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客車貨運
Ⅰ 小型客車可以拉貨物嗎
可以。抄
小客車從事道路貨物運輸襲經營應當具備法定的條件。《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關於修改〈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9號)明確規定了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應當具備的條件,主要有: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准《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小型客車(麵包車)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小型客車(麵包車)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應當滿足以下三項要求,一是其道路貨物運輸活動屬於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二是滿足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應當具備的法定條件,三是其《機動車行駛證》中「使用性質」應當包含有「貨物運輸」或「貨運」。對滿足以上三項要求的小型客車(麵包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的規定和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Ⅱ 客車從事貨運出租怎麼處罰
你應該說的是私人小客車從事道路貨運的行為吧。
根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條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1.車輛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准《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車輛其他要求:
(1)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經營的,應當具有與所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
(2)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容器、設備、設施,並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3)從事集裝箱運輸的,車輛還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注銷等無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的事項,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
Ⅲ 輕型封閉貨車和小客車高速收費是一樣嗎
輕型封閉貨車和小客車高速收費是一樣的,都屬於比較小型的貨車這一個類型。
Ⅳ 外地7座麵包小客車能改成小貨運車嗎
客車改裝,拉貨,兩罪並罰
Ⅳ 辦理小轎車運輸托運要什麼手續
小轎車托運是一個運輸小轎車的過程,具體流程步驟包括:
1、在托運地尋找正規的托內運公司,確認交車時間地容點和托運價格;
2、准備隨車同行車鑰匙以及車輛合法證件(行駛證、機動車輛登記證和發票復印件);
3、檢查車輛以及外觀,雙方確認(輪眉、輪轂、前後杠、玻璃、倒車鏡、車輛四個角、車輛頂部、車門、備胎、說明書、天線、發票合格證、首保卡、保養手冊等等。以上事項全部填寫至小轎車托運合同);
4、簽訂小轎車托運運輸協議(檢查車輛以及外觀,確認無異議的前提下,雙方簽訂托運運輸協議);
5、驗車、接車(車主接車時,攜帶有效證件以及務必檢查車輛以及外觀,確保與發車前一致後,再確認接車。);
6、支付運費,小轎車托運結束
Ⅵ 轎車、客車、貨車分類方法
汽車分類標准-汽車車型是如何分類的 目前,我國汽車分類標准比較混亂,汽車生產銷售市場上沒有統一的車型分類標准,就連國家各管理部門中,對於汽車的分類也不能做到整齊劃一。 我國汽車分類舊標准(GB/T3730.1-88)是1988年制訂的,分為三大類,即載貨汽車、客車和轎車,各類按照不同的劃分標准進行了細分類,具體為: 轎車按照發動機排量劃分 —— 有微型轎車(1升以下)、輕級轎車(1-1.6升)、中級轎車(1.6-2.5升)、中高級轎車(2.5-4升)、高級轎車(4升以上); 客車按照長度劃分 —— 有微型客車(不超過3.5米)、小型客車(3.5-7米)、中型客車(7-10米)和大型客車(10米以上); 貨車按照載重量劃分 —— 有微型貨車(1.8噸以下)、輕型貨車(1.8-6噸)、中型貨車(6-14噸)、重型貨車(14噸以上)。 新的車型分類是在參考GB/T3730.1-2001和GB/T15089-2001兩個國家標准,它大的分類基本與國際較為通行的稱謂一致,分為乘用車和商用車兩大類,由於各國在車型細分上沒有統一的標准,因此對於乘用車和商用車之下的細分類是按照我國自身的特點進行劃分的。新分類具體情況描述如下: 乘用車(passenger car) 在其設計和技術特徵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它也可以牽引一輛掛車。 與舊分類相比,乘用車涵蓋了轎車、微型客車以及不超過9座的輕型客車,而載貨汽車和9座以上的客車全部不屬於乘用車。有一類特殊情況,即我們考慮部分車型如金杯海獅同一長度的車既有9座以上的,又有9座以下的,在實際統計中,該車均列為商用車,在以下商用車的解讀中不再重復敘述。 乘用車下細分為基本型乘用車、多功能車(MPV)、運動型多用途車(SUV)、和交叉型乘用車四類。 商用車(commercial vehicle) 在設計和技術特徵上用於運送人員和貨物的汽車,並且可以牽引掛車。乘用車不包括在內。 相對舊分類,商用車包含了所有的載貨汽車和9座以上的客車。在舊分類中,整車企業外賣的底盤是列入整車統計的,在新分類中,我們將底盤單獨列出,分別為客車非完整車輛(客車底盤)和貨車非完整車輛(貨車底盤)。商用車分為客車、貨車、半掛牽引車、客車非完整車輛和貨車非完整車輛,共五類。 GB/T3730.1-2001新國標將汽車分為乘用車(不超過9座)和商用車。乘用車下設11種類型,分別是普通乘用車、活頂乘用車、高級乘用車、小型乘用車、敞篷車、倉背乘用車等;商用車分為客車、貨車和半掛牽引車。其中,客車有8種類型,分別是小型客車、城市客車、長途客車等;貨車有6種,分別是普通貨車、多用途貨車、全掛牽引車等。按規定,這份國標是汽車行業的「通用性分類」,適用於一般概念、統計、牌照、保險、政府政策和管理的依據。 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目前採用的車型分類分為乘用車和商用車兩大類,乘用車分為基本型乘用車、多功能乘用車、運動型乘用車和交叉型乘用車;商用車分為客車、貨車、半掛牽引車、客車非完整車輛和貨車非完整車輛。據介紹,協會原本計劃廢止標准中「轎車」的分類,但考慮到「轎車」這個詞在我國使用廣泛,為了避免混亂,在現行分類時將過去人們認為屬於轎車的車型歸在「基本乘用車」的類別中。 在稅收方面 ,新國標也逐漸成為通用的標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去年將消費稅進行調整時,將小汽車分為了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兩個子目,但具體分類仍然使用了排量的細分方法。其中,對乘用車(包括越野車)適用了六檔稅率,即小於1.5L(含)、1.5~2.0L(含)、2.0~2.5L(含)、2.5~3.0L(含)、3.0~4.0L(含)和4.0L以上。 由於歷史沿襲的問題,很多管理部門的車型分類依然延續了老的汽車分類方法。例如, 公安交管部門進行機動車登記時 ,按照《機動車登記工作規范》,將汽車分為載客汽車、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低速汽車。 交通部在徵收養路費時 ,根據《養路費徵收管理辦法》,按照車輛噸位大小進行收費。以北京為例,養路費按載重量計算,家用轎車1個座位為0.1噸,載重量一般按0.5噸計算。而在收取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時,交通部又以客車座位和貨車噸位進行分類,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