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運指定貨操作流程
㈠ 空運進出口的詳細操作流程是怎樣
空運出口流程來
一、運托運自辦理托運。各外貿公司及工貿企業在備齊貨物,收到開來的信用證經審核(或經修改)無誤後,就可辦理托運,即按信用證和合同內有關裝運條款,以及貨物名稱、件數、裝運日期、目的地等填寫《托運單》並提供有關單證,送交外運公司作為訂航班的依據。
安排貨艙。外運公司收到托運單及有關單據後,會同中國民航,根據配載原則、貨物性質、貨運數量、目的地等情況,結合航班,安排艙位,然後由中國民航簽發航空運單。
二、裝貨、裝機。外運公司根據航班,代各外貿公司或工貿企業往倉庫提取貨物送進機場,憑裝貨單據將貨物送到指定艙位待運。
三、簽發運單。貨物裝機完畢,由中國民航簽發航空總運單,外運公司簽發航空分運單,航空分運單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第一份交給發貨人,第二份由外運公司留存,第三份隨貨同行交給收貨人。副本十二份作為報關、財務結算、國外代理、中轉分撥等用途。
發出裝運通知。貨物裝機後,即可向買方發出裝運通知,以便對方准
備付款、贖單、辦理收貨。
(本流程僅供參考,實際操作酌情而定)
㈡ 外貿指定貨代的具體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提前給貨單發托單,出口前要入貨通知,安排拼箱或者背箱,報關,提單確認,付費,拿正本提單或者電放~
㈢ 空運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航空貨運的業務流程
•業務上同SHIPPER或者SHIPPER代理人談訂單
•SHIPPER給航空代理人訂艙。
•航空代理人向航空公司訂艙。
•航空公司確認後出主單號/分單、航班號/日期。
•貨交航空公司並出航空主單。
•付款(預付:SHIPPER付款給航空代理人,代理人付AIRLINE,到付:貨到以後目的地收貨人付款給代理,代理付給航空公司)
•貨物上機飛行,中轉,注意按照主單號跟蹤。
•貨物到達目的地,航空公司或代理通知收貨人收貨,收貨人收貨,辦理清關,完成全部流程。
㈣ 指定貨代的操作流程
操作流程
根據貨代部的工作特徵,日常工作中劃分為以下「接單、訂艙、拖車/內裝、報關、文件、費收和其他」各環節,各環節相輔相成。
本流程即是各崗位的工作指導,也作為主管評判各崗位工作達標與否的標准。
一、接單部分
接單工作原則上應該成為日常中「最優先」的工作環節,一般要求接單必須快捷、
高效,在第一時間內用最短時間確認業務的可操作性並予以安排。
接單人員一般要求自接到委託書後15分鍾內完成以下三部分基本信息的確認。
(注)對於部分無法短時間內確認的信息,依然必須及時安排並予以跟蹤,如根據客戶和操作需要流轉到下一環節,先安排流轉後跟進處理,以保證下一環節的有序操作。
1、審核客戶委託內容和確認客戶服務要求(客服或者接單員)
(1)接單人員必須預先審核客戶的委託內容。
客戶發來的訂艙單需顯示以下信息,但不限於此:
托運人/發貨人、船公司/船期、起運港、目的港/中轉港、貨名、櫃型櫃量、
運價條款與運價、托運人的簽字或蓋章等。
(2)接單人員必須預先確認客戶服務要求。(客服或者接單員)
普通服務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到/預付訂艙、拖車/內裝、商檢和報關等。
到/預付訂艙確認即對(1)內容的確認;
對於拖車/內裝、商檢和報關的服務要求,必須同時確認貨物和單證備齊時間、服務要求時間等,註明在客戶訂艙單上。
特殊服務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普通服務外其他的附加服務。
對於特殊服務要求,必須得到部門主管和/或者其他相關職能的核批後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2、運價核對、確認(客服或者接單員)
客服人員收到訂艙單後,必須對運價和其他服務費用進行確認。
(1) 對來自銷售部的業務,須與銷售員核對運價和其他服務費用是否正確,並由銷售員在訂艙單上簽字確認,然後再向相應船公司訂艙。
