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實務法規與案例
㈠ 急求: 我國國際多式聯運現狀、問題。 要求附參考文獻
你是不是嶺南的啊?而且是不是09的啊?
我也要做啊~嘿嘿
㈡ 《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 於 《國際多式聯運公約》 區別
國際集裝箱運輸是一種先進的現代化運輸方式。與傳統的件雜貨散運方式相比,它具有運輸效率高,經濟效益好及服務質量優的特點。正因如此,集裝箱運輸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飛速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保證國際貿易的最優運輸方式。尤其是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隨著集裝箱運輸軟硬體成套技術臻於成熟,到80年代集裝箱運輸已進入國際多式聯運時代。
國際多式聯運是一種利用集裝箱進行聯運的新的運輸組織方式。它通過採用海、陸、空等兩種以上的運輸手段,完成國際間的連貫貨物運輸,從而打破了過去海、鐵、公、空等單一運輸方式互不連貫的傳統做法。如今,提供優質的國際多式聯運服務己成為集裝箱運輸經營人增強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一、國際多式聯運的定義與特徵
國際多式聯運(MultimodaI Transport)是一種以實現貨物整體運輸的最優化效益為目標的聯運組織形式。它通常是以集裝箱為運輸單元,將不同的運輸方式有機地組合在一起,構成連續的,綜合性的一體化貨物運輸。通過一次托運,一次計費,一份單證,一次保險,由各運輸區段的承運人共同完成貨物的全程運輸,即將貨物的全程運輸作為一個完整的單一運輸過程來安排。然而,它與傳統的單一運輸方式又有很大的不同。根據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簡稱「多式聯運公約」)以及1997年我國交通部和鐵道部共同頒布的《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的定義,國際多式聯運是指「按照多式聯運合同,以至少兩種不同的運輸方式,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將貨物從一國境內接管貨物的地點運至另一國境內指定地點交付的貨物運輸」。根據該定義,結合國際上的實際做法,可以得出,構成國際多式聯運必須具備以下特徵或稱基本條件:
(1)必須具有一份多式聯運合同。該運輸合同是多式聯運經營人與托運人之間權利、義務、責任與豁免的合同關系和運輸性質的確定,也是區別多式聯運與一般貨物運輸方式的主要依據。
(2)必須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聯運單證。該單證應滿足不同運輸方式的需要,並按單一運費率計收全程運費。
(3)必須是至少兩種不同運輸方式的連續運輸。
(4)必須是國際間的貨物運輸。這不僅是區別於國內貨物運輸,主要是涉及國際運輸法規的適用問題。
(5)必須由一個多式聯運經營人對貨物運輸的全程負責。該多式聯運經營人不僅是訂立多式聯運合同的當事人,也是多式聯運單證的簽發人。當然,在多式聯運經營人履行多式聯運合同所規定的運輸責任的同時,可將全部或部分運輸委託他人(分承運人)完成,並訂立分運合同。但分運合同的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合同關系。
由此可見,國際多式聯運的主要特點是,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對托運人簽訂一個運輸合同統一組織全程運輸,實行運輸全程一次托運,一單到底,一次收費,統一理賠和全程負責。它是一種以方便托運人和貨主為目的的先進的貨物運輸組織形式。
二、國際多式聯運的優越性
國際多式聯運是一種比區段運輸高級的運輸組織形式,20世紀60年代未美國首先試辦多式聯運業務,受到貨主的歡迎。隨後,國際多式聯運在北美、歐洲和遠東地區開始採用;20世紀80年代,國際多式聯運己逐步在發展中國家實行。目前,國際多式聯運己成為一種新型的重要的國際集裝箱運輸方式,受到國際航運界的普遍重視。1980年5月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國際多式聯運公約會議上產生了《聯合國國際多式聯運公約》。該公約將在30個國家批准和加入一年後生效。它的生效將對今後國際多式聯運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
