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部合同
『壹』 求一份物流公司的合同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名稱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 備注
窗框、扇 件 500 無外包裝
合計 / / / 500 /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裝車和卸貨的數量一致,貨物完好,承運方簽托運方出庫單。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托運方負責裝卸。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托運方出庫單收貨,確認貨物完好。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費:¥0.00,人民幣 仟 佰 拾元整。轉帳或現金,貨到目的地日期起,30日內付款。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後,托運方需要變更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准進行包裝捆紮,遵守有關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按貨物運輸合同的約定,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指定的收貨人移交託運的貨物。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卸貨,並在運輸清單上簽名確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貳仟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第十一條、爭議及其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執行過程中需對合同變更而需簽訂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的簽章必需與本合同一致。凡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採取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維護各自權益,可以向己方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本合同雙方簽字並蓋章後即生效,傳真件同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托運方: 承運方: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
電 話:______ 電 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號: 帳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貳』 貨運合同的協議書
合 同 編 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委託方:
xx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xx國際貨運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在互相協商公平合法的基礎上,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於裝運前 5 天向乙方提供海運出口委託單,並協助乙方拖車至甲方指定工廠裝運貨物。
2. 甲方應對其提供的核銷文件、發票、裝箱單等有關文件、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3. 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及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甲方不得以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4. 甲方應對因未能履行上述第一條第二款之責任或其他自身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後果負責。
5. 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且不得以次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第二條 乙方責任總的:甲方貨交乙方後,乙方對甲方貨物到達目的港期間及到達目的港貨交買主後60天內的貨物的質量、重量及包裝等承擔一切責任。
1. 乙方應在接收到海運委託單後,及時與甲方溝通航運信息,並安排拖車將貨物運至倉庫。
2. 乙方應在收到貨後給委託方收據或倉庫證明,並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確保甲方貨物及包裝完全無損無缺。
3. 乙方應在裝運前規定時間內,代理報關、商檢及保險等裝船前的一切手續,確保甲方貨物及時運出。
4. 乙方應在接管貨物後,三天內辦妥上述第二條第三款一切手續及安排貨物裝船。
5. 乙方代理甲方投保被保險人(受益人)為甲方的海洋運輸保險的一切險種, 並將保單正本3份全數及時提交甲方。
6. 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核銷單、報關單及全套3份正本2份副本已裝船清潔提單全數提交給甲方。
7. 乙方確保返還及提交給甲方的全部單證清潔無損、無缺。
8. 乙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及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向甲方提供相應證明費用發生的票據。
9. 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且不得以次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結算
1. 出口貨物裝船完畢,乙方簽發提單/運單,將其提交給甲方,並開出運雜費清單及發票。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後,應在__15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2. 對乙方來出的運雜費帳單甲方若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15__ 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並協 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3. 在乙方履行上述第二條款責任確保甲方貨物安全到收達買主且經買主對貨物數量、質量及包裝等確認無損後據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甲方進行付款,如未能在__70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如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合同價款的__15__%滯納金。
4. 本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15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匯率中間價執行,另有約定除外。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合同價款的__15__%違約金。
2. 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 1000___元。
3. 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及包裝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並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15__%的違約金。
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合同價款的__15__%違約金。
5. 乙方提供的單證缺損、瑕點,乙方按每票每一個瑕點 150 元償付罰金給甲方,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單據被乙方遺失按票面金額賠償給甲方,如缺損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6. 甲方貨交乙方後,乙方對甲方貨物到達目的港期間及到達目的港貨交買主後60天內的貨物的質量、重量及包裝等承擔一切責任,如有損失按實際損失金額的1.2倍賠償給甲方。
第六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3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傳真件同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方(簽章)
xx貿易有限公司
代理方(簽章):
時間:
時間:
『叄』 如何與物流公司簽定運輸合同
你要與物流公司簽訂合同的時候,他們就會拿出一個早就列印好了的合同,你看他們有什麼滿意的沒有,如果有補充的還可以寫上。
『肆』 貨運合同問題
我國合同法第311條明確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版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權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從中可以看出,我國法律對貨損責任採取過錯推定原則,即如果承運人無法舉證「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這三類免責情況的,便要承擔賠償責任。由此可見,當托運人或者收貨人因貨損向承運人主張索賠時,其只需要證明運輸合同成立、貨物交運以及貨損發生的事實,而無須舉證證明承運人的運輸行為具有不當或者其他過錯行為;只要承運人無法證明合同法該條規定的三類免責情形的存在,承運人就應當對貨損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伍』 物流合同問題
由你們簽字蓋章的那個合同有效。但必須關注一個問題
即國家法律針對霸王條款的一些規定。其實這兩個(事先簽好的合同、托運單)都可以作為雙方的一個約定。只不過托運單的約定應該在大合同的范圍之內,簡言之,填寫托運單是在大合同被執行的條件下才發生的。
托運單上註明的條款(絕大大多數運輸公司都會註明,如果不投保將會按照運費的幾倍進行賠償,大致也就在2-6倍),有關賠償的這條,包括過了多少時間的追溯期運輸公司概不負責等等說法,其實在法律上都是霸王條款,如果真的起訴的時候很難有立足之地。而目前法律中有關貨品損傷的約定大致是「只要托運方能夠提供貨物價值方面的文件,那麼運輸方就應該按照貨物價值進行賠償」。
但如果托運方已經投保,那麼就應該按照當時的聲明價值進行賠償。
另外,大合同中,你規定按照貨值的1.2倍賠償,也同樣屬於霸王條款。如果真的出現大的問題,雙方訴諸法律,也不會得到支持。
但如果小額的破損,你放心,如果貨運部還想拉你的貨品,他們是肯定會認賠的,關鍵就是在長期的合作中出現的大的破損。這點,你可以這么來做。
1. 要求貨運部購買統一的保險。
這個在物流行業非常普遍,一般的成型的貨運部均會購買這種保險,形式也非常簡單,一次性交給保險公司1-5萬元,保險公司會承諾一年3000-7000萬的賠付,而且報保險的條款也比較松,只要證明文件齊全,在發車後3天內登記即可。所以這種保險也大受中小型物流企業的好評。
有了這個保險,大宗的事故,基本有保險公司兜著,保險公司免賠的部分,貨運部再負擔,也就不是什麼大的問題了。
2. 稍微調一下運費,在大合同中註明,運費中已經包含保險費,費率啥的可以模糊一些。在托運書填寫的時候,盡量寫清品名。別含糊的寫「電腦」最好寫「Dell ****筆記本」等比較清楚的品名,就是為了萬一發生問題之後,提供價值證明比較方便。
3. 既然你認為對方的托運單上的背書是霸王條款,那麼你可以不填寫,在大合同的附件中你可以設計一下雙方的交接文件模式,每次對方提貨的時候,由對方指定的人在你的文件上簽字確認,原件留存你處。這樣就避免兩個「合同」執行標准不一的扯皮。你設計的這個交接文件,甚至可以用無碳復寫紙列印,這樣多幾聯也可以作為收貨客戶簽收之用,即規避了風險,又提升自己企業的層次(紙上還可標注你企業的logo,或者銷售電話啥的,最終給到收貨客戶簽收,收貨人感覺你的公司也是蠻正規的,比給他們一張貨運部的皺巴巴的單據要好得多。)
『陸』 貨運合同的樣本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准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准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准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