(注) 特殊情況可先口頭與銷售員確認, 待銷售員返回公司再補簽字確認
(2) 對於公司業務,須與市場相關人員或航線主管人員及時確認後再安排訂艙。
3、艙位確認(客服或者接單員)
根據客戶委託,確認反饋符合要求的艙位。
二、訂艙部分
一般要求預定開航日7天前必須安排訂艙,對可以提前接受委託的船公司應爭取頭批訂艙,旺季時候根據市場情況適當提前;
一般要求在預定開航日5工作日前完成訂艙,對於該時間限制以內的業務委託一般要求在接單日內完成訂艙,最遲一個工作日內完成訂艙。
1、新建委託 (訂艙操作員)
訂艙操作員必須及時在操作系統內創建業務編號、新建業務檔案,輸入業務有
關數據。輸入業務數據包括但不限於此:業務各屬性、發收通信息、服務要求、提單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開航日期、起運港、中轉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貨名與數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訂艙過程(訂艙操作員)
訂艙過程包括以下環節:膳制與發送訂艙單、訂艙號或提單號確認、預配和報關艙單發送確認、中轉港代碼確認和場站收據製作等,任何其中一環節未完成均視做訂艙未完成。
訂艙完畢後,應及時將配艙信息輸入操作系統,輸入時應確保准確,並特別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稱、訂艙號或者海單號、船名航次、開船日期、箱型箱量以及運費/運輸條款等內容的核對。
3、艙位通知 (訂艙操作員)
無論是否需要我司代為提供當地各項服務的業務,訂艙確認單或者配船通知單等都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客戶,確保上面的訂艙號與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確,以免造成混淆。
如有問題,積極配合客戶跟蹤處理預配和海關艙單等方面問題。
三、拖車/內裝(調度)
客戶委託的拖車、內裝和/或者報關等要求,必須根據船公司、碼頭、貨物性質和
市場環境等情況予以預先審核,對於存在隱患的不合理安排盡量同客戶協商調整並告知理由和風險。
1、拖車安排
(1) 得到相關銷售或者客服確認後方能安排
(2) 根據船公司、碼頭和航線等情況,前瞻判斷合適的拖車時間時間;如同客戶具體情況有沖突,必須同客戶友好協商並告知可能的風險
(3) 安排拖車前,根據前期約定的拖車服務時間要求,提前2工作日與客戶再次聯系確認裝櫃時間及地點
(4) 同客戶確認時間要求後,在同一工作日及時把信息通知拖車行進行服務要求
預約
(5) 向拖車行委託時間,一般最遲必須在提供拖車服務時間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並在當日下午4點前確認安排(包括拖車行是否已經領取設備交接單、提箱點的確認已經空箱狀況確認);
對於特種箱業務,必須同船公司確認空箱狀況,必要情況下通知船公司提箱時間。
(6) 安排拖車時,需向拖車行發出書面委託。清晰註明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訂艙號/提單號、箱型箱量、起運港、中轉港代碼、目的地等)、裝櫃時間、裝櫃地點、工廠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協議費用等
(7) 必要情況下,應要求拖車行提供司機姓名,手機號碼、櫃號,並報給工廠
(8) 跟蹤裝箱、裝箱單、進港
(9) 其他注意事項
在船公司的免費用箱期內安排拖櫃進場,避免發生額外費用。若有發生超堆費、超期櫃租等額外費用,需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登記
對於客戶業務退關,需要確認是否發生安排拖車的前期費用。若有發生預配打單費等,需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登記
2、內裝安排
(1) 得到相關銷售或者客服確認後方能安排