國際多式聯運是今後國際運輸發展的方向,這是因為,開展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具有許多優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簡化托運、結算及理賠手續,節省人力、物力和有關費用:在國際多式聯運方式下)無論貨物運輸距離有多遠,由幾種運輸方式共同完成,且不論運輸途中貨物經過多少次轉換,所有一切運輸事項均由多式聯運經營人負責辦理。而托運人只需辦理一次托運,訂立一份運輸合同,一次支付費用,一次保險,從而省去托運人辦理托運手續的許多不便。同時,由於多式聯運採用一份貨運單證,統一計費,因而也可簡化制單和結算手續,節省人力和物力,此外,一旦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貨差,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對全程運輸負責,從而也可簡化理賠手續,減少理賠費用。
(2)縮短貨物運輸時間,減少庫存,降低貨損貨差事故,提高貨運質量:在國際多式聯運方式下,各個運輸環節和各種運輸工具之間配合密切,銜接緊湊,貨物所到之處中轉迅速及時,大大減少貨物的在途停留時間,從而從根本上保證了貨物安全、迅速、准確、及時地運抵目的地,因而也相應地降低了貨物的庫存量和庫存成本。同時,多式聯運系通過集裝箱為運輸單元進行直達運輸,盡管貨運途中須經多次轉換,但由於使用專業機械裝卸,且不涉及糟內貨物,因而貨損貨差事故大為減少,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貨物的運輸質量。
(3)降低運輸成本,節省各種支出:由於多式聯運可實行門到門運輸,因此對貨主來說,在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以後即可取得貨運單證,並據以結匯,從而提前了結匯時間。這不僅有於加速貨物佔用資金的周轉,而且可以減少利息的支出。此外,由於貨物是在集裝箱內進行輸的,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看,可相應地節省貨物的包裝,理貨和保險等費用的支出。
(4)提高運輸管理水平,實現運輸合理化:對於區段運輸而言,由於各種運輸方式的經營人自為政,自成體系,因而其經營業務范圍受到限制,貨運量相應也有限。而一旦由不同的運經營人共同參與多式聯運,經營的范圍可以大大擴展,同時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現有設備作用,選擇最佳運輸線路組織合理化運輸。
(5)其他作用:從政府的角度來看,發展國際多式聯運具有以下重要意義:有利於加強政府門對整個貨物運輸鏈的監督與管理;保證本國在整個貨物運輸過程中獲得較大的運費收入配比例;有助於引進新的先進運輸技術;減少外匯支出;改善本國基礎設施的利用狀況;通過國家的宏觀調控與指導職能保證使用對環境破壞最小的運輸方式達到保護本國生態環境的目的。
三、國際多式聯運的運輸組織形式
國際多式聯運是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運輸方式進行聯運的運輸組織形式。這里所指的至少兩種運輸方式可以是:海陸,陸空,海空等。這與一般的海海,陸陸,空空等形式的聯運有著本質的區別。後者雖也是聯運,但仍是同一種運輸工具之間的運輸方式。眾所周知,各種運輸方式均有自身的優點與不足。一般來說,水路運輸具有運量大,成本低的優點;公路運輸則具有機動靈活,便於實現貨物門到問運輸的特點,鐵路運輸的主要優點是不受氣候影響,可深入內陸和橫貫內陸實現貨物長距離的准時運輸;而航空運輸的主要優點是可實現貨物的快速運輸。由於國際多式聯運嚴格規定必須採用兩種和兩種以上的運輸方式進行聯運,因此這種運輸組織形式可綜合利用各種運輸方式的優點,充分體現社會化大生產大交通的特點。
由於國際多式聯運具有其他運輸組織形式無可比擬的優越性,因而這種國際運輸新技術已在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地區得到廣泛的推廣和應用。目前,有代表性的國家多式聯運主要有遠東/歐洲,遠東/北美等海陸空聯運,其組織形式包括:
1.海陸聯運
海陸聯運是國際多式聯運的主要組織形式,也是遠東/歐洲多式聯運的主要組織形式之一。目前組織和經營遠東/歐洲海陸聯運業務的主要有班輪公會的三聯集團、北荷、冠航和丹麥的馬士基等國際航運公司,以及非班輪公會的中國遠洋運輸公司、台灣長榮航運公司和德國那亞航運公司等。這種組織形式以航運公司為主體,簽發聯運提單,與航線兩端的內陸運輸部門開展聯運業務,與大陸橋運輸展開競爭。
2.陸橋運輸
