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航飛機托運
A. 國航國際航班托運行李限重多少
一、中日航線及自至美洲(不包括夏威夷)的航線:
1、頭等艙、公務艙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頭等艙、公務艙兩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額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2、經濟艙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經濟艙兩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額為23千克,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持嬰兒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一件行李,但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厘米,另可免費托運一輛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如客艙空間允許,在徵得乘務長同意後可帶入客艙。
註:全航程為國航實際承運的日本與各大洲之間且經中國大陸境內轉機的航線,同樣適用上述規則。
二、除中日航線及自至美洲航線外的其它航線、夏威夷航線:
1、頭等艙、公務艙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頭等艙、公務艙兩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額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2、超級經濟艙免費托運行李規定(僅適用於2012年1月1日(含)以後旅行的北京—新加坡、北京—德里航線):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超級經濟艙一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額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3、經濟艙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經濟艙一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額為23千克,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持嬰兒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一件行李,但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厘米,另可免費托運一輛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如客艙空間允許,在徵得乘務長同意後可帶入客艙。
超過上述規定的件數、重量或尺寸的行李應交付逾重行李費。
(1)國航飛機托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中規定:
第二十五條 航空器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在禁煙區吸煙;
(二)搶佔座位、行李艙(架);
(三)打架、酗酒、尋釁滋事;
(四)盜竊、故意損壞或者擅自移動救生物品和設備;
(五)危及飛行安全和擾亂航空器內秩序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六條 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和其他人員及其攜帶的行李物品,必須接受安全檢查;但是,國務院規定免檢的除外。
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不準登機,損失自行承擔。
第二十七條 安全檢查人員應當查驗旅客客票、身份證件和登機牌,使用儀器或者手工對旅客及其行李物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可以從嚴檢查。
已經安全檢查的旅客應當在候機隔離區等待登機。
第二十八條 進入候機隔離區的工作人員(包括機組人員)及其攜帶的物品,應當接受安全檢查。
接送旅客的人員和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候機隔離區。
第二十九條 外交郵袋免予安全檢查。外交信使及其隨身攜帶的其他物品應當接受安全檢查;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條 空運的貨物必須經過安全檢查或者對其採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貨物托運人不得偽報品名托運或者在貨物中夾帶危險物品。
第三十一條 航空郵件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發現可疑郵件時,安全檢查部門應當會同郵政部門開包查驗處理。
第三十二條 除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外,乘坐民用航空器的,禁止隨身攜帶或者交運下列物品:
(一)槍支、彈葯、軍械、警械;
(二)管制刀具;
(三)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放射性物品;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禁運物品。
第三十三條 除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物品外,其他可以用於危害航空安全的物品,旅客不得隨身攜帶,但是可以作為行李交運或者按照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由機組人員帶到目的地後交還。
對含有易燃物質的生活用品實行限量攜帶。限量攜帶的物品及其數量,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規定。
B. 上國航飛機不能帶什麼
