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丟了
A. 飛機托運的行李丟失怎麼辦
托運的行李丟失了怎麼辦?
旅客到達目的地後, 除辦理入境手續外, 一個最內重要的問題就容是自己托運的行李是否到達。當旅客到行李提取處後, 如果發現自己的行李丟失, 按下列步驟辦理:
①持掛失單到航空公司交涉。航空公司一般暫不做賠償決定, 而是向旅客支付一些購買 襯衣, 內褲, 漱洗用具等生活急需用品的現金, 或者讓旅客在指定的一定限額內自行購買一些生活急需用品, 然後憑發票報銷。此筆費用在行李找到後不必退還。
②半年內如行李仍未找到, 航空公司才決定賠償。這時旅客可填寫索賠單。航空公司一航按行李重量, 參考遺失物品的價格及旅客身份等給予一定賠償。有的按每公斤20 ~40美 元賠償, 有的按每位旅客400~800美元賠償。各航空公司的標准不一。旅客如有特殊情況, 可個別提出交涉。
為了防止在托運中行李的丟失, 旅客一是要把行李捆牢上鎖, 二是自己貼的檢簽要牢固 , 且姓名, 地址和目的地要填寫清楚(最好用英文), 三是行李上的行李牌內的登記項目要准 確, 尤其是目的地和航班號必須准確無誤, 四是一些貼在行李上的其他標簽和行李牌要撕掉 。
B. 飛機行李托運丟失怎麼賠
正常解決途徑 在抵達地進行行李丟失申報 一般在機場都會有所搭乘的航空公司的辦事處,如果是在國外,一般也會有代理辦事處。申報時需帶上機票、身份證、護照等相關票據和證件。提醒乘客注意的是,托運行李在應當到達之日起二十一日後仍未到達的,旅客才有權向承運人提起賠償請求。 區分責任方 如果行李丟失是由於乘客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那麼航空公司有權利不予賠付。屬於旅客責任有以下三種: 1.沒有按時辦理登機和行李托運手續(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在飛機起飛前30分鍾辦好登機和行李托運手續) 2.托運行李中帶有違禁物品 3.托運行李中有貴重物品,比如現金、票據、重要文件等。(航空公司明確規定貴重物品請旅客隨身攜帶) 除此以上三種情況外造成行李丟失的可以認定為航空公司的責任。 賠付標准不一 中國航空公司和外國航空公司的賠付標準是不一樣的。國內航班的行李賠償標准為50人民幣/公斤。國際航班的行李,有些航空公司,比如中國國有航空公司是按照最低20美元/公斤最高不超過50美元/公斤來進行賠付,具體數額視情況而定。國外航空公司,比如法國航空公司、荷蘭航空公司是依照《蒙特利爾公約》進行賠付。具體賠付時則不再按照重量計算損失,每名旅客以1000特別提款權(約1350美元)為限。 申報過行李價值 一般行李的托運費是包括在機票中的。但是如果行李中有貴重物品,比如儀器等不宜隨身攜帶必須辦理托運時,可以根據自己行李的價值進行報價,然後支付報價的千分之五為托運費(比如報價為一萬人民幣的行李則需支付50元托運費),如果發生行李丟失的情況,則按照報價進行賠付。 購買過行李保險 如果乘客購買了行李保險費則要同時向保險公司索賠,因此,乘客應牢記是購買了哪一家保險公司的行李保險。 當糾紛不可避免時 我們希望乘客可以通過以上正常途徑解決行李丟失的問題,但是如果與航空公司產生具體糾紛的話,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保障自己的權益。 投訴 如果雙方分歧過大,通過第一種方案沒有辦法解決問題,那麼乘客可以通過投訴等方式解決。比如說,中國乘客可以向民航總局或者當地的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當然,如果是單純的民事爭議,上述行政機關或者社團可能會提出一些調解方案,對雙方進行協調,但最終能否消除雙方分歧,仍存在相當大的不確定性。 仲裁 仲裁是一種比較專業、高效的糾紛解決方式,但仲裁需要雙方約定。如果在運輸合同中沒有關於仲裁的約定,那麼乘客將無法通過此種途徑得到救濟。 訴訟 不是每一個糾紛都可以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的。航空公司的解決方案可能會與乘客的心理預期相差過大或者是乘客通過其它渠道根本無法得到救濟,乘客就會基於不同的理由選擇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那麼此時對於乘客來說,最重要的就是選擇如何確定管轄法院,換言之,就是到哪個法院去告的問題。根據公約規定,原告可以選擇,向承運人住所地、主要營業地或者訂立合同的營業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點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程序適用案件受理法院的法律。 有時候,有些乘客可能比較注重媒體的力量,有些乘客甚至把是否向媒體曝光作為與航空公司談判的籌碼或者是條件。律師認為,採用過激的手段或者過多的使用的媒體的力量,特別是在乘客有利益關系的時候,反而不能起到解決事情的效果。如果乘客不能客觀地陳述事實,那麼就有可能形成對航空公司的名譽侵權。乘客就有可能從有理變成沒理,從主動變成被動。