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限載
❶ 新交規對貨運車輛在二級路的限載重量是多少
最大質量不超過二十噸
❷ 國家規定貨車載貨限高多少
4米—4.2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五十四條規定:
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二)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三)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四)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2)貨運限載擴展閱讀
汽車超載超限的危害
危害主要有:
(1)車輛超限超載嚴重破壞了公路基礎設施。由於超載超限車輛的荷載遠遠超過了公路和橋梁的設計載荷,致使路面損壞、橋梁斷裂,使用年限大大縮短。
(2)車輛超限超載,載質量增大而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則會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而引起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3)駕駛人駕駛超限超載的車輛,往往會增加的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錯誤,影響行車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於超限超載後的車輛無法達到正常速度行駛,長時間佔用車道,直接影響著道路的暢通。
❸ 高速公路上規定6米8的貨車限載是多少
根據2004年國家標准 GB1589—2004《道路車輛外廊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和2000年交通部第2號令《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比較車輛總軸重限載與車貨總重限載,取兩者之中的最小值為判別標准。
一、軸限標准
單軸(每側單輪胎):7噸;
單軸(每側雙輪胎):10噸;
並裝雙軸(每側雙輪胎): 18噸(每少2個輪胎減4噸);
並裝三軸(每側雙輪胎):24噸(每少2個輪胎減4噸)。
二、車貨總重限的標准
2軸車: 17噸;
3軸車: 25噸;
4軸車: 35噸;
5軸車: 43噸;
6軸車及以上車: 49噸。
收費標准按照如下標准計算確定:
1、以收費站實地測量確定的車貨總重為依據,小於10噸(含10噸)的車輛,按基本費率0.090元/噸公里計算車輛通行費;10噸至40噸(含40噸)的車輛,10噸以下部分,其費率按基本費率0.090元/噸公里計收,10噸以上的部分,其費率按基本費率0.090元/噸公里線性遞減到0.045元/噸公里計收;大於40噸的車輛,10噸以下部分,其費率按基本費率0.090元/噸公里計收,10噸以上至40噸部分,其費率按基本費率0.090元/噸公里線性遞減到0.045元/噸公里計收;超過40噸的部分按0.045元/噸公里費率計收。
2、超過公路承載能力的車輛行駛高速公路時,其車輛通行費收費標准:
車貨總重超過車輛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准30%以內(含30%)的車輛,按正常車輛的基本費率計收;車貨總重超過該車對應的公路承載能力認定標准30%以上的車輛,禁止進入高速公路(經審批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超限運輸特殊貨物的除外)。對違法進入高速公路行駛的,除按治超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外,按基本費率的3倍線性遞增至6倍計征。
3、計費取整辦法
高速公路收費標准計價以元為單位,實行3.49元以下舍,3.50-7.49元歸5元,7.50-9.99元歸10元。
車貨總質量低於5噸(含5噸)按5噸計,計費不足5元時,按5元計費;車貨總質量大於5噸,計費不足20元時,按20元計費。
❹ 交通新規定,9.21限載小型貨車有什麼規定嗎
根據交通運輸部發布公告《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2號)》明指超載車輛的噸數,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的車貨總重從55噸以內改為49噸以內;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不能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不能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不能超過18.1米。
按照即將於9月21日起施行的新標准:
1、2軸貨車車貨總重不得超過18噸
2、3軸貨車不得超過25噸,3軸汽車列車不得超過27噸
4、4軸貨車不得超過31噸,4軸汽車列車不得超過36噸
5、5軸汽車列車不得超過43噸;6軸及6軸以上汽車列車不得超過49噸,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不得超過46噸。
6、車貨長寬高進行了明確:總高度從地面算起不得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不得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不得超過18.1米。
(4)貨運限載擴展閱讀: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負責人說,為改善首都空氣環境質量,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排放,北京市交通、環保、交管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對部分載貨汽車採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9月21日起北京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每天6時至23時,禁止在五環路(不含五環路)以內道路通行;核定載質量8噸(含8噸)以上載貨汽車禁止在五環路主路通行。
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每天6時至24時,禁止在六環路(含六環路)以內道路通行;每天零時至6時,進入六環路(含六環路)以內道路行駛的載貨汽車(除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外),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❺ 高速公路上規定6米8的貨車限載是多少
25000千克。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規定如下: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5)貨運限載擴展閱讀:
《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相關法條:
第五條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公路管理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相關管理信息系統,推行車輛超限管理信息系統、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聯網,實現數據交換與共享。
第六條 載運不可解體物品的超限運輸(以下稱大件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許可手續,採取有效措施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行駛公路。
第七條 大件運輸的托運人應當委託具有大型物件運輸經營資質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承運,並在運單上如實填寫托運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等相關信息。
❻ 各類貨車的核載標準是多少
交通的標準是車貨尺寸,長18米,寬2.5米,高4米以內,重量車貨總重兩軸車20噸,三軸30噸,四軸40噸,五軸50噸,六軸以上55噸,超過以上標准為超限運輸,可處以30000以內的罰款。
交警的標准長寬高不超過車廂尺寸,超過則可處以200元罰款。重量不得超過行駛證上的核定載質量。超過核定載質量的可處以2000元以內的罰款或者轉載處理。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前款規定的限定標準的認定,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二軸組按照二個軸計算,三軸組按照三個軸計算;
(二)除驅動軸外,二軸組、三軸組以及半掛車和全掛車的車軸每側輪胎按照雙輪胎計算,若每軸每側輪胎為單輪胎,限定標准減少3000千克,但安裝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加寬輪胎的除外;
(三)車輛最大允許總質量不應超過各車軸最大允許軸荷之和;
(四)拖拉機、農用車、低速貨車,以行駛證核定的總質量為限定標准;
(五)符合《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冷藏車、汽車列車、安裝空氣懸架的車輛,以及專用作業車,不認定為超限運輸車輛。
(6)貨運限載擴展閱讀:
貨車超限施行新標准。貨車的超限認定標准將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准《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載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執行。
其中最顯著的變化,取消車貨總重超過55噸、平均軸載超過10噸和載貨超過車輛出廠標記載質量的超限超載認定標准。
通俗來說,以前是根據軸數來認定超限,比如5軸貨車,車貨總重超過50噸以上涉嫌違法超限運輸。按照新的標准,同樣是五軸貨車,超過43噸(個別車型超過42噸),即涉嫌違法超限運輸。
此外,新規定對違法超限行為的處罰金額都進行了細化。如對車貨總重超限的車輛,每超過一噸罰款500元,最高不超過3萬元。
❼ 載貨汽車超限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載貨汽車超限標准為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7)貨運限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並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
2、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3、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出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載物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4、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內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
❽ 大貨車超載超限規定
我開小轎車在十字路口和大貨車發生交通事故,我所走的路段時禁止大貨車通行的,對方是超載超限還是禁行路段,由於是晚上,撞在了對方的後輪上,晚上沒有紅綠燈,請問,這樣的情況搞怎樣進行責任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