禁止攜帶槍支(含各種模擬玩具槍、微型發射器及各種類型的攻擊性武器)、彈葯、軍械、警械、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性物品、危險溶液及其他禁運物品。
《禁止旅客隨身攜帶或者托運的物品》
(一)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
1、軍用槍、公務用槍: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
2、民用槍: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發令槍等。
3、其他槍支:樣品槍、道具槍等。
4、軍械、警械:警棍、軍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
5、國家禁止的槍支、械具: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電擊器、防衛器等。
6、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二)爆炸物品類,包括:
1、彈葯:炸彈、手榴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和子彈(空包彈、戰斗彈、檢驗彈、教練彈)等。
2、爆破器材: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系統、爆破劑等。
3、煙火製品:禮花彈、煙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管制刀具:指1983年經國務院批准由公安部頒布實施的《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
帶有自鎖裝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長度超過匕首的單刃刀、雙刃刀以及其它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尖刀等。少數民族由於生活習慣需要佩帶、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屬於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銷售、使用。
(四)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氫氣、氧氣、丁烷等瓶裝壓縮氣體、液化氣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水燃燒物品。
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體;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等易燃固體;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等各種無機、有機氧化劑。
(五)毒害品:包括氰化物、劇毒農葯等劇毒物品。
(六)腐蝕性物品:包括硫酸、鹽酸、硝酸、有液蓄電池、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飛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幹擾飛機上各種儀表正常工作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等。
(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
(2)國航飛機托運擴展閱讀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第三十六條承運人承運的行李,只限於符合本規則第三條第二十三項定義范圍內的物品。承運人承運的行李,按照運輸責任分為托運行李、自理行李和隨身攜帶物品。
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夾入行李內托運。承運人對托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國家規定的禁運物品、限制運輸物品、危險物品,以及具有異味或容易污損飛機的其他物品,不能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承運人在收運行李前或在運輸過程中,發現行李中裝有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運輸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絕收運或隨時終止運輸。
旅客不得攜帶管制刀具乘機。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鈍器應隨托運行李托運,不能隨身攜帶。
第三十七條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承運人可以拒絕收運: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二)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五)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
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徵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托運。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厘米。
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C. 中國國航行李托運規定
一、托運行李規定:
1、重量限制
每件行李重量須大於等於2千克(4磅),且小於等於32千克(70磅);
超過32千克(70磅)的托運行李,須分成兩件托運行李。
2、尺寸限制
每件普通托運行李的長、寬、高三邊之和,須大於或等於60厘米(24英寸),小於或等於203厘米(80英寸包括滑輪和把手)。
二、隨身攜帶行李規定:
1、每位頭等艙、公務艙旅客可攜帶兩件隨身物品,且每件重量不得超過8千克(17磅);
2、每位經濟艙旅客可攜帶一件隨身物品,且重量不得超過5千克(11磅)。
