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盗窃
㈠ 货拉拉司机被污蔑偷东西怎么办 运输过程中并没有动过货物 到了收货人缺说少了货物要求我赔偿
那是你拉货的时候拉货之前没有点那个数或者说那个在过程当中在运输过程当中你其实是没有动过货物但是那边就是少装了这边就是嗯收货的人说少了
㈡ 以前犯有盗窃罪可以开货拉拉吗
答:以前犯有盗窃罪事实应该可以开货拉拉。
㈢ 用货拉拉货物丢了平台不管司机不赔怎么办
你要是找到怎么处理的方法 麻烦告诉我一下 我也是受害者 司机丢了1500元 没赔给我 司机和平台一直承认丢了这件事 但是就没有赔给我
㈣ 偷别人驾驶证办货拉拉犯法吗
如你所述,该行为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话,还涉及到刑事犯罪。
盗用,借用身份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可以判处管制,拘役。
㈤ 货拉拉涉事司机被刑拘,罪名是什么
货拉拉涉事司机被刑拘,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
据红网微博,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2月23日,湖南长沙23岁女孩用货拉拉搬家途中跳车事件的涉事司机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同日傍晚,周某某家属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周某某已在2月22日被警方控制,当时,警方的说法为“接受调查”。
周某某家属还表示,除周某某外,其他家人也到公安机关录了口供,“(我们)表达得很详细,2月22日晚上搞到(23日凌晨)4点多。”
新京报此前报道,2月6日,湖南省长沙市23岁女生车莎莎在与货拉拉司机周某某搬家途中跳车,随后被送医抢救;2月10日,车莎莎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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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㈥ 货拉拉涉事司机被刑拘了
是的,记者从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获悉,2月23日,“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一条“23岁女生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的新闻引发巨大关注。今年23岁的车莎莎在湖南长沙某公司从事人力招聘工作,搬家当晚没有任何异常。2月6日晚9点左右,车莎莎于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货运服务,上车6分钟行驶至岳麓区曲苑路段后司机报警称乘客跳车自杀。
随后,警方赶赴现场调查并联系急救车将受重伤的车莎莎送往医院抢救。虽然经过4个小时的手术抢救,车莎莎当晚暂时脱离生命危险转至重症监护室,但后续因其身体又出现多项恶化,经抢救无效后于2月10日不幸离世。
据报道,在这笔订单中,当晚司机并没有按照货拉拉平台推荐路线走西二环至枫林路行驶,而是走岳麓大道至下旺龙路,之后便频繁偏航绕路行驶到曲苑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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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道歉:
2月24日上午,针对关于用户跳车事件,货拉拉APP发布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整改公告。货拉拉表示,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感到极度自责和愧疚,再次向当事人车女士的家属致以最诚挚的敬意。
整改动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举措:
1、升级安全事件处理流程;
2、在跟车订单场景中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
3、强化已有的安全功能包括行程分享紧急联系人;
4、扩大安全车载设备部署;
5、针对逾期未完成订单上线预警系统;
6、在跟车订单场景中加入位置保护功能;
7、严格司机准入制度,加强警企合作。
㈦ 为什么有案底的人不能注册货拉拉不是杀人放火,抢掠强奸,更不是暴力,盗窃,又不是有交通类犯罪
因为货拉拉官网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货物交由有案底运送,不管是平台还是用户都不放心。一刀切不管你犯什么,有案底通通拒通过。
㈧ 最近看到小偷叫货拉拉运一辆电动车,司机被坑惨了,有老司机传授一些拉货经验吗
我觉得只要司机做好自己的工作,也就只能多长点心眼了
谁能想到找我拉货的竟然是小偷不是
天天那么多人下单、拉货、运货的
哪有什么时间和精力去分辨
㈨ 货拉拉把乘客的东西拿了,拒不承认怎么办
这样你可以联系货拉拉的人们,告诉他你把东西忘到上边了,看他们怎么回复你。要是愿意的话就可以把东西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