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進出口貨運程序
A. 出口貨物海上運輸程序求詳細步驟
1.海運出口運輸工作,在以CIF或CFR條件成交,由賣方安排運輸時,其工作程序如下:
(1)審核信用證中的裝運條款:為使出運工作順利進行,在收到信用證後,必須審核證中有關的裝運條款,如裝運期,結匯期,裝運港,目的港,是否能轉運或分批裝運以及是否指定船公司,船名,船籍和船級等,有的來證要求提供各種證明,如航線證明書,船籍證等,對這些條款和規定,我應根據我國政策,國際慣例,要求是否合理和或是否能辦到等來考慮接受或提出修改要求。
(2)備貨報驗:就是根據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證中有關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包裝等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地准備好應交的出口貨物,並做好申請報驗和領證工作。冷藏貨要做好降溫工作,以保證裝船時符合規定溫度要求。在我國,凡列入商檢機構規定的"種類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據信用證,貿易合同規定由商檢機構出具證書的商品,均需在出口報關前,填寫"出口檢驗申請書"申請商檢。有的出口商品需鑒定重量,有的需進行動植物檢疫或衛生,安全檢驗的,都要事先辦妥,取得合格的檢驗證書。做好出運前的准備工作,貨證都已齊全,即可辦理托運工作。
(3)托運訂艙:編制出口托運單,即可向貨運代理辦理委託訂艙手續。貨運代理根據貨主的具體要求按航線分類整理後,及時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訂艙。貨主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訂艙。當船公司或其代理簽出裝貨單,定艙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著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已經締結。
(4)保險:貨物訂妥艙位後,屬賣方保險的,即可辦理貨物運輸險的投保手續。保險金額通常是以發票的CIF價加成投保(加成數根據買賣雙方約定,如未約定,則一般加10%投保)。
(5)貨物集中港區:當船舶到港裝貨計劃確定後,按照港區進貨通知並在規定的期限內,由托運人辦妥集運手續,將出口貨物及時運至港區集中,等待裝船,做到批次清,件數清,標志清。要注意特別注意與港區,船公司以及有關的運輸公司或鐵路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系,按時完成進貨,防止工作脫節而影響裝船進度。
(6)報關工作:貨物集中港區後,把編制好的出口貨物報關單連同裝貨單,發票,裝箱單,商檢證,外銷合同,外匯核銷單等有關單證向海關申報出口,經海關關員查驗合格放行後方可裝船。
(7)裝船工作:在裝船前,理貨員代表船方,收集經海關放行貨物的裝貨單和收貨單,經過整理後,按照積載圖和艙單,分批接貨裝船。裝船過程中,托運人委託的貨運代理應有人在現場監裝,隨時掌握裝船進度並處理臨時發生的問題。裝貨完畢,理貨組長要與船方大副共同簽署收貨單,交與托運人。理貨員如發現某批有缺陷或包裝不良,即在收貨單上批註,並由大副簽署,以確定船貨雙方的責任。但作為托運人,應盡量爭取不在收貨單上批註以取得清潔提單。
(8)裝船完畢,托運人除向收貨人發出裝船通知外,即可憑收貨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換取已裝船提單,這時運輸工作即告一段落。
(9)制單結匯:將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結匯單證備齊後,在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議付有效期限內,向銀行交單,辦理結匯手續。
2.集裝箱運輸出口程序:
(1)訂艙--發貨人根據貿易合同或信用證條款的規定,在貨物托運前一定時間內填好集裝箱貨物托運單(CONTAINERBOOKINGNOTE)委託其代理或直接向船公司申請訂艙。
(2)接受託運申請--船公司或起代理公司根據自己的運力,航線等具體情況考慮發貨人的要求,決定接受與否,若接受申請就著手編制訂艙清單,然後分送集裝箱堆場(CY),集裝箱貨運站(CFS),據以安排空箱及辦理貨運交接。
(3)發放空箱--通常整箱貨貨運的空箱由發貨人到集裝箱碼頭堆場領取,有的貨主有自備箱;拼箱貨貨運的空箱由集裝箱貨運站負責領取。
(4)拼箱貨裝箱--發貨人將不足一整箱的貨物交至貨運站,由貨運站根據訂艙清單和場站收據負責裝箱,然後由裝箱人編制集裝箱裝箱單(CONTAINERLOADPLAN)。
(5)整箱貨交接--由發貨人自行負責裝箱,並將已加海關封志的整箱貨運到CY。CY根據訂艙清單,核對場站收據(DOCKRECEIPTD/R)及裝箱單驗收貨物。
(6)集裝箱的交接簽證--CY或CFS在驗收貨物和/或箱子,即在場站收據上簽字,並將簽署後的D/R交還給發貨人。
(7)換取提單--發貨人憑D/R向集裝箱運輸經營人或其代理換取提單(COMBINEDTRANSPORTBILLOFLADING),然後去銀行辦理結匯。
(8)裝船--集裝箱裝卸區根據裝貨情況,制訂裝船計劃,並將出運的箱子調整到集裝箱碼頭前方堆場,待船靠岸後,即可裝船出運。
3.主要貨運單證及其製作
(1)托運單(SHIPPINGNOTE--B/N)有的地方稱為"下貨紙",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據。承運人根據托運單內容,並結合船舶的航線,掛靠港,船期和艙位等條件考慮,認為合適後,即接受託運。托運單製作應注意:
(1)目的港:名稱須明確具體,並與信用證描述一致,如有同名港時,須在港口名稱後註明國家,地區或州,城市。如信用證規定目的港為擇港(OPTIONALPORTS),則應是同一航線上的,同一航次掛靠的基本港。
(2)運輸編號,即委託書的編號。
每個具有進出口權的托運人都有一個托運代號(通常也是商業發票號),以便查核和財務結算。
(3)貨物名稱
應根據貨物的實際名稱,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填寫,更重要的是要與信用證所列貨名相符。
(4)標記及號碼,又稱嘜頭(SHIPPINGMARK),是為了便於識別貨物,防止錯發貨,通常由型號,圖形貨收貨單位簡稱,目的港,件數或批號等組成。
(5)重量尺碼。重量的單位為公斤,尺碼為立方米;
(6)托盤貨要分別註明盤的重量,尺碼和貨物本身的重量,尺碼,對超長,超重,超高貨物,應提供每一件貨物的詳細的體積(長,寬,高)以及每一件的重量,以便貨運公司計算貨物積載因素,安排特殊的裝貨設備。
(7)運費付款方式。一般有運費預付(FREIGHTPREPAID)和運費到付(FREIGHTCOLLECT)。有的轉運貨物,一程運輸費預付,二程運費到付,要分別註明。
(8)可否轉船,分批,以及裝期,效期等均應按信用證或合同要求一一註明。
(9)通知人,收貨人,按需要決定是否填。
(10)有關的運輸條款,訂艙,配載信用證貨客戶有特殊要求的也要一一列明。
(2)裝貨單(SHIPPINGORDER--S/O)
是接受了托運人提出裝運申請的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憑以命令船長將承運的貨物裝船的單據。裝貨單既可作為裝船依據,又是貨主憑以向海關辦理出口申報手續的主要單據之一。