每件隨身攜帶物品長、寬、高三邊分別不得超過55厘米(22英寸)、40厘米(16英寸)、20厘米(8英寸),保證可以放置在航空器客艙上方的封閉式行李架內,或放置在您的前排座椅下。
3、如不能以上述方式放置,或由於超重超大的原因,或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則應當作為托運行李運輸。
(3)國航飛機托運擴展閱讀:
中國國航其他行李規定:
1、不建議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的物品
現金、有價票證、珠寶、貴重金屬及其製品、古玩字畫、電腦、個人電子設備、樣品等貴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資料、旅行證件等物品以及個人需定時服用的處方葯。
2、需徵得國航同意方可運輸的物品
精密儀器、電子產品及精密設備、音響、洗衣機、電冰箱、計算機、錄音機等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在托運時應具有出廠包裝或符合國航要求的包裝。上述物品不在免費托運行李之列,應作為超重行李收取費用。國航將根據托運行李的政策規定對此類物品承擔責任。
3、乾冰、液體飲料、液體化妝品及日用品
既可托運也可作為隨身行李攜入客艙。乾冰應在低溫下冷藏,每位乘客攜帶的乾冰總重量不應超過2.5公斤(5磅)。根據CAAC的規定,每名乘客不得攜帶兩瓶(每瓶容積不超過500毫升)以上碳酸飲料、礦泉水、茶、牛奶、酸奶、果汁等。
乘客可在通過機場安檢或符合限制規定的情況下購買飲料。除安檢後在機場購買的酒精飲料外,乘客不得攜帶其他酒精飲料。每名乘客可攜帶兩瓶1公斤以下酒精飲料,總體積不得超過1000毫升。
旅客可攜帶350毫升以下瓶裝衣領凈、摩絲、增白劑、殺蟲劑及空氣清新劑。攜帶香水的體積應在500毫升以下。乘客不得攜帶任何體積超過1000毫升或重量超過1公斤(2.2磅)的類似物品。
D. 坐中國國際航空托運行李規定
(免費隨身攜帶物品)非托運行李的體積應能置於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閉式行李架內。A.免費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頭等艙、公務艙旅客以8千克為限,每位經濟艙旅客以5千克(11磅)為限;
B.持頭等艙、公務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長、寬、高分別不超過55CM(21英寸)、40CM(15英寸)、20CM(7英寸);
C.超過上述重量、件數、體積限制的物品,應作為托運行李托運。下列物品不得作為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也不得作為免費隨身攜帶物品帶入客艙運輸:危險品、 槍支(獵槍和體育運動用槍支除外)、軍用或警用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 活體動物、帶有明顯異味的鮮活易腐物品(如:海鮮、榴槤等)。
美國、加拿大、巴西航線經濟艙行李免費托運規定 在執行計件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每名乘客可免費托運兩件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出23公斤(50磅),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英寸),兩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273厘米(107英寸)。 公務艙與頭等艙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在執行計件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每名乘客可免費托運兩件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出32公斤(70磅),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英寸)。
白金卡會員行李免費托運規定 在執行計件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白金卡會員在原有艙位的免費行李額上增加1件免費行李。
每件行李重量限額為:頭等艙/公務艙32公斤、經濟艙23公斤,每件行李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金卡會員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在執行計件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金卡會員在原有艙位的免費行李額上增加1件免費行李。
每件行李重量限額為:頭等艙/公務艙32公斤、經濟艙23公斤,每件行李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銀卡會員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在執行計件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銀卡會員乘坐國航國航實際運營掛國航航班代碼航班時,在原有艙位的免費行李額上增加1件免費行李。每件行李重量限額為:頭等艙/公務艙32公斤、經濟艙23公斤,每件行李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按成人票價10%購買機票的嬰兒行李免費托運規定 在執行計件制行李運輸的航線上,可免費托運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出23公斤,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厘米(45英寸)。 另可免費托運一輛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如客艙空間允許,在徵得乘務長同意後可帶入客艙。 尺寸和重量超標的行李 中美、中巴航線每件重量超過45公斤以上的行李不予收運
中加航線每件重量超過32公斤以上的行李不予收運
中美、中加、中巴航線超標行李收費標准: 請點擊,參看具體詳情 托運行李包裝托運行李應進行適當包裝和固定,以保證能承受一定的壓力,且在正常操作條件下可以安全地被卸載和運輸。