在國際多式聯運中,陸橋運輸(Land Bridge Service)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遠東/歐洲國際多式聯運的主要形式。所謂陸橋運輸是指採用集裝箱專用列車或卡車,把橫貫大陸的鐵路或公路作為中間「橋梁」,使大陸兩端的集裝箱海運航線與專用列車或卡車連接起來的一種連貫運輸方式。嚴格他講,陸橋運輸也是一種海陸聯運形式。只是因為其在國際多式聯運中的獨特地位,故在此將其單獨作為一種運輸組織形式。目前,遠東/歐洲的陸橋運輸線路有西伯利亞大陸橋和北美大陸橋。
http://law..com/pages/chinalawinfo/1/88/_0.html
《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是1980年5月24日在日內瓦舉行的聯合國國際聯運會議第二次會議上,經與會的84個貿發會議成員國一致通過的。
《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全文共40條和一個附件。該公約在結構上分為總則、單據、聯運人的賠償責任、發貨人的賠償責任、索賠和訴訟、補充規定、海關事項和最後條款等8個部分。該公約的主要內容是:
1、多式聯運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多式聯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分別為聯運人和發貨人。根據公約第1條的規定,聯運人是以「本人」的身份同發貨人簽訂多式聯運合同的當事人,他不是發貨人的代理人或代表,也不是參與多式聯運的承運人的代理人或代表。聯運人負有履行整個聯運合同的責任,並以「本人」的身份對聯運的全過程負責。因此,在發貨人將貨物交由聯運人收管後,不論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哪個運輸階段發生滅失或損壞,聯運人均須以「本人」的身份直接賠償責任。
2、多式聯運合同和多式聯運單據。按照公約的有關規定,多式聯運合同是指多式聯運人憑以收取運費、負責完成或組織完成國際多式聯運的合同。多式聯運單據是指證明多式聯運合同以及證明多式聯運人接管貨物並負責按照合同條款交付貨物的單據。根據公約第5條的規定,聯運人在接管貨物時,應簽發多式聯運單據。依照發貨人的選擇,可以是可轉讓的,也可以是不可轉讓的。多式聯運單據中應當包括15項內容,其中包括:貨物的品類、標志、包數或件數、貨物的毛重、危險貨物的性質、貨物的外表狀況、聯運人的名稱和地址、發貨人的名稱、收貨人的名稱、聯運人接管貨物的地點和日期、交貨地點、多式聯運單據的簽發地點和日期、聯運人或其授權人的簽字等。不過,多式聯運單據中若缺少上述內容中的一項或數項,並不影響其作為多式聯運單據的法律性質。
3、聯運人的賠償責任。公約的第三部分是關於聯運人賠償責任的規定。聯運人對多式聯運單據項下貨物的責任期間,是從其接管該貨物之時起至交付貨物時為止。公約對聯運人的賠償責任採取了「推定過失原則」,即除非聯運人能證明他和他的受雇或代理人為避免損害事故的發生及其後果已經採取了一切所能合理要求的措施,否則就推定聯運人對事故的發生地有過失的,因而應對貨物在其掌管期間所發生的滅失、損壞或延遲交貨,負賠償責任。
4.發貨人的賠償責任。公約的第四部分是關於發貨人賠償責任的規定。如果多式聯運人遭受的損失是由於發貨人的過失或疏忽,或者他的受僱人或代理人在其受雇范圍內行事時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發貨人對這種損失應負賠償責任。如果損失是由於發貨人的受僱人或代理人本身的過失或疏忽所造成的,該受僱人或代理人對這種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5、索賠與訴訟。公約的第五部分是關於索賄和訴訟的規定。該部分規定的內容由滅失、損壞或延遲交貨的通知,訴訟時效,管轄和仲裁等四個方面構成。
㈢ 國際多式聯運承運人的權利和義務的案例分析
因為經公抄證機構檢驗,確認由於箱內設襲備加固、捆綁不牢,致使箱損和部分貨損。那麼,本案例可以判定是發貨人安亨公司的過失所致,即因為安亨公司包裝這批貨物時,箱內設備加固、捆綁不牢,致使貨物在運輸途中造成箱損和部分貨損,所以,理應由安亨公司承擔責任。
㈣ 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1)必須具有一份多式聯運合同。
(2)必須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運輸單據。
(3)必須是至少兩種不同運輸方式的連續運輸。
(4)必須是國際間的貨物運輸。
(5)必須由一個多式聯運經營人對貨物運輸的全程負責。該多式聯運經營人不僅是訂立多式聯運合同的當事人,也是多式聯運單證的簽發人。當然,在多式聯運經營人履行多式聯運合同所規定的運輸責任的同時,可將全部或部分運輸委託他人(分承運人)完成,並訂立分運合同。但分運合同的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合同關系。
