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運輸新規定
A. 2018貨運資格證新規定
2018年年底之前要取消部分道路貨運行政審批事項,所以對於總質量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持有者,未來將不用再辦理運管部門核發的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只要有公安交管部門核發的行駛證和駕駛證即可。
道路運輸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緊密聯系道路運輸企業和廣大從業人員,適時反映企業以及從業人員的各種訴求,提出工作建議,並做好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宣傳解釋工作,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維護道路運輸行業穩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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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解讀:
1、c1貨運資格證沒有全部取消。
此次擬定取消從業資格證和道路運輸證(即運營證)針對對象只限於「總質量4.5噸及以下」的普通貨車,也就是說,政策實施後,總質量4.5噸以上的普通貨車以及危險品運輸車等特種車輛,未來仍然需要辦理道路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2、取消貨運資格證有什麼好處。
有很多貨運司機反映貨運從業資格證除了理論考試與駕照考試稍有區別外,實踐考試科目都是倒車、移庫,考試難度比駕照考試還低。除了大客車、危險品運輸情況特殊,需要專門設置職業資格外,開普通大貨車還得另外再考證,純粹是亂設檻、亂收費。取消這個證不僅省去了貨車司機們的費用,還杜絕了滋生腐敗。
B. 關於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規
關於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員考試辦法
5.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6.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7.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辦法
8.交通違章處罰程序規定交通違章處理程序規定
9.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
10.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
(2)公路運輸新規定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
因工程建設需要佔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徵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並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採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後,方可恢復通行。
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C. 麵包車拉貨最新規定
1、可以拉貨,但是必須提前辦理運輸證。
2、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運輸經營者的客運、貨運車輛,但僅為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或者個體運輸經營者本人生活服務的客運、貨運車輛和僅在工礦區域內的貨運車輛除外。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道路運輸車輛運輸旅客的,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違反規定載貨;運輸貨物的,不得運輸旅客,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
4、違反前款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麵包車拉貨百違不違法,除了有相關明確的法律規定以外,最主要還取決於我們是否對麵包車的車身內部結構進行改動,以及所拉貨物的數量來度定。
國家道路交通法明確規定不得拆卸車內座椅。安全帶等設施。如果為了問拉貨把座椅,安全帶等設施進行拆卸或更改相關部件位置都屬違法行為,需要受到相應法律處罰的。
D. 貨車超限新規定什麼時候實施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是為加強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
超限運輸的定義是指超過公路建築限界規定的長度、寬度、高度的限界或總負載超過公路、公路構造物限載標準的車輛在公路上行駛的行為。
按照9月21日起施行的新標准,2軸貨車車貨總重不得超過18噸;3軸貨車不得超過25噸,3軸汽車列車不得超過27噸;4軸貨車不得超過31噸,4軸汽車列車不得超過36噸;5軸汽車列車不得超過43噸;6軸及6軸以上汽車列車不得超過49噸。
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6噸。同時,還對車貨長寬高進行了明確:總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不得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不得超過18.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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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超載注意事項
一、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限超載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二、車輛超限超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三、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四、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道路的暢通。
E. 關於貨運車輛的法律法規
貨車主要涉及的道路運輸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貨運車輛最常面臨的風險——超載問題上,根據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出現違反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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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超載的危害主要有:
1、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載超限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2、車輛超限超載,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3、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的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著道路的暢通。
因此,駕駛車輛運載貨物或乘客時,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中的裝載規定,不得超限超載。
F. 中國高速公路貨物運輸有什麼新規定
沒有。
G. 新交通法超限超載規定
7月1日,《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下稱《條例》)將開始實施,《條例》對公路超限運輸給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嚴厲的處罰措施,其中第66條規定最具殺傷力:
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道路運輸企業1年內違法超限運輸的貨運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10%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
不僅僅是以車輛的可以載重的量為准,還可能以體
積人數等等為標准,或者有些路限定的載重量為准。
比方說你用可以裝10噸的卡車裝10噸,但開在規定
只能運5噸的路上,也屬於超載。
下舉一個例子來說明
機動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客運機動車不得違反規定載貨。第十四條
客運站應當按照旅客運輸車輛的核定載客限額發售車票和檢票。...第十七條
承運人申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范圍在設區的市轄區內的,應當向起運地設區的市交通運輸部門提出申請;...
交警按行車證的實際載重量查,交通按照51噸為標准載重量,超百分之十以內不罰款
30噸
交通稽查或公路部門查超限,是查車貨總重量對公路碾壓的損壞程度。六軸車車貨總重量不得超過55噸。現有一新車型是車輛的第二軸為每側單輪胎的,一個輪胎扣除2噸,兩側單輪胎扣除4噸,這樣的六軸車車貨總重量不得超過51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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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9月21號貨車超限運輸新規定
政策只是有抄了可是沒考慮民生襲,全國性的物流屬於半癱瘓狀態,物流成本上升的同時物價必定上升,特別是農產品,食品的流通受到很大的影響,以前的瓜果素菜可以到處流通萬一成本上升無法流通那麼最後苦的是農民全國鬧飢荒,物價上漲民不聊生,建築行業水泥鋼材的成本上升導致開發商的成本上升那房價再次提高那還是老百姓買單,對於從事生產重產品的廠家更是毀滅性的打擊,原材料上漲,進材料的運費也漲,送貨成本又漲,三重三方面的漲,必然會引起大部分中小企業的倒閉破產,社會失業了更高。可能會引起一系列的問題物價無形中飛漲了百分之四十,也就意味著加速了通貨膨脹,影響整個國家的經濟體系,以目前的情況看來全球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對整個國家物價飛漲百分之四十能應付得了的,必然會影響中國經濟,甚至會倒退,畢竟物流運輸影響整個國家的經濟命脈,所以政策法規制定不應單面考慮,也不應由交通主管部門單獨決定,經濟學家都去哪了
I. 2017年超限運輸新規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是為加強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設施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由交通運輸部於2016年8月19日發布,自2016年9月21日起施行。
修訂後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條,分別是總則、大件運輸許可管理、違法超限運輸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與原2號令相比,修訂的主要內容是:統一了超限認定標准,優化了大件運輸許可流程,加強了對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管理,規范了對違法超限運輸行為的處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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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頒發《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需要注意的要點如下:
1、新標准允許裝載量減少
從2016年9月21日起,正式執行新的治理車輛非法超限超載標准,貨車司機、車主、有關源頭裝貨企業嚴格執行。新標准比舊標准允許裝載量減少,最大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9噸。
2、嚴格實施「一超四罰」
新規不論什麼車型,每超過標准1噸,處罰500元,同時相應記分;每發現一輛車超載一次,實行「一超四罰」即罰車主、罰駕駛人、罰貨運企業、罰裝貨企業(場所)。
具體處罰事項為: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5米、總寬度未超過3.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車貨總質量超過限定標准,但未超過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過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