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裝箱單填寫
❶ 外貿裝箱時裝箱單應該怎麼填
裝箱單上的信息最好齊全,毛凈重、體積、數量,一致即可。
尺碼對應的是貨物的體積。
如果你不是做信用證,那麼提單和公司自製的裝箱文件不一致,你自己這邊更改就可以了。如果做信用證的話,要嚴格一致,否則就有可能拒付。
❷ 裝箱後要填些什麼單子
如果你說的是把集裝箱拖到工廠來裝箱,那麼裝箱完畢後要填寫司機帶內來的回箱單(就是容保官員說的裝箱單),所填寫的件數和重量必須和報關的一致,重量一定要准確,否則相差太多會不讓進港。回箱單上要加蓋公章。
然後,根據裝箱數量,製作發票,箱單,合同,用於報關。
❸ 如何填寫集裝箱裝箱單
對,但還有箱號,封號需要填寫
箱號在集裝箱上面,或者裡面邊上也有顯示
封號在鎖的上面,照抄就可以了
❹ 什麼是集裝箱裝箱單
集裝箱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CLP / Unit Packing List; UPL) 集裝箱裝箱單是詳細記載 集裝箱 內貨物的名稱、數量等內容的 單據 , 每個載貨集裝箱都要製作這樣的單據, 它是根據已裝進集裝箱內的貨物製作的。 不論是由發貨人自己裝箱的(FCL),還是由 集裝箱貨運站 負責裝 箱(LCL),負責裝箱的人都要製作 裝箱單 。 集裝箱裝箱單是詳細記載每一個集裝箱內所裝貨物詳細情況的唯一單 據,所以在以集裝箱為單位進行 運輸 時,是一張極其重要的單據。
❺ 集裝箱裝箱單填寫時多寫了一個單位,要緊嗎
集裝箱裝箱單是什麼單據?訂艙委託?給客戶的裝箱單?而且數量後邊是一定要有單位的。場地收貨裝箱,只認件數,無論是箱、桶還是托盤,單個包裝的總數不能少也不能多。如果沒有具體的包裝方式名稱,船公司都會寫成PACKAGES。所以,你後邊不是多寫了,是應該這樣寫的。你再跟貨代核實一下。即使錯了也可以修改的。
❻ 集裝箱裝箱單
按照一般原則,應該將每個集裝箱內所裝載的產品名稱列明,以便於海關查驗,以及便於提貨人驗貨。
❼ 貨運代理中報關之裝箱單與集裝箱之裝箱單有什麼區別
報關單的裝箱單是發貨人製作的,上面有詳細的收發貨人信息,船名航次及集裝箱信息,詳細產品清單,件毛體。
集裝箱的裝箱單是一個標准格式,印刷好的單子,一式三聯還是四聯記不清了。
是裝好箱之後,封箱了,再填寫的。
一般就寫一下件毛體,封箱號就行,其他都是列印好的
❽ 箱單是什麼是集裝箱裝箱單么
集裝箱裝箱單(container
load
plan;clp
/
unit
packing
list;
upl)
集裝箱裝箱單是詳細記載
集裝箱
內貨物的名稱、數量等內容的
單據
,
每個載貨集裝箱都要製作這樣的單據,
它是根據已裝進集裝箱內的貨物製作的。
不論是由發貨人自己裝箱的(fcl),還是由
集裝箱貨運站
負責裝
箱(lcl),負責裝箱的人都要製作
裝箱單
。
集裝箱裝箱單是詳細記載每一個集裝箱內所裝貨物詳細情況的唯一單
據,所以在以集裝箱為單位進行
運輸
時,是一張極其重要的單據。
❾ 裝箱單怎麼填
裝箱單的格式與說明
裝箱單(Packing List):在中文"裝箱單"上方的空白處填寫出單人的中文名稱地址, "裝箱單"下方的英文可根據要求自行變換
出單方(Issuer):出單人的名稱與地址。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此欄應與信用證受益人的名稱和地址一致
受單方(To):受單方的名稱與地址。多數情況下填寫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並與信用證開證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保持一致。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不填,或填寫"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關人
發票號(Invoice No.):填發票號碼
日期(Date):"裝箱單"繕制日期。應與發票日期一致,不能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期及提單日期
運輸標志(Marks and Numbers):又稱嘜頭,是出口貨物包裝上的裝運標記和號碼。要符合信用證的要求,與發票、提單一致
包裝種類和件數、貨物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填寫貨物及包裝的詳細資料,包括: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和包裝說明等內容
填寫貨物的毛重、凈重,若信用證要求列出單件毛重、凈重和皮重時,應照辦;按貨物的實際體積填列,均應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至於你上面問的其實不需要顯示在裝箱單上
但是如果你想寫也是可以的
空運寫Airport of Departure
Airport of Destination
PORT是港口的意思
江蘇
有問題共同切磋
我加你了^O^
❿ 集裝箱單怎麼弄
·裝箱單(Packing List):在中文"裝箱單"上方的空白處填寫出單人的中文名稱地址, "裝箱單"下方的英文可根據要求自行變換。
·出單方(Issuer):出單人的名稱與地址。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此欄應與信用證受益人的名稱和地址一致。
·受單方(To):受單方的名稱與地址。多數情況下填寫進口商的名稱和地址,並與信用證開證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保持一致。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不填,或填寫"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關人)。
·發票號(Invoice No.):填發票號碼。
·日期(Date):"裝箱單"繕制日期。應與發票日期一致,不能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期及提單日期。
·運輸標志(Marks and Numbers):又稱嘜頭,是出口貨物包裝上的裝運標記和號碼。要符合信用證的要求,與發票、提單一致。