托運行李的包裝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應鎖好,避免遭竊。 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李袋不能捆紮成一個。 額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運行李包。 竹製編織筐、網袋、繩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纏繞於行李四周。 乘客姓名、具體地址和電話號碼應在行李包內側和外側寫明。 不允許作為托運行李或夾入行李內托運的物品您的托運行李中不得放置或夾帶下列物品。
國航對托運行李中放置或夾帶下述物品的遺失和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責任。現金、有價票證、珠寶、貴重金屬及其製品、古玩字畫、電腦、個人電子設備、樣品等貴重物品、易碎或易損壞物品、易腐物品、鋰電池、重要文件和資料、旅行證件等物品以及個人需定時服用的處方葯。詳情請向國航當地營業部查詢。 三邊之和不超過158厘米(62英寸)、可視作行李的物品包括 睡袋或鋪蓋卷 帆布背包、背囊等 滑雪板/滑雪設施——包含一對滑雪橇/一幅滑雪板和滑雪桿的滑雪背包。包含一雙滑雪靴的足袋。 高爾夫用具——包含高爾夫球棒和一雙高爾夫球鞋的高爾夫袋。 桶形袋或22型袋 自行車——單座旅行自行車或賽車,非機動型,包裝符合規定,手把旋向兩邊,腳踏板卸下。 標准滑水板,尾波板或一對標准滑水橇 釣魚用具——經過適當的包裝,其數量不超過兩幅釣桿、一幅卷軸、一副抄網、一雙釣魚靴和一個工具盒 運動槍支——一個步槍盒,內裝步槍不超過兩支、火葯不超過5公斤(11磅)、一個射擊墊、一個消音器和一件小型步槍工具,或兩支散彈獵槍和兩個散彈獵槍盒, 或一隻手槍盒,包含5把以內手槍 、5公斤(11磅)火葯、消音器、一部手槍望遠鏡和一件小型手槍工具。此類火器的可接受性視攜帶者的具體情況而定。 長度不超過100厘米(39英寸)的樂器。
E. 國航國際航班行李托運和攜帶的要求是什麼
中日航線及自至美洲(不包括夏威夷)的航線免費行李托運額:
1、頭等艙、公務艙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頭等艙、公務艙兩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額為32千克,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2、經濟艙免費托運行李規定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經濟艙兩件行李,每件行李的重量限額為23千克,每件行李的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
持嬰兒客票的旅客免費行李額為一件行李,但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15厘米,另可免費托運一輛折疊式嬰兒車或搖籃。如客艙空間允許,在徵得乘務長同意後可帶入客艙。
註:全航程為國航實際承運的日本與各大洲之間且經中國大陸境內轉機的航線,同樣適用上述規則。
(5)國航飛機托運擴展閱讀
民航旅客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作為行李托運的物品:
1、銳器
該類物品帶有鋒利邊緣或者銳利尖端,由金屬或其他材料製成的、強度足以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器械,包括但不限於:
①日用刀具(刀刃長度大於6厘米),如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裁紙刀。
②專業刀具(刀刃長度不限),如手術刀、屠宰刀、雕刻刀、刨刀、銑刀。
③用作武術文藝表演的刀、矛、劍、戟等。
2、鈍器
該類物品不帶有鋒利邊緣或者銳利尖端,由金屬或其他材料製成的、強度足以造成人身嚴重傷害的器械,包括但不限於:
棍棒(含伸縮棍、雙節棍)、球棒、撞球桿、板球球拍、曲棍球桿、高爾夫球桿、登山杖、滑雪杖、指節銅套(手釘)。
3、其他
其他能夠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對航空安全和運輸秩序構成較大危害的物品,包括但不限於:
①工具,如鑽機(含鑽頭)、鑿、錐、鋸、螺栓槍、射釘槍、螺絲刀、撬棍、錘、鉗、焊槍、扳手、斧頭、短柄小斧(太平斧)、游標卡尺、冰鎬、碎冰錐。
②其他物品,如飛鏢、彈弓、弓、箭、蜂鳴自衛器以及不在國家規定管制范圍內的電擊器、梅斯氣體、催淚瓦斯、胡椒辣椒噴劑、酸性噴霧劑、驅除動物噴劑等。
F. 國航的國際航班可以托運的行李和手上的行李限重分別是多少
航空公司規定,每位旅客可以攜帶一件行李隨身登機 ,其中行李箱規格應不超過20寸,重量應小於5kg。
對於托運行李,國際航班規定頭等艙和公務艙的每位乘客不超過2件,每件不超過32kg,經濟艙乘客不超過一件,每件不超過23kg。如超重或超件則需額外支付高昂的費用,且超重後總重量亦不應超過45kg。
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的免費行李額為兩件,行李重量按旅客所付的票價座位等級計算。
國際航線免費行李額分為計重免費行李額和計件免費行李額兩種。
1、計重免費行李額:
按照旅客所付的票價座位等級,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免費行李額為:一等艙為40公斤(88磅),公務艙為30公斤(66磅),經濟艙(包括旅遊折扣)為20公斤(44磅),按成人全票價百分之十購票的嬰兒無免費行李額。
2、計件免費行李額:
按照旅客所付的票價座位等級,每一全票或半票旅客的免費行李額為兩件,每件長、寬、高三邊之和不得超過158厘米(62時),每件重量不得超過32公斤。
但持有經濟艙(包括旅遊折扣)客票的旅客,其兩件行李長、寬、高的總和不得超過273厘米(117時),按成人全票價百分之十購票的嬰兒無免費行李額。
(6)國航飛機托運擴展閱讀
當您攜帶手機、手提電腦、攝像機等含鋰電池電子設備乘機時,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品運輸法規文件及民航主管當局頒發的《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要求,請遵守以下乘機安全提示:
一、請謹記:
禁止攜帶已損壞的或召回的鋰電池;
禁止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或標識不清的鋰電池或充電寶;
請購買正規鋰電池或充電寶!
