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的法律法規
⑴ 物流法律法規
答:(1)屬於合同倉儲。
(2)損失由儲運公司承擔。
理由是,保管方儲運公司要按照約定的儲存條件和要求保管貨物,特別是對於危險品和易腐物品,要按國家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操作、儲存。保管方儲運公司因保管不當造成倉儲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本案是由於倉庫的通風設備發生故障引起的不能按時通風而導致了食品原料變質。故,應由保管方儲運公司承擔。
⑵ 適用於倉庫安全生產標准化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⑶ 倉庫管理制度條例
倉庫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過制定倉庫作業規定及獎懲制度,指導和規范倉庫人員日常作業行為,通過獎懲的措施起到激勵和考核人員的作用。
二、范圍
倉庫工作人員
三、職責
倉庫管理員負責物料的收料、報檢、入庫、發料、退料、儲存、防護工作; 倉庫協調員負責物料裝卸、搬運、包裝等工作; 采購部和倉管部共同負責廢棄物品處理工作; 倉管部對物料的檢驗和不良品處置方式的確定;
四、驗收及保管
1 物資的驗收入庫倉庫管理制度 1.1 物資到公司後庫管員依據清單上所列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對、清點,經使用部門或請購人員及檢驗人員對質量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1.2 對入庫物資核對、清點後,庫管員及時填寫入庫單,經使用人、貨管科主管簽字後,庫管員、財務科各持一聯做帳,采購人員持一聯做請款報銷憑證。 1.3 庫管要嚴格把關,有以下情況時可拒絕驗收或入庫。 a) 未經總經理或部門主管批準的采購。 b) 與合同計劃或請購單不相符的采購物資。 c) 與要求不符合的采購物資。 1.4 因生產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庫的物資,庫管員要到現場核對驗收,並及時補填"入庫單"。 2 物資保管倉庫管理制度 2.1 物資入庫後,需按不同類別、性能、特點和用途分類分區碼放,做到"二齊、三清、四號定位"。 a) 二齊:物資擺放整齊、庫容干凈整齊。 b) 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標識清。 c) 四號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2 庫管員對常用或每日有變動的物資要隨時盤點,若發現誤差須及時找出原因並更正 2.3 庫存信息及時呈報。須對數量、文字、表格仔細核對,確保報表數據的准確性和可靠性。 3 物資的領發倉庫管理制度 3.1 庫管員憑領料人的領料單如實領發,若領料單上主管或總經理未簽字、字據不清或被塗改的,庫管員有權拒絕發放物資。 3.2 庫管員根據進貨時間必須遵守"先進先出"的倉庫管理制度原則。 3.3 領料人員所需物資無庫存,庫管員應及時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寫請購單,經總經理批准後交采購人員及時采購。 3.4 任何人不辦理領料手續不得以任何名義從庫內拿走物資,不得在貨架或貨位中亂翻亂動,庫管員有權制止和糾正其行為。 3.5 以舊換新的物資一律交舊領新;領用的各種工具均要上工具卡,並由領用人和總經理簽字。 4 物資退庫倉庫管理制度 4.1 由於生產計劃更改引起領用的物資剩餘時,應及時退庫並辦理退庫手續。 4.2 廢品物資退庫,庫管員根據"廢品損失報告單"進行查驗後,入庫並做好記錄和標識。
五、規定
1.1 倉儲管理規定 倉庫主要的作業主要分為入庫,出庫,保管三大部分。 1.1.1入庫 你要按照送貨單上的數目將材料清點清楚,發現有異常情況必須向你的主管匯報,得到指示意見後遵照執行就好了,進質檢人員檢驗合格後,就辦理入庫手續,開具入庫單,登記進銷存帳或錄入ERP系統。 1.1.2出庫 對於生產部門領料的話根據BOM表(或生產計劃部門審核通過領料單據)照單發料,然後登記進銷存帳或錄入ERP系統。 對於發貨的話按照財務開出的送貨單或經其審核的出庫單發貨登記進銷存帳或錄入ERP系統。 把你的作業單據整理好,交給財務,他們要做帳及成本核算。 1.1.3保管 合理安排你的倉庫庫容,給每種物料貼上明確的標簽,,做到先進先出,了解採取合理的保護措施,防止物資因各種原因受到損壞。定期盤點一下你的倉庫,檢查一下帳物是否相符,如果不是,就要查找原因(收發錯誤,合理損耗等等),做一張盤點盈虧匯總表,匯報給上級,更改賬面數字,以做到帳卡物相符。 以上是本人的工作經驗,不過由於行業的不同,各個行業的倉管的工作內容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工作的整體思路是一樣的。 1.2物料收貨及入庫 1.2.1 需嚴格按照」倉庫單據作業管理流程」中有關「收貨確認單」的流程進行作業。 