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車輛運輸
A. 新交通法超限超載規定
7月1日,《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下稱《條例》)將開始實施,《條例》對公路超限運輸給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嚴厲的處罰措施,其中第66條規定最具殺傷力:
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
不僅僅是以車輛的可以載重的量為准,還可能以體
積人數等等為標准,或者有些路限定的載重量為准。
比方說你用可以裝10噸的卡車裝10噸,但開在規定
只能運5噸的路上,也屬於超載。
下舉一個例子來說明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第十四條
客運站應當按照旅客運輸車輛的核定載客限額發售車票和檢票。...第十七條
承運人申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范圍在設區的市轄區內的,應當向起運地設區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提出申請;...
交警按行車證的實際載重量查,交通按照51噸為標准載重量,超百分之十以內不罰款
30噸
交通稽查或公路部門查超限,是查車貨總重量對公路碾壓的損壞程度。六軸車車貨總重量不得超過55噸。現有一新車型是車輛的第二軸為每側單輪胎的,一個輪胎扣除2噸,兩側單輪胎扣除4噸,這樣的六軸車車貨總重量不得超過51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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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貨車超限什麼意思
貨車超限:是來指貨運車自輛的載貨長度、寬度、高度和載貨質量超過規章制度規定的限度,主要研究的是車輛裝載與公路的關系,特別關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限」一詞來源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公路法》第50條規定「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的車輛,不得在有限定標準的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內行駛……」。
(2)超限車輛運輸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限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車輛超限超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
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道路的暢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超限超載
C. 對1年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員,應如何處置
道路運輸車輛或者駕駛人在十二個月內因超限超載被有關部門查處三次以上專的,由原許可機關撤屬銷經營許可或者收繳道路運輸證,貨運標志牌。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六條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
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
(3)超限車輛運輸擴展閱讀:
違規裝載規定
(一)公路載客汽車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但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除外,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按照規定免票的兒童不得超[2]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二)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客。在城市道路上,貨運機動車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況下,車廂內可以附載臨時作業人員1人至5人;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三)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
D. 如何應對新的超限車輛運輸管理規定
《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工作實施細則》
問:交通部門如何開展源頭治理工作?
答: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道路貨運源頭單位的監督管理。在2007年12月18日前對公告的貨運源頭站點及大型和重要的貨運源頭單位實行運政人員派駐制,進行現場監督管理,對一般貨運源頭單位實行巡查管理。對違反規定為車輛超標准裝載、配載貨物和超限超載運輸貨物的企業和從業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問:交警如何開展源頭治理工作?
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嚴格貨車和掛車的上戶、檢驗。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發放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嚴格貨車的年度檢驗。繼續做好免費變更「大噸小標」車輛行駛證的換發工作。對掛車注冊登記時,要嚴格按照國家《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04)標准把關,違反限值標準的一律不予登記。對逾期未檢驗的重型汽車、掛車狀況進行登記,於2007年12月31日前逐級上報至省交警總隊匯編成冊,下發全省交警對照備查。
問:有哪幾類治超檢測站點?
答:目前,我省公路上設置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各類治超檢測站點有:超限運輸檢測點、臨時卸載點、公安交警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
問:交通部門在治超站點如何工作?
答:交通部門負責對貨運車輛的稱重檢測(檢測結果最高允許有6%的誤差),並對車輛是否超限超載予以認定。對確認的超限超載貨物實施卸載,並予處罰。同時依法收取路產損壞賠(補)償費。
問:交警在站點如何工作?
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指揮貨運車輛進入就近治超檢測站點進行檢測,並查處超限超載車輛的違法行為;對違法駕駛人處罰、記分;對非法改裝車輛進行強制拆除恢復原狀,對非法拼裝、報廢車輛依法沒收並監督拆解銷毀;維護治超檢測站點的交通、治安秩序,確保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確保不發生嚴重交通堵塞。
問:對非法改裝、拼裝和報廢車輛如何處理?
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執法現場發現非法改裝車輛(含罐體車輛),對非法改裝部分要強制拆除、恢復原狀;不能當場拆除的押送至指定地點強制拆除,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對執法現場發現非法拼裝、報廢車輛依法扣留,負責監督拆解、銷毀或者另行在專門場地統一拆解、銷毀。
問:超限超載認定標准如何確定?