(6)必須是全程單一的運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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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國際上有哪些有關物流的法律法規 要詳細的頒布日期 頒布國家或地區 主要內容
(1)水路運輸方式下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水路運輸方式包括國際海上運輸、沿海和內河運輸,適用的國內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運輸合同分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及實施細則》,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集裝箱運輸規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則及實施細則》和《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海牙規則、《修改的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議定書》,即海牙--維斯比規則、《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漢堡規則及《聯合國多式聯運公約》等。
(2)陸路運輸方式下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陸路運輸方式有鐵路和公路運輸,陸路運輸對貨物在大陸內的流通起著重要作用,鐵路和公路運輸又有自己的運行特點。公路運輸方面國內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集裝箱汽車運輸規則》、《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國際公約有:《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公約》、《國際公路車輛運輸公約》。
鐵路運輸方面國內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貨物運輸管理規則》。國際公約有:《國際鐵路貨物聯運協議》、《鐵路貨物運輸國際公約》。
(3) 航空運輸方式下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航空貨物運輸方面國內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法》、《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際運輸規則》。國際航空貨物運輸適用的國際公約有:《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華沙公約,海牙議定書、《瓜達拉哈拉公約》。
(4) 多式聯運方式下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我國有關多式聯運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貨物運輸中對多式聯運作出的規定,交通主管部門制定的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國際公約有《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國際商會制定的《聯運單證統一規則》。
㈦ 什麼是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
國際集裝箱運輸是一種先進的現代化運輸方式。與傳統的件雜貨散運方式相比,它具有運輸效率高,經濟效益好及服務質量優的特點。正因如此,集裝箱運輸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飛速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保證國際貿易的最優運輸方式。尤其是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隨著集裝箱運輸軟硬體成套技術臻於成熟,到80年代集裝箱運輸已進入國際多式聯運時代。
