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倉儲用地
『壹』 對於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有何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貳』 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怎樣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主要是房產證、營業執照等等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國辦發[2011]38號)有關精神,現就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
『叄』 物流企業的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如何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規定:「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本通知所稱物流企業,是指至少從事倉儲或運輸一種經營業務,為工農業生產、流通、進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倉儲、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務,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並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為物流、倉儲或運輸的專業物流企業。
三、本通知所稱大宗商品倉儲設施,是指同一倉儲設施佔地面積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且主要儲存糧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類、水產品、化肥、農葯、種子、飼料等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煤炭、焦炭、礦砂、非金屬礦產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膠、紙漿及紙製品、鋼材、水泥、有色金屬、建材、塑料、紡織原料等礦產品和工業原材料的倉儲設施。
倉儲設施用地,包括倉庫庫區內的各類倉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貨場、曬場(堆場)、罩棚等儲存設施和鐵路專用線、碼頭、道路、裝卸搬運區域等物流作業配套設施的用地。 四、物流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用地及其他非直接從事大宗商品倉儲的用地,不屬於本通知規定的優惠范圍,應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五、非物流企業的內部倉庫,不屬於本通知規定的優惠范圍,應按規定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六、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征的應予減免的稅款,在納稅人以後應繳稅款中抵減或者予以退還。
七、符合上述減稅條件的物流企業需持相關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物流企業承租用於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62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承租用於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的土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符合減稅條件的納稅人需持相關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本通知所稱的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范圍及其他未盡事項,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執行。」
『肆』 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可以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優惠政策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文件的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伍』 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嗎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物流企業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3號)文件的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對物流企業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倉儲設施用地,減按所屬土地等級適用稅額標準的50%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六、本通知印發之日前已征的應予減免的稅款,在納稅人以後應繳稅款中抵減或者予以退還。」
『陸』 什麼是倉儲物流用地
是指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地方的儲備、中轉、外貿、供應等各種倉庫、油庫、材料堆場及其附屬設備等用地。 在城市規劃中,倉儲用地是指城市中專門用作儲存物資的用地,主要包括倉儲企業的庫房、堆場、包裝加工車間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包括工業企業 倉儲用地
內部、對外交通設施內部或商業服務業內部的專用倉庫。
『柒』 倉儲用地是工業用地還是商業用地如何將倉儲用地轉化成住宅用地呢
倉儲用地是商業用地。
工業用地要轉變性質,變成商業或住宅用地,要看當地國土局是否批准,可能要補交一定的土地出讓金。
此外,不管你現在是工業或商業用地,如果想變成住宅用地,一定要去政府土管部門和規劃部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主要的手續有:變更用地性質,交納土地差額金。
規劃部門查看該地塊現有規劃是否為住宅用地,不是,還要規劃部門調整規劃;辦理好以後,作為住宅項目,還要辦理項目規劃,如:規劃建築總面積、綠化率、道路預留區等等很多事項。
總之,一定要與政府及相關部門溝通與交流,符合政府的法定要求,並辦理相關手續。各地辦理的步驟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去當地土管與規劃部門打聽。
(7)大宗倉儲用地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對土地用地性質轉換的規定:
第五十二條: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建設用地標准,對建設用地有關事項進行審查,並提出意見。
第五十三條:經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建設單位應當持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有關文件,向有批准權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五條: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單位,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標准和辦法,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其他費用後,方可使用土地。
第五十六條:確需改變該幅土地建設用途的,應當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捌』 倉儲用地屬於工業用地
倉儲用地屬於工業用地。工業用地的范圍大於倉儲用地。
在城市規劃中,倉儲用地是指城市中專門用作儲存物資的用地,主要包括倉儲企業的庫房、堆場、包裝加工車間及其附屬設施,並不包括工業企業倉儲用地內部、對外交通設施內部或商業服務業內部的專用倉庫。倉儲用地是城市用地組成部分之一,它與城市其他功能部分,如工業、對外交通、城市道路、生活居住等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是保障城市良性運轉的物質條件之一。
工業用地: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
《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關於進一步落實工業用地出讓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 101號)的相關規定:工業項目用地招拍掛出讓,由市、縣國土資源局組織實施,市、縣發改委、經信委、規劃、建設、環保等相關部門配合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玖』 什麼叫倉儲用地
工礦倉儲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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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工礦倉儲用地指工業、采礦、倉儲業用地。在三級地類中,包括:①工業用地。工業生產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②采礦地。采礦、採石、采砂場、鹽田、磚瓦窯等地面生產用地及尾礦堆放地。③倉儲用地。用於物資儲備、中轉的場所及相應附屬設施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