答:交通和公安部門《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治理非法超限超載車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見》(晉政發[2007]42號)的規定,結合山西實際,確定超限超載認定標准,即:兩軸車輛、農用車輛、低速載貨汽車(含三輪)一律按機動車行駛證核定載質量標准認定;三軸車輛車貨總重不得超過30噸;四軸車輛車貨總重不得超過40噸;五軸車輛車貨總重不得超過50噸;六軸車輛車貨總重不得超過55噸。
問:如何對超限超載車輛進行處罰?
答:超限超載車輛在嚴格卸載的基礎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交通部門對其依法實施處罰。但對當事人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如經復檢與法律文書記載的載質量不一致的,可依法再卸載、再處罰。也就是說,如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罰後,則交通部門不再處罰;如果交通部門處罰後,則公安部門不再處罰。但如果被其他的站點或流動稽查隊檢測後,確認與法律文書記載的不一致,仍超限超載的,可依法再處罰。
問: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部門都可以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下的給予300元的罰款和記2分的處理;對超過核定載質量30%至50%的給予1000元的罰款和記6分的處理;對超過核定載質量50%至100%的給予1500元的罰款和記6分的處理;對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的給予2000元的罰款和記6分的處理;對記分累計超過規定限值(達到12分)的駕駛人,依法扣留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交通部門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其額度為:每超過限定標准1%,加處20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標准100%以上的,處3萬元的罰款。同時收取路產損壞賠(補)償費,每噸公里0.2元。
比如:一輛前四後八(四軸)車,整備質量(車輛自重)12噸,行車證核定載質量18噸;實際裝載貨物27噸,車貨總重39噸,雖然超過行車證核定載質量9噸,但沒有超過四軸車超限超載認定標准(40噸),則公安、交通部門均不予處罰。
如果同樣是該車,實際裝載貨物35噸,車貨總重47噸。則該車輛超過認定標准(40噸)7噸。首先必須卸載7噸,公安交警可按超過行車證核定載質量(35-18)噸/18噸,為94.44%,可處罰1500元,記6分;或由交通部門按超過認定標准(47-40)噸/40噸,為17.5%,罰款3500元,按超限7噸和實際行駛里程收取路產損壞賠補償費0.2元/噸公里。但公安、交通部門同時只能有一個部門處罰,不能同時都處罰。違法行為將被罰款、記分、繳納補償費。
問:不稱重、不卸載能處罰嗎?
答:任何單位、任何人員不經稱重不得認定超限超載,嚴禁以目測認定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不認定超限超載不得進行處罰。
問:對超限超載違法行為進行處罰要公開嗎?
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部門對非法超限超載行為的處罰結果要做到公開透明,實行張榜公布,同時建立完善的案卷檔案,推行計算機信息化管理,便於規范管理和社會公開查詢。
問:收取裝卸費、貨物保管費的依據是什麼?
答:按照省交通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於超限運輸車輛收取路產損壞賠(補)償費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晉交體字[2000]297號)規定的標准噸公里0.2元收取道路補償費。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交通廳《關於對超限運輸車輛貨物裝卸及保管收費標准等有關問題的批復》(晉價費字[2003]46號)規定收取裝貨費(3.5元/噸)、卸貨費(2.5元/噸)和保管費(2元/噸),向當事人出具貨物保管等事項告知書。所卸載的貨物可分載運走,當時運不走的,按規定保管3日(72小時),超過3日的按無主貨物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進行拍賣,拍賣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E. 超限車手續怎麼辦理
首先你的車輛必須是超寬超長的平板車!才好辦理!
然後帶上車輛行駛證,專駕駛人的駕駛證,貨物屬的有效證件,到裝貨物的所在省會的省公路廳拍照辦理!
送貨途徑各省也同樣辦理!
直到目的地!
否則各省對超限車的罰款在5000到20000元不等!