(3)收貨單(MATESRECEIPT--M/R),又稱大副收據,是船舶收到貨物的收據及貨物已經裝船的憑證。
由於上述三份單據的主要項目基本一致,故在我國一些主要港口的做法是,將它們製成聯單,一次制單,既可減少工作量,又可減少差錯。
(4)裝貨清單(LOADINGLIST)
是承運人根據裝貨單留底,將全船待裝貨物按目的港和貨物性質歸類,依航次,靠港順序排列編制的裝貨單匯總清單,是船上大副編制配載計劃的主要依據,又是供現場理貨人員進行理貨,港方安排駁運,進出庫場以及承運人掌握情況的業務單據。
(5)提貨單(DELIVERYORDER--D/O)
又稱小提單。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或副本提單隨同有效的擔保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的,可向港口裝卸部門提取貨物的憑證。發放小提單時應做到:(1)正本提單為合法持有人所持有(2)提單上的非清潔批註應轉上小提單。(3)當發生溢短殘情況時,收貨人有權向承運人或其代理獲得相應的簽證。(4)運費未付的,應在收貨人付清運費及有關費用後,方可放小提單。
(6)海運提單(BILLOFLADING--B/L)提單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托運人的要求所簽發的貨物收據(RECEIPTOFGOODS),在將貨物收歸其照管後簽發,證明已收到提單上所列明的貨物;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DOCUMENTOFTITLE)。提單持有人可據以提取貨物,也可憑此向銀行押匯,還可在載貨船舶到達目的港交貨之前進行轉讓;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運輸合同的證明。
3.主要貨運單證及其製作
(1)托運單(SHIPPINGNOTE--B/N)有的地方稱為"下貨紙",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據。承運人根據托運單內容,並結合船舶的航線,掛靠港,船期和艙位等條件考慮,認為合適後,即接受託運。托運單製作應注意:
(1)目的港:名稱須明確具體,並與信用證描述一致,如有同名港時,須在港口名稱後註明國家,地區或州,城市。如信用證規定目的港為擇港(OPTIONALPORTS),則應是同一航線上的,同一航次掛靠的基本港。
(2)運輸編號,即委託書的編號。
每個具有進出口權的托運人都有一個托運代號(通常也是商業發票號),以便查核和財務結算。
(3)貨物名稱
應根據貨物的實際名稱,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填寫,更重要的是要與信用證所列貨名相符。
(4)標記及號碼,又稱嘜頭(SHIPPINGMARK),是為了便於識別貨物,防止錯發貨,通常由型號,圖形貨收貨單位簡稱,目的港,件數或批號等組成。
(5)重量尺碼。重量的單位為公斤,尺碼為立方米;
(6)托盤貨要分別註明盤的重量,尺碼和貨物本身的重量,尺碼,對超長,超重,超高貨物,應提供每一件貨物的詳細的體積(長,寬,高)以及每一件的重量,以便貨運公司計算貨物積載因素,安排特殊的裝貨設備。
(7)運費付款方式。一般有運費預付(FREIGHTPREPAID)和運費到付(FREIGHTCOLLECT)。有的轉運貨物,一程運輸費預付,二程運費到付,要分別註明。
(8)可否轉船,分批,以及裝期,效期等均應按信用證或合同要求一一註明。
(9)通知人,收貨人,按需要決定是否填。
(10)有關的運輸條款,訂艙,配載信用證貨客戶有特殊要求的也要一一列明。
(2)裝貨單(SHIPPINGORDER--S/O)
是接受了托運人提出裝運申請的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憑以命令船長將承運的貨物裝船的單據。裝貨單既可作為裝船依據,又是貨主憑以向海關辦理出口申報手續的主要單據之一。
(3)收貨單(MATESRECEIPT--M/R),又稱大副收據,是船舶收到貨物的收據及貨物已經裝船的憑證。
由於上述三份單據的主要項目基本一致,故在我國一些主要港口的做法是,將它們製成聯單,一次制單,既可減少工作量,又可減少差錯。
(4)裝貨清單(LOADINGLIST)
是承運人根據裝貨單留底,將全船待裝貨物按目的港和貨物性質歸類,依航次,靠港順序排列編制的裝貨單匯總清單,是船上大副編制配載計劃的主要依據,又是供現場理貨人員進行理貨,港方安排駁運,進出庫場以及承運人掌握情況的業務單據。
(5)提貨單(DELIVERYORDER--D/O)
又稱小提單。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或副本提單隨同有效的擔保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的,可向港口裝卸部門提取貨物的憑證。發放小提單時應做到:(1)正本提單為合法持有人所持有(2)提單上的非清潔批註應轉上小提單。(3)當發生溢短殘情況時,收貨人有權向承運人或其代理獲得相應的簽證。(4)運費未付的,應在收貨人付清運費及有關費用後,方可放小提單。
(6)海運提單(BILLOFLADING--B/L)提單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托運人的要求所簽發的貨物收據(RECEIPTOFGOODS),在將貨物收歸其照管後簽發,證明已收到提單上所列明的貨物;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DOCUMENTOFTITLE)。提單持有人可據以提取貨物,也可憑此向銀行押匯,還可在載貨船舶到達目的港交貨之前進行轉讓;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運輸合同的證明。
海運提單的種類:
1.根據貨物是否已裝船,可分為已裝船提單(SHIPPEDONBORADB/L)和備用提單(RECEIVEDFORSHIPMENTB/L)。
前者是指貨物已裝上船後簽發的提單,而後者是指承運人已接管貨物並准備裝運時所簽發的提單,所以又稱收訖待運提單。在貿易合同中,買方一般要求賣方提供已裝船提單,因為已裝船提單上有船名和裝船日期,對收貨人按時收貨有保障。
2.根據貨物外表狀況有無不良批註,提單可分為清潔提單(CLEANB/L)和不清潔提單(UNCLEANORFOULB/L)。前者是指貨物裝船時表面狀況良好,一般未經加添明顯表示貨物及/或包裝有缺陷批註的提單。在對外貿易中,銀行為安全起見,在議付貨款時均要求提供清潔提單。後者是指承運人在提單上已加註貨物及/或包裝狀況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註的提單。
3.根據不同運輸方式,提單可分為直達提單(DIRECTB/L),轉船提單(TRANSHIPMENTB/L),聯運提單(THROUGHB//L)和聯合運輸提單(COMBINEDTRANSPORTB/L)等。直達提單是承運人簽發的由起運港以船舶直接運達目的港的提單。如起運港的載貨船舶不直接駛往目的港,須在轉船港換裝另一船舶運達目的港時所簽發的提單,稱為轉船提單。如果貨物需經兩段或兩段以上運輸運達目的港,而其中有一段是海運時,如海陸,海空聯運或海海聯運所簽發的提單稱為聯運提單。所以轉船提單實際上也是聯運提單的一種。而聯合運輸則必須是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的連貫運輸時,承運人所簽發的貨物提單。因此,聯合運輸提單也叫多式聯運提單。目前在實際業務中,不少船公司把聯運提單與聯合運輸提單使用同一格式,只是在作為聯合運輸提單使用時,必須在提單上列明起運港和目的港外,還要列明收貨地,交貨地及前段運輸工具名稱等。
