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抵扣
1.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是否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如何抵扣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版部 稅務總局權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發票上註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2. 為何接受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不能抵扣
不能抵扣。
是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附件1:《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四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四)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之規定,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抵扣擴展閱讀:
公告第六條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發票上註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3.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怎麼申報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按規定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在申報時填寫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一)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欄次中
4.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哪些種類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5.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可以。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6. 企業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抵扣么
自2019年4月1日起,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7. 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進項稅可以扣除嗎
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可以內。自容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際旅客運輸服務,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不能。納稅人提供國際旅客運輸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政策。相應地,購買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問:是否只有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答:是的。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的規定,目前暫允許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問: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哪些種類?
答: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抵扣的憑證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鐵路車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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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旅客運輸服務增值稅進項稅抵扣的相關規定
你好,旅客運輸服務增值稅進項稅新規
一、官方明確: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專扣限屬於本單位員工
《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六條所稱「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限於:
1)與本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
2)本單位作為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員工
二、購買方「名稱」寫個人還是單位?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以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一致,否則不予抵扣。
三、業務實際發生時間和發票開具時間均需為2019年4月1日及以後
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後實際發生,並取得合法有效增值稅扣稅憑證註明的或依據其計算的增值稅稅額。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為增值稅扣稅憑證的,為2019年4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望採納
9. 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可以憑哪些發票抵扣增值稅
(1)增值稅專用發票;
(2)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3)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4)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
(5)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10. 什麼是旅客運輸服務能否詳細解釋一下什麼情況下不得抵扣進項稅
一、旅客運輸服務,就是為客戶提供旅客運輸,旅客運輸的主要服務對象是旅客,其次是行李、包裹和郵件。通過售票工作,把旅客組織起來並最大限度地滿足他們在旅行中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集人、車、路、站於一體,主要以提供勞務的形式為旅客服務。如過年去長途汽車站坐汽車回家,這就是汽車站為你提供的旅客運輸服務。
二、接受的旅客運輸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
因為旅客運輸勞務不能明確的分清是企業還是個人。一般意義上,旅客運輸勞務主要接受對象是個人。對於一般納稅人購買的旅客運輸勞務,難以准確的界定接受勞務的對象是企業還是個人,主要是避免虛開或將個人費用拿到企業進行抵扣。因此,一般納稅人接受的旅客運輸勞務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0)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抵扣擴展閱讀
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相關規定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6、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