F. 新交通法超載超限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九十二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規定:
第六十六條 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
(6)超限車輛運輸擴展閱讀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 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在公路、公路橋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駛;超過汽車渡船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的車輛,不得使用汽車渡船。
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准調整的,公路管理機構、公路經營企業應當及時變更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志;需要繞行的,還應當標明繞行路線。
第三十五條 車輛載運不可解體物品,車貨總體的外廓尺寸或者總質量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准,確需在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行駛的,從事運輸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G. 大件運輸車輛有哪些情形視為違法超限運輸
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載期間,所有車輛在裝載時,既不能超過下列第①至⑤種情形規定的超限標准,又不能超過下列第⑥種情形規定的超載標准: ① 二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20噸的; ② 三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30噸的(雙聯軸按照二個 軸計算,三聯軸按照三個軸計算,下同); ③ 四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40噸的; ④ 五軸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50噸的; ⑤ 六軸及六軸以上車輛,其車貨總重超過55噸的; ⑥ 雖未超過上述五種標准,但車輛裝載質量超過行駛證 核定載質量的。 交通部門主要負責第一至五種情形,公安部門主要負責第六種情形。隨著全省超限超載運輸治理工作由「只治超,不罰款」轉向嚴管重罰,經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廳、省公安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煤炭工業局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超限超載運輸治理的通告》。按照《通告》精神,省交通廳公布了針對超限車輛具體處罰標准。對於超限超載車輛按超載量除以不同數額罰款,累計超載3次及以上加罰千元;超限超載車輛不享受「綠色通道」優惠;同時對超限超載車輛徵收公路賠(補)償費。 擅自超限超載車輛處罰標准 超限超載1噸以下(不含1噸)的,每超100千克罰款20元;超限超載1噸以上(含1噸)的,罰款1000元,在此處罰額度的基數上,每超100千克加罰100元;超限超載5噸以上(含5噸)的,罰款1000元,在此處罰額度的基數上,每超100千克加罰200元;超限超載8噸以上(含8噸)的,罰款1000元,在此處罰額度的基數上,每超100千克加罰300元;幾何尺寸超限而車貨總質量不超,但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長、寬、高每超一項罰款500元;寬度超過3.5米、高度超過4.5米、長度超過22米的嚴重超限車輛,每超1項罰款1000元;幾何尺寸和車貨總質量同時超限超載,但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車輛,按上述處罰額度分別計算,合並執行。 對累計超限超載3次以上(含3次)的車輛,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故意繞行或在檢測站前後分合載逃避檢測的超限超載車輛,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對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超限超載車輛,無法實施卸(分)載的,收取公路賠(補)償費並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放行。有強行闖站、聚眾鬧事、堵塞交通等拒絕、阻礙執法行為的超限超載車輛,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2000元。對雖未超限超載,但有以上行為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處罰措施適用原則 運輸不可解體物品但未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需要繼續行駛我省公路的,處罰後責令其按照交通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到有管理許可權的公路管理機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凡享受國家「綠色通道」優惠政策的貨運車輛,應按國家規定標准裝載;凡超限超載運輸的不再享受優惠政策,並按超限超載車輛進行處理。 卸(分)載的超限超載車輛在接受卸載處理後,經下一檢測站檢測時,再次超限超載的,視為新的超限超載行為,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同時實施卸(分)載。 不可卸(分)載的超限超載車輛在接受處理後,經下一檢測站檢測時,與第一次處理時超限超載情況明顯不符的,視為重新開始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在一般處罰額度的基數上加罰1000元。 有塗改、偽造、租借、轉讓《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或車、證不符的,沒收《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處1000元罰款;同時按照車輛超限超載的實際重量和外廓幾何尺寸,按一般處罰額度處罰;兩項罰款分別計算,合並收取。 同一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不得進行重復處罰;同車同次的處罰總額不超過30000元。 對具有加重處罰規定情形,拒不接受處罰的超限超載車輛,可採取留置車輛或營運證件的行政強制措施,並列入超限超載車輛「黑名單」,上報交通廳治超辦。 超限超載車輛賠(補)償費徵收范圍和標准 對行駛非計重收費公路的超限超載車輛,按省政府有關規定,徵收公路賠(補)償費。計重收費路段按照計重收費的有關政策執行。 申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的超限車輛的軸載質量,要符合《公路工程技術標准》,一次性收取公路賠(補)償費。需要監護通行的超限車輛,在完善監護手續後再予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
