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超載
A. 交通法中,貨車超載是怎麼定義的
超載(Overload)是指交通運輸工具的實際裝載量超過核定的最大容許限度。貨運超載通常是指機動車運輸的貨物超過貨運機動車的裝載能力。
1、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限載標准未達30%的,扣留機動車,卸載,對駕駛人處200元罰款、記3分;
2、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限載標准30%以上不足100%的,扣留機動車,卸載,對駕駛人處500元罰款、記6分;
3、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限載標准100%以上的,扣留機動車,卸載,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記6分。
(1)貨物運輸超載擴展閱讀:
超載車輛的危害:
超限超載運輸危害極大,因載重過大會嚴重破壞道路,增加道路維護費用,縮短道路使用壽命,車輛長期處於超負荷狀態,極易導致車輛的制動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現為輪胎變形爆胎,剎車失靈,轉向器輕飄抖動,鋼板彈簧折斷等等,引發道路交通事故。
車輛超載嚴重污染大氣環境。超載車輛為了取得較大的牽引動力,常用低檔大油門行駛,發動機油料燃燒不充分,致使排放的廢氣超標,雜訊過大,大氣環境被嚴重污染。
B. 貨車超載扣多少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內者違反規定載貨容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超載30%以上不足50%的罰500元扣6分
超載50%以上罰1000扣12分
超載30%以內罰200扣2分
拓展資料:
超載(Overload)是指 交通運輸工具的實際裝載量超過核定的最大容許限度,貨運超載通常是指 機動車運輸的貨物超過貨運機動車的裝載能力。
超載還大量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由於超載,車輛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同時超載對公路造成破壞,使車輛行駛速度受到影響,一些超載車輛常常只能以一二十公里的時速爬行,大大影響了公路運輸能力的發揮,降低了車輛運輸效率。網路「超載」
C. 貨車怎麼才算是超載
超載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1、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2、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3、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4、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5、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6、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7、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8、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3)貨物運輸超載擴展閱讀:
貨車超載處罰
1、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2米、總寬度未超過3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0米的,可以處200元以下罰款;
2、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未超過4.5米、總寬度未超過3.75米且總長度未超過28米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3、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的,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4、車貨總質量超過本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至第八項規定的限定標准,但未超過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過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罰款500元,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5、有前款所列多項違法行為的,相應違法行為的罰款數額應當累計,但累計罰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
D. 我們都知道貨物運輸超重超高都屬於超載違法行為 如果貨主給車主裝貨超重或者超高了就等於是讓車主違法
和貨主沒有什麼關系,貨主和車主間是運輸合同關系、貨主只是出錢讓車主將貨物安全運送到目的地,至於車主運輸貨物是否超載和貨主沒有什麼關系的,
E. 貨車超載30%以上是怎麼處罰或扣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貨運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的處以2000元罰款版,記權6分處理。
拓展資料:
超載(Overload)是指交通運輸工具的實際裝載量超過核定的最大容許限度,貨運超載通常是指機動車運輸的貨物超過貨運機動車的荷載總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關於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於2007年與2011年兩次修訂。
本法分總則、車輛和駕駛人、道路通行條件、道路通行規定、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8章124條。
參考資料:網路_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網路_超載
F. 貨車超載怎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來全法》第四十八條規自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拓展資料
貨車超載危害是一是極易誘發交通安全事故。超限超載車輛長期處於超負荷運轉狀態,車輛制動、操作等安全性能較低,極易發生爆胎、剎車失靈、鋼板彈簧折斷、半軸斷裂等險情,給交通安全帶來嚴重隱患。據統計,載重貨車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於超限超載運輸引起。
二是大幅縮短公路使用壽命。超限超載車輛的荷載一般遠超公路和橋梁的設計承受荷載,其頻繁行駛公路,造成路面損壞、橋梁斷裂,大幅縮短公路正常使用年限,致使提前大中修。
G. 機動車貨物超載30%怎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這是關於客運、貨運機動車超載處罰的規定。我們可以分4個方面來理解。
(1)扣留超載駕駛的機動車 按照規定,超載駕駛機動車,屬於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行為,之所以稱之為嚴重違法,是在於這兩種違法行為極容易造成人員傷亡、財物重大損失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為了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本法規定,發現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貨(如客車頂上載貨超高超重)和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如貨車頂上坐人)行駛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首先依法扣留其機動車,目的在於迫使當事人消除違法狀態。超載車先「輕身」再處罰。所謂先「輕身」,是指違法超載的機動車必須先消除違法狀態:超載的人數要下車、超載的貨物必須卸下。然後根據不同情節,依照本法有關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2)責令限期改裝超載機動車恢復原狀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檢驗合格准予登記的機動車,是經國家機動車技術質量管理部門依據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准允許投人生產的機動車型,出廠時又經檢驗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准,獲得合格證的機動車。因此,對這種定型的機動車任何改動、改裝,都可能在結構上、功能上改變原有的安全技術標准,造成隱患,容易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為使機動車超載而加以改裝,就破壞了該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標准,同樣是改變了結構,成為發生交通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一旦發現這種超載的改裝車,除了按照規定滯留機動車消除違法狀態並按本條規定給予處罰外,還必須按本條規定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即拆除車廂護板加高或者車身加長的部分,恢復改裝之前的狀態。限期長短,要根據恢復原狀的工時來定,如需滯留機動車7日以上的,應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
(3)對超載客、載貨機動車的處罰依照本條規定,對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法載客的,可依法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依照本條第四款的規定,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二款規定的違法情形,經處罰以後,仍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4)暫扣客貨運輸機動車放行的條件暫扣超載客貨運輸機動車放行的條件,即本條規定當事人履行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所作罰款義務,並消除了超載違法狀態。只要當事人實現了規定的條件,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應立即結束扣留強制措施,發還客貨運輸機動車輛。
H. 貨車載貨多少算超載
超載(Overload)是指交通運輸工具的實際裝載量超過核定的最大容許限度。貨運超載通常是指機動車運輸的貨物超過貨運機動車的裝載能力。
根據規定,貨運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罰款200元,扣2分;30%未達50%的,罰款500元,扣3分;50%未達100%的,罰款1000元,扣3分;100%以上的,罰款2000元,扣3分,同時可扣留車輛。
違規裝載處罰:
第九十二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I. 新交規貨車超載怎麼處罰
貨運機動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罰款200元,扣2分;30%未達50%的,罰款500元,扣3分;50%未達100%的,罰款1000元,扣3分;100%以上的,罰款2000元,扣3分,同時可扣留車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載物的長、寬、高不得違反裝載要求,不得遺灑、飄散載運物。」
第九十二條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運輸單位的車輛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拓展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於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指出違法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後放行。
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第八十九條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