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講機能托運么
Ⅰ 對講機和全站儀能辦理托運嗎
應該可以辦理托運!
Ⅱ 對講機裡面的鋰電池是否可以托運行李
原則上不可以,但是你生活的環境,檢查人員的檢查認真度。一般不會發現
Ⅲ 飛機上能帶對講機嗎
飛機上能帶對講機,對講機不是禁止攜帶物品。
乘坐飛機不能隨身攜帶,但可托運的物品:
除管制刀具以外的如水果刀、剃須刀等生活用刀、手術刀等專業刀具、化妝品,如來不及托運,可以辦理相關手續後,在規定時間內由安檢部門代為保管。
乘坐飛機嚴禁攜帶及托運的物品:
槍支(含各種模擬玩具槍、微型發射器及各種類型的攻擊性武器)、彈葯、軍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性物品、危險溶液及其他禁運物品帶上飛機或夾在行李、貨物中托運。凡攜帶或夾帶上述物品的一經查出,立即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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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飛機的注意事項:
旅客必須在承運人規定的時限,憑客票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辦理乘機手續,乘機證件需要與購票時所持證件保持一致。在乘機前,旅客及其行李(含托運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必須經過安全檢查。
旅客退票,除憑有效客票外,還應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按承運人有關規定辦理。旅客退票時,首都航空按客票的票價及其適用條件收取退票費。旅客一旦退票,不能再次恢復原客票的使用。
客票的乘機聯必須按照客票所列明的航程,從始發地點開始順序使用。旅客購票後,如要求變更航班、日期,承運人將根據實際可能和運輸條件給予辦理。
國內運輸客票的有效期為一年。定期客票自旅客開始旅行之日起計算,不定期客票自填開客票之次日零時起計算。完全未使用的定期客票按不定期客票計算客票有效期。特種票價客票的有效期以承運人的規定為准。
Ⅳ 對講機可以帶上飛機嗎
可以帶上飛機,但是在飛行全程不可以打開使用,起飛的時候飛機廣播會提示:手機,無線電收發機,無線電遙控玩具等必須全程關閉..
Ⅳ 飛機可以托運對講機嗎.
對講機的充電電池等等是干電池可以托運,但是不能太多,一兩組不影響,如果太多,機場人員會要求你扔掉。
Ⅵ 出境是否可以托運對講機
數量過多,每個人攜帶一個,如果是同一個旅行團也不行,建議直接咨詢南方航空回公司http://ec.cs-air.com/B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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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坐飛機把對講機放在行李箱
可以,前提是關閉對講機,電池拆卸,與主機分離攜帶。
Ⅷ 對講機能帶上飛機么
在我們過安檢的時候如果被發現攜帶對講機,安檢員會要求你關閉對講機並且把對講機電池拆卸下來,與主機分離攜帶,會強調禁止在飛機上開機並使用對講機。
那這是為什麼呢?因為相對於手機U/V頻段的對講機對航空安全影響特別大,航空通信頻率基本上接近V頻段的對講機頻率,而且對講機的發射功率也很大,如果在飛機上使用對講機,會干擾飛機通訊或者飛行,從而有可能造成事故。
所以對講機可以攜帶上飛機,但是禁止使用且電池和主機必須分離。
Ⅸ 對講機能不能帶上飛機
對講機可以帶上飛機,對講機不是禁止攜帶物品。禁止乘機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包括:
一、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軍用槍、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發令槍等。
3、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等。
4、軍械、警械: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國家禁止的槍支、械具: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電擊器、防衛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二、爆炸物品類,包括:
1、彈葯:炸彈、手榴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和子彈(空包彈、戰斗彈、檢驗彈、教練彈)等。
2、爆破器材: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系統、爆破劑等。
3、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經國務院批准由公安部頒布實施的《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長度超過匕首的單刃刀、雙刃刀以及其它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等。
少數民族由於生活習慣需要佩帶、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屬於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銷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氫氣、氧氣、丁烷等瓶裝壓縮氣體、液化氣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水燃燒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體;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易燃固體;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等各種無機、有機氧化劑。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劇毒農葯等劇毒物品。
六、腐蝕性物品:包括硫酸、鹽酸、硝酸、有液蓄電池、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幹擾飛機上各種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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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飛機的注意事項:
為了旅客和其他乘客以及機組人員的安全,請將隨身攜帶行李存放於座位上方的行李架或前面座椅下,緊急出口座位附近(包括機翼位置出口及客艙首行)的乘客行李必須存放於座位上方行李架,以確保行李不會阻礙緊急情況下的疏散。
航空公司會在辦理乘機手續和登機前對旅客隨身攜帶的行李進行檢查。請務必將超重、超大、超件的隨身行李辦理托運手續。如攜帶的行李超過免費行李額度,須支付逾重行李費,並統一放置在飛機貨艙內。
根據《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42號),隨身攜帶的超額行李如不符合相關規定,須在值機櫃台、自助行李托運設備重新辦理,有可能無法與旅客同一個航班抵達目的地。
留學生、勞務、海員額外免費行李額需在出票時與代理人或南航直屬售票處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文件後,代理人和直屬售票處給予行李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