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制運輸
『壹』 什麼是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
易燃易爆、腐蝕品、珍貴文物等是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
『貳』 貨物運輸超重、超長、超高、超寬怎麼限制,本人的公司剛買了輛皮卡,另外營運證是否需要辦理。
如果你運貨,營運證就必須辦,否則就是無證營運,處理的比較狠。但是皮卡車在國內一般都算是貨車,所以營運證是一定要辦的。
皮卡車屬於小型貨運車輛,所以並不適合於長途運輸,國家對於長途重型載重汽車的規定你是不符的,像你的車,載重方面你就看你行駛證上有一個核定載質量,這就是交警查你的依據了,至於越長和超寬,就是以你車廂的最邊緣處為線,超過了就算違章了。
『叄』 公路運輸三超證允許范圍是多少最高、最長、最寬各是多少有什麼規定嗎
一、公路運輸三證允許范圍:
高度: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裝箱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4.2米以上)
長度:車貨總長18米以上;
寬度:車貨總寬度2.5米以上;
二、國家規定
如果需要運輸的東西過多,在不影響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申請辦理超限許可證,但是超限許可證僅能使用一次。
『肆』 如何辦理超限運輸通行證
1、機動車運載超限物品確需在有限定標準的道路上行駛,影響交通安全的,應當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並懸掛明顯標志。
2、超限運輸的承運單位需向途經的區縣交警大隊提出申請,應當如實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貨物外形幾何尺寸和重量證明文件、行駛證、經辦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3、區縣交警大隊需核對車輛及行駛證,對超限物品的基本情況(外形幾何尺寸、重量、是否可解體等)、裝載狀況以及其它可能影響道路通行安全的情形進行查驗。
4、區縣交警大隊應當根據車輛查驗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指定機動車運載超限物品的行駛時間、路線、速度,並發放《運載超限物品車輛通行證明》(簡稱「通行證明」),每次運輸一車一證,有效期不超過15天。
(4)超限制運輸擴展閱讀: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
為加強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一、超限運輸車輛通過公路進行貨物運輸,應當遵守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1、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2、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3、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4、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5、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6、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7、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8、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三、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1、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2、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准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3、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4、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准。
5、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伍』 關於2016年9月交通運輸部出台的超限運輸車輛管理規定,有關大件運輸有什麼特別規定值得我們注意呢
大件貨超高超寬的車只要被查到就是罰款還扣車,一定提前問好了在發貨,罰款高額呀!
『陸』 貨車超限什麼意思
貨車超限:是來指貨運車自輛的載貨長度、寬度、高度和載貨質量超過規章制度規定的限度,主要研究的是車輛裝載與公路的關系,特別關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限」一詞來源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公路法》第50條規定「超過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車渡船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的車輛,不得在有限定標準的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內行駛……」。
(6)超限制運輸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限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車輛超限超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
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道路的暢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超限超載
『柒』 具體什麼是國家禁止 限制運輸的物品
易燃易來爆、腐蝕品、珍貴文物等源是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
『捌』 路政部門對超限運輸的罰款依據是什麼上限和下限是多少
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2016年第62號:
一、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二、同時2000年第2號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二)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准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三)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四)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准;
(五)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8)超限制運輸擴展閱讀:
嚴重後果
超限運輸的負外部性有如下幾個特點。
1、在輪胎數一定的條件下,車輛對公路的損壞程度不是車輛載重的線性而是遞增的冪函數,井艮據經驗模型計算,當車輛由於超載增加1.2,1.4,1.6,1.8,2.0倍時,其對公路的破壞程度將分別遞增至 2.2、4.3、7.7、12.9和20.4倍。
2、和傳統的污染等外部性不同,超限運輸的外部性不是在免費使用公路的情況下發生的,而是已經通過養路費、車購費及通行費支付了部分費用。
3、這種外在性不是單個企業作用於另一企業,而是包括個體戶在內的眾多的運輸業戶作用於同一種公共產品——公路。
盡管貨運和公路設施同屬公路交通部門,但由於運輸系統和公路的養護與管理系統又是相對獨立的,因此出現了外部性。
在公共產品或公共資源領域,外部性、「搭便車」或「大鍋飯」是對過度使用和浪費的形象描述和比喻。我國在推進市場化的進程中出現超限運輸的現象表明,市場是有不存在和失靈的時候。
『玖』 2017年超限運輸新規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是為加強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由交通運輸部於2016年8月19日發布,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修訂後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條,分別是總則、大件運輸許可管理、違法超限運輸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與原2號令相比,修訂的主要內容是:統一了超限認定標准,優化了大件運輸許可流程,加強了對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規范了對違法超限運輸行為的處罰等。
(9)超限制運輸擴展閱讀:
新頒發《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需要注意的要點如下:
1、新標准允許裝載量減少
從2016年9月21日起,正式執行新的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標准,貨車司機、車主、有關源頭裝貨企業嚴格執行。新標准比舊標准允許裝載量減少,最大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9噸。
2、嚴格實施「一超四罰」
新規不論什麼車型,每超過標准1噸,處罰500元,同時相應記分;每發現一輛車超載一次,實行「一超四罰」即罰車主、罰駕駛人、罰貨運企業、罰裝貨企業(場所)。
具體處罰事項為: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5米、總寬度未超過3.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車貨總質量超過限定標准,但未超過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過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