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与快递公司
⑴ 有关快递小哥跟快递公司有哪一些趣事
我们家有只小狗,每次快递员来送快递,小狗就会汪汪叫,虽然是小狗,但是叫声听起来特别像大狗,有的快递小哥听着害怕,我们开门的时候就说不用开门不用开门,把快递放门口,然后一溜烟就跑了。
⑵ 德邦物流的快递员与其他快递公司的快递员有什么不同做快递员到底如何
很赚钱,就是风里来雨里去,比较累人
⑶ 快递员和快递公司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肯定是雇佣关系啊!快递员受聘于某个快递网点,派送快件,然后从快递网点领取工资。这是典型的雇佣关系。
⑷ 快递员与快递企业是承包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1、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你可以按照第82条的规定,要求双倍工资。
2、公司没有缴纳社保,你可以按照第38条第3款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按照第46条第1款,公司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给你,经济补偿金额是按第47条计算,按照工作年限每年补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半年补15天工资
3、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如果你没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话,那么可以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譬如手机录音,同事证言,劳动合同,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工牌,出入卡,饭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⑸ 快递员和快递公司在目前有那些困难和麻烦
服务态度差 派送不及时 网站更新慢 投诉无效 快递员有恃无恐 态度相当恶劣 索赔困难 对货物保护不周
⑹ 快递员和快递公司的问题(高分悬赏)高手来
我也认是好多做快递这方面的朋友,他们的待遇和你说的差不多!不过有一方面你要知回道,你要做的快答递公司的声誉怎么样,你可请教一下以前的快递员的业务情况!是不是业务不好,公司给不给保底!和一些以前一直合作过的业务公司!这样对你做快递员有帮助!
⑺ 如何认定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关系
快递员送货的时候都会穿快递公司的服装啊!这就可以认定两者之间的关系。还有就是他们的工资结算清单。这个也可以证明两者之间有劳务关系。
⑻ 我开快递公司,一名快递员与我签了一年合同,合同明确规定,要辞职需
你可以吓唬他 向他申请赔偿 你一声不吭的就走了 给我的公司带来了损失 保留证据 主张赔偿 毕竟你们签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于双方都是约束 因为你们有合同的 你反而可以起诉他的 至于工资 该给的还是要给的 这是两回事 他给你造成的损失可以追责 这个人不懂法....当然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合法 否则也是无效合同 你给快递员买社保了吗 如果没买 快递员可以向你主张要社保的 劳动合同和社保 都是必不可少的
⑼ 快递员与快递公司关系是劳务还是劳动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个人认为应当是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专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属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张某和快递公司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快递员快递投送和揽件工作受快递公司管理,且快递投送揽收工作也是快递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