4.根據提單抬頭不同,提單可分為記名提單(STRAIGHTB/L),不記名提單BEARERB/L)和指示提單(ORDERB/L)。記名提單在收貨人一欄內列明收貨人名稱,所以又稱為收貨人抬頭提單,這種提單不能用背書方式轉讓,而貨物只能交與列明的收貨人,不記名提單是在提單上
不列明收貨人名稱的提單,誰持有提單,誰就可憑提單向承運人提取貨物,承運人交貨是憑單不憑人。指示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可憑背書進行轉讓,有利於資金的周轉,在國際貿易中應用較普遍。提單背書(ENDORSMENT)有空白背書和記名背書兩種。空白背書是由背書人(即提單轉讓人)在提單背面簽上背書人單位名稱及負責人簽章,但不註明被背書人的名稱,也不須取得原提單簽發人的認可。指示提單一經背書即可轉讓,意味著背書人確認該提單的所有權轉讓。記名背書除同空白背書需由背書人簽章外,還要註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如被背書人再進行轉讓,必須再加背書。指使提單有憑托運人的指示,憑收貨人指示和憑進口方銀行指示等,則分別需托運人,收貨人或進口方銀行背書後方可轉讓或提貨。
此外,還分為有全式提單和簡式提單;運費預付提單和運費到付提單;正本提單和副本提單;租船合同下的提單;艙面提單,倒簽提單,預借提單等等,這里不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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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集裝箱進出口是怎操作的
一、貨代接到客戶的全套單據後,要查清該進口貨物屬於哪家船公司承運、哪家作為船舶代理、在哪兒可以換到供通關用的提貨單。(註:全套單據包括帶背書的正本提單或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
注意事項:
1、提前與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聯系,確定船到港時間、地點,如需轉船應確認二程船名。
2、提前與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確認換單費、押箱費、換單的時間。
3、提前聯系好場站確認好提箱費、掏箱費、裝車費、回空費。
二、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如是電報放貨,可帶電報放貨的傳真件與保函)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換取提貨單和設備交接單。
注意事項:
1、背書有兩種形式,如果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TO ORDER"則由"SHIPPER"背書:如果收貨人欄顯示其真正的收貨人,則需收貨人背書。
2、保函是由進口方出具給船舶代理的一份請求放貨的書面證明。保函內容包括進口港、目的港、船名、航次、提單號、件重尺及進口方簽章。
3、換單時應仔細核對提單或電放副本與提貨單上的集裝箱箱號及封號是否一致。
4、提貨單共分五聯,白色提貨聯、蘭色費用賬單、紅色費用賬單、綠色交貨記錄、淺綠色交貨記錄。
5、設備交接單:它是集裝箱進出港區、場站時、用箱人、運箱人與管箱人或其代理人之間交接集裝箱及萁 他機械設備的憑證,並兼管箱人發放集裝箱的憑證的功能。當集裝箱或機械設備在集裝箱碼頭堆場或貨運站借出或回收時,由碼頭堆場或貨運站製作設備交接單,經雙方簽字後,作為兩者之間設備交接的憑證。
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分進場和出場兩種,交接手續均在碼頭堆場大門口辦理。出碼頭堆場時,碼頭堆場工作人員與用箱人、運箱人就設備交接單上的以下主要內容共同進行審核:用箱人名稱和地址,出堆場時間與目的,集裝箱箱號、規格、封志號以及是空箱還是重箱,有關機械設備的情況,正常還是異常等。
進碼頭堆場時,碼頭堆場的工作人員與用箱人、運箱人就設備交接單上的下列內容共同進行審核:集裝箱、機械設備歸還日期、具體時間及歸還時的外表狀況,集裝箱、機械設備歸還人的名稱與地址,進堆場的目的,整箱貨交箱貨主的名稱和地址,擬裝船的船次、航線、卸箱港等。
三、用換來的提貨單(1、3)聯並附上報關單據前去報關。
報關單據:提貨單(1、3)聯海關放行後,在白聯上加蓋放行章,發還給進口方作為提貨的憑證。正本箱單、正本發票、合同、進口報關單一式兩份、正本報關委託協議書、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注意事項:
1.接到客戶全套單據後,應確認貨物的商品編碼,然後查閱海關稅則,確認進口稅率、確認貨物需要什麼監管條件,如需做各種檢驗,則應在報關前向有關機構報驗。報驗所需單據:報驗申請單、正本箱單發票、合同、進口報關單兩份。
2.換單時應催促船舶代理部門及時給海關傳艙單,如有問題應與海關艙單室取得聯系,確認艙單是否轉到海關。
3.當海關要求開箱查驗貨物時,應提前與場站取得聯系,調配機力將所查箱子調至海關指定的場站。(事先應與場站確認好調箱費、掏箱費。)
四、若是法檢商品應辦理驗貨手續。
如需商檢,則要在報關前,拿進口商檢申請單(帶公章)和兩份報關單辦理登記手續,並在報關單上蓋商檢登記在案章以便通關。驗貨手續在最終目的地辦理。
如需動植檢,也要在報關前拿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去代報驗機構申請報驗,在報關單上蓋放行以便通關,驗貨手續可在通關後堆場進行。
五、 海關通關放行後應去三檢大廳辦理三檢。向大廳內的代理報驗機構提供箱單、發票、合同報關單,由他們代理報驗。報驗後,可在大廳內統一窗口交費。並在白色提貨單上蓋三檢放行章。
六、三檢手續辦理後,去港池大廳交港雜費。
港雜費用結清後,港方將提貨聯退給提貨人供提貨用。
七、所有提貨手續辦妥後,可通知事先聯系好的堆場提貨。
注意事項:
1.首先應與港池調度室取得聯系安排計劃。
2.根據提箱的多少與堆場聯系足夠的車輛盡可能按港方要求時間內提清,以免產生轉棧堆存費用。
3.提箱過程中應與堆場有關人員共同檢查箱體是否有重大殘破,如有,要求港方在設備交接單上簽殘。
八、重箱由堆場提到場地後,應在免費期內及時掏箱以免產生滯箱費。
九、貨物提清後,從場站取回設備交接單證明箱體無殘損,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取回押箱費。
C. 集裝箱出口報關的具體程序有哪些
出口:
一、出口報關企業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注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檢資格。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客戶就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核銷單、報關委託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一份。
3.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1.客戶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