國際多式聯運是一種利用集裝箱進行聯運的新的運輸組織方式。它通過採用海、陸、空等兩種以上的運輸手段,完成國際間的連貫貨物運輸,從而打破了過去海、鐵、公、空等單一運輸方式互不連貫的傳統做法。如今,提供優質的國際多式聯運服務己成為集裝箱運輸經營人增強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一、國際多式聯運的定義與特徵
國際多式聯運(MultimodaI Transport)是一種以實現貨物整體運輸的最優化效益為目標的聯運組織形式。它通常是以集裝箱為運輸單元,將不同的運輸方式有機地組合在一起,構成連續的,綜合性的一體化貨物運輸。通過一次托運,一次計費,一份單證,一次保險,由各運輸區段的承運人共同完成貨物的全程運輸,即將貨物的全程運輸作為一個完整的單一運輸過程來安排。然而,它與傳統的單一運輸方式又有很大的不同。根據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簡稱「多式聯運公約」)以及1997年我國交通部和鐵道部共同頒布的《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的定義,國際多式聯運是指「按照多式聯運合同,以至少兩種不同的運輸方式,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將貨物從一國境內接管貨物的地點運至另一國境內指定地點交付的貨物運輸」。根據該定義,結合國際上的實際做法,可以得出,構成國際多式聯運必須具備以下特徵或稱基本條件:
(1)必須具有一份多式聯運合同。該運輸合同是多式聯運經營人與托運人之間權利、義務、責任與豁免的合同關系和運輸性質的確定,也是區別多式聯運與一般貨物運輸方式的主要依據。
(2)必須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聯運單證。該單證應滿足不同運輸方式的需要,並按單一運費率計收全程運費。
(3)必須是至少兩種不同運輸方式的連續運輸。
(4)必須是國際間的貨物運輸。這不僅是區別於國內貨物運輸,主要是涉及國際運輸法規的適用問題。
(5)必須由一個多式聯運經營人對貨物運輸的全程負責。該多式聯運經營人不僅是訂立多式聯運合同的當事人,也是多式聯運單證的簽發人。當然,在多式聯運經營人履行多式聯運合同所規定的運輸責任的同時,可將全部或部分運輸委託他人(分承運人)完成,並訂立分運合同。但分運合同的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合同關系。
由此可見,國際多式聯運的主要特點是,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對托運人簽訂一個運輸合同統一組織全程運輸,實行運輸全程一次托運,一單到底,一次收費,統一理賠和全程負責。它是一種以方便托運人和貨主為目的的先進的貨物運輸組織形式。
二、國際多式聯運的優越性
國際多式聯運是一種比區段運輸高級的運輸組織形式,20世紀60年代未美國首先試辦多式聯運業務,受到貨主的歡迎。隨後,國際多式聯運在北美、歐洲和遠東地區開始採用;20世紀80年代,國際多式聯運己逐步在發展中國家實行。目前,國際多式聯運己成為一種新型的重要的國際集裝箱運輸方式,受到國際航運界的普遍重視。1980年5月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國際多式聯運公約會議上產生了《聯合國國際多式聯運公約》。該公約將在30個國家批准和加入一年後生效。它的生效將對今後國際多式聯運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
國際多式聯運是今後國際運輸發展的方向,這是因為,開展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具有許多優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簡化托運、結算及理賠手續,節省人力、物力和有關費用:在國際多式聯運方式下)無論貨物運輸距離有多遠,由幾種運輸方式共同完成,且不論運輸途中貨物經過多少次轉換,所有一切運輸事項均由多式聯運經營人負責辦理。而托運人只需辦理一次托運,訂立一份運輸合同,一次支付費用,一次保險,從而省去托運人辦理托運手續的許多不便。同時,由於多式聯運採用一份貨運單證,統一計費,因而也可簡化制單和結算手續,節省人力和物力,此外,一旦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貨差,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對全程運輸負責,從而也可簡化理賠手續,減少理賠費用。
