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汽車包裝
❶ 貨運汽車如何打封條
如果是長途廂式貨運汽車,可以在貨櫃門的位置打封條,
❷ 汽車托運怎麼收費
具體看你從哪裡托運到上海?
轎車托運的運費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1.基礎運價(起運地到目的地的基礎收費,這一部分也是佔比最高的);
2.車型加價(SUV之類的大車占空間較大,要比小轎車收費高200元左右);
3.保險加價(華雨運車免費贈送20萬以內的車輛運輸保險,超出部分需額外購買);
如果是普通的家用小轎車的話,北京到上海的價格大概是3000左右,成都到上海,廣州到上海的價格都差不多在3000元左右,具體報價可以上網上咨詢一下他們的專線客服。
❸ 貨物運輸的包裝方式有哪些,都有些什麼好處
運輸包裝又稱外包裝,其主要作用是保護商品、方便儲運和節省費用。 運輸包裝的版類型 商品在運輸過程權中,不一定都需要包裝。隨著運輸裝卸技術的進步,越來越多的大宗顆粒狀或液態商品,如糧食、水泥、石油等,都採用散裝方式,深圳物流公司即直接裝入運輸工具內運送,配合機械化裝卸工作,既降低了成本,又加快了速度。另外有一類可以自行成件的商品,在運輸過程中,只需加以捆紮即可,這種方式稱為裸裝,如車輛、鋼材、木材等。 但絕大多數商品,在長途運輸過程中,需要進行運輸包裝,按其包裝方式,可分成單件包裝和集合包裝。 單件包裝,指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作為一個計件單位的包裝。常用的有箱、包、桶、袋、簍、罐等。 集合包裝,是在單件包裝的基礎上,把若干單件組合成一件大包裝。以適應港口機械化作業的要求。集合包裝能更好地保護商品,提高裝卸效率,節省運輸費用。常見的集合包裝方式有托盤、集裝袋和集裝箱。
❹ 一般的物流公司可以汽車托運么
深圳市粵安順達物流有限公司是專業化物流企業。公司是具有十幾年貨運經驗頗回具規模的專業運輸公司答,實行電腦聯網跟蹤服務,保證貨物快捷安全及時到達。主要經營:國內公路、鐵路、航空貨運、深港散件、整車往返貨運及國際航空貨運和快遞業務。同時受理長短途搬家、遷廠、包裝、起重裝卸。是一家大型綜合性現代深圳物流、深圳貨運企業。
❺ 哪些車型適合運輸成件包裝貨物
很多車型都適合運輸城建包裝貨物的,特別是那種集裝箱型的
❻ 什麼叫「零擔運輸」什麼叫「整車配貨」
「零擔運輸」是指托運一批次貨物數量較少時,裝不足或者佔用一節貨車車皮專(或一輛運輸汽屬車)進行運輸在經濟上不合算,而由運輸部門安排和其他托運貨物拼裝後進行運輸。
「整車配貨」是指運輸貨物的公司將貨物按不同的目的地分別放在不同的區域,裝滿一輛車即可走車。整車貨物多點裝卸,按全程合計最大載重量計重,最大載重量不足車輛額定載重量時,按車輛額定載重量計重。
(6)貨運汽車包裝擴展閱讀:
零擔運輸需要等待湊整車,因而速度慢,為克服這一缺點,已發展出定路線、定時間的零擔班車,也可利用汽車運輸的靈活性,發展上門服務的零擔送貨運輸。例如日本使用的「宅配便」、「宅急使」就屬於這種形式。
由於零擔運輸線路站點多,貨物品類繁雜,包裝形狀各異,性質不一,因此受理人必須熟知營運范圍內的線路、站點、運距、中轉范圍、車站裝卸能力、貨物的理化性質及受運限制等一系列業務規則及有關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鐵路零擔運輸
網路——物流配貨
網路——汽車整車貨物運輸
❼ 汽車運輸包裝的知識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維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和使用自備車輛從事為本單位服務的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遵守本規定。軍事危險貨物運輸除外。
法律、行政法規對特定種類危險貨物的道路運輸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和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危險貨物以列入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的為准,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結果為准。
本規定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下簡稱專用車輛),是指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載貨汽車。
本規定所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專用車輛,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
第四條 危險貨物的分類、分項、品名和品名編號應當按照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執行。危險貨物的危險程度依據國家標准《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GB12463),分為Ⅰ、Ⅱ、Ⅲ等級。
第五條 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當保障安全,依法運輸,誠實信用。
第六條 國家鼓勵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和運輸條件好的大型專業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鼓勵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經營,鼓勵使用廂式、罐式和集裝箱等專用車輛運輸危險貨物。
第七條 交通部主管全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運輸許可
第八條 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專用車輛及設備:
1.自有專用車輛5輛以上;
2.專用車輛技術性能符合國家標准《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符合國家標准《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准《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
3.配備有效的通訊工具;
4.有符合安全規定並與經營范圍、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地。具有運輸劇毒、爆炸和I類包裝危險貨物專用車輛的,還應當配備與其他設備、車輛、人員隔離的專用停車區域,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5.配備有與運輸的危險貨物性質相適應的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
6.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應當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專用容器,車輛應當安裝行駛記錄儀或定位系統;
7.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運輸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不得超過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裝箱除外;
8.運輸劇毒、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
(二)有符合下列要求的從業人員:
1.專用車輛的駕駛人員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周歲;
2.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以及從業人員、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以使用自備專用車輛從事為本單位服務的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一)下列企事業單位之一:
1.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2.有特殊需求的科研、軍工、通用民航等企事業單位。
(二)具備第八條規定的條件,但自有專用車輛的數量可以少於5輛。
第十條 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擬運輸的危險貨物類別、項別及運營方案;
(三)企業章程文本;
(四)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五)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專用車輛數量、類型、技術等級、通訊工具配備、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長、寬、高等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載質量匹配情況,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配備行駛記錄儀或者定位系統情況。若擬投入專用車輛為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其復印件;
(六)擬聘用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七)具備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區域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八)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一條 申請從事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時,除提交第十條第(五)至第(八)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表》(見附件2);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單位基本情況證明:
1.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登記證》;
2.能證明科研、軍工、通用民航等企事業單位性質或者業務范圍的有關材料;
(三)特殊運輸需求的說明材料;
(四)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託書。
第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以及本規定規范的程序實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並進行實地核查。
決定準予許可的,應當向被許可人出具《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政許可決定書》(見附件3),註明許可事項,許可事項為運輸危險貨物的類別和項別、專用車輛數量及要求、運輸性質;並在10日內向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人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向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申請人頒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
決定不予許可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三條 被許可人已獲得其它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其換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並在經營范圍中加註新許可的事項。如果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發放的,由原發證機關按照上述要求予以換發。
第十四條 被許可人應當按照限定的時間落實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做出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已核實被許可人落實了擬投入車輛承諾書且專用車輛符合許可要求、罐體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後,應當為專用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並在《道路運輸證》經營范圍欄內註明允許運輸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其中對從事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在其《道路運輸證》上加蓋「非經營性危險貨物運輸專用章」。
第十五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許可一次性、臨時性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第十六條 被許可人應當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形式投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同時遵守《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設立子公司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應當向設立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運輸許可;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備。
第十九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需要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按照本章有關許可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終止危險貨物運輸業務的,應當在終止之日的30日前告知原許可機關,並在停業後10日內將《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以及《道路運輸證》交回原發放機關。
第三章 專用車輛、設備管理
第二十一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中有關車輛管理的規定,維護、檢測、使用和管理專用車輛,確保專用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第二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定期對專用車輛進行審驗,每年審驗一次。審驗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進行,並增加以下審驗項目:
(一)專用車輛投保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情況;
(二)罐式專用車輛罐體質量檢驗情況;
(三)必需的應急處理器材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配備情況。
第二十三條 禁止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檢測不合格的、車輛技術等級達不到一級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除鉸接列車、具有特殊裝置的大型物件運輸專用車輛外,嚴禁使用貨車列車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傾卸式車輛只能運輸散裝硫磺、萘餅、粗蒽、煤焦瀝青等危險貨物。
禁止使用移動罐體(罐式集裝箱除外)從事危險貨物運輸。
第二十四條 專用車輛應當到具備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條件的企業進行維修。
第二十五條 用於裝卸危險貨物的機械及工、屬具的技術狀況應當符合行業標准《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規定的技術要求。
第二十六條 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應符合《鋼制壓力容器》(GB150)、《汽車運輸液體危險貨物常壓容器(罐體)通用技術條件》(GB18564)等國家標准規定的技術條件。罐式專用車輛應當在罐體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承運危險貨物。
第四章 危險貨物運輸
第二十七條 危險貨物托運人應當委託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包裝,並向承運人說明危險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應當按照規定添加。托運危險化學品的還應提交與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第二十八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的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不得轉讓、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
嚴禁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第二十九條 不得使用罐式專用車輛或者運輸有毒、腐蝕、放射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運輸普通貨物。
其他專用車輛可以從事食品、生活用品、葯品、醫療器具以外的普通貨物運輸活動,但應當對專用車輛進行消除危險處理,確保不對普通貨物造成污染、損害。
危險貨物不得與普通貨物混裝。
第三十條 專用車輛應當按照國家標准《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的要求懸掛標志。
第三十一條 專用車輛應當根據所運危險貨物的性質配備必需的應急處理器材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第三十二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得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限運、憑證運輸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運輸手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托運人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運輸的危險貨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當查驗有關手續齊全有效後方可承運。
第三十三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脫落、揚散、丟失以及燃燒、爆炸、輻射、泄漏等。
第三十四條 專用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
第三十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聘用具有相應從業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
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和押運人員上崗時應當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
第三十六條 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第三十七條 危險貨物的裝卸作業,應當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第三十八條 嚴禁專用車輛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超載、超限運輸。
第三十九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在運輸危險貨物時,應當遵守有關部門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線路、時間、速度方面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必須熟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技術標准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裝運危險貨物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嚴格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操作,不得違章作業。
第四十一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操作規程培訓。
第四十二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第四十三條 在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者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事故,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和本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報告,說明事故情況、危險貨物品名、危害和應急措施,並在現場採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處置。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第四十四條 在危險貨物裝卸、保管、貯存過程中,應當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保管要求,輕裝輕卸,分區存放,堆碼整齊,防止混雜、撒漏、破損,不得與普通貨物混合存放。
