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治亂
1. 天津市東麗區徐莊子振東貨運中心什麼時候拆遷
東麗區振東物流中心在徐莊子從出站口出來右拐走到頭公交汽車月牙河車站坐5路→東堤頭大橋17:00--19:30 1.50元-4.00元,月票無效 天津市公共交通一,
2. 有管貨車幫的機構嗎貨車幫太黑
可以報警呀,警察不管就是警察的責任,國家就會出手,治理亂像,貨車幫要錢很多,套路太多。
3. 交通運輸部對貨拉拉事件進行回應,貨拉拉這次事件是不是影響很大
很多人都知道了貨拉拉的事件,交通運輸部還對貨拉拉事件進行了回應,我認為貨拉拉這次事件影響確實很大,因為一方面暴露出了貨運平台的亂象,另一方面讓很多女性更加恐慌了,除此之外,還讓更多的人不敢使用貨運平台。接下來跟大傢具體說明。3.我認為貨運平台應該勇於承擔責任,向大家道歉。
在這個事件中,貨運平台可以說有不可推脫的責任,因為如果能夠加裝錄音錄像設備,司機就不敢那麼明目張膽的跟顧客爭吵,也不敢對顧客進行傷害,除此之外,如果貨運平台能夠對司機進行教育,比如說如何跟顧客進行價格方面的磋商,從而能夠降低這方面的風險,因此我認為平台應該勇於承擔責任,向大家道歉,想辦法獲得大家的原諒,這樣平台之後還能夠有好的發展。
總而言之,隨著社會的發展出現了很多的新事物,比如說通過互聯網平台來尋找貨車,但是互聯網平台是存在亂象的,比如說對司機的教育程度不夠,對司機的審核程度也不夠,而且還不給司機加裝錄音錄像設備,這樣一來就容易導致悲劇的發生,就如這次事件一樣,貨拉拉平台影響可以說是非常的大,很多人產生了恐慌,不敢使用貨運平台,所以貨拉拉應該勇於整改,勇於承擔責任。
4. 最好的政策,還是聽任事物自然發展,既不給於津貼,也不對貨物課稅."的觀點出自
你問的好啊,天下興亡匹夫有責這句話先不說。其實我們都知道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的觀點主張是更加的看重於身居高位者的道德修為的,因為他們是公眾人物。一舉手一投足都會給人很大的影響力。讓人學習效法。君臣父子首先是強調國君做好國君的,下來才是臣子做好臣子的。如果國君做不好就會亡國。如果一個家庭做父母的做不好,培養出一個品德卑劣的子女,子女能力不是很大還好說不會禍害太多人。如果是一個很有能力的人呢?(希特勒)誰知道會危害多少人呢?那是不是在危害治安擾亂社會呢?從這點看來其實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也是正確的。只是身居高位的人影響力更大些而已呀。這句話的啟示就是讓我們每個人都做好自己的那份工作,和大家互助合作。天下太平。是這個意思啊。是要讓人有公民的責任心和集體意識。
5. 我國貨運業的發展趨勢如何
非常可觀。
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官員表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交通運輸對國民經濟的「瓶頸」制約狀況明顯緩解,交通運輸業步入了發展的黃金時期。
十幾年來,中國交通運輸從過去的封閉和壟斷走向了開放和競爭,百姓對交通工具、運輸方式有了更大的選擇餘地,運輸服務質量明顯提高。貨物運輸走向規模化、專業化、快速化,旅客運輸更加高速、舒適、便捷。
6. 河北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規定的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公路管理機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為超限超載貨運車輛辦理通行許可證件的;
(二)違反規定放行超限超載車輛或者只罰款、收費,不實施卸載的;
(三)亂罰款、亂收費或者將罰款、收費據為己有的;
(四)為違反規定生產、改裝的貨運車輛辦理登記、發放號牌和行駛證的;
(五)對有關部門移送或者通報的案件不及時查處的;
(六)接到投訴、舉報後,未及時組織核查並依法處理的;
(七)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治超職責以及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行為。
前款規定的工作人員是行政執法人員的,由政府法制機構根據情節輕重,依法暫扣或者吊銷行政執法證件,取消行政執法資格,並建議所在單位對其進行離崗培訓或者調離執法崗位。未取得行政執法資格而上路從事治超執法工作的,除責令其停止執法活動外,追究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按每輛次處一千元的罰款。
危險化學品的貨運源頭單位裝載、配載危險化學品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移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按每輛次處一萬元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生產經營的行政許可等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貨運經營者責令停業整頓直至依法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一年內超限超載三次以上(含三次)的貨運車輛或者駕駛員,由發證機關依法撤銷其道路運輸證或者從業資格證。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工業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門逐級報請國家有關部門取消該產品《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資格;對已售出的,由貨運車輛違規生產、改裝企業自行召回處理;拒不召回的,由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召回。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公安交通管理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違反本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並責令違法責任人限期按國家強制性標准恢復原狀;逾期不改正的,強制恢復原狀,其費用由違法責任人承擔。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規定,超限超載貨運車輛行駛公路的,由公路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規定,對違法責任人予以行政處罰。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法律規定的幅度內從重處罰:
(一)車貨總重超過五十五噸(不含五十五噸)的;
(二)車貨總重超過規定標准百分之百以上的;
(三)查處後對貨物進行二次拼裝的;
(四)阻撓、拒絕檢查的。
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嚴重超限超載的貨運車輛進行責任倒查。倒查裝載、配載的貨運源頭單位、車輛生產或者改裝企業、車輛所屬單位、途經治超檢測站或者流動治超檢測卸載點等單位或者個人。
責任倒查中涉及企業或者個人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門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涉及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涉及行政執法責任制執行的,由政府法制機構實施責任追究;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八條阻礙治超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及時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對治超責任不落實,履行職責不認真,超限超載車輛沒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別是因超限超載導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的行政領導,由上級行政機關進行通報批評,予以行政問責;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整臟治亂的行動綱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貴州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為深化「衛生與秩序」主題創建活動,著重解決全省城鄉「臟」、「亂」的突出問題,從2006年起,用5年左右時間,開展「整臟治亂」專項行動,整治城鎮鄉村、交通沿線、旅遊景區等的臟亂狀況,使全省城鄉面貌發生根本改善,樹立貴州新形象,造福廣大人民群眾。為使整治工作按計劃、有重點、有目標、有步驟地進行,特製定本《綱要》。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努力為構建和諧貴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旅遊大省,提高城鄉文明程度和公民的道德素質,實現貴州經濟社會發展的歷史性跨越營造良好環境。
(二)總體目標
一年重點治理,兩年初見成效,三年鞏固提高,四年規范管理,五年大見成效。到2010年,基本改變全省城鄉「臟」、「亂」狀況。
二、整治重點和主要區域
(三)重點內容
「五臟」:公共廁所臟、車站碼頭臟、飲食攤點臟、集貿市場臟、街巷院落臟。
「五亂」:亂吐亂扔、亂貼亂畫、亂排亂倒、亂搭亂建、亂停亂行。
(四)主要區域
1、市、州、地所在城市和縣級市;
2、高等級公路、國道、省道和其他重要線路過境的縣城、村鎮、集鎮;
3、高等級公路、國道、省道、鐵路沿線可視范圍以及收費站、加油站、生活服務區;
4、旅遊景區、景點;
5、火車站、汽車站、機場、碼頭、市場。
三、保障措施
(五)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
按照黨政齊抓共管、各職能部門分工負責的原則,成立貴州省「整臟治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協調解決「整臟治亂」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文明辦主任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分別由黨委辦、政府辦聯系有關方面工作的副秘書長兼任,辦公室成員由有關職能部門的分管領導擔任。
各市(州、地)、縣(市、區、特區)都要成立相應的組織,加強對「整臟治亂」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
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全力推動。宣傳部門和文明辦要負責總體部署和協調工作。
組織部門要將「整臟治亂」方面的情況納入幹部考核內容,將工作成效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發展改革部門要將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並落實項目經費。
財政部門要加大對環衛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並納入年度預算。要保證「整臟治亂」專項行動工作經費的落實,確保整治工作正常運轉。
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城鄉、風景旅遊區建設規劃的審查、指導和實施管理,加強對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加強對建築工地的規范管理,加大對公交、貨運、的士的監管力度。指導建立健全小區物業管理制度。
綜合執法、城管、市政、環衛、愛衛會等部門,要加強對環境衛生的維護和管理,加大執法力度。
衛生(愛衛)部門要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開展創建衛生城市(縣城)活動,開展公共廁所達標治理活動。搞好飲食行業、食品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
經貿部門要負責檢查督促中石化、中石油等部門加強對加油站環境衛生和廁所衛生的管理。負責工礦企業環境衛生的整治力度,並負責監督管理。
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公路沿線收費站、生活服務區環境衛生的治理。抓好交通運輸秩序整治。督促指導車站、碼頭等窗口單位衛生與秩序的日常監督和管理。並要抓好交通標識的中英文標牌。
鐵路部門要加強車站、鐵路和宿舍區域環境衛生整治、管理。
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亂停亂行等現象的治理。