(2)根據船公司、碼頭和航線等情況,前瞻判斷合適的裝箱時間,如同客戶具體情況有沖突,必須同客戶協商並告知可能的風險
(3) 根據前期約定的到貨時間,提前1工作日與客戶再次核實送貨時間和預計到達時間
(4) 向倉庫做內裝委託,需向倉庫發出書面委託。
清晰顯示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訂艙號/提單號、箱型箱量、起運港、中轉港代碼、目的地等)、裝櫃時間、貨物數據(包括件數、毛重、體積)、 協議費用等
(5) 向倉庫委託時間,一般最遲必須在預約貨物裝箱時間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並在當日下午4點前確認安排(包括倉庫是否已經領取設備交接單、提箱點的確認、空箱狀況確認)
(6) 向倉庫委託時,必要情況下應註明提空櫃的時間要求
(7) 跟蹤到貨物情況
(8) 跟蹤裝箱、裝箱單、進港
四、報關部分(操作員)
(1) 得到相關銷售或者客服確認後方能安排
(2) 根據船公司、碼頭、航線和貨物等情況,前瞻判斷合適的報關時間。如同客戶具體情況有沖突,必須同客戶友好協商並告知可能的風險
(3) 最遲在同客戶約定報關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再次同客戶確認報關資料的發送情況
(4) 收到報關資料後的第一時間對報關資料進行預審,有問題立即處理
(5) 在約定的報關日期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把完整的報關資料送報關行
(6) 對於報關資料,要求復印留底;對於重要報關資料如核銷單等,必須在做登
記
(7) 跟蹤反饋報關結果
五、文件部分
1、提單確認 (文件員)
(1) 提單確認件的膳制和發送
提單確認件的膳制和發送要及時,一般預定開航日2個工作日前必須發送
(2) 催促提單確認件
一般預定開航日前一工作日必須從客戶獲取完整、正確的提單確認件
㈤ 空運報關流程
空運貨物進口報關報檢詳細流程介紹
A.進口報關:
確定進口的航班,等飛機落地以後(有些機場可以提前申報)。開始進行進口的操作。
一、首先是要提供到貨通知書、副本提單、介紹信換單。
二、准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箱單、發票、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託書各一份。
2.法檢的貨物需要首先報檢,獲得《通關單》後,方可錄入報關單。
3.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製包裝箱的需在包裝箱上有PICC的標識,且海關放行後要做木質包裝檢驗。
4.稅則上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瀕危證、檢驗檢疫證)。
5.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三、進口申報後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關列印稅單後,客戶需在15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五、報關查驗放行後,木質包裝要做包裝檢,檢驗結束後,即可派送。
另: 貨物到港後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
B.進口報檢:
貨物分為法檢和非法檢貨物。
所需文件:一般貨物報檢所需文件:合同,發票,裝箱單,報關單,提單,報檢委託書。
特殊貨物需要相關特殊文件:如衛生證,3C證明,備案書等。
報檢流程:
1.准備報檢所需單證:一般貨物報檢所需文件:合同,發票,裝箱單,報關單,提單,報檢委託書。
2.預錄入報檢信息
根據貨物實際情況錄入報檢系統。
3.申報
報檢員對入境報檢單據檢查無誤後,到報檢前台遞單申報。
4.繳費
繳納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費。
5.放行