(2)縮短貨物運輸時間,減少庫存,降低貨損貨差事故,提高貨運質量:在國際多式聯運方式下,各個運輸環節和各種運輸工具之間配合密切,銜接緊湊,貨物所到之處中轉迅速及時,大大減少貨物的在途停留時間,從而從根本上保證了貨物安全、迅速、准確、及時地運抵目的地,因而也相應地降低了貨物的庫存量和庫存成本。同時,多式聯運系通過集裝箱為運輸單元進行直達運輸,盡管貨運途中須經多次轉換,但由於使用專業機械裝卸,且不涉及糟內貨物,因而貨損貨差事故大為減少,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貨物的運輸質量。
(3)降低運輸成本,節省各種支出:由於多式聯運可實行門到門運輸,因此對貨主來說,在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以後即可取得貨運單證,並據以結匯,從而提前了結匯時間。這不僅有於加速貨物佔用資金的周轉,而且可以減少利息的支出。此外,由於貨物是在集裝箱內進行輸的,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看,可相應地節省貨物的包裝,理貨和保險等費用的支出。
(4)提高運輸管理水平,實現運輸合理化:對於區段運輸而言,由於各種運輸方式的經營人自為政,自成體系,因而其經營業務范圍受到限制,貨運量相應也有限。而一旦由不同的運經營人共同參與多式聯運,經營的范圍可以大大擴展,同時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現有設備作用,選擇最佳運輸線路組織合理化運輸。
(5)其他作用:從政府的角度來看,發展國際多式聯運具有以下重要意義:有利於加強政府門對整個貨物運輸鏈的監督與管理;保證本國在整個貨物運輸過程中獲得較大的運費收入配比例;有助於引進新的先進運輸技術;減少外匯支出;改善本國基礎設施的利用狀況;通過國家的宏觀調控與指導職能保證使用對環境破壞最小的運輸方式達到保護本國生態環境的目的。
三、國際多式聯運的運輸組織形式
國際多式聯運是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運輸方式進行聯運的運輸組織形式。這里所指的至少兩種運輸方式可以是:海陸,陸空,海空等。這與一般的海海,陸陸,空空等形式的聯運有著本質的區別。後者雖也是聯運,但仍是同一種運輸工具之間的運輸方式。眾所周知,各種運輸方式均有自身的優點與不足。一般來說,水路運輸具有運量大,成本低的優點;公路運輸則具有機動靈活,便於實現貨物門到問運輸的特點,鐵路運輸的主要優點是不受氣候影響,可深入內陸和橫貫內陸實現貨物長距離的准時運輸;而航空運輸的主要優點是可實現貨物的快速運輸。由於國際多式聯運嚴格規定必須採用兩種和兩種以上的運輸方式進行聯運,因此這種運輸組織形式可綜合利用各種運輸方式的優點,充分體現社會化大生產大交通的特點。
由於國際多式聯運具有其他運輸組織形式無可比擬的優越性,因而這種國際運輸新技術已在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地區得到廣泛的推廣和應用。目前,有代表性的國家多式聯運主要有遠東/歐洲,遠東/北美等海陸空聯運,其組織形式包括:
1.海陸聯運
海陸聯運是國際多式聯運的主要組織形式,也是遠東/歐洲多式聯運的主要組織形式之一。目前組織和經營遠東/歐洲海陸聯運業務的主要有班輪公會的三聯集團、北荷、冠航和丹麥的馬士基等國際航運公司,以及非班輪公會的中國遠洋運輸公司、台灣長榮航運公司和德國那亞航運公司等。這種組織形式以航運公司為主體,簽發聯運提單,與航線兩端的內陸運輸部門開展聯運業務,與大陸橋運輸展開競爭。
2.陸橋運輸
在國際多式聯運中,陸橋運輸(Land Bridge Service)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遠東/歐洲國際多式聯運的主要形式。所謂陸橋運輸是指採用集裝箱專用列車或卡車,把橫貫大陸的鐵路或公路作為中間「橋梁」,使大陸兩端的集裝箱海運航線與專用列車或卡車連接起來的一種連貫運輸方式。嚴格他講,陸橋運輸也是一種海陸聯運形式。只是因為其在國際多式聯運中的獨特地位,故在此將其單獨作為一種運輸組織形式。目前,遠東/歐洲的陸橋運輸線路有西伯利亞大陸橋和北美大陸橋。
㈧ 關於集裝箱多式聯運的論文
國際集裝箱運輸是一種先進的現代化運輸方式。與傳統的件雜貨散運方式相比,它具有運輸效率高,經濟效益好及服務質量優的特點。正因如此,集裝箱運輸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飛速發展,已成為世界各國保證國際貿易的最優運輸方式。尤其是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隨著集裝箱運輸軟硬體成套技術臻於成熟,到80年代集裝箱運輸已進入國際多式聯運時代。