H. 路政部門對超限運輸的罰款依據是什麼上限和下限是多少
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2016年第62號:
一、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二、同時2000年第2號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二)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准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三)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四)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准;
(五)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8)超限車輛運輸擴展閱讀:
嚴重後果
超限運輸的負外部性有如下幾個特點。
1、在輪胎數一定的條件下,車輛對公路的損壞程度不是車輛載重的線性而是遞增的冪函數,井艮據經驗模型計算,當車輛由於超載增加1.2,1.4,1.6,1.8,2.0倍時,其對公路的破壞程度將分別遞增至 2.2、4.3、7.7、12.9和20.4倍。
2、和傳統的污染等外部性不同,超限運輸的外部性不是在免費使用公路的情況下發生的,而是已經通過養路費、車購費及通行費支付了部分費用。
3、這種外在性不是單個企業作用於另一企業,而是包括個體戶在內的眾多的運輸業戶作用於同一種公共產品——公路。
盡管貨運和公路設施同屬公路交通部門,但由於運輸系統和公路的養護與管理系統又是相對獨立的,因此出現了外部性。
在公共產品或公共資源領域,外部性、「搭便車」或「大鍋飯」是對過度使用和浪費的形象描述和比喻。我國在推進市場化的進程中出現超限運輸的現象表明,市場是有不存在和失靈的時候。
I. 什麼是超限運輸
超限運輸是:是指在公路上行駛的各種機動車輛裝載貨物超過一定限度或者車
輛軸載超過了規定值所規定的行為。
備注一:
超限的危害一:超限運輸嚴重損害公路設施。公路管理機構就車輛超限運輸作專項調研,數據顯示貨運車超限行駛公路對公路路面和橋梁造成直接或間接影響。超過公路、橋梁限載標準的運輸車輛在公路上行駛,致使公路嚴重損壞,大大縮短了其使用年限。當車輛軸載質量超過標准軸載質量一定值時,車輛對路面的損壞是成幾何級數增加的。調研結果和實踐也表明,貨物運輸承運人超載、超限造成公路瀝青路面壽命縮短40%,水泥路面壽命縮短50%。一些超載超限車輛拋錨後,車上機油大量滴瀉到路面,造成路面污染鬆散,從而形成坑凼。超限車輛對橋梁的安全也構成了重大威脅,車輛嚴重超限,使水泥混凝土橋梁產生橋梁撓度增大,水泥混凝土過早開裂,最終縮短橋梁使用壽命。
超限的危害二:車輛超限運輸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誘發了大量道路
交通安全事故,降低了道路的通行能力,對社會經濟發展造成危害。我國發生的一系列傷亡人數較多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均與車輛的超限有關。車輛超限,使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性能降低,車輛行駛的穩定性、轉向、剎車、懸掛承荷能力降低,輪胎爆胎可能性增大,剎車失靈、轉向器抖動、鋼板折斷、半軸斷裂,直接導致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據統計,貨運車輛道路交通事故中有70%以上是由於超限超載運輸引起的
J. 如何辦理超限運輸通行證
1、機動車運載超限物品確需在有限定標準的道路上行駛,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並懸掛明顯標志。
2、超限運輸的承運單位需向途經的區縣交警大隊提出申請,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貨物外形幾何尺寸和重量證明文件、行駛證、經辦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3、區縣交警大隊需核對車輛及行駛證,對超限物品的基本情況(外形幾何尺寸、重量、是否可解體等)、裝載狀況以及其它可能影響道路通行安全的情形進行查驗。
4、區縣交警大隊應當根據車輛查驗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指定機動車運載超限物品的行駛時間、路線、速度,並發放《運載超限物品車輛通行證明》(簡稱「通行證明」),每次運輸一車一證,有效期不超過15天。
(10)超限車輛運輸擴展閱讀: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
為加強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一、超限運輸車輛通過公路進行貨物運輸,應當遵守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1、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2、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3、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4、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5、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6、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7、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8、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三、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1、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2、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准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3、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4、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准。
5、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