檢疫放行的貨物出具入境貨物通關單,需要調離到使用地檢疫的出入境電子報檢受理憑條。
6.驗貨
需要調離檢的貨物收貨人在收貨後不能自行拆開貨物,需要與受理憑條上所調離的檢疫局約檢,由調離後的檢疫局施檢。
木質包裝產品,一般要求在場站實施木質包裝檢疫。無IPPC標識的,需要進行熏蒸處理或對包裝銷毀。
進口貨物在海關放行之後,應盡快辦理商檢驗貨等手續,商檢未辦理驗貨放行前,是不得擅自使用及銷售。
空運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詳細流程介紹
一、發貨人
1、提供貨物資料:品名,件數,重量,箱規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貨人名稱、地址、電話、出貨時間,發貨人名稱、電話、地址。
2、應具備的報關資料:
A、清單、合同、發票、手冊、核銷單、機電卡等。
B、填寫報關委託書並蓋章及蓋章空白信紙1份以備報關過程中備份需要,交由委託報關的貨代或報關行進行處理。
C、確認是否具有進出口權以及產品是否需要配額。
D、根據貿易方式將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備文件交由委託報關的貨代或報關行進行處理。
3、尋找貨運代理:發貨人可自由選擇貨運代理,但應從運價、服務、以及貨代實力和售後服務等方面選擇適合的代理公司。
4、 詢價:向所選擇的貨運代理公司進行運價協商,航空運輸價格等級分為:
M 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務不同,給貨運代理公司的運價也不同,一般來說重量級別越大價格就越優惠。也可申請更優惠的運價。
二:貨運代理公司
1、委託書:發貨人與貨運代理確定運輸價格以及服務條件後,貨運代理將給發貨人一份空白「貨物托運委託書」,發貨人將如實填寫此份托運書,並傳真或交回貨運代理。
2、商檢: 貨運代理將檢查委託書內容是否齊全(不全或不規范的要補充),了解貨物是否要做商檢,並對需要做商檢的貨物進行協助辦理。
3、訂艙: 貨運代理根據發貨人的「委託書」,向航空公司訂艙(也可由發貨人指定航空公司),同時向客戶確認航班以及相關信息。
4、接貨:
A、發貨人自送貨:貨運代理應傳真貨物進倉圖給發貨人,註明聯系人、電話、送貨地址、時間等。以便貨物及時准確入倉。
B、貨運代理接貨物:發貨人需向貨運代理提供具體接貨地址、聯系人、電話、時間等相關信息,以確保貨物及時入倉。
5、運輸費用結算: 雙方在未接貨物時應該確定:
預付:本地付費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費用;
6、小貼士:
A、運輸方式:有直達、空空轉運、海空聯運。
B、運費組成:空運費(以貨代和發貨人協商運價為准)、報關費(250元/票,不滿一噸的貨物,還要另外收取50元/票制單費以及150元/票報關費用),燃油附加費以及戰爭險(以航空公司收費為准,一般情況下分別為1.0元/kg),貨站地面處理費(0.3元/kg),以及可能因貨物不同而產生的其他雜費。
三:機場/航空公司貨站:
1、理貨: 當貨物送至相關的貨站後,貨運代理會根據航空公司的運單號碼,製作主標簽和分標簽,貼在貨物上,以便於起運港及目的港的貨主、貨代、貨站、海關、航空公司、商檢、及收貨人識別。
2、過磅: 將貼好標簽的貨物交由貨站過安全檢查,過磅,以及丈量貨物尺寸計算體積重量,之後貨站將整單貨物的實際重量以及體積重量寫入「可收運書」,加蓋「安檢章」「可收運章」以及簽名確認。
3、打單: 貨運代理根據貨站的「可收運書」將全部貨物數據,打入航空公司的運單上。
4、特殊處理:可能因貨物的重要性、危險性、以及裝運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貨站將要求承運的航空公司代表進行審核,並簽字說明,才可入倉。
四、商檢:
1、單證: 發貨人必須出具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由報關行或貨代提供)。
2、向商檢預約查驗時間。
3、檢驗:商檢局將抽取貨物樣品或現場評定,做出審核結論。
4、放行:檢驗合格之後,商檢局將在「報檢委託書」上做出認證。
