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证券左畅
『壹』 股权众筹管理条例有修改过吗
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该管理办法将股权众筹定义为私募性质,且投资门槛较高,引起业内广泛讨论。业内人士表示,该管理办法违背了股权众筹公开、小额的性质,较高的门槛也将普通投资者拒之门外。
在此之后,2015年1月22日下午,中国证券业协会与市场监测中心组织召开了“股权众筹业务座谈会暨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筹备会”,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拟任的八位委员名单亮相,而在此次会上,《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的初步修改方案也予以了明确。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将明显降低。
部文件显示,腾讯众创空间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拟任委员共八位成员,包括:华融证券董事长祝献忠、天使汇CEO兰宁羽、人人投CEO郑林、中科招商董事总经理谢勇、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综合部,权益业务部总监金丽娜、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顾问)杨东、京东金融股权投资总经理周剑远、德邦证券总裁助理左畅。
座谈会上,天使汇等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负责人就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的热点问题做了专题发言。
中证协会长陈共炎就证券业协会收到的管理办法反馈意见进行了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上还专门介绍了管理办法的最新修改意见。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在去年12月18日公布了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就股权众筹监管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界定,包括股权众筹非公开发行的性质、股权众筹平台的定位、投资者的界定和保护、融资者的义务等。
整体来看,此次管理办法的修改版较最初征求意见版本有较大的调整,但仍属于征求意见的范畴,并非是最终版本。
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对开展股权众筹业务的运营实体和媒体介质有了更明确的划分,被称之为“中介机构及其众筹平台”;管理办法要求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此前的规定中并未要求是“经审计”;取消了对股权众筹平台专业人员人数要求的限制,也取消了股权众筹平台不能为“平台自身或关联方融资”的限制。
此前对“中介机构500万门槛”征求意见的时候,部分人士觉得条件太高,协会的意见是设定一定的门槛,防止平台良莠不齐,给融资者和投资者带来风险。
此外,管理办法也明确了中介机构可以自建众筹平台,也可以通过外包的众筹平台开展股权众筹业务,专门提供众筹平台服务的机构即提供众筹平台外包服务的机构净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对专门提供众筹平台服务的机构设定高门槛有利于提高平台的专业性和安全性,有利于为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技术保障,且要求对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这样也方便了没有资金和技术条件的中介机构,使他们不用自建平台。
尤为重要的是,合格投资者的门槛似乎有望明显降低。
最新的修改意见中,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投资者可满足的条件之一是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或个人,而在最初的征求意见稿中这一标准是“100万元”,调整的幅度较大。另一个标准是金融资产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而此前的标准是“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三年个人平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此外,“《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单位”这两条对投资人要求的规定也未能出现在修改版本中。
据悉,来自证券公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等领域的近160位业内人士参加了会议。理论上目前券商均有实力开办众筹平台,中证协此次邀请了多家券商老总参会似乎也代表着证券公司有望大力进军股权众筹。
此次修改的主要亮点是降低了和个投资着的门槛。较高的门槛有利于方式平台良莠不齐,给融资者和投资者带来风险。但过高的门槛又会违法股权众筹的本质。目前,监管条例还在修改中,其正式出台将有极大的促进股权众筹合规合法经营,也能让股权众筹平台有更大的操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