)小于20米;
⒉宽度大于3.5米(含3.5米)小于4.5米;
⒊高度大于3米(含3米)小于3.8米;
⒋重量大于20吨(含20吨)小于100吨。
(二)二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⒈长度大于20米(含20米)小于30米;
⒉宽度大于4.5米(含4.5米)小于5.5米;
⒊高度大于3.8米(含3.8米)小于4.4米;
⒋重量大于100吨(含100吨)小于200吨。
(三)三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⒈长度大于30米(含30米)小于40米;
⒉宽度大于5.5米(含5.5米)小于6米;
⒊高度大于4.4米(含4.4米)小于5米;
⒋重量大于200吨(含200吨)小于300吨。
(四)四级大型物件是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⒈长度在40米及以上;
⒉宽度在6米及以上;
⒊高度在5米及以上;
⒋重量在300吨及以上。
第六条 大型物件的级别,按其长、宽、高及重量四个条件中级别最高的确定。 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业户,其开业条件必须符合《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字〔1993〕531号文)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按其设备、人员等条件,分为四类:(类别划分条件见附1)
一类 能承运一级大型物件;
二类 能承运一、二级大型物件;
三类 能承运一、二、三级大型物件;
四类 能承运一、二、三、四级大型物件。
第九条 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业户,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大型物件运输经营项目的业户,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审批权限,自接到业户书面申请之日起,三十天之内给予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答复。
第十条 审批权限: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一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的开业审批;
二、三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设区的市,下同)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四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经县、市级交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经审核符合《道路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业户类别划分条件》的,由批准单位发给注明道路大型物件(级别)和限定吨位的《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第十二条 大型物件运输业户需扩大经营范围,经营更高类别的大型物件运输的,须按本办法第九、十、十一条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非营业性运输单位从事一次性道路大型物件运输,须向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的设备情况、人员技术力量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大型物件运输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 大型物件托运人在办理托运时,必须做到:
⒈必须向已取得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或其代理人办理托运;
⒉马上在运单上如实填写大型物件的名称、规格、件数、件重、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大型物件托运或运单填写不明确,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大型物件承运人在受理托运时,必须做到:
⒈根据托运人填写的运单和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查对核实;
⒉承运大型物件的级别必须与批准经营的类别相符,不准受理经营类别范围以外的大型物件。
凡未按以上规定受理大型物件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的,由承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 承运人应根据大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车货重量,在起运前会同托运人勘察作业现场和运行路线,了解沿途道路线形和桥涵通过能力,并制定运输组织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门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征得同意,方可起运。
第十七条 大型物件运输的装卸作业,由承运人负责的,应根据托运人的要求、货物的特点和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由托运人负责的,承运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将车开到装卸地点,并监装、监卸。
在货物的装卸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货损失或第三者损失的,由承担装卸的一方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 运输大型物件,应按有关部门核定的路线行车。白天行车时,悬挂标志旗;夜间行车和停车休息时装设标志灯。 收费规定
第十九条大型物件运输费用按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因运输大型物件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涵加固、清障、护送、装卸等费用,由托运人负担。 违章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运输大型物件的,对营业性运输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非营业性运输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超越批准类别承运大型物件的运输经营者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装设标志灯(旗)和装设不符要求的,每车次处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按交通部《道路运输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给予处罚。 附 则
第二十二条使用滚拖方法运输大型物件的运输组织与费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㈢ 已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车辆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是否可以处罚

《道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回全的,应当按答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六条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第四十七条 (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被定为违法超限运输。
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是要受到处罚的。