二、備用鋰電池和充電寶
禁止將備用電池和充電寶放入托運行李,請放入手提行李。
充電寶在飛行時應全程處於關閉狀態。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為電子設備充電,禁止在飛機上對充電寶充電,禁止開啟充電寶的其他功能。
G.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 行李托運規則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免費托運行李要求
出票日期為2014年6月15日(含)之後的國際、地區航線客票免費行李額:
國航在國際、地區航線上執行計件制托運行李規則。
除美國航線外,通常情況下,如果您旅程中航空地理距離最長或最重要的航段是由國航實際運營,則此段運輸的免費托運行李規則按下述規定執行;
涉及美國航線時,如您行程中首個航段是掛國航航班號(註:可能實際承運人不是國航),則全航程的免費行李規則也將按照下述規定執行:
H. 國航飛機每人可以托運行李重量規定是什麼
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對其版有相應的規定:權
第三十七條 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徵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托運。
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
(8)國航飛機托運擴展閱讀: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相關法條:
第六十九條旅客運輸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均由機站承擔責任:
1.由於飛機在發售客票中填錯發車的日期、班次、開車時間,造成旅客誤乘或漏乘的。
2.由於檢票、登機、填寫路單失誤造成旅客誤乘、漏乘的。
3.在機場保管、裝卸、交接過程中造成旅客寄存物品和托運行包損壞、滅失或錯運的。
4.由於不按時檢票或不及時接車造成飛機晚點運行的。
5.由於站方原因發生的其他問題。
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需要安排旅客改乘其他航班,行李運輸應隨旅客作相應的變更,已收逾重行李費多退少不補;已交付的聲明價值附加費不退。
I. 國航乘飛機托運行李規定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
計重免費行李 ---頭等客位乘客 :40 公斤;商務客位乘客: 30 公斤;經濟客位乘客 :20 公斤。 隨身攜帶物品 除計重免費行李額外,每位旅客還可隨身攜手下列物品氏:女用手 提包一個、大衣或雨衣一件或旅行用毛氈一條、手杖一根或傘一把、在飛行途中用的少量讀物、小型照相機一架、小型望遠鏡一具、嬰兒食品、嬰兒搖籃一個、供病人行動的可折疊的輪椅或一副拐杖或撐架或假肢。
不準做行李運輸的物品 ---旅客的交運行李和自理行李內不得夾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質、磁性物質及其他危險物品。旅客不得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運輸過程中有關國家法律、政府命令和規定禁止出境、入境或過境的物品及其他限制運輸的物品。旅客乘飛機不得攜帶武器、利器和凶器。交通行李內不得裝有貨幣、珠寶、金銀製品、票證、有價證券和其他物品。
行李賠償 ---托運行李如發生丟失或損壞,由航空公司負責賠償,賠償金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 50 元。如行李價值每公斤低於 50 元時,按實際價值賠償。
行李聲明價值 ---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 50 元時,可以辦理行李聲明價值,航空公司收取相應的聲明價值附加費。聲明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一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 8000 元。如此件行李丟失,航空公司按聲明價值賠償。
中國南方航空公司
隨身攜帶物品---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公務艙或經濟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上述兩項總重量均不得超過5公斤。超過規定件數、重量或體積的物品,要按規定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免費行李額---持成人票或兒童票的旅客,每人免費托運行李的限額為:頭等艙40公斤,公務艙30公斤,經濟艙20公 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不準作為行李運輸的物品---旅客不得在托運行李或隨身攜帶物品內夾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放射性物品,可聚合物質,磁性物質及其它危險物品。旅客乘坐飛機不得攜帶武器、管制刀具、利器和凶器。
不準在托運行李內夾帶的物品---旅客不得在托運行李內夾帶重要文件、資料、外交信袋、證券、貨幣、匯票、貴重物品、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它需要專人照管的物品。西南航對托運行李內夾帶上述物品的遺失或損壞,按一般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
行李包裝---托運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扣完好、捆紮牢固,並能承受一定壓力。對包裝不符合要求和不符合運輸條件的行李,西南航可拒絕托運。
行李賠償---托運行李如發生損壞或丟失,屬西南航責任的由西南航負責賠償。賠償限額每公斤不超過人民幣50元。 按實際托運重量計算。
行李聲明價值---托運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可以辦理行李聲明價值並向西南航支付聲明價值附加費。聲明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位旅客的行李聲明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如辦理了聲明價值的行李損壞或丟失,西南航按聲明價值賠償,若行李的聲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