·包裝種類和件數、貨物描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填寫貨物及包裝的詳細資料,包括: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和包裝說明等內容。
·填寫貨物的毛重、凈重,若信用證要求列出單件毛重、凈重和皮重時,應照辦;按貨物的實際體積填列,均應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自由處理區:自由處理區位於單據格式下方,用於表達格式中其他欄目不能或不便表達的內容。
一、 裝箱單
我出口企業不僅在出口報關時需要提供裝箱單、重量單,信用證往往也將之作為結匯單據。實際上,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Packing List,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List)是商業發票的一種補充單據,是商品的不同包裝規格條件,不同花色和不同重量逐一分別詳細列表說明的一種單據。它是買方收貨時核對貨物的品種、花色、尺寸、規格和海關驗收的主要依據。
對於不同特性的貨物,進口商可能對某一或某幾方面(例如包裝方式、重量、體積、尺碼)比較關注,因此希望對方重點提供某一方面的單據。它包括不同名稱的各式單據,例如Packing List、Weight List、 Measurement List、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它們的製作方法與主要內容基本一致。裝箱單著重表示包裝情況,重量單著重說明重量情況,尺碼單則著重商品體積的描述。
它們均具有以下特點:
(1)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為了保持與發票一致,在號碼和日期兩欄與發票完全相同。
(2)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一般不顯示收貨人、價格、裝運情況,對貨物描述一般都使用統稱概述。
(3)裝箱單著重表現貨物的包裝情況,從最小包裝到最大包裝的包裝材料,包裝方式一一列明。而對於重量和尺碼內容,一般只體現累計總額。重量單在裝箱單的基礎上,詳細表示貨物的毛重、凈重、皮重等。
(4)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的製作要以信用證、合同、備貨單、出貨單為憑據。
(5)如果信用證上要求在裝箱單、重量單和尺碼單上填寫一些特殊條款,應照辦。
這里主要分析裝箱單。
因繕制的出口公司不同,它包括的內容也大不相同,但主要包括:包裝單名稱、編號、日期、嘜頭、貨名、規格、包裝單位、件數、每件的貨量。毛凈重以及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規格及簽章等。
二、 信用證中裝箱單條款的具體示例
三、 裝箱單的具體繕制內容
(一)裝箱單名稱 (Packing list)
應按照信用證規定使用。通常用 「Packing List」 「 Packing Specification」 「Detailed Packing List 」。如果來證要求用中性包裝單(Neutral Packing List ),則包裝單名稱打「Packing List 」,但包裝單內不打賣方名稱,不能簽章。
常見的單據名稱有:
PACKING LIST (NOTE) 裝箱單
WEIGHT LIST (NOTE) 重量單
MEASUREMENT LIST 尺碼單
PACKING LIST AND WEIGHT LIST 裝箱單/重量單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裝箱單/重量單
PACKING LIST AND WEIGHT LIST AND MEASUREMENT 裝箱單/重量單/尺碼單
PACKING NOTE AND WEIGHT NOTE AND MEASUREMENT 裝箱單/重量單/尺碼單
WEIGHT AND MEASUREMENT LIST 重量單/尺碼單
WEIGHT AND MEASUREMENT NOTE重量單/尺碼單
PACKING AND MEASUREMENT LIST 裝箱單/尺碼單
PACKING AND MEASUREMENT NOTE 裝箱單/尺碼單
(二)編號 (No.)
與發票號碼一致。
(三)合同號或銷售確認書號(Contract No./ Sales Confirmation No.)
注此批貨的合同號或者銷售合同書號。
(四)嘜頭(Shipping Mark)
與發票一致,有的注實際嘜頭,有時也可以只注「as per invoice No. xxx」。嘜頭的具體寫法請參見發票制單第七點。
(五)箱號(Case No.)
又稱包裝件號碼。在單位包裝貨量或品種不固定的情況下,需註明每個包裝件內的包裝情況,因此包裝件應編號。
例如:Carton No. 1-5 ……
Carton No.6-10……
有的來證要求此處註明 「CASENO.1—UP」, UP是指總箱數。
(六)貨號 (Name of Commodity)
按照發票,與發票內容一致。
(七)貨描(Description & Specification)
要求與發票一致。
貨名如有總稱,應先注總稱,然後逐項列明詳細貨名。與前5、6項欄對應逐一註明每一包裝件的貨名、規格、品種。
(八)數量(Quantity)
應註明此箱內每件貨物的包裝件數。
例如「bag 10」、「drum 20」、「bale 50」, 合同欄同時註明合計件數。
(九)毛重( Gr. Weight)
註明每個包裝件的毛重和此包裝件內不同規格、品種、花色貨物各自的總毛重(sub total),最後在合計欄處注總貨量。信用證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如為「Detailed Packing List」,則此處應逐項列明。
(十)凈重(Net Weight )
註明每個包裝件的凈重和此包裝件內不同規格、品種、花色貨物各自的總凈重(sub total),最後在合計欄處注總貨量。信用證或合同未要求,不注亦可。如為「Detailed Packing List」,則此處應逐項列明。
(十一)箱外尺寸(Measurement)
註明每個包裝件的尺寸。
(十二)合計(Total)
此欄對5、8、9、10欄合計。
(十三)出票人簽章(Signature)
應與發票相同,如信用證規定包裝單為「 」或「 」等,則在包裝單內不應出現買賣雙方的名稱,不能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