㈣ 大件运输车辆有哪些情形视为违法超限运输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 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 核定载质量的。 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一至五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六种情形。随着全省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由“只治超,不罚款”转向严管重罚,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煤炭工业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通告》。按照《通告》精神,省交通厅公布了针对超限车辆具体处罚标准。对于超限超载车辆按超载量除以不同数额罚款,累计超载3次及以上加罚千元;超限超载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优惠;同时对超限超载车辆征收公路赔(补)偿费。 擅自超限超载车辆处罚标准 超限超载1吨以下(不含1吨)的,每超100千克罚款20元;超限超载1吨以上(含1吨)的,罚款1000元,在此处罚额度的基数上,每超100千克加罚100元;超限超载5吨以上(含5吨)的,罚款1000元,在此处罚额度的基数上,每超100千克加罚200元;超限超载8吨以上(含8吨)的,罚款1000元,在此处罚额度的基数上,每超100千克加罚300元;几何尺寸超限而车货总质量不超,但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长、宽、高每超一项罚款500元;宽度超过3.5米、高度超过4.5米、长度超过22米的严重超限车辆,每超1项罚款1000元;几何尺寸和车货总质量同时超限超载,但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上述处罚额度分别计算,合并执行。 对累计超限超载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在一般处罚额度的基数上,加罚1000元。故意绕行或在检测站前后分合载逃避检测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一般处罚额度的基数上,加罚1000元。对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超限超载车辆,无法实施卸(分)载的,收取公路赔(补)偿费并在一般处罚额度的基数上加罚1000元放行。有强行闯站、聚众闹事、堵塞交通等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的超限超载车辆,在一般处罚额度的基数上,加罚2000元。对虽未超限超载,但有以上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处罚措施适用原则 运输不可解体物品但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需要继续行驶我省公路的,处罚后责令其按照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到有管理权限的公路管理机构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凡享受国家“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货运车辆,应按国家规定标准装载;凡超限超载运输的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并按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理。 卸(分)载的超限超载车辆在接受卸载处理后,经下一检测站检测时,再次超限超载的,视为新的超限超载行为,在一般处罚额度的基数上加罚1000元,同时实施卸(分)载。 不可卸(分)载的超限超载车辆在接受处理后,经下一检测站检测时,与第一次处理时超限超载情况明显不符的,视为重新开始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在一般处罚额度的基数上加罚1000元。 有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车、证不符的,没收《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处1000元罚款;同时按照车辆超限超载的实际重量和外廓几何尺寸,按一般处罚额度处罚;两项罚款分别计算,合并收取。 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不得进行重复处罚;同车同次的处罚总额不超过30000元。 对具有加重处罚规定情形,拒不接受处罚的超限超载车辆,可采取留置车辆或营运证件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列入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上报交通厅治超办。 超限超载车辆赔(补)偿费征收范围和标准 对行驶非计重收费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按省政府有关规定,征收公路赔(补)偿费。计重收费路段按照计重收费的有关政策执行。 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超限车辆的轴载质量,要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一次性收取公路赔(补)偿费。需要监护通行的超限车辆,在完善监护手续后再予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㈤ 2017年超限运输新规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是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由交通运输部于2016年8月19日发布,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条,分别是总则、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违法超限运输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与原2号令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5)陕西省大件运输处罚标准扩展阅读:

新颁发《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需要注意的要点如下:

1、新标准允许装载量减少

从2016年9月2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标准,货车司机、车主、有关源头装货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比旧标准允许装载量减少,最大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49吨。

2、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新规不论什么车型,每超过标准1吨,处罚500元,同时相应记分;每发现一辆车超载一次,实行“一超四罚”即罚车主、罚驾驶人、罚货运企业、罚装货企业(场所)。

具体处罚事项为: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㈥ 没有大件运输证运输一级大件怎么处罚

2万

㈦ 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的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货物装载单位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的,由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车货总质量超过核定标准的(不含静态磅秤称量的误差),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一)超过核定标准500公斤(含500公斤)以下的,予以警告;
(二)超过核定标准500公斤以上2吨(含2吨)以下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超过核定标准2吨以上5吨(含5吨)以下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四)超过核定标准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超过核定标准10吨以上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车货总长、总宽、总高超限的车辆,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许可进行超限运输或者承运人未按照《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要求进行运输的,由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作出5000元以上、对单位作出2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 交通运输行政主管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㈧ 没有大件运输证被交警查扣如何处理

我楼下的打印店经常帮别人做大件运输登记、打印的,有证件信息,货物类型,行驶路线等申报。既然被查扣,只能问交警了。

㈨ 关于2016年9月交通运输部出台的超限运输车辆管理规定,有关大件运输有什么特别规定值得我们注意呢

大件货超高超宽的车只要被查到就是罚款还扣车,一定提前问好了在发货,罚款高额呀!

