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墊運費憑證是收款
『壹』 代墊運費記賬依據是什麼呢
公司為其它公司代墊運費時,有些是能收回來,但有些是收不回的。所以,會計上處理方法不同:
確認能收回來的代墊運費:將發票原件寄給對方記帳(運費發票上的付款方應為對方名稱),自己留復印件
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回貨款後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不能收回來的代墊運費,視同自己公司負擔運費,運費發票上的付款方為自己公司名稱.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不能確認是否能收回的
(1)運費發票上開的付款人是對方名稱的:
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確認不能收回的,到稅務局辦備案登記後
借:營業外支出
貸:應收賬款
(2)運費發票上開的付款方是自己公司名稱的
借:銷售費用
貸:銀行存款
收回時,給對方開具服務業發票,但要交5%營業稅
『貳』 銷售產品代墊運費辦理委託收款 運費418 銷售產品111800增值稅19006,具體實務操作中編制會計分錄
1、支付代墊運費時,借:應收賬款 418元
貸:銀行存款 418元
2、開具銷售回發票,借:應收賬款 130806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答 111800 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9006 元
『叄』 對方代墊運費怎麼做分錄
借:材料采購
貸:其他應付款
代墊的350元中的增值稅抵扣金額=350*7%=24.5元,計入采購成本的回部分=350-24.5=325.5元。答
代墊運費憑證,註明:對方代墊運費350元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金)
貸:應付賬款
(3)代墊運費憑證是收款擴展閱讀:
(一)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 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按應付的價款,貸記本科目。
企業購物資時,因供貨方發貨時少付貨物而出現的損失,由供貨方補足少付的貨物時,應借方記「應付賬款」,貸方轉出「待處理財產損益」中相應金額
(二)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肆』 銷售時,代墊運費和支付運費的賬務處理的區別是什麼為什麼
銷售方代墊運費,賬務上就要與實際承擔運費方掛往來款,因為不屬於費用的實際承擔者,購買方或銷售方支付運費,就不需要掛往來,直接計入支付方的成本或費用。代墊運費涉及到其他運輸公司的話,開具發票時要注意代墊的運費是否屬於價外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十二條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一)受託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屬於價外費用的,由銷售方將價外費用視為主價款的附加部分開具發票,不屬於價外費用的,銷售方只開具主價款發票,運輸公司向購買方開具運輸發票,由銷售方轉交給購買方。
『伍』 代墊運費需要用什麼憑證來證明
代購貨方墊支出庫費收到的發票或者是支付出庫費人員的工資表作為你墊付的原始憑證。
『陸』 代墊運費做會計分錄是做其他應收款,還是應收賬款
你在這里是購貨方,應該用其他應收款。支付時借記:其他應收款——代墊運費
銷售商品代墊運費反映的購銷業務的代墊代付的費用,應該計入應收帳款
另外 你可以參考下下面這個:
代收代付運費與代墊運費的區別
【問】我是一家企業的會計,我單位在日常工作中常常要處理運費結算方面的問題。請問代墊運費與代收代付運費有什麼區別,"兩票結算"的存在是否符合稅法的規定,稅務機關對於代墊運費的檢查重點又有哪些?
【答】在實務中,銷售方與購貨方在運費結算方面有兩種方式:一是代墊(承運單位將運費發票開具給購貨方,銷售方原票轉交),二是代收代付(承運單位將運費發票開具給銷售方,銷售方將運費並入貨款)。由於在稅收方面,代墊運費銷售方不需承擔稅負,而代收代付運費則要承擔額外的稅負(因為運費抵扣率只有7%,而並入貨款征稅稅率為17%,低扣高征),所以,在業務中,銷售方大多希望採用兩票制結算,即代墊運費。但是,代墊運費必須符合特定的條件,才是符合稅法規定的。
對於銷貨方而言,"兩票結算"的存在是符合稅法規定的,但應限定為:在貨物銷售時憑按出廠價填開的貨物發票和由銷售方代付運費的運票向購貨方收取貨款和代墊運費的結算方式。關鍵是出廠價銷售貨物,即銷售行為發生地點是在銷售方,這才有了應由購買方把貨物運回並支付運費的責任。反之若銷售行為發生地點是在購買方,則貨物運送的責任是銷售方,顯然就不存在"兩票結算"基礎。如果銷售方的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應當繳納增值稅,其承擔的運費可以作為增值稅的扣除項目。對於購買方而言,貨物購買地點在己方,就沒有支付運費的理由。所以,"兩票結算"僅存在於"發貨制"的銷售方式中,對於實行"送貨制"的銷售行為只能實行"一票結算",即憑貨物銷售發票結算。
『柒』 以現金代墊運費的原始憑證應該是什麼能合理避稅嗎
如果你是一般納稅人,我覺得你也該取得發票,那樣進項稅還能按照運費發票的7%進行抵扣增值稅。
『捌』 在應收款系統中代墊的運費填制什麼憑證
付款憑證。
『玖』 代墊運費如何進行帳務處理
代購貨單位抄墊付的運雜費,借記「襲應收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代墊運費,指本該由購貨方承擔的運費,由於承運人不便到購貨方收款,而由銷售方代購貨方墊付給承運部門,然後向購買方收回代墊款項。
銷售方發生的代墊運費,其實際付款者是購貨方。銷貨方只是按照合同的約定,受購買方的委託,代購買方將其購買的貨物委託承運部門運輸到指定地點,代為墊付運輸費用或代為辦理托運手續並墊付運輸費用,然後將墊付款向購買方收回。
財政部會計司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中關於應收賬款科目的主要賬務處理指導如下:
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拾』 我公司替對方公司代墊運費,那運費發票是給對方的,我公司代墊運費的原始憑證不是沒有了嘛,然後如何處理
不是有銀行支出憑證嗎?這筆款項誰請的款,肯定有請款單之類的東西吧!
將請款單和銀行轉帳憑證作為原始憑證,備注和事由記清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