5、小貼士:商檢根據各類貨物的「商品編碼」監管條件進行相應的操作。
6、商檢工作時間::8:30—12:00 13:30—17:30。
五、報關行:
1、接單、送單: 客戶可自行選擇報關行,也可委託貨運代理公司進行報關,但不論如何,都需要將發貨人所准備好的所有報關資料,連同貨站的「可收運書」,航空公司的正本運單及時交給報關行,以便於及時報關,方便貨物及早通關以及運輸。
2、預錄入:報關行將根據以上文件,整理並完善所有報關文件,將數據錄入海關系統,進行預先審核。
3、申報:預錄通過後,可進行正式申報程序,將所有單證交由海關審核。
4、送單時間:根據航班時間:需在中午報關通過的貨物單證最遲需要在上午10:00點前交接給報關行;需在下午報關通過的貨物單證最遲在下午15:00點前交接給報關行。否則將加重報關行報關速度的負擔,也可能導致貨物不能進入預計航班,或因情況緊急而造成貨站收取超時費用(0.5/kg)。
5、報關行工作時間:8:30--17:30,但可根據客戶需要隨時上班。
空運貨物要提前一天中午送到倉庫,而且貨物到倉庫以後才能報關。
六、海關
1、審單:海關將根據報關資料審核貨物以及單證。
2、查驗:抽查或者由貨運代理自查(後果自負)。
3、征稅:海關根據貨物的類別,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收取稅收,並填寫核銷單(以便貨物出口後,貨主退稅用)。
4、放行:以上手續完備後,海關將對貨物進行放行,在相關單證上加蓋海關放行章,交給相關的報關行。
註:空運貨物的通關時間:一般情況下為半個工作日。
㈥ 貨物空運流程
一:發貨人
1:提供貨物資料:品名,件數,重量,箱規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貨人名稱、地址、電話、出貨時間,發貨人名稱、電話、地址。
2:應具備的報關資料:
A:清單、合同、發票、手冊、核銷單等。
B填寫報關委託書並蓋章及蓋章空白信紙1份以備報關過程中備份需要,交由委託報關的貨代或報關行進行處理。
C:確認是否具有進出口權以及產品是否需要配額。
D:根據貿易方式將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備文件交由委託報關的貨代或報關行進行處理。
3:尋找貨運代理:發貨人可自由選擇貨運代理,但應從運價、服務、以及貨代實力和售後服務等方面選擇適合的代理公司。
4:詢價:向所選擇的貨運代理公司進行運價協商,航空運輸價格等級分為:
M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務不同,給貨運代理公司的運價也不同,一般來說重量級別越大價格就越優惠。也可申請更優惠的運價。
二:貨運代理公司
1:委託書:發貨人與貨運代理確定運輸價格以及服務條件後,貨運代理將給發貨人一份空白「貨物托運委託書」,發貨人將如實填寫此份托運書,並傳真或交回貨運代理。
2:商檢:貨運代理將檢查委託書內容是否齊全(不全或不規范的要補充),了解貨物是否要做商檢,並對需要做商檢的貨物進行協助辦理。
3:訂艙:貨運代理根據發貨人的「委託書」,向航空公司訂艙(也可由發貨人指定航空公司),訂艙一般要提前一周進行,用來確認價格,避免下周發生太大的波動而引起糾紛,同時向客戶確認航班以及相關信息。
4:接貨:
A:發貨人自送貨:貨運代理應傳真貨物進倉圖給發貨人,註明聯系人、電話、送貨地址、時間等,以便貨物及時准確入倉。
B:貨運代理接貨物:發貨人需向貨運代理提供具體接貨地址、聯系人、電話、時間等相關信息,以確保貨物及時入倉。
5:運輸費用結算:雙方在未接貨物時應該確定:
預付:本地付費用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費用
6:小貼士:
A:運輸方式:有直達、空空轉運、海空聯運、陸空轉運(天津以及河北貨物較多)。
B:運費組成:空運費(以貨代和發貨人協商運價為准)、報關費(300元以內/票),燃油附加費以及戰爭險(以航空公司收費為准,一般情況下分別為2--4元/kg,根據不同航空公司收取不同的費用),貨站地面處理費(0.6元/kg),安檢費用根據貨物不同而定,地面調撥費用50元/票,以及可能因貨物不同而產生的C:其他雜費。
