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元海運費運輸合同
⑴ 海運運輸合同範本
國內水路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
承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托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期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經營范圍內和運力配置許可的情況下,對乙方在區域內托運的貨物予以優先承運。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託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應當如實、准確、完整地填具《委託書》;《委託書》必須以書面或者數據電文的形式(包括傳真、電子郵件)提交。
三、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報運力配置狀況、運費價目表和營運實況動態,並為乙方應用甲方的網站及電子訂艙系統提供方便。甲方承運的船名、航次以及運到期限,以裝船日公布的船期表為准。甲方針對乙方的托運要求,根據網路運輸綜合效益和實際營運調度的需要,可適時採取必要的繞航或中轉措施。
四、乙方確保自己是擁有所託運貨物所有權的貨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貨物運輸代理經營權的資格與甲方發生業務關系;凡乙方該身份或經營資格受到限制及發生變化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隱瞞事實造成甲方損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後果的,應承擔全部責任。
五、乙方按《委託書》中的約定向甲方支付運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持續委託甲方承運的業務,自甲方接受委託之日起,結算時限為xxxxxx日;乙方不能在前列時限內清償運費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後續托運的貨物行使留置權。
六、甲方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與有關港口、保險公司等單位之間的配合關系;乙方在從事與甲方有關的業務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與港口等單位約定的操作規程或作業要求。甲乙雙方都有義務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實施任何有損對方信譽的行為。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體業務往來中,必須遵守有關規程或行業慣例;凡涉及本合同未盡事項,依照國家頒布施行的《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和《港口貨物作業規則》有關規定執行。
八、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此前訂立的所有合同、協議全部終止。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通過協商處理不能解決時,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訴訟管轄。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X年 X 月 X 日 X 年 X 月 X 日
⑵ 海運費怎麼算,我問了貨代,一立方2美金,但如果多
兩美元是不可以能的,這個分輕貨重貨,危險品,價格都是不一樣的,大概在20到30美元左右
⑶ 海運費為什麼要用美金支付
海運費是船公司收的,大部分船公司都是國外的,國內的就是中遠和中海。但船東之間也有業務合作,所以都用美元結算。
如果你們要按人民幣付,應該也是可以的,談一個合適的匯率折成人民幣付給貨代就可以了。
⑷ 關於對境外支付海運費需繳稅問題
為規范執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加強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稅收管理及國際海運業對外支付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1〕13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就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稅收管理及國際海運業對外付匯管理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於辦理免稅待遇
(一)免稅待遇適用對象
《通知》第四條所稱「納稅人可以享受國際運輸收入或所得免稅待遇的」,是指符合我國同其他國家締結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互免海運企業國際運輸收入協定、海運協定以及其他有關協議或者換文(以下簡稱「協定或協議」,《國際海運收入減免稅情況一覽表》附後),具有與我國簽訂上述「協定或協議」國家(地區)居民身份的外國公司,以船舶經營國際運輸業務取得的運費收入或所得,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協定中有關國際運輸問題解釋的通知》(國稅函〔1998〕241號)明確的附屬於國際運輸業務的收入或所得,不包括各類運輸代理公司取得的代理費收入。
(二)免稅辦理程序
外國公司自行或委託其扣繳義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通知》第四條辦理免徵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待遇,不論經營航線多少,均採取一站審核程序,具體辦法為:
1、申請人可以選擇業務發生地之一的主管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作為其辦理免稅證明的一站審核稅務機關,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證明表》(以下簡稱《免徵所得稅證明表》)。扣繳義務人代理納稅人辦理免稅事宜的,還需同時提交由納稅人出具的委託書。