2.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製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客戶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如熏蒸產品是木製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3.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客戶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熏蒸時間需24小時)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後,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後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
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送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後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後,及時到海關列印退稅核銷聯。
七、出口通關結束。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進出口報關注意事項:
在進出口貿易的實際業務中,絕大多數是賣方負責出口貨物報關,買方負責進口貨物報關。即絕大多數的貿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國家的海關打交道。下面是關於我國的基本報關綜述。
一.報關單位
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報關管理的主要制度實際是報關注冊登記制度。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口岸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的企業必須向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要履行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必須先經海關批准成為報關單位。能夠向海關注冊登記的單位分為兩類,一類是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另一類是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辦理報關和代理報關登記,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業務,應由報關企業和代理報關企業指派專人即報關員辦理。報關員必須經海關培訓、考核合格並獲得由海關頒發的《報關員證》才可以從事報關工作。
(一)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
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有:經批准有進出口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經海關認可,直接辦理進出口手續的經營對外加工、裝配和中小型補償貿易的企業;其經海關認可的經常辦理進出口貨物手續的單位。
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企業,應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1.經貿管理部門批准其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影印件;3.銀行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4《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5.有關部門批准開業的證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內容經海關審核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二)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向海關申請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並同時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資信證明文件,如有足夠的流動資產或銀行存款、保證進出口貨物稅款能夠及時繳納的證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機構投保並向海關提交金融機構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者通過公證機關以固定資產抵押形式保證繳納的資信證明文件。申請經海關審核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企業取得報關單位的資格後,即可由專職或兼職報關員辦理貨物進出關境的手續。
報關單位的資格隨同原申請成為報關單位的企業的撤銷而自動終止。如更改注冊登記內容時,需重新向海關申請。
二.報關期限
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在《海關法》中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出口貨物報關期限與進口貨物報關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除海關特許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在裝貨前給海關以充足的查驗貨物的時間,以保證海關工作的正常進行。
如果在這一規定的期限之前沒有向海關申報,海關可以拒絕接受通關申報,這樣,出口貨物就得不到海關的檢驗、征稅和放行,無法裝貨運輸,從而影響運輸單據的取得,甚至導致延遲裝運、違反合同。因此,應該及早地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做到准時裝運。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載運該貨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向海關辦理進口貨物的通關申報手續。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加快口岸疏運,促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使用,減少差錯,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內沒有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海關將徵收滯報金。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的15天;轉關運輸貨物為貨物運抵指運地之日起的第15天;郵運進口貨物為收到郵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為海關申報之日。滯報金的每日徵收率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起征點為人民幣10元。計算滯報金的公式為:
滯報金總額=貨物的到岸價格 X 滯報天數 X 0.5‰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變賣處理。所得價款在扣除運輸、裝卸、存儲等費用和稅款後,尚有餘款的,自貨物變賣之日起一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還;逾期無人申請的,上繳國庫。確屬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除外。
三、報關程序
報關工作的全部程序分為申報、查驗、放行三個階段。
(二)進出口貨物的查驗
進出口貨物,除海關總署特准查驗的以外,都應接受海關查驗。查驗的目的是核對報關單證所報內容與實際到貨是否相符,有無錯報、漏報、瞞報、偽報等情況,審查貨物的進出口是否合法。 海關查驗貨物,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報經海關同意,海關可以派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場所以外查詢。申請人應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並支付費用。
海關查驗貨物時,要求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必須到場,並按海關的要求負責辦理貨物的搬移、拆裝箱和查驗貨物的包裝等工作。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徑行開驗、復驗或者提取貨樣、貨物保管人應當到場作為見證人。
查驗貨物時,由於海關關員責任造成被查貨物損壞的,海關應按規定賠償當事人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辦法:由海關關員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查驗貨物,物品損壞報告書》一式兩份,查驗關員和當事人雙方簽字,各留一份。雙方共同商定貨物的受損程度或修理費用(必要時,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明確定),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基數,確定賠償金額。賠償金額確定後,由海關填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損壞貨物、物品賠償通知》,當事人自收到《通知單》之日起,三個月內憑單向海關領取賠款或將銀行帳號通知海關劃撥,逾期海關不再賠償。賠款一律用人民幣支付。
(三)進出口貨物的放行
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報關,經過審核報關單據、查驗實際貨物,並依法辦理了徵收貨物稅費手續或減免稅手續後,在有關單據上簽蓋放行章,貨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裝運貨物。此時,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才算結束。 另外,進出口貨物因各種原因需海關特殊處理的,可向海關申請擔保放行。海關對擔保的范圍和方式均有明確的規定。
D. 誰知道物流的進出口流程
這個各個公司情況不一樣,例如長江物流公司的章程是: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3 a5 w1 K6 G" I" P0 t, ~
2、貨物invoice。要求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對貨物出口委託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 O6 Y4 h# m+ N; L/ B: ?.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後,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貢,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c8 T, T, s' t6 @ a: ]* {) k
4、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invoice。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 ^% S( y; c. k$ t" I# D5、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並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 N* G- g* Q" h7 w8 ~7 ^
6、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f. W! Z- d6 [& ^ v3 p X' B+ H$ t
7、其它有關單證。包括:
" y% y) ~$ m0 M" E# o8 p+ H(1)經海關批准准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北京地區的外資企業需另交驗海關核發的進口設備清單;
7 I7 h4 J* H2 G2 Y0 L(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 d+ H: @/ ?# _1 x h出口報關解析7 x* _& ^( c- D8 A7 H0 b" t
一. 通關的基本程序: 申報?查驗?征稅?放行
2 X% w! a2 z" p) r& Z' G/ w申報:1.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後,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准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託專業(agent) 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9 s, p2 j! L$ ]" N" d- f
2.需要委託專業或agent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agent報關企業辦理委託報關手續。接受委託的專業報關企業或agent報關企業要向委託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託書,報關委託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准。
% W! c3 H1 _* m& b ~3.准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invoice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2 j3 g5 q4 `/ ]9 ~$ `5 P