三:機場/航空公司貨站
1:理貨:當貨物送至相關的貨站後,貨運代理會根據航空公司的運單號碼,製作主標簽和分標簽,貼在貨物上,以便於起運港及目的港的貨主、貨代、貨站、海關、航空公司、商檢、及收貨人識別。
2:過磅:將貼好標簽的貨物交由貨站過安全檢查,過磅,以及丈量貨物尺寸計算體積重量,之後貨站將整單貨物的實際重量以及體積重量寫入「可收運書」,加蓋「安檢章」「可收運章」以及簽名確認。
3:打單:貨運代理根據貨站的「可收運書」將全部貨物數據,打入航空公司的運單上。
4:特殊處理:可能因貨物的重要性、危險性、以及裝運限制(如超大、超重等),貨站將要求承運的航空公司代表進行審核,並簽字說明,才可入倉。
四:商檢
1:單證:發貨人必須出具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由報關行或貨代提供)
2:檢驗:商檢局將抽取貨物樣品或現場評定,做出審核結論。
3:放行:檢驗合格之後,商檢局將在「報檢委託書」上做出認證。
4:小貼士:商檢根據各類貨物的「商品編碼」監管條件進行相應的操作。
5:商檢工作時間::8:30—12:00 13:30—17:30
五:報關行
1:接單、送單:客戶可自行選擇報關行,也可委託貨運代理公司進行報關,但不論如何,都需要將發貨人所准備好的所有報關資料,連同貨站的「可收運書」,航空公司的正本運單及時交給報關行,以便於及時報關,方便貨物及早通關以及運輸。
2:預錄入:報關行將根據以上文件,整理並完善所有報關文件,將數據錄入海關系統,進行預先審核。
3:申報:預錄通過後,可進行正式申報程序,將所有單證交由海關審核。
㈦ 海運和空運的操作流程是什麼
海運和空運運輸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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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托運
編制船期表。外運公司按月編印出口船期表,分發給各外貿公司及工貿企業,內列航線、船名及其國籍、抵港日期、截止收單期、預計裝船日期和掛港港口名稱(即船舶停靠的港口)。各外貿公司及工貿企業據此進行催證、備貨。
辦理托運。
外貿公司在收到國外開來的信用證經審核(或經修改)無誤後即可辦理托運。按信用證或合同內有關裝運條款填寫《托運單》並提供全套單證,在截止收單期前送交外運公司,作為訂艙的依據。
領取裝運憑證。外運公司收到有關單證後,即繕制海運出口托運單,並會同有關船公司安排船隻和艙位;然後由船公司據以簽發裝貨單,作為通知船方收貨裝運的憑證。
裝貨、裝船。外運公司根據船期,代各外貿公司往發貨倉庫提取貨物運進碼頭,由碼頭理貨公司理貨,憑外輪公司簽發的裝貨單裝船。
換取提單。貨物裝船完畢,由船長或大副簽發大副收據或場站收據,載明收到貨物的詳細情況。托運人憑上述收據向有關船公司換取提單。
換取提單貨物裝船後,托運人即可向國外買方發出《裝船通知》,以便對方准備付款、贖單、辦理收貨。如為C%26amp;F或FOB合同,由於保險由買方自行辦理,及時發出《裝船通知》尤為重要。
空運托運
空運托運。各外貿公司及工貿企業在備齊貨物,收到開來的信用證經審核(或經修改)無誤後,就可辦理托運,即按信用證和合同內有關裝運條款,以及貨物名稱、件數、裝運日期、目的地等填寫《托運單》並提供有關單證,送交外運公司作為訂航班的依據。
安排貨艙。外運公司收到托運單及有關單據後,會同中國民航,根據配載原則、貨物性質、貨運數量、目的地等情況,結合航班,安排艙位,然後由中國民航簽發航空運單。
裝貨、裝機。外運公司根據航班,代各外貿公司或工貿企業往倉庫提取貨物送進機場,憑裝貨單據將貨物送到指定艙位待運。
簽發運單。貨物裝機完畢,由中國民航簽發航空總運單,外運公司簽發航空分運單,航空分運單有正本三份、副本十二份。正本三份,第一份交給發貨人,第二份由外運公司留存,第三份隨貨同行交給收貨人。副本十二份作為報關、財務結算、國外代理、中轉分撥等用途。
發出裝運通知。貨物裝機後,即可向買方發出裝運通知,以便對方准備付款、贖單、辦理收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