旅遊部門要加強對賓館、旅行社的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集貿市場的管理。
質監部門要隨時查處各種制假售假和短斤少兩行為,維護好市場秩序。
環保部門要加大對亂排亂放行為的治理和處罰力度。
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大整治力度,取締城鎮周邊的和可視范圍內的採石場、打沙場。
民政部門要抓好社區建設,發揮社區作用。推進殯葬改革,治理亂埋亂葬。
教育部門要指導和督促學校建立和落實「整臟治亂」工作責任制。加強對學生的教育管理,提高學生愛護衛生、保護環境的意識。
共青團要組織青年志願者開展環境衛生義務監督。
新聞媒體要開辟專欄,設立「臟亂曝光台」,加強輿論監督。
(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礎設施
要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的投入,確保垃圾處理、公共廁所、集貿市場、污水處理、標志標線等相關基礎設施、配套項目所需經費落實。各市州地所在地、縣級市和重點縣城,已有垃圾處理和污水處理設施的,要確保運轉正常;無垃圾處理和污水處理設施的,要安排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盡快開工建設,2010年底前建成使用。到2010年,貴陽市、遵義市的垃圾處理率必須達到90%以上,污水處理率必須達到80%以上。其他市州地所在地、縣級市垃圾處理率必須達到80%以上、污水處理率必須達到60%以上。縣城垃圾處理率必須達到60%以上,污水處理率必須達到50%以上。
(七)建立長效機制,實現規范管理
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貴州省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整臟治亂」工作規章制度。
建立領導責任制度。把「整臟治亂」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因臟亂突出,整治效果差,經群眾評議,滿意率排列在倒數前三名的,要進行通報,並限期整改。在整改期內臟亂問題無明顯改善的,其主要負責人不得被提拔重用。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整臟治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參加,定期聽取「整臟治亂」工作的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整治工作的重要問題,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為確保及時溝通信息,抓好工作落實,各成員單位指定一名相關處室負責人擔任聯絡員。
建立舉報公示制度。各地都要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在當地主要媒體公布,並做到有專人值守,接受群眾監督。組建義務監督員隊伍,對「臟亂」問題進行舉報。對所舉報的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進行梳理,責成有關地區和部門限期整改,在限期內達不到整改要求的,在媒體予以曝光。
建立目標考核制度。把「整臟治亂」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按當年確定的工作內容,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核,採取問卷調查方式,以群眾滿意率為標准,評出名次,並在媒體上公布。
建立屬地責任制度。對責任劃定明確的區域,由責任單位負責;對責任有交叉的區域,由當地政府協調劃定責任;對責任不明確的,由當地政府負責。中央駐黔單位、垂直管理部門、駐地各級機關、單位,必須服從所在地的統一部署和督促考核,積極參與和支持整治工作,對工作不力、不服從所在地的安排部署、造成臟亂問題突出的,由當地「整臟治亂」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有關情況,並提出處理建議。同時,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收費誰管理的原則,強化有關職能部門的職責。
(八)搞好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站、宣傳欄、發放資料、舉辦市民學校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做好「整臟治亂」宣傳教育工作,使人們充分認識「臟」、「亂」的危害,自覺投入到「整臟治亂」活動中來。動員全省城鄉廣大幹部改陋習、樹新風、治臟亂,搞好個人、家庭和環境衛生,遵守公共秩序,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各級新聞媒體要開辟「整臟治亂訪談」欄目,推出「臟亂曝光台」,對各地的臟亂問題進行跟蹤報道和輿論監督。
(九)把握重要時段,不斷掀起高潮
每年可結合重大節慶活動開展整治工作。一般要把握好以下四個時段。第一時段為元旦、春節前後,第二時段為「五·一」黃金周前後,第三時段為「黃果樹瀑布節」前後,第四時段為「十·一」黃金周前後。結合3月「公民道德宣傳月」、「9·20公民道德宣傳日」、「共鑄誠信貴州」等活動,以「與文明同行,建和諧貴州」為主題,開展相應的專項治理行動,不斷掀起整治活動的高潮,營造整潔衛生、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環境。
(十)堅持因地制宜,制定並實施好計劃
各市(州、地)、縣(市、區、特區)和有關部門要從實際出發,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原則,根據本《綱要》精神,制定並實施切實可行的工作推進計劃,報省「整臟治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8. 青海省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辦法的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重點貨運源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安裝合格的稱重和計量設備的;
(二)未建立貨運車輛駕駛和放行崗位職責及責任追究制度的;
(三)貨物裝運前對貨運車輛及駕駛員的道路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不進行查驗登記的;