申報應注意的問題:報關時限:報關時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後,法律規定發貨人或其agent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出口貨物的報關時限限為裝貨的24小時以前。不需要征稅費、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8 H& K! j+ z& ^; G+ ?查驗: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並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1.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2.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後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海關查驗貨物後,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9 M0 a9 ?7 X* b9 r. g: {
驗貨記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agent人名稱、申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3 p) @5 Z- {% p征稅: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徵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徵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並於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 B4 X0 e! V7 c& l# k) P
放行:& D7 j( z& y2 h C% P* p
1.對於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agent人如實向海關申報,並如數繳納應繳稅款和有關規費後,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
9 i/ o- s7 u- d+ I$ a( k$ e2.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准後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 ]& r* A( Z3 i8 I" z3.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海關放行後,在淺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在我國每天大約出口價值1.5億美元的貨物,出口核銷退稅每延遲一天,就要給廣大客戶造成很大損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銷退稅速度呢?在單證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正確填寫出口報關單。報關單的有關內容必須與船公司傳送給海關的艙單內容一致,才能順利的核銷退稅。對海關接受申報並放行後,由於運輸工具配載等原因,部分貨物未能裝載上原申報的運輸工具的,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及時向海關遞交《出口貨物報關單更改申請單》及更正後的箱單invoice、提單副本進行更正,這樣報關單上內容才能與艙單上內容一致。& d! J3 E3 d% C' ?. h+ z; q* \: [0 a
進出口報關具體操作流程:
8 O0 P4 ]0 ?: c/ |6 w. h進口:
* ]" B$ j K" w S% _7 w1 |5 X一、客戶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及換單費、THC費等給我司,由我司代客戶到所屬船公司換取進口提貨單。
7 B; o9 u1 s" _5 y0 l6 [ ~& w二、准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9 ^. h* \0 S8 C+ d1.必備單證:清單、invoice、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託書各一份。( I2 I! |4 k. V, {
2.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製包裝箱的需提供熱處理證書或植物檢疫證書,如是非木製的提供無木製包包裝。
# b1 ^. ^2 A- R9 ]! M& u8 C3.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8 z$ A' C3 X2 }
4.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1 G1 R8 o$ |; P! W4 t1 b; ~$ T& i) C
三、進口申報後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單、原廠invoice、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o) ?) i: C/ }: p* Q
四、海關列印稅單後,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o/ v! z( j! G/ s1 B: D
五、報關查驗放行後,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3 l# @( c& Q) {4 ?. O※ 貨物到港後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br>4 q/ G1 \) C! a+ P7 f出口:<br>; K3 ]4 x) |( E# ~一、出口報關企業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注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檢資格。" @% c6 R" O* C8 K<br>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br>1 Z) S$ O; W5 H% N1 ]1.客戶就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 l; T* r6 o9 J& H2 G<br>2.必備單證:清單、invoice、合同、核銷單、報關委託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一份。) `& O) G2 L& d& U4 K$ p<br>3.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0 v" C" X4 T1 C- d4 d5 D7 w4 H7 Q. s+ U# h<br>4.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br>$ O" w, M5 }1 B4 O5 m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2 ?. ?# D& M1 B" }1.客戶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invoice、合同、報檢委託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 F9 G, L- f! v2 i$ I2 l# u