律師推薦的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通過協商。如果非訴訟的方法無法解決問題,那麼當事人應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制定相應的策略。 Tips 航空行李托運6招保安全 1.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民航規定在托運行李中夾帶貴重物品和重要文件,一旦發生意外或損壞,不能按照貴重物品本身的經濟價值進行賠償,只能將其視為普通托運行李進行賠償。 2.重要行李辦理聲明價值。行李如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發生損壞,承運人將按照托運人的聲明價值賠償。 3.辦理行李托運時看清《旅客須知》。航空公司將行李賠償、行李聲明價值、免費行李額等與旅客利益相關的條款都有詳細列明。 4.辦理托運時捆牢行李。為確保行李安全、不受損,應選用牢固的行李箱。 5.行李上或行李內標註明顯的個人標識。或在行李上或行李內用簽字筆寫清楚本人的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6.一旦行李丟失應及時登記報案。
C. 坐飛機托運行李丟了怎麼辦
根據航空公司的「終站賠償法則」,多次轉機的旅客,由搭乘終站的航空公司負責理賠。所以,乘客行李出現問題應立即到終點站機場的行李查詢台咨詢及申報。如果旅客抵達國外機場發現問題,也可直接找你所乘搭的航空公司在當地機場的櫃台,找工作人員申訴。
在查詢時,需要出示行李票、登機牌以及護照等證件,行李查詢處一般會聯系你所乘坐的航空公司進行查找,正常情況下航空公司的系統可以查詢到你的行李去向。若是行李沒跟你搭乘同一班飛機,而需要等下一班,時間允許的話建議在機場等,如果等待時間較長,機場和航空公司會提出將行李在某個時間前送到你指定的地點。
另外,行李丟失或延誤最遲不得超過21日(從行李交付收件人之日起算)聯系當地的航空公司辦事處,損壞不得超過7天,否則視乘客自動放棄權利。
D. 飛機托運丟了東西怎麼辦
離開機場後 航空公司就不負責了
E. 飛機行李托運丟失怎麼賠
正常解決途徑
在抵達地進行行李丟失申報
一般在機場都會有所搭乘的航空公司的辦事處,如果是在國外,一般也會有代理辦事處。申報時需帶上機票、身份證、護照等相關票據和證件。提醒乘客注意的是,托運行李在應當到達之日起二十一日後仍未到達的,旅客才有權向承運人提起賠償請求。
區分責任方
如果行李丟失是由於乘客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那麼航空公司有權利不予賠付。屬於旅客責任有以下三種:
1.沒有按時辦理登機和行李托運手續(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在飛機起飛前30分鍾辦好登機和行李托運手續)
2.托運行李中帶有違禁物品
3.托運行李中有貴重物品,比如現金、票據、重要文件等。(航空公司明確規定貴重物品請旅客隨身攜帶)
除此以上三種情況外造成行李丟失的可以認定為航空公司的責任。
賠付標准不一
中國航空公司和外國航空公司的賠付標準是不一樣的。國內航班的行李賠償標准為50人民幣/公斤。國際航班的行李,有些航空公司,比如中國國有航空公司是按照最低20美元/公斤最高不超過50美元/公斤來進行賠付,具體數額視情況而定。國外航空公司,比如法國航空公司、荷蘭航空公司是依照《蒙特利爾公約》進行賠付。具體賠付時則不再按照重量計算損失,每名旅客以1000特別提款權(約1350美元)為限。
申報過行李價值
一般行李的托運費是包括在機票中的。但是如果行李中有貴重物品,比如儀器等不宜隨身攜帶必須辦理托運時,可以根據自己行李的價值進行報價,然後支付報價的千分之五為托運費(比如報價為一萬人民幣的行李則需支付50元托運費),如果發生行李丟失的情況,則按照報價進行賠付。
購買過行李保險
如果乘客購買了行李保險費則要同時向保險公司索賠,因此,乘客應牢記是購買了哪一家保險公司的行李保險。
當糾紛不可避免時
我們希望乘客可以通過以上正常途徑解決行李丟失的問題,但是如果與航空公司產生具體糾紛的話,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保障自己的權益。
投訴
如果雙方分歧過大,通過第一種方案沒有辦法解決問題,那麼乘客可以通過投訴等方式解決。比如說,中國乘客可以向民航總局或者當地的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當然,如果是單純的民事爭議,上述行政機關或者社團可能會提出一些調解方案,對雙方進行協調,但最終能否消除雙方分歧,仍存在相當大的不確定性。
仲裁
仲裁是一種比較專業、高效的糾紛解決方式,但仲裁需要雙方約定。如果在運輸合同中沒有關於仲裁的約定,那麼乘客將無法通過此種途徑得到救濟。
訴訟