㈩ 陕西高速公路现行对车货总重 超限车辆是如何处里的

陕西高速公路对车货总重 超限车辆的处里是:
(一)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公斤(含500公斤)以内的,予以登记(统计为超限车辆)、警告,不卸载、不收取公路补偿费、不罚款。高速公路告知当事人超限的计重收费标准后,准予通行。
(二)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公斤以上的,运输可卸载(含分载,下同)货物的车辆,必须先卸载消除超限违法行为,再按规定标准罚款。对未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按《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暂行规定》(陕政函〔2003〕182号),收取公路补偿费,实行计重收费的路段不得再收取公路补偿费。高速公路入口对超限车辆实施劝返的,可以将其移交邻近的干线及农村公路治超站处理。
(三)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公斤以上运输可卸载货物的车辆,应当责令承运人自行卸载,不自行卸载的由治超检测站进行卸载,卸载费用按《陕西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暂行规定》(陕政函〔2003〕182号),由承运人承担。
(四)由治超站保管卸载货物的,应将货物保管有关事项书面告知承运人,并可与承运人约定卸载货物的保管事项;承运人在7日内仍不运走的,由治超站上级主管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拍卖,或与承运人协议一致进行变卖;拍卖、变卖价款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还当事人。
(五)超限运输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运输冰箱、彩电、汽车、收割机等规则尺寸物品,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油汽等化学危险品等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按以下情形处理。
1、对车货总重超限500(含500公斤)以内的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理;总重超限500公斤以上的按处罚标准处罚后,责令当事人驶离治超站后尽快自行卸载,消除违法状态。已经对同一不宜卸载货物运输车辆处罚的,不得再次处罚。当事人未按照要求自行卸载的,将其违章行为抄告车籍所在地运管部门处理,符合列入超限运输“黑名单”条件的,列入超限运输“黑名单”。
2、车货总高度、总长度、总宽度分别在4.5米、22米、3.5米以内的车辆,不予卸载、罚款,治超站经检测、登记、教育并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取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的批复》(陕政函[2003]182号)收取超限运输补偿费后(50元/车次),予以放行。公路补偿费实行首站收取,一票通行,不得重收。经过路段遇有施工、塌方、限高、限宽等限制通行情况不能通行的,应告知承运人改道行驶。
车货几何尺寸超出上述标准范围的,一次性处以500元罚款,符合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条件的,责令补办《通行证》,按指定线路通行。
四、不可解体货物超限运输的许可管理
(一)超过本实施意见规定的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超限运输车辆,承运人应按照《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供真实的资料和证件,申请办理《通行证》,公路管理机构应在接到承运人申请后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意见。
各省界入口治超站应配备必要机构、设备和人员,按审批权限和程序,为符合规定的入境车辆办理《通行证》。
(二)公路管理机构依据公路桥梁的设计标准、技术等级和路况确定通行线路。通行线路中不得包括四级公路、等外公路、通村公路和技术标准低于三类的桥梁。办理《通行证》除按规定项目填写齐备外,还应注明通行线路上高速公路入、出口收费站具体名称、起运时间及承运人联系电话,以备查验、稽核。
(三)车货总重在55吨-120吨(含120吨)的超限运输申请由省公路局审批。车货总重在120吨以上的超限运输申请,由省公路局初审并书面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同意后,办理《通行证》。确定的通行线路若不能完全满足安全通行条件的,应进行线路勘测,计算公路、桥梁承载能力,制定通行与加固方案,并与承运人签订有关协议。
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的勘测、检测、方案论证、加固、改造、监护等措施以及修复损坏部分所需费用,按《公路法》规定,由承运人承担。
(四)几何尺寸超过本实施意见规定标准的,由各市(区)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机构按权限审批,跨区域、跨线路的由省公路局审批。
(五)为保障公路桥梁和车辆行驶安全,对不可解体大件货物超限运输车辆,根据不同情况实行监护通行管理。
1、行驶干线公路车货总重在55吨以内或总高度在4.5米、总长度在22米、总宽度在3.5米以内的车辆,行驶高速公路车货总重在100吨以内或总高度在4.7米、总长度在35米、总宽度在3.75米以内的车辆,原则上不实施通行监护。但核发《通行证》时应向承运人签发《超限车辆通行告知单》,提示其安全通行。若经过路段遇有施工等特殊情况的,经承运人提出并签订监护协议后,路政管理机构可进行通行监护,但不得强行监护。
2、对超出上述车货总重或几何尺寸的超限运输车辆,必须监护通行,在审批办理《通行证》时与承运人签订监护协议。监护费用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重新核定公路损坏赔偿费及公路占用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经发[2009]3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对一次监护多个超限运输车辆的,按实际监护的路政车辆收取监护费。
3、监护通行实行交接单管理制度,由《通行证》签发单位开具监护交接单,沿途路政大队办理监护交接手续,监护交接单要逐级、逐月汇总上报发证单位。
4、承运人应当按照《通行证》确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进行运输,并悬挂明显标志。未按《通行证》规定运输、办理车证不符虚假《通行证》或未经许可擅自超限运输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超过《通行证》规定时间进行超限运输的,按无效证件对待,责令其重新办证;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要予以纠正,引导其按审批线路行驶。
(2)对擅自超限运输按规定收取补偿费、处罚后,符合办理《通行证》条件的,责令承运人补办《通行证》,方可继续通行;不符合条件的,对超限车辆实施劝返。
(3)流动稽查查出不符合规定的不可解体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干线及农村公路应将违法超限车辆引导至临近的治超站处理;高速公路应就近引导劝返出高速公路,计重收取通行费,并及时上报高速公路治超办调查和追究入口治超站责任。
(4)各治超站查出车证不符、伪造涂改证件、无证超限运输等情况的,要逐级上报到厅治超办,将其运输企业列入超限运输“黑名单”。

热点内容
在菲律宾用什么软件看国内电影 发布:2024-08-18 19:45:19 浏览:95
不是现代主义电影的是 发布:2024-08-18 16:26:58 浏览:792
在船上吃人的电影是哪一部 发布:2024-08-18 15:33:07 浏览:268
丁咚的电影 发布:2024-08-18 14:47:05 浏览:429
86.mm。kk 发布:2024-08-18 13:59:40 浏览:39
箱子男电影在线免费看 发布:2024-08-18 06:38:34 浏览:592
玩命快递4迅雷下载 发布:2024-08-18 04:41:05 浏览:839
电影票取票码是序列号还是二维码 发布:2024-08-17 21:52:01 浏览:467
韩国我也隐藏了真相演员表 发布:2024-08-17 21:22:10 浏览:178
安达市隆美影院5月26日播放 发布:2024-08-17 20:37:58 浏览: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