2.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製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客戶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invoice、合同、報檢委託書。如熏蒸產品是木製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T- A+ |- T8 B$ Z4 c2 h
3.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客戶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熏蒸時間需24小時)) e& p1 M/ i$ d- l+ H W# ?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 c' p, {6 V8 F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後,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後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
3 N) ~1 [7 T5 s& d7 B* L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送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後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後,及時到海關列印退稅核銷聯。2 @3 t) s" f! {! m/ E' A
七、出口通關結束。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A6 ?; e$ O- R+ e5 u
進出口報關注意事項: % q& ^ h7 @. w
在進出口貿易的實際業務中,絕大多數是賣方負責出口貨物報關,買方負責進口貨物報關。即絕大多數的貿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國家的海關打交道。下面是關於我國的基本報關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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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集裝箱出口報關程序
通關的基本程序:
申報
1.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在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備齊出口貨物後,即應當向運輸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准備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或委託專業(代理)報關公司辦理報關手續。
2.需要委託專業或代理報關企業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的企業,在貨物出口之前,應在出口口岸就近向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辦理委託報關手續。接受委託的專業報關企業或代理報關企業要向委託單位收取正式的報關委託書,報關委託書以海關要求的格式為准。
3.准備好報關用的單證是保證出口貨物順利通關的基礎。一般情況下,報關應備單證除出口貨物報關單外,主要包括:托運單(即下貨紙)、發票一份、貿易合同一份、出口收匯核銷單及海關監管條件所涉及的各類證件。
申報應注意的問題:報關時限:報關時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後,法律規定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出口貨物的報關時限限為裝貨的24小時以前。不需要征稅費、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辦結通關手續。
查驗
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並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過對出口貨物進行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
1.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2.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後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海關查驗貨物後,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
驗貨記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名稱、申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征稅
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徵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徵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並於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放行
1.對於一般出口貨物,在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如實向海關申報,並如數繳納應繳稅款和有關規費後,海關在出口裝貨單上蓋"海關放行章"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憑以裝船起運出境。
2.出口貨物的退關:申請退關貨物發貨人應當在退關之日起三天內向海關申報退關,經海關核准後方能將貨物運出海關監管場所。
