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三個月後
A. 貨物在碼頭超過三個月
汗……超期未申報貨物是海關監控科管理的說……
到海關的監控科去處理。
申領一式三專份的表格——超期貨屬物申請解控單。
只要你的貨物還沒有被海關處理你就有機會將該票貨物取回。只要你的理由合理,海關一般不會為難你的。當然了,如果你有些什麼脈絡的話會更好。
汗……這個……既然貨物還沒有被海關處理,那麼在年關之前趕快將手續辦好拿回來申報的好。
2008年01月01日開始海關就要減少45%~50%的薪水了,在此期間心情不妙的苗頭已經出來了。
我們上次只是為客戶做了一個解鎖,而且提貨單在客戶手中,我們只是交了申請,之後是客戶和海關之間自行溝通,然後貨物解控,之後再申報,只是滯報金挺厲害的。
上述你的情況我還沒有碰到過,建議你到貨物所在地的監管海關去問一下。
祝好運。
ps,如果海關將你客戶的貨物處理了,那麼在一年之內,只要你客戶提交相關的資料和證明,還是可以將扣除各種費用之後的殘值取回的。
B. 貨運資格證超過三個月沒審會罰款嗎或過期
你好,我的資格證過期10個月了,要怎麼辦
C. 貨運上崗證過了三個月沒有蓋章了 咋辦啊 會報廢嗎
要重新學習了
D. 扣留的海關的貨物超過三個月無人認領或辦理任何手續,海關將如何處理貨物
會被依法變賣,抄你在1年內可以申請余襲款發還。
《海關法》第五十一條 進出境物品所有人聲明放棄的物品、在海關規定期限內未辦理海關手續或者無人認領的物品,以及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郵遞物品,由海關依照本法第三十條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依法變賣處理,所得價款在扣除運輸、裝卸、儲存等費用和稅款後,尚有餘款的,自貨物依法變賣之日起一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還;其中屬於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應當提交許可證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發還。逾期無人申請或者不予發還的,上繳國庫。
E. 貨運上崗證過期三個月了,出了事故保險可以理賠嗎
交強險可以正常賠付,商業險會拒賠處理。
F. 中貨車能放三個月不開嗎
可以,最好把電瓶電源總閘關掉,一般長時間不開動,電瓶會虧電。
G. 貨運資格證誠信考核過期3個月,還能誠信考核嗎對資格證有影響嗎
你好,誠信考核每年一次,都過了一年了,你是去補去年的呢還是參加回今年的?沒得補答,去年沒有參加的話,會被列入黑名單。
第二十七條道路運輸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其列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告:
(一)在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達到20分,且未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
(二)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時間,未簽注誠信考核等級的;
(三)從業資格證件被吊銷的。
H. 請問一下貨運資格證過期三個月還能換證嗎
貨運資格證怎麼年審?
貨運資格證的年審方法:
貨運資格證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貨運資格證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發手續,應當到交通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從業資格證件變更手續。
貨運資格證從業人員從業資格檔案應當由原發證機關在變更手續辦結後30日內移交戶籍遷入地或者現居住地的交通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貨運資格證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周期為12個月,從初次領取從業資格證件之日起計算。誠信考核等級分為優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別用AAA級、AA級、A級和B級表示。在考核周期內,累計計分超過規定的,誠信考核等級為B級。
貨運資格證年審應該在資格證到期前辦理,資格證年審必須在證件所在地年審。
交通部1995年發布《汽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辦法》(1995年3月27日交通部交公路[1995]246號發) ,其中第七條規定,「汽車駕駛員培訓分為職業駕駛員培訓和非職業駕駛員培訓」並指出「職業駕駛員是指以駕駛機動車為職業的駕駛員,其培訓目標,除達到具有駕駛員資格技術要求外,還應達到道路運輸有關知識和技術業務要求」。 第十三條規定,「 營業性道路運輸從業人員,上崗前應當參加交通主管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以《上崗證》或《准駕證》的名義開始營運駕駛員培訓。
1999年交通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性道路運輸機動車准駕證管理規定》(1999年6月25日經第八次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了全國統一的營運駕駛員准駕證的規定。由於不夠成熟,再加上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所以本規定還沒來得及執行。於2001年發布了《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職業培訓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令2001年第7號,2001年9月6日經第8次部分會議通過,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2002年起開始按照當時發布的培訓大綱、考試大綱開始培訓、考試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分三類旅客運輸、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運輸。到2007年已經形成了制度。
2006年交通部發布《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之後先後發布了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培訓、考試大綱。至此,我國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考試體系已經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