1.2.2 采購將「送貨」給到倉庫後,倉庫人員需要將貨物放到倉庫內部,不允許放在倉庫外,尤其不能隔夜放在倉庫外,下班後必須將貨物檢查放在倉庫內部。 1.2.3 收貨時需要求采購人員給到「送貨單」,沒有時需要追查,直到拿到單據為止,並填寫入庫單。倉庫人員負追查和保管單據的責任。 1.2.4所有產品入庫確認必須倉庫人員和采購共同確認。新產品尤其需要共同確認。新產品需要仔細核對物料的產品描述,以避免出錯。 1.2.5 倉庫與采購共同確認入庫單物料數量時,如發現如送貨總單上的數量不符,應找相應采購簽字確認,由采購聯絡處理數量問題。 1.2.6 物料擺放需要按照劃分的區域進行擺放,不得隨意擺放物料,不得在規劃的區域外擺放物料,特殊情況需要在2小時內進行整理歸位。 1.2.7 原則上當天收貨的物料需要當天處理完畢。不測試的當天安排點數,進行「入庫單」入庫信息的統計,點數入庫。 1.2.8 生產技術部測試借料必須登記借料數量及規格產品名稱、且需要註明該物料是采購的最近入庫物料還是庫存物料,以便後續確認累計入庫數量。測試檢驗完成後歸還倉庫需要點數確認,且需要將良品和不良品進行區分放在指定區域。 1.2.9 倉庫入庫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對每一個入庫單入庫物料進行數量確認,即是確認登帳入庫數量和實際入庫數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到底和解決完成。(有借料的需要見到產品借用單據,測試壞的需要補單且不能登帳入庫,如登帳入庫需要開「退貨廠通知單」扣除等同入庫數量)。 1.2.10 入庫物料需要擺放至指定儲位。 1.2.11 「收貨確認單」需要按流程要求先給倉庫入庫人員確認登記再給到倉庫主管簽字後才能給到采購。 1.3 物料出庫(出庫領料) 1.3.1 需嚴格按照「物料領用表」來發物料,並填寫「出庫單」「借用單」進行作業。 1.3.2 包裝組給到的出庫單無特殊原因當天必須全部完成取貨、包裝。 1.3.3 取貨時注意不要堆積過高損壞產品。取完貨後將推車放在出貨組指定位置。 1.3.4 「出庫單」發完貨後需要及時將物料給到使用部門,並要求其簽名確認。 1.3.5 內部領料需要部門主管簽字,部門經理簽字方可發貨。 1.4 工具借用 1.4.1需嚴格按照「工具領用表」來發工具,並填寫 「借用單」進行作業。 1.4.2 「借用單」上特別需要註明工具產品名稱及規格,以便於後續識別進行工具入庫作業。 1.5 工具歸還 1.5 .1 已辦理歸還的可以裝訂存檔,未歸還的不予裝訂,需要對當事人進行追查,直到歸還工具或開具相關單據作歸還手續。 1.5 .2工具歸還時倉庫辦理人均需要簽名確認,借用人未簽名的不予辦理借用。 1.6 物料及工具報廢 1.6.1需按照「工具及材料報廢比表」進行作業。 1.6.2 發現庫存物料及工具不良時需要及時處理或報告上級處理。 1.6.3 需要嚴格區分開庫存物料報廢部分、采購入庫來料不良不能退回報廢部分、客戶退回不良報廢部分並分別保管和做標示。 1.7 退貨物料處理 1.7.1需按照有關「退貨通知單「的進行作業。 1.7.2 采購來料不良物料需要及時給采購部門處理並要求其簽字,可以暫放倉庫。 1.7.3 不良物料不允許給采購辦理借料以充不良數量。 1.8 倉庫衛生、安全管理 1.8.1 每天根據衛生值日表對負責區域內進行清潔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壞的東西,將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設備按指定區域進行整理達到整齊、整潔、干凈、衛生、合理擺放的要求。 1.8.2 衛生工作可以在空餘時間和每天上午下班和下午下班前進行。 1.8.3 部門將根據工作結果進行評分,作為獎金的依據。 1.8.4 考量物料區域擺放是否合理,並做合理擺放和規劃。 1.8.5 安全 1.8.5.1 每天下班後由倉庫管理員檢查門窗是否關閉,按倉庫十二防」安全原則檢查貨物,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1.8.5.2 門禁管理:非倉庫人員謝絕進入倉庫,如需要進入必須予以登記方可進入。 1.8.5.3 倉庫內嚴禁吸煙和禁止明火,發現一例立即報告處理。 1.8.5.4 高空作業需要使用作業車,並注意安全。 1.8.5.5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以保證人員安全。 1.9 物料管理(異常處理及呆滯物料處理) 1.9.1 物料品質維護:在物料收貨、點數、借料、擺放、入庫、歸位、儲存的過程中,遵循倉庫「十二防」安全原則,防止物料損壞,有異常品質問題進行反饋處理。 1.9.2 發現物料異常信息,如儲位不對、帳物不符、品質問題需要及時反饋處理。 1.9.3 每月對庫存物料進行呆滯分析和召開會議進行處理,根據處理結果對物料進行分別管理。 1.9.4 保持物料的正確標示和定期檢查,由倉庫管理責任人負責。對標示錯誤的需要追查相關責任。 1.10 單據、卡、帳務管理 1.10.1 倉庫所有單據的登帳方式和要求當天按時完成。 1.10.2 需要給到財務的單據電子檔和手工單據一起給到財務。 1.10.3每月的單據登帳人員需要保管好。上月倉庫所有單據統一由指定責任人進行分類保管。遺失需要追查相關責任。 