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飛機充電寶托運
1. 提醒:乘飛機充電寶不能托運,充電寶可以托運嗎
乘坐飛機可以隨身來攜帶自充電寶,但是必須符合民航局和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才行。
具體規定內容,如下所示:
根據現行有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二、「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三、「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2. 坐飛機帶充電寶有什麼規定
根據《關於重申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的通知》規定:
充電寶是指主要功能用於給手機等電子設備提供外部電源的鋰電池移動電源。根據現行有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二、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三、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四、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五、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上述規定同時適用於機組人員。
(2)坐飛機充電寶托運擴展閱讀:
攜帶型電子設備使用規定
(一)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不具備飛行模式的行動電話(老人機、手錶電話等)、對講機、遙控設備等。
(二)攜帶型電腦、平板電腦(PAD)等大型電子設備僅可在飛機巡航階段使用。
(三)電子書、行動電話(智能電話)等小型電子設備可全程使用,但在飛機滑行、起飛、下降和著陸等飛行關鍵階段不允許連接配件(如耳機、充電線)。
(四)無使用限制的電子設備包括:攜帶型錄音機、助聽器、心臟起搏器、電動剃須刀以及不會影響飛機導航和通訊系統的用於維持生命的電子設備。
(五)航班全程禁止使用鋰電池移動電源。
3. 坐飛機充電寶能托運嗎
不能。
2014年月,民航局發布《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首次專門強調了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的相關規定,並專門強調了充電寶的風險性。
《公告》表明,今後旅客在乘坐飛機時,僅可攜帶額定能量在160瓦特小時以內的充電寶,屬於「三無」產品的充電寶一律禁止攜帶,並且嚴令禁止托運充電寶。
充電寶其實就是鋰電池,容易發生自燃。前些年,國內外曾發生過多起航班飛行途中乘客托運的鋰電池冒煙起火的情況。一位民航業人士稱:「飛機在顛簸中充電寶和其他貨物碰撞,很容易出現這種問題。」
(3)坐飛機充電寶托運擴展閱讀:
充電寶額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充電寶上沒有直接標注額定能量Wh(瓦特小時),則充電寶額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進行換算:
1、如果已知充電寶的標稱電壓(V )和標稱容量(Ah),可以通過計算得到額定能量的數值:Wh= V x Ah
標稱電壓和標稱容量通常標記在充電寶上。
2、如果充電寶上只標記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時(Ah) 。
例如:充電寶標稱電壓為3.7V,標稱容量為760 mAh ,其額定能量為:
760 mAh ÷ 1000 = 0.76Ah 3.7V×0.76Ah=2.9Wh
4. 坐飛機托運可以帶充電寶嗎
坐飛機托運是不可以托運充電寶的,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超過標準的充電寶是不允許上飛機的,即不允許隨身攜帶也不允許托運。
根據《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第一條 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第二條 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第三條 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第四條 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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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通用航空短途運輸旅客攜帶鋰電池乘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規定開展短途運輸業務的通航企業要加強對短途運輸旅客購票、辦理乘機手續、安全檢查、起飛前機組告知等環節的宣傳告知工作,通過購票網站、微信、簡訊等方式,告知旅客嚴格遵守攜帶鋰電池乘機的相關要求。
要嚴格落實旅客攜帶鋰電池乘機安全管理要求,只允許旅客隨身或手提行李中攜帶符合標准要求的含鋰電池電子設備、充電寶及備用鋰電池,不得托運,並要求旅客在飛行過程中不得使用充電寶,確保充電寶始終處於關閉狀態並防止意外啟動。
5. 坐飛機帶充電寶有什麼規定
坐飛機帶充電寶有如下規定:
1、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回
2、攜帶額定能量超答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充電寶,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過2個;
3、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
簡單地說就是不能托運,可以隨身攜帶;容量在20000毫安以內的充電寶都能帶上飛機,但數量不能超過2個。
資料拓展:
根據國家民航局的相關規定,乘坐飛機有一些規定,大家一定要記住:
1、拿著機票、身份證到指定櫃台交給辦理人員,然後更換登機牌,隨身攜帶的物品一定要有:身份證、機票、登機牌。
2、到指定登機口等著上飛機,注意廣播通知。登機口號碼在登機牌上有標明。
3、乘飛機應盡量輕裝。根據規定,手提物品不得超過五公斤,因此能托運的,可隨機或分開托運。一般可隨身攜帶雨傘、大衣、手杖、相機、手機、途中看的書報等。
參考文獻:
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中國民航局http://www.caac.gov.cn
網頁鏈接
6. 請問充電寶在坐飛機時需要托運嗎還是可以隨身帶
有三點:
1、不允許旅客在托運行李中夾帶鋰電池。
2、旅客為個人自用的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攜帶型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攜帶型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
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須向航空公司申報,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托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
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3、攜帶型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航空公司批準的100—160wh的備用電池只能攜帶2個。
7. 坐國際航班充電寶要托運嗎
坐飛抄機充電寶不可以托運。
根據現行有效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和《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二、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三、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7)坐飛機充電寶托運擴展閱讀
飛機上攜帶備用鋰電池的保護措施:將鋰電池單獨放入原零售包裝、塑料袋或保護盒內,或在暴露的電極貼上膠帶,以防因摩擦、碰撞、短路引起鋰電池自爆自燃。
備用鋰電池和充電寶:充電寶在飛行時應全程處於關閉狀態。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禁止在飛機上對充電寶充電,禁止開啟充電寶的其他功能。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