(四)為無牌無證或者證照不全的貨運車輛裝(配)載貨物的;
(五)為貨運車輛提供虛假裝載證明的。
第三十條貨運車輛超過國家限載或者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交通警示標志標明的限載標准,擅自在公路上行駛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造成損害的承擔賠償責任,可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超過車貨軸荷、總質量規定標准未達百分之五的,給予警告;
(二)超過車貨軸荷、總質量規定標准百分之五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超過車貨軸荷、總質量規定標准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四)超過車貨軸荷、總質量規定標准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百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超過車貨軸荷、總質量規定標准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超過國家規定車貨外廓尺寸標准或者交通警示標志標明限高、限長、限寬標準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貨運車輛,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並依照有關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給予記分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路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於同一運輸行為既超過國家限載規定標准,又超過核定載質量,已由一個行政機關給予罰款處罰的,另一個行政機關不得再給予罰款的處罰。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貨運車輛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路管理機構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處罰數額上限予以處罰;對公路造成損壞的,應當按照損壞程度給予賠償:
(一)超限超載貨運車輛拒不卸載的;
(二)拼裝、改裝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拒不拆解改正的;
(三)安裝或者加裝影響超限超載檢測裝置,逃避超限超載檢測的。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重點貨運源頭單位對貨運車輛超標准裝載並放行上路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超過車貨軸荷、總質量規定標准百分之三十以下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超過車貨軸荷、總質量規定標准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三)超過車貨軸荷、總質量規定標准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百的,處一萬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四)超過車貨軸荷、總質量規定標准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對車籍不在本省的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除按本辦法規定處罰外,實施處罰的部門應當將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違法情況抄告車籍地有關監管部門。
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未落實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措施,致使本地區違法超限超載運輸現象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行政監察機關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追究主管領導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相關責任管理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行政監察機關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對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未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違法狀態的;
(二)未經檢測稱重即對貨運車輛進行處罰的;
(三)未經卸載擅自放行超限超載貨運車輛的;
(四)未按有關規定對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進行處罰的;
(五)其他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行為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監察機關或者治理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相關責任管理部門的上級管理機關,應當根據交通主管部門定期抄報的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違法情況,對有關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第三十八條阻礙公路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執行職務,以及強行沖卡、聚眾擾亂檢測秩序、故意堵塞運輸通道或者檢測站點通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