一站審核稅務機關在收到申請人辦理免稅證明申請及所附證明文件後,應當認真審核《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的合法性,凡符合「協定或協議」規定,可以對其國際運輸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應當及時為申請人開具《免徵所得稅證明表》,並在納稅人的《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上加蓋「免徵所得稅證明開出」章後留存該證明文件備查。申請人保存《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復印件以備向同一地區地方稅務局或其他地區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事項。
開具《免徵所得稅證明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該表的最後一欄填寫主辦人姓名及其聯系電話,並及時將開出免稅證明的外國公司的相關資料報送所屬省級主管稅務機關並層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根據「協定或協議」規定,對國際運輸收入同時免徵營業稅的,由申請人向一站審核稅務機關所在地的地市級地方稅務局出示《免徵所得稅證明表》,並提交《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復印件,申請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外國公司船舶運輸收入免徵營業稅證明表》(以下簡稱《免徵營業稅證明表》)。
收到辦理免徵營業稅證明申請的地方稅務局應當認真查核我國與相關國家(地區)間的「協定或協議」,凡符合「協定或協議」規定可以對國際運輸收入免徵營業稅的,應當及時為申請人開具《免徵營業稅證明表》,並在納稅人提交的《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復印件上加蓋「免徵營業稅證明開出」章後留存該證明文件復印件備查。申請人應留存《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復印件以備向其他地區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事項。
開具《免徵營業稅證明表》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該表的最後一欄填寫主辦人姓名及其聯系電話,並及時將開出免稅證明的外國公司的相關資料報送所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主管稅務機關並層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3、凡經營多條船舶運輸航線的,申請人可以向其他業務發生地的地方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分別出示由一站審核稅務機關開具的《免徵所得稅證明表》復印件或由同地地方稅務局開具的《免徵營業稅證明表》復印件,並提交納稅人的《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復印件,辦理支付運費的免稅手續。
其他地區的地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後,對其出示的《免徵所得稅證明表》復印件或《免徵營業稅證明表》復印件加蓋本局公章及加註日期並留存一份,同時留存納稅人的《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備查。
無特殊需要,一站審核地的地方稅務局和其他地區的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不再審核納稅人的《居民身份證明》等正本文件。
(三)居民證明文件
申請人辦理享受「協定或協議」對國際運輸收入免稅待遇的,視外國公司所在國家(地區)的不同,提供以下「居民身份證明」中的任何一種:
1、由外國公司為其居民的締約國(地區)有關稅務機關填寫《免徵所得稅證明表》、《免徵營業稅證明表》第三欄(居民身份證明欄)簽字並蓋章;
2、由外國公司為其居民的締約國(地區)有關稅務機關另行出具《居民身份證明》;
3、由外國公司為其居民的締約國(地區)政府有關航運主管部門出具的專用證明;
4、由香港公司為其居民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出具的《香港公司商業登記核證本》原件(樣式附後)。無特殊需要,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由香港稅務局出具的《香港公司居民身份證明》。
上述「居民身份證明」自外國公司為其居民的締約國(地區)有關機關簽署之日起三年內有效。三年內,凡納稅人居民身份發生變更,或所持「居民身份證明」有效期滿的,應及時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明」,並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免稅證明手續。
二、扣繳義務人在國際貿易出口項下向外國公司支付運費時,可以憑合同或協議、外國公司發票、提單(或副本)和提單清單,以及下列證明文件之一,經外匯指定銀行真實性審核後,直接從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向境外支付。提單(或副本)退扣繳義務人留存,銀行留存合同或協議(或復印件)、外國公司發票以及提單清單三年備查。
(一)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完稅憑證;
(二)可以享受「協定或協議」規定的國際運輸收入免稅待遇的,在一站受理稅務機關所在地申請支付運費時,提交《免徵所得稅證明表》、《免徵營業稅證明表》;
(三)可以享受「協定或協議」規定的國際運輸收入免稅待遇的,在其他業務發生地申請支付運費時,提交蓋有「××省××市國家稅務局」公章及加註日期的《免徵所得稅證明表》復印件或者蓋有「××省××市地方稅務局」公章及加註日期的《免徵營業稅證明表》復印件。上述《免徵所得稅證明表》復印件、《免徵營業稅證明表》復印件的公章及加註的日期不得為復印件。
三、扣繳義務人與外國公司的境外代理企業之間簽訂合同或協議,間接代理外國公司的國際運輸業務的,除提供本《補充通知》第二條所列證明資料外,凡能夠提供外國公司給境外代理企業的授權書(或委託書),並經外匯指定銀行真實性審核後,可以從其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向境外代理企業支付運費。
四、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或中英文填寫免稅證明表。
五、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前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各地在執行中遇有新問題應及時反饋國家稅務總局或國家外匯管理局。
⑸ 付海運費美元
中國對來美元的交易有自管制, 一般市場上沒有美元現金. 或者有一些現金但也流通不多. 私人有些海外親戚就有外匯.
