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折舊
Ⅰ 運輸企業怎樣計提折舊
運輸行業的汽車雖然是它的主要經營工具但不能屬於生產設備,還是屬於運輸設備,應按運輸工具年限計提折舊;也就是按照4年計提折舊
理由是:因為折舊年限的規定是考慮到資產的損耗情況、使用壽命來定的,運輸公司的車使用年限不應超過一般公司的車輛 至於採用哪種折舊方法,還是建議採用直線法,這樣和稅法一致,年底不需要做企業所得稅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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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固定資產應當提取折舊:
(1)房屋、建築物;
(2)在用的機器設備、運輸車輛、器具、工具;
(3)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機器設備;
(4)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6)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除以下情況外,企業應當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
在確定計提折舊的范圍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1.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2.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
3.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估計價值確定其成本,並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Ⅱ 新稅法下,運輸企業的運輸工具的折舊年限是多少
運輸企業的運輸工具的折舊年限4年,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都是內4年。
依據《中華容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如下:
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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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固定資產原值折舊年限認定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095號)規定,對於企業取得的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當根據適當證據(包括新舊磨損程度、使用情況以及是否進行改良等因素)確定折舊程度,再乘以稅法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確定該固定資產的預計最低折舊年限。
也就是說,企業取得已經使用過的舊的固定資產,一般可以按其尚可使用年限確定折舊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可根據資產的磨損程度、使用狀況合理確定。取得的固定資產在原企業即使已提足折舊了,仍可以按新的計稅基礎在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Ⅲ 交通運輸設備怎麼折舊
國家規定了: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凈殘值為5%。
比如一輛車買回來是200萬,凈值是200*5%=10萬,那麼每年的折舊額是=100-10/4=22.5萬
每月是22.5/12=1.875萬。另外:固定資產取得時當月不計提折舊,減少時當月照舊計提折舊。
Ⅳ 運輸工具計提折舊怎麼做
看這個運輸工具幹啥的,車間的進製造費用,拉貨的進銷售費用,辦公的進管理費用。
Ⅳ 運輸設備折舊記在哪個科目
這個要看你的運輸設備用來做什麼啊,如果是公司辦公用,那就計入管理費用,如果是銷售部門使用,就計入營業費用,如果是生產使用,就計入製造費用。
Ⅵ 運輸設備折舊提幾年怎樣計算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權:
(一)房屋、建築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也就是說,不得少於4年,(可以高於)
Ⅶ 交通運輸工具的折舊年限有10和4年,那麼交通工具(比如公交車,摩托車,自行車,小轎車等等)的折舊年限呢
營運公交車的報廢年限是8年。
進口摩托車為10年(其中旅遊、飲食服務行業用專摩托車為7年)。
國產摩屬托車為8—10年(其中旅遊、飲食服務行業專用摩托車為5年,15萬公里)。
國內組裝使用進口發動機的摩托車,參照進口摩托車折舊,一般組裝車按照國產名牌摩托車折
舊限扣減10%折舊。
凡超過折舊年限尚在使用的各類摩托車,應當重新評定其尚可使用的年限來確定折舊成新率。
摩托車殘值為該車基價的3%—5%。
摩托車里程損耗一般為8000—10000公里/年。
自行車、山地車、變速車的折舊年限為8—10年,也可按每月1%折舊。
非營運的小汽車是15年。
Ⅷ 交通運輸工具的折舊限
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Ⅸ 運輸設備折舊怎麼算
工作量法。
根據實際工作量計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時先計算出版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權,再根據每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計算出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
解:單位工作量的折舊額=(600000*(1-4%))/600000=0.96(元/公里)
本月折舊額=0.96*8000=7680元。
原值(600000元):
預計殘值(24000元):
行駛總里程(600000公里):
每公里折舊額(0.96元/公里):
當月行駛里程(8000公里):
當月應計提折舊(7680元):
希望能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