1.10.4 倉庫對貴重物料卡帳登記,由指定人員管理。 1.11 盤點管理 1.11.1 盤點時作業人員根據「盤點內部安排」文件進行相關作業。 1.11.2 盤點過程中發現異常問題及時反饋處理。 1.11.3 盤點時需要盡量保證盤點數量的准確性和公正性,弄虛作假,虛報數據,盤點粗心大意導致漏盤、少盤、多盤,書寫數據潦草、錯誤,丟失盤點表,隨意換崗等,不按盤點作業流程作業等需要根據情況追查相關責任。 1.11.5 盤點初盤、復盤責任人均需要簽名確認以對結果負責。 1.12 帳物不符處理 1.12.1 庫存物料發現帳物不符時需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後根據責任輕重進行處理。 2 包裝管理規定 2.1 倉庫管理員根據出庫單上數據取貨、發貨並確認。包裝前由倉庫協調員及使用部門相關人員再次檢查確認。 2.1.1 無特殊情況當天的使用數據必須當天生成出庫單給到倉庫管理員安排取貨並發貨 2.2 包裝前物料確認 2.2.1 使用部門相關負責人需要按要求在物料進行包裝前檢查物料是否有取貨錯誤及其他錯誤並確認簽字方可出庫。 2.2.2 有取貨錯誤的根據工作繁忙的程度需要查核取貨錯誤的原因和責任人。 3 倉庫工作作風及態度 3.1 倉庫工作人員應該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工作作風,形成良好的工作態度。 3.2 倉庫工作人員倡導細心(嚴謹)、負責、誠實、團結互勉的工作態度和作風。 4 其他 4.1 下達的工作任務無特殊原因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且保證工作品質。 4.2 倉庫每日根據「倉庫工作品質統計表」對各組進行評比並進行工作指導和總結。 4.2 上班時間需要嚴格遵守公司勞動紀律,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嘩、玩鬧、睡覺、長時間聊天、不應擅自離開崗位,不得以私人理由會客等。 4.3 需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 4.4倉庫人員調動或離職前,首先必須辦理賬目及物料、設備、工具、儀器移交手續,要求逐項核對點收,如有短缺,必須限期查清,方可移交,移交雙方及部門主管等人員必須簽名確認。 4.5對於在工作中使用的的辦公設備、儀器、工具必須妥善保管,細心維護,如造成遺失或人為損壞,則按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4.6 倉庫人員要保守公司秘密,愛護公司財產,發現異常問題及時反饋。 5 獎懲規定 5.1 工作評估 5.1.1 部門將定期根據「績效考核表」對員工的表現和業績進行評估,以便於: 肯定員工的工作成果,鼓勵員工繼續為公司作出更大的貢獻; 5.1.1.2 檢查工作表現是否符合崗位的要求; 5.1.1.3 衡量是否能按所制定的工作要求完成工作; 5.1.1.4工作評估將以一定方式與員工溝通,以鼓勵員工與管理人員之間就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成績進行討論和交流,以提高工作效率; 5.1.1.5創造互相理解的氣氛,以鼓勵員工團結一心地工作,以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及經營目標。 5.1.2 對未達到工作表現要求的員工,公司將視該員工不能正常工作,並對其提供進一步的培訓或調整崗位。 5.2 獎懲級別 5.2.1 獎勵 5.2.1.1 通報表揚: 對於日常工作表現優良按照倉庫管理規定執行的給予記「書面表揚」,並予以通告。 5.2.1.2 嘉獎:對於日常工作表現突出的按照倉庫管理規定執行的給予記「表揚」,並予以通告,獎勵20元。 5.2.1.3 小功:對於在工作上有特殊貢獻的給予記「小功」,並予以通告,獎勵50元。 5.2.1.4 大功:對於在工作上有特大貢獻的按照倉庫管理規定執行的給予「大功」,並予以通告,獎勵100元。。 5.2.2 懲罰 5.2.2.1通報批評:對於日常工作表不好的不按照倉庫管理規定執行的給予記「書面警告」處分,並予以通告,不予以罰款。 5.2.2.2 警告:對於日常工作表現差的不按照倉庫管理規定執行的給予記「警告」處分。並予以通告,罰款50元。 5.2.2.3 小過:對於違反倉庫管理規定且損害到公司利益的給予記「小過」處分,並予以通告,罰款100元。 5.2.2.4 大過:對於嚴重違反倉庫管理規定且損害到公司很大利益的給予記「大過」處分,並予以通告,罰款150元,數額巨大的根據公司財產損失的20%予以罰款,並提交公安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5.3 獎懲原則 5.3.1 倉庫獎懲規定本著公平、合理、公正、有效的原則進行處理,起到激勵、懲罰、指導、糾正的作用。 5.4 獎懲規定 5.4.1 獎懲評估小組:由倉庫主管、總經理組成獎懲評估小組,對責任事件進行評估。當評估小組人員為當事人時,由2名部門負責人代替評估。 5.4.2 獎懲結果最終由評估小組確定,並告知行政部及溝通並予以執行。
⑷ 中國物流業有哪些相關的法律法規
中國物流業相關的法律法規:
(1)水路運輸方式下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水路運輸方式包括國際海上運輸、沿海和內河運輸,適用的國內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運輸合同分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及實施細則》,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集裝箱運輸規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則及實施細則》和《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海牙規則、《修改的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議定書》,即海牙--維斯比規則、《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漢堡規則及《聯合國多式聯運公約》等。
(2)陸路運輸方式下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陸路運輸方式有鐵路和公路運輸,陸路運輸對貨物在大陸內的流通起著重要作用,鐵路和公路運輸又有自己的運行特點。公路運輸方面國內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集裝箱汽車運輸規則》、《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4)倉儲的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三條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檢查、扣留郵件、匯款。
第四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對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鼓勵競爭、促進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信件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
⑸ 有關倉庫管理和防火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哦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消防法專》
延伸:屬
倉庫防火要求:
一、倉庫在設計和建設過程中就要嚴格按照現行的消防技術規范和標准進行設計、施工,並根據倉庫的使用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室內外消防給水系統等,從源頭上防止火災發生和控制災害的發展。
二、倉庫應當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領導中確定一名為防火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學習消防法規等,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建立並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⑹ 碼頭倉儲企業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哪些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港口管理,維護港口的安全與經營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港口的建設與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從事港口規劃、建設、維護、經營、管理及其相關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本法所稱港口,是指具有船舶進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貨物裝卸、駁運、儲存等功能,具有相應的碼頭設施,由一定范圍的水域和陸域組成的區域。
港口可以由一個或者多個港區組成。
第四條國務院和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中體現港口的發展和規劃要求,並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港口資源。
第五條國家鼓勵國內外經濟組織和個人依法投資建設、經營港口,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港口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港口的管理,按照國務院關於港口管理體制的規定確定。