不是每一個糾紛都可以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的。航空公司的解決方案可能會與乘客的心理預期相差過大或者是乘客通過其它渠道根本無法得到救濟,乘客就會基於不同的理由選擇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那麼此時對於乘客來說,最重要的就是選擇如何確定管轄法院,換言之,就是到哪個法院去告的問題。根據公約規定,原告可以選擇,向承運人住所地、主要營業地或者訂立合同的營業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點的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程序適用案件受理法院的法律。
有時候,有些乘客可能比較注重媒體的力量,有些乘客甚至把是否向媒體曝光作為與航空公司談判的籌碼或者是條件。律師認為,採用過激的手段或者過多的使用的媒體的力量,特別是在乘客有利益關系的時候,反而不能起到解決事情的效果。如果乘客不能客觀地陳述事實,那麼就有可能形成對航空公司的名譽侵權。乘客就有可能從有理變成沒理,從主動變成被動。律師推薦的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通過協商。如果非訴訟的方法無法解決問題,那麼當事人應在專業人士的幫助下制定相應的策略。
Tips
航空行李托運6招保安全
1.貴重物品隨身攜帶。民航規定在托運行李中夾帶貴重物品和重要文件,一旦發生意外或損壞,不能按照貴重物品本身的經濟價值進行賠償,只能將其視為普通托運行李進行賠償。
2.重要行李辦理聲明價值。行李如在運輸過程中丟失或發生損壞,承運人將按照托運人的聲明價值賠償。
3.辦理行李托運時看清《旅客須知》。航空公司將行李賠償、行李聲明價值、免費行李額等與旅客利益相關的條款都有詳細列明。
4.辦理托運時捆牢行李。為確保行李安全、不受損,應選用牢固的行李箱。
5.行李上或行李內標註明顯的個人標識。或在行李上或行李內用簽字筆寫清楚本人的姓名、地址、聯系方式。
6.一旦行李丟失應及時登記報案。
F. 飛機托運票丟失怎麼辦
無論是來國內還是國外自,丟失托運票問題都不大。因為托運物品,實行的是自助收取方式。自助收取方式的好處在於,只要能夠從傳送帶上認出自己的行李,即可取走,不需要任何證件。
目前國內和國外的機場,被托運物品從貨倉卸貨後,會有車輛將其運抵分發處。分發處的分發方式,是將其放到傳送帶上,在取件處循環。
乘客下飛機後,直接前往取件處(一般都在機場出口附近),收取托運物品。
如果是大件行李的托運票丟失了,需要跟機場方面交接的話,可以憑借本人有效證件,直接跟機場人員溝通。對方只需要掃描行李上張貼的貨運單號的二維碼,即可顯示托運人的身份信息。
G. 坐飛機托運的行李丟了怎麼辦
根據航空公司的「終站賠償法則」,多次轉機的旅客,由搭乘終站的航空內公司負責理賠。所以,乘容客行李出現問題應立即到終點站機場的行李查詢台咨詢及申報。如果旅客抵達國外機場發現問題,也可直接找你所乘搭的航空公司在當地機場的櫃台,找工作人員申訴。
在查詢時,需要出示行李票、登機牌以及護照等證件,行李查詢處一般會聯系你所乘坐的航空公司進行查找,正常情況下航空公司的系統可以查詢到你的行李去向。若是行李沒跟你搭乘同一班飛機,而需要等下一班,時間允許的話建議在機場等,如果等待時間較長,機場和航空公司會提出將行李在某個時間前送到你指定的地點。
另外,行李丟失或延誤最遲不得超過21日(從行李交付收件人之日起算)聯系當地的航空公司辦事處,損壞不得超過7天,否則視乘客自動放棄權利。
H. 托運時,行李遺失怎麼辦
答:法則一:未雨綢繆 出發前打包行李時,在准備隨身帶上飛機的包中,除重要物品(證件、銀行卡、葯品、通信工具等),最好也裝上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如一套備用衣物及簡單的盥洗用品等,因為大多數機場承諾為失主找回遺失行李的時間是24小時。 法則二:檢查行李貼 在托運行李時,注意一下工作人員貼在你行李上的行李貼,確認行李的目的地是正確的。據統計,行李被送到錯誤的機場是造成機場托運行李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隨著遠途飛行的增多,越來越多的旅客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托運行李,無形中加大了行李貼出錯的幾率。 法則三:留出充裕時間 在國際旅行中,由於各國機場的安檢程序和嚴格程度不同,使得托運行李花費的時間有可能比預計的長很多。留出充裕的辦理登機手續的時間,既可以使自己在托運行李時更加從容,也有助於配合機場做好安全檢查。 法則四:使行李易於識別 機場行李遺失的最大問題不在遺失本身,而在無法將遺失的行李和它的主人對上號。根據許多大型機場的報告,丟失行李的乘客有相當一部分無法清晰地描述自己遺失的物品。他們最常用的描述是:「一個藍色尼龍拉桿箱」或「一個黑色手提皮包」等。對於機場的工作人員,這樣的描述顯然不足以讓他們幫助失主找到失物,因為他們每天會看到成千上萬具有上述特徵的物品。
I. 托運的東西丟了怎麼辦
鐵道部頒布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中規定:
第一百二十一條 發生行李包裹事故時,車站應會同有關人員編制行李包裹事故記錄交收貨人作為請求賠償的依據。事故賠償一般應在到站辦理,特殊情況也可由發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