國際多式聯運是一種利用集裝箱進行聯運的新的運輸組織方式。它通過採用海、陸、空等兩種以上的運輸手段,完成國際間的連貫貨物運輸,從而打破了過去海、鐵、公、空等單一運輸方式互不連貫的傳統做法。如今,提供優質的國際多式聯運服務己成為集裝箱運輸經營人增強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一、國際多式聯運的定義與特徵
國際多式聯運(MultimodaI Transport)是一種以實現貨物整體運輸的最優化效益為目標的聯運組織形式。它通常是以集裝箱為運輸單元,將不同的運輸方式有機地組合在一起,構成連續的,綜合性的一體化貨物運輸。通過一次托運,一次計費,一份單證,一次保險,由各運輸區段的承運人共同完成貨物的全程運輸,即將貨物的全程運輸作為一個完整的單一運輸過程來安排。然而,它與傳統的單一運輸方式又有很大的不同。根據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簡稱「多式聯運公約」)以及1997年我國交通部和鐵道部共同頒布的《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管理規則》的定義,國際多式聯運是指「按照多式聯運合同,以至少兩種不同的運輸方式,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將貨物從一國境內接管貨物的地點運至另一國境內指定地點交付的貨物運輸」。根據該定義,結合國際上的實際做法,可以得出,構成國際多式聯運必須具備以下特徵或稱基本條件:
(1)必須具有一份多式聯運合同。該運輸合同是多式聯運經營人與托運人之間權利、義務、責任與豁免的合同關系和運輸性質的確定,也是區別多式聯運與一般貨物運輸方式的主要依據。
(2)必須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聯運單證。該單證應滿足不同運輸方式的需要,並按單一運費率計收全程運費。
(3)必須是至少兩種不同運輸方式的連續運輸。
(4)必須是國際間的貨物運輸。這不僅是區別於國內貨物運輸,主要是涉及國際運輸法規的適用問題。
(5)必須由一個多式聯運經營人對貨物運輸的全程負責。該多式聯運經營人不僅是訂立多式聯運合同的當事人,也是多式聯運單證的簽發人。當然,在多式聯運經營人履行多式聯運合同所規定的運輸責任的同時,可將全部或部分運輸委託他人(分承運人)完成,並訂立分運合同。但分運合同的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合同關系。
由此可見,國際多式聯運的主要特點是,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對托運人簽訂一個運輸合同統一組織全程運輸,實行運輸全程一次托運,一單到底,一次收費,統一理賠和全程負責。它是一種以方便托運人和貨主為目的的先進的貨物運輸組織形式。
二、國際多式聯運的優越性
國際多式聯運是一種比區段運輸高級的運輸組織形式,20世紀60年代未美國首先試辦多式聯運業務,受到貨主的歡迎。隨後,國際多式聯運在北美、歐洲和遠東地區開始採用;20世紀80年代,國際多式聯運己逐步在發展中國家實行。目前,國際多式聯運己成為一種新型的重要的國際集裝箱運輸方式,受到國際航運界的普遍重視。1980年5月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國際多式聯運公約會議上產生了《聯合國國際多式聯運公約》。該公約將在30個國家批准和加入一年後生效。它的生效將對今後國際多式聯運的發展產生積極的影響。
國際多式聯運是今後國際運輸發展的方向,這是因為,開展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具有許多優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簡化托運、結算及理賠手續,節省人力、物力和有關費用:在國際多式聯運方式下)無論貨物運輸距離有多遠,由幾種運輸方式共同完成,且不論運輸途中貨物經過多少次轉換,所有一切運輸事項均由多式聯運經營人負責辦理。而托運人只需辦理一次托運,訂立一份運輸合同,一次支付費用,一次保險,從而省去托運人辦理托運手續的許多不便。同時,由於多式聯運採用一份貨運單證,統一計費,因而也可簡化制單和結算手續,節省人力和物力,此外,一旦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貨差,由多式聯運經營人對全程運輸負責,從而也可簡化理賠手續,減少理賠費用。