依照前款確定的港口管理體制,由港口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一個部門具體實施對港口的行政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一個部門具體實施對港口的行政管理。
依照前款確定的對港口具體實施行政管理的部門,以下統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⑺ 物流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 綜合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二、 專業法規:
1、 聯運:
《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
2、 集裝箱:
《鐵路集裝箱運輸規則》、
3、 鐵路:
《鐵路貨物運輸規程》
4、 公路:
《汽車貨物運輸規則》
5、 水路:
《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
6、 港口:
《港口貨物作業規則》
7、 海運:
《國際海運條例》
8、 航空:
《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
9、 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10、 代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規定》
11、 倉儲:
《商業倉庫管理辦法》
12、 船舶:
13、 消防:
14、 危險品:
15、 保險:
16、 包裝:
17、 信息
三、 國際公約
1、1973年多式聯運單證統一規則;
2、國際鐵路聯運規程;
3、國際道路交通公約;
4、關於統一提單的某些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
5、國際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
⑻ 倉儲法律
一,首先這里主要存在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
1、A與C之間存在保管合同關系;
2、B(監護人:即父母)與C損壞的茶葉、B損壞的倉庫之間存在侵權關系;
根據民訴法的規定:C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法律關系起訴。
二,其次C選擇其實的法律關系會產生兩個可能性:
1,若C選擇提起保管合同的違約訴訟,A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完全賠償C的損失,A在賠償完B的損失後,可以向B的監護人(父母)提起代位求償的訴訟,要求對方按照其過錯程度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2,若C直接選擇侵權賠償訴訟,可以向A/B提出,若A存在管理疏忽讓小孩進入,存在一定的過錯;B的監護人沒有盡到監護義務存在一定的過錯。同理,如果A的倉庫因為B的放火行為受損,也可以向B的監護人提起侵權賠償訴訟。
具體過錯程度或者有無過錯,要看具體情況分析,法官根據生活經驗作出一個判斷,屬於自由裁量權的范疇。
法律依據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法律依據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對於熱心網友們的質疑,我解釋一下,問者的題目雖然是倉儲法律,但是,內容描述中「現在我家A有一間簡易倉庫」,按照一般社會經驗這是私人的保管行為,不應適用倉儲合同的規定。依據《倉儲保管合同實施細則》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gwy/msfg/851015.html第三條規定:本細則適用於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依法從事倉儲保管業務的法人同委託儲存貨物的法人之間簽訂的倉儲保管合同。
也就是說倉儲合同的保管人必須是法人,並且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從事倉儲業務。一般私人的倉庫不認為是倉儲合同,而是保管合同。
其次,問題中並沒有說A把房屋租賃給C當倉庫使用,按照一般對語言的文義理解,很難得出存在租賃合同關系的含義,雖然回答法律問題盡量窮盡可能性,但是,從文字描述的邏輯上推理幾乎不太可能得出存在租賃合同的可能性。
最後,我只是普通的律師,不是司法考試的出題人。為了拿到律師執業證,我被司法考試的出題人折磨了三年,赫赫。
⑼ 化工倉儲操作應遵守哪些法律法規
危險化學品倉儲的主要法律法規,可以參見以下兩張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