3.簽發出口退稅報關單:海關放行後,在淺黃色的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加蓋"驗訖章"和已向稅務機關備案的海關審核出口退稅負責人的簽章,退還報關單位。在我國每天大約出口價值1.5億美元的貨物,出口核銷退稅每延遲一天,就要給廣大客戶造成很大損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銷退稅速度呢?在單證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正確填寫出口報關單。報關單的有關內容必須與船公司傳送給海關的艙單內容一致,才能順的核銷退稅。對海關接受申報並放行後,由於運輸工具配載等原因,部分貨物未能裝載上原申報的運輸工具的,出口貨物發貨人應及時向海關遞交《出口貨物報關單更改申請單》及更正後的箱單發票、提單副本進行更正,這樣報關單上內容才能與艙單上內容一致。
F. 簡述海運進出口貨物的流轉程序
1、國內出口商與國外客戶簽訂出口合同,確定出口貨物出口日期及交貨日期等事項,對於貨物體積、重量、件數等裝載信息,出口商應該會有初步的預計。
2、根據成交方式聯系運輸公司(貨代公司)安排貨物運輸出口事宜,如在FOB條件下由國外客戶安排海運運輸,CIF術語由出口商安排海運運輸。
3、貨代公司收到出口商指令後,向船公司進行訂艙並與出口商進行確認,確認訂艙信息後將訂艙單發給拖車公司,拖車公司准備辦理到碼頭提取空櫃後到工廠裝貨,貨代公司此時還要與出口商確認好報關資料如何交接等問題。
4、拖車公司到工廠裝完貨物後將集裝箱運返碼頭堆場,貨物從進入碼頭堆場開始正式受海關監管。與此同時或在工廠裝貨之前,將所需要的報關資料送交到負責報關的報關公司手中。
5、報關公司收到資料時,首先進行單面初步審核,核實無誤後等待集裝箱返回碼頭堆場後正式開始報關工作。首先需要向船代輸單,錄入艙單信息,然後向海關審單中心錄入報關資料,審核無誤後向海關電腦系統發送報關信息,海關從電腦系統收到申報信息時才算正式接受申報。
6、海關審單中心審結後,由報關公司向現場海關遞單,現場海關審核資料後進行放行或者查驗操作。放行後由報關公司將放行條交給船代公司或者碼頭公司,然後根據所申報的船名、航次將此批貨物裝船運往目的國家收貨人。
7、當船舶正式離開碼頭後,由船代向海關電腦發送裝船清潔艙單,該清潔艙單會與之前由報關行錄入的裝船單信息進行自動對碰,對碰成功後由報關行去海關辦理簽發核銷退稅聯的手續。然後將核銷聯、退稅聯以及核銷單一同寄回給出口商,出口商到外管局辦理外匯核銷手續,到國稅局辦理出口退稅手續。至此,完成該票貨物的全部報關流程。
特普沃德
G. 一般進口的集裝箱貨物的報關程序是什麼
一般貿易進口。一般貿易進口,首先要確定付款方式,是T/T呢,還是L/C呢,如果是L/C,那就要先開證,等開完信用證後,確定進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後。開始進行進口的操作。
1.首先是要得到國外客戶的提單,發票、箱單,如果是從韓國和日本進口貨物的話,還必須要有非木質包裝證明。
2.首先要那提單到船公司去換單,也就是拿提單去從船公司換回該批貨物的提貨單,也就是艙單。上面有你們公司進口貨物的詳細的船務信息。
3.需要提前做商檢的進口貨物,還要到商檢局做商檢,實際上換單和商檢應該提前進行。如果進口的貨物不需要商檢,那就不用了。實際上你進口的貨物需要不需要商檢你讓你們的貨代幫你查一下就知道了,也可以自己查,通過商品編碼書。
4。等換完單以後,如果需要上見得也進行商檢了,那填好進口報關單給貨代進行報關,報關所要用的資料是:發票、箱單、從船公司換回的提貨單、報關委託書、進口貨物報關單、如果需要商檢的還有商檢證。
5.一般貿易進口貨要交進口關稅的,所以,為了加快進口通關的力度,最好是開一張口頭的支票,(不過這種方式一辦企業的財務不會答應的)等海關打出繳款書以後,就要開支票。一般進口貨物給海關的關誰都要用支票交的。交關稅一般是到中國銀行,等交完關稅以後,銀行會給你在繳款書上面蓋銀行的章。
6.把交款書交給貨代,讓後由貨代給海關通關放行。這就是一般所說的一次放行。
7.海關收到關稅以後會在提貨單上蓋海關的放行章,拿著這個提貨單到船公司所在的碼頭提貨。(這就是一般所說的二次放行)
H. 集裝箱班輪貨運流程,集裝箱整箱貨貨運流程,集裝箱拼箱貨貨運流程,集裝箱進口流程,集裝箱出口流程,
大體的說一下哈:
【集裝箱班輪貨運流程】:班輪的意思就是集裝箱船在固定的港口之間裝卸船。比如大連——煙台的集裝箱班輪,流程就是 大連裝箱,然後到煙台卸箱,卸完後,再裝重箱到大連,到大連後卸重箱,卸的重箱等待上大連的母船,最後出口到別的國家。就是這樣一個往返的過程。
【集裝箱整箱貨貨運流程】【集裝箱拼箱貨貨運流程】整箱貨和拼箱貨的貨運流程基本相似,都是發貨人先將貨物運到碼頭,然後裝箱。完貨後報關,海關放行後,上船。不同的地方是,一般碼頭場站將整櫃和拼箱貨物裝貨區域分開,整櫃有整櫃的場地,拼箱貨一般在拼箱庫。另外,拼箱貨的話,需要先入拼箱庫,貨代會根據貨物的件重尺來分先裝哪票貨。
【集裝箱進口流程】:收貨人委託代理辦理進口事宜,在收到國外的正本提單後,送交貨代。貨代先了解進口船期,在貨物到港後,報檢、報關,放行後,安排拖車送貨到收貨人工廠,或者通知收貨人到港內自提。
【集裝箱出口流程】:發貨人委託代理辦理出口,貨代代理先到船公司訂艙。然後通知發貨人上貨到碼頭場站,貨物裝箱。裝完後,貨代報關,海關放行後,碼頭將貨物集港等待上船。船開後,船公司出提單交給貨代,然後貨代再將提單交給發貨人。
這些問題其實就是集裝箱海運的整個過程,籠統點說,其實就是海上物流,但是實際過程中,需要接觸 船公司、商檢、海關、查驗、碼頭場站、受理等等,所以辦理起來還是有些麻煩的。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繼續問我。
I. 集裝箱貨運進出口程序
一、進出口貨運程序
1.訂艙
發貨人或貨物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或信用證有關條款的規定,在貨物托運前一定的時間,填制訂艙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運輸經營人申請訂艙。
2.接受託運申請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運輸經營人在決定是否接受發貨人的托運申請時,首先應考慮其航線、港口、船舶、運輸條件等能否滿足發貨人的要求。在接收托運申請後,應著手編制訂艙清單,然後分送集裝箱碼頭堆場、集裝箱貨運站,據以安排空箱及辦理貨運交接。
3.發放空箱
通常,集裝箱貨運的空箱由發貨人到集裝箱碼頭堆場領取,拼箱貨運的空箱則由集裝箱貨運站負責領取。
4,拼箱貨裝箱
發貨人將不足一整箱的貨物交集裝箱貨運站,由貨運站根據訂艙清單的資料,核對場站收據裝箱。
5.整箱貨交接
由發貨人自行負責裝箱並加海關封志的整箱貨運至集裝箱碼頭堆場,碼頭堆場根據訂艙清單,核對場站收據及裝箱單驗收貨物。
6.集裝箱的交接簽證
集裝箱碼頭堆場在驗收貨物和集裝箱後,即在場站收據上簽字,並將簽署的場站收據交還給發貨人,據此換取提單。
7.換取提單
發貨人憑經簽署的場站收據,向負責集裝箱運輸的人或其代理換取提單,然後去銀行結匯。
8.裝船
集裝箱碼頭根據待裝的貨箱情況,制訂出裝船計劃,待船舶靠泊後即行裝船。
9.海上運輸
海上承運人對裝船的集裝箱負有安全運輸、保管、照料之責任,並依據集裝箱提單條款劃分與貨主之間的責任、權利、義務。
10.卸船 .
集裝箱碼頭根據裝船港承運人代理寄來的有關貨運單證制訂出卸船計劃,待船舶靠泊後即卸船。
11.整箱貨交付
如內陸運輸由收貨人自己負責安排,集裝箱碼頭堆場根據收貨人出具的提貨單將貨箱交收貨人。
12.拼箱貨交付
集裝箱貨運站在掏箱後,根據收貨人出具的提貨單將貨物交收貨人。
13.空箱回運
收貨人和集裝箱貨運站在掏箱完畢後,應及時將空箱回運至集裝箱碼頭堆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