(2)縮短貨物運輸時間,減少庫存,降低貨損貨差事故,提高貨運質量:在國際多式聯運方式下,各個運輸環節和各種運輸工具之間配合密切,銜接緊湊,貨物所到之處中轉迅速及時,大大減少貨物的在途停留時間,從而從根本上保證了貨物安全、迅速、准確、及時地運抵目的地,因而也相應地降低了貨物的庫存量和庫存成本。同時,多式聯運系通過集裝箱為運輸單元進行直達運輸,盡管貨運途中須經多次轉換,但由於使用專業機械裝卸,且不涉及糟內貨物,因而貨損貨差事故大為減少,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貨物的運輸質量。
(3)降低運輸成本,節省各種支出:由於多式聯運可實行門到門運輸,因此對貨主來說,在貨物交由第一承運人以後即可取得貨運單證,並據以結匯,從而提前了結匯時間。這不僅有於加速貨物佔用資金的周轉,而且可以減少利息的支出。此外,由於貨物是在集裝箱內進行輸的,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看,可相應地節省貨物的包裝,理貨和保險等費用的支出。
(4)提高運輸管理水平,實現運輸合理化:對於區段運輸而言,由於各種運輸方式的經營人自為政,自成體系,因而其經營業務范圍受到限制,貨運量相應也有限。而一旦由不同的運經營人共同參與多式聯運,經營的范圍可以大大擴展,同時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現有設備作用,選擇最佳運輸線路組織合理化運輸。
(5)其他作用:從政府的角度來看,發展國際多式聯運具有以下重要意義:有利於加強政府門對整個貨物運輸鏈的監督與管理;保證本國在整個貨物運輸過程中獲得較大的運費收入配比例;有助於引進新的先進運輸技術;減少外匯支出;改善本國基礎設施的利用狀況;通過國家的宏觀調控與指導職能保證使用對環境破壞最小的運輸方式達到保護本國生態環境的目的。
三、國際多式聯運的運輸組織形式
國際多式聯運是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運輸方式進行聯運的運輸組織形式。這里所指的至少兩種運輸方式可以是:海陸,陸空,海空等。這與一般的海海,陸陸,空空等形式的聯運有著本質的區別。後者雖也是聯運,但仍是同一種運輸工具之間的運輸方式。眾所周知,各種運輸方式均有自身的優點與不足。一般來說,水路運輸具有運量大,成本低的優點;公路運輸則具有機動靈活,便於實現貨物門到問運輸的特點,鐵路運輸的主要優點是不受氣候影響,可深入內陸和橫貫內陸實現貨物長距離的准時運輸;而航空運輸的主要優點是可實現貨物的快速運輸。由於國際多式聯運嚴格規定必須採用兩種和兩種以上的運輸方式進行聯運,因此這種運輸組織形式可綜合利用各種運輸方式的優點,充分體現社會化大生產大交通的特點。
由於國際多式聯運具有其他運輸組織形式無可比擬的優越性,因而這種國際運輸新技術已在世界各主要國家和地區得到廣泛的推廣和應用。目前,有代表性的國家多式聯運主要有遠東/歐洲,遠東/北美等海陸空聯運,其組織形式包括:
1.海陸聯運
海陸聯運是國際多式聯運的主要組織形式,也是遠東/歐洲多式聯運的主要組織形式之一。目前組織和經營遠東/歐洲海陸聯運業務的主要有班輪公會的三聯集團、北荷、冠航和丹麥的馬士基等國際航運公司,以及非班輪公會的中國遠洋運輸公司、台灣長榮航運公司和德國那亞航運公司等。這種組織形式以航運公司為主體,簽發聯運提單,與航線兩端的內陸運輸部門開展聯運業務,與大陸橋運輸展開競爭。
2.陸橋運輸
在國際多式聯運中,陸橋運輸(Land Bridge Service)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遠東/歐洲國際多式聯運的主要形式。所謂陸橋運輸是指採用集裝箱專用列車或卡車,把橫貫大陸的鐵路或公路作為中間「橋梁」,使大陸兩端的集裝箱海運航線與專用列車或卡車連接起來的一種連貫運輸方式。嚴格他講,陸橋運輸也是一種海陸聯運形式。只是因為其在國際多式聯運中的獨特地位,故在此將其單獨作為一種運輸組織形式。目前,遠東/歐洲的陸橋運輸線路有西伯利亞大陸橋和北美大陸橋。
㈨ 我國國際集裝箱多式聯運的現狀和主要問題
國際貨物多式聯運是在集裝箱運輸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以實現貨物整體運輸的最優化效益為目的的一種國際貨物運輸組織形式。因為集裝箱運輸的飛速發展,使多式聯運成為國際貨物運輸業的主要方式之一。它打破了過去海、陸、空等單一運輸方式互不聯貫的傳統做法,而將海、鐵、公、空等單一運輸方式有機結合起來聯為一體,構成一種跨國(地區)的聯貫運輸方式,被喻為運輸業的一次革命。參考: http://dc.cnhangyun.com/cargo_view.asp?id=7845
㈩ 關於多式聯運的案例分析
第二個問題答案是:是多式聯運。因為海商法規定多式聯運必須有一種方式為海運。該題具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