第四十五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為危險貨物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監督檢查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實施道路運輸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專用車輛有超載行為且具備安全卸載和儲存條件的,應當要求駕駛人員或者押運人員到具備所運輸危險貨物儲存條件的場所卸貨。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運輸貨物屬於危險化學品,違法所得5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款。運輸貨物屬於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它危險貨物,有違法所得的,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四)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非法轉讓、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有關證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一)未投保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的;
(二)投保的危險貨物承運人責任險已過期,未繼續投保的。
第五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未按規定維護和檢測專用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不按照規定攜帶《道路運輸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托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從事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駕駛人員、押運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未取得從業資格證的;
(二)托運人托運危險化學品,不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交付託運時未添加的;
(三)運輸、裝卸危險化學品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准,並未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採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的。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沒有採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已不具備開業要求的有關安全條件、存在重大運輸安全隱患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或者吊銷相應的經營范圍。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專用車輛及罐式專用車輛罐體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未作規定的,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執行;對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未作規定的,參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依照本規定發放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件和《道路運輸證》,可以收取工本費。工本費的具體收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交通主管部門核定。
第五十九條 本規定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3年發布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運發[1993]1382號)同時廢止。
參考資料:中國義馬
❽ 請教玻璃在運輸(指的是汽車運輸)怎樣包裝、擺放才能不易破損,運輸過程需要注意什麼,謝謝。
裝車時玻璃直立,長度方向必須朝向汽車行進方向——防止緊急剎車時翻倒;遠程運輸玻璃最好木箱包裝。
裝滿整車時需用鋼繩通過車廂板勒緊(找車廂自帶鋼繩緊固棘輪的運輸車輛);裝不滿則使用A字架放置於車廂中間,玻璃兩邊均等靠在架上,再用鋼繩勒緊。
運輸過程中,需不時停車檢查絞緊鋼繩,特別剛啟動的50公里內和經過顛簸路段後。
玻璃比重較大,一個大箱通常3噸,裝滿後通常都會超重,不用擔心少拉——10噸的貨車肯定能裝10噸,能超重多少由司機自定,談妥超重罰款免責。
❾ 汽車貨運運費怎麼計算
1.汽車貨物運輸計費重量單位,整批貨物運輸以噸為單位,尾數不足100千克時,四捨五入;零擔貨物運輸以千克為單位,起碼計費重量為l千克,尾數不足1千克時,四捨五入;輕泡貨物每立方米折算重量333千克.
2.按重量托運的貨物一律按實際重量(含貨物包裝、襯墊及運輸需要的附屬物品)計算,以過磅為准.由托運人自理裝車的,應裝足車輛額定噸位,未裝足的,按車輛額定噸位收費.統一規格的成包成件的貨物,以一標准件重量計算全部貨物重量.散裝貨物無過磅條件的,按體積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規定重量折算標准計算.接運其他運輸方式的貨物,無過磅條件的,按前程運輸方式運單上記載的重量計算.拼裝分卸的貨物按照最重裝載量計算.
3.汽車貨物運輸計費里程按下列規定確定:
貨物運輸計費里程以千米為單位,尾數不足l千米的,進為1千米.
計費里程以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營運里程為准,未經核定的里程,由承托雙方商定.
同一運輸區間有兩條(含兩條)以上營運路線可供行駛時,應按最短的路線計算計費里程或按承托雙方商定的路線計算計費里程.拼裝分卸從第一裝貨地點起至最後一個卸貨地點止的載重里程計算計費里程.
4.汽車貨物運輸的其他費用,按以下規定確定:
調車費:應托運人要求,車輛調出所在地而產生的車輛往返空駛,計收調車費.
延滯費:車輛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的裝貨或卸貨地點,因托運人或收貨人責任造成車輛和裝卸延滯,計收延滯費.
裝貨落空損失費:因托運人要求,車輛行至約定地點而裝貨落空造成的車輛往返空駛,計收裝貨落空損失費.
排障費:運輸大型特型笨重物件時,需對運輸路線的橋涵、道路及其他設施進行必要的加固或改造所發生的費用,由托運人負擔.
車輛處置費:因托運人的特殊要求,對車輛改裝、拆卸、還原、清洗時,計收車輛處置費.
在運輸過程中國家有關檢疫部門對車輛的檢驗費以及因檢驗造成的車輛停運損失,由托運人負擔.
裝卸費:貨物裝卸費由托運人負擔.
通行費:貨物運輸需支付的過渡、過路、過橋、過隧道等通行費由托運人負擔,承運人代收代付.
保管費:貨物運達後,明確由收貨人自取的,從承運人向收貨人發出提貨通知書的次日(以郵戳或電話記錄為准)起計,第四日開始核收貨物保管費;應托運人的要求或托運人的責任造成的,需要保管的貨物,計收貨物保管費.貨物保管費由托運人負擔.
5.汽車貨物運輸的運雜費按下列規定結算:
貨物運雜費在貨物托運、起運時一次結清,也可按合同採用預付費用的方式,隨運隨結或運後結清.托運人或者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運費尾數以元為單位,不足一元時四捨五入.
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托運人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