如果你要付美元現金給那家公司, 問下該家公司是否接受就可以了.不接受的話可以去中銀換匯後付RMB現金.
另一種辦法就是叫財務去銀行付匯.
⑹ 運費合同和運輸合同有什麼不同嗎
一份完整的合同包括:合同標的、合同標的的數量與質量、雙方權利義務、收費數額與方版式權、商品或服務交付的數額和方式、違約責任、解除條件、爭議解決條款、合同生效期間,合同簽訂日期和地點、簽字和蓋章。
運費只是運輸合同的一部分,如果單獨簽訂了運費合同,也只能算是運輸合同的附屬合同,並不能脫離運輸合同的。如果非要說區別,一個是主合同,一個是從合同。
⑺ 美金付貨款付海運費去銀行需要帶什麼是不是要寫什麼申請啊具體寫那些內容啊有沒有範文
付美金的時候,要提供發票的業務聯」或者是「購付匯聯」,還要提供外銷合同和與運輸公司之間的合同
只能是公對公的帳戶轉帳
⑻ 客戶打美金到我公司的賬戶,連帶著海運費.現在貨代下了催繳通知書,我們要付款是要付人民幣還是美金
如果運費不多,還是付人民幣合算,因為付美元首先要有美元賬戶才行,其次回還有一個起步價問題,多了合答算,少了就不合算。付人民幣有的貨代會要高價,比如現在明明只有6.8,他就要你按照7.1付,否則就叫你付美元。碰到好說話的會按照當日牌價。至於發票是什麼幣種沒有關系,開美元也可以付人民幣,只要對方接受就行。
問題補充:還有貨代那邊有一個倉裝費 這個費用合理嘛?
你們如果是把貨送到倉庫,由貨代裝箱,就會有這個倉裝費或稱內裝費。如果是貨櫃門到門就沒有這個費用。這個費用一般是人民幣,不是美元。
⑼ 關於海運費的問題(急)
不同的船公司不同的路線不的箱型的集裝箱的海運費不一定相同。還有有些貨代為了多賺錢訂得雖然是同一家船公司但對拖運人的報價會有不同。比如同樣是長榮公司到紐約A公司可能報介40HQUSD3700 而B公司可能報介USD3750.由貨代替你們去訂艙當然是貨代的責任。至於最後一個問題貨代給拖運人報的價格是跟船公司談好的,也無所謂通不通知了。但是貨代和船公司報的價格不一定就是向拖運人報的價格。就像我上面我說的為了多點利潤向拖運人報出多於船公司的價格。
⑽ 某進口設備FBO原價為800萬美元,設備重350噸,海運費2.5美元/噸,運輸保
解:1.設備購置費=設備原價+設備運雜費(其中設備原價=進口設備抵岸價)
貨價=800×B.3=6640萬元
國際運費=350×2.5×8.3=7262.5元=0.72625萬元
運輸保險費=[(6640+0.72625)/(1一2.66%0)]×2.66%0
銀行財務費=6640×0.5%=33.2萬元
外貿手續費=(6640+17.31+0.72625)×1.5%=99.87萬元
關稅=(6640+0.72625+17.31)×20%=1331.6萬元
增值稅=(6640+0.72625+17.31+1331.6)×17%=1358.24萬元
設備原價=進口設備抵岸價=(1)+(2)+(3)+(4)+(5)+(b)+(7)=9480.95萬元
設備購置費=9480.95(1+2%)=9670.57萬元
2.工器具購置費=9670.57×10%=967.0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