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能新一轮招标
❶ 第一轮投标,招标方不满意,已经作废,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取三家进行第二轮投标,但是现在招标方想重新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 3 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招标人是不能随意废标的,就算废标也要重新招标。
❷ 根据新的招投标办法规定,一个项目可以公开招标几次
如果有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直接可以重新招标的。
没有具体规定一个项目的招标次数。
上他们的招标系统上去看看 在官网上有
❹ 如果第一轮招标价格比对手高,下一步做何调整如果有二次机会,采取什么策略
下一步要根据对方可能采取的价格策略,将价格调整一步到位;关键看定标采取的是什么方法。
如果有第二次机会,第一是按照投标评标方法调整价格;第二是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指标的说服力;第三是强调产品使用的其他利益点。
❺ 最新招标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与政府采购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邮政、综合交通枢纽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环境污染防治、自然灾害防治、土地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生态环境项目;
(六)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四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管道、道路、桥梁、公共交通、公共停车场、园林绿化、照明等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以及社会福利设施等项目;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四)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五条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第六条 国家融资项目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权限融资的项目,包括:
(一)使用政府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政府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四)政府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融资的项目。
第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八条 本规定第三条至第七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九条 本规定第八条所称单项合同估算价,根据项目所处阶段对应的估算投资额、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等为依据确定。
同一工程建设项目12个月内发生的同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总估算价达到第八条规定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十条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达到第八条规定的标准,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资金不足50万元人民币;
(二)安排财政性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之前,已经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或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三)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用于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
(四)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
前款第三项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部分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各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其他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十二条 应当进行国际招标的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适用本规定。
❻ 政府招标,竞争性谈判 第一轮3家公司均符合资质要求。第二轮报价有一家公司报价超出第一轮报价切超预算,
本人认为可以,因为一轮报价是符合要求的,资质也是符合要求的,所以二轮报价可以在其他两家公司中选最低价
❼ 最新招标规模标准规定包括哪些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有:
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体育、旅游等项目;
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第五条,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六条,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的范围包括: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拓展资料:
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已于2000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二○○○年五月一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一条: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❽ 新招标法的招标内容有哪些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二、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一下罚款,对单位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的直接负责人员处罚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六、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❾ 最新招标投标法全文(2019有效)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