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貨運托運 » 空運貨物受潮索賠

空運貨物受潮索賠

發布時間: 2021-02-22 01:21:26

① 航空運輸貨物損壞和丟失如何辦理索賠手續

一般航空貨物運輸,建議客戶投國際運輸一切險,如果客戶不投任何保險,航空公司按照USD20.00/KG. 所以對於貨值比較高的貨物,建議客戶一定要投保險。否則出現破損或者丟失,索賠金額會非常低。

空運索賠的賠償條款

1、航空貨物運輸中,如果發生貨損貨差,首先追查責任方,是代理責任還是承運人責任,不論是哪方責任一般均按《華沙公約》條款進行賠償,也就是按航空總運單、分運單背面條款進行賠償,一般根據貨物計費重量,最高賠償額為每公斤20美元,其餘部分由貨主向保險公司提賠(即貨物在處運前辦理了保險)。
2、進口貨物在卸機後,如有殘損或短少,民航須在48小時內向飛機承運人提出。
3、外運公司作為貨主代理人,應盡力維護貨主利益,在與民航交接貨物時,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件數短少時,應在接貨同時,取得民航貨運的商務記錄,屆時憑此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賠。
4、航空快件的運輸與一般貨物運輸一樣也有索賠條款,每個代理的快件運單背面均有說明。如果快件在傳遞過程中丟失,也要追查在哪個環節上丟失,責任方在哪裡。每份國際快件的最高賠償為100美元。凡是委託外運公司快件代理出口的塊件,如有丟失,外運公司一般免費提供一次寄件。
5、索賠通知與訴訟時效。根據華沙公約的規定,在貨物遭受損害的情況下,收貨人或有關當事人應於收到貨物之日起7天之內提出書面通知。在延遲交貨的情況下,收貨人應於貨物收到之日後14天之內提出索賠通知。如在以上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則作為托運人放棄該項索賠。
6、1955年的《海牙議定書》對托運人提出的書面通知做了修改,由原來的7天該為14天,延遲交貨由原來的14天改為21天。訴訟在兩年內提起,即從貨物到達之日,或從運輸終止之日起,過了該期限沒有提起訴訟,則作為托運人放棄了該項訴訟權利 。

③ 航空托運的行李、貨物受損或延誤的,要求賠償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34條規定,托運行李或貨物發生損失或延誤的,旅客應當在發生損失後向承運人提出異議,異議期分別為:

.托運行李發生損失的,至遲應當自收到托運行李之日起7日內提出。

.托運行李發生延誤的,至遲應當自托運行李交付旅客處置之日起21日內提出。

.托運貨物發生損失時,至遲應當自之日起14日內提出。

.托運貨物延誤的,至遲應當自貨物交付託運貨物之日14日內提出。

該條還規定:「任何異議均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問內寫在運輸憑證上或者另以書面提出。」因此,消費者在收到托運行李或貨物時,要認真檢查行李是否有損毀或延誤,如有則應在有效異議期內及時向承運人提出。旅客如不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異議,則會喪失索賠勝訴的可能。並將異議以書面形式加以落實,以防在解決糾紛時承擔敗訴責任。

④ 國際空運索賠如何處理

航空貨物運輸所承運的貨物,由托運方交承運方起,承運方即對所運物負有責任,直至承運方將貨物交收貨方為止,這一段時間稱為承運責任其間。因裝卸、運送、保管、交付過程不妥善,而發生貨物損壞或丟失事故,稱作貨損貨差。

航空公司是承運人,航空運單是交貨憑證,作為航空運輸代理如外運公司,也有自己的運單(空運上又稱航空分運單),航空運單和航空分運單背面,均有責任劃分和賠償條款。
1、航空貨物運輸中,如果發生貨損貨差,首先追查責任方,是代理責任還是承運人責任,不論是哪方責任一般均按《華沙公約》條款進行賠償,也就是按航空總運單、分運單背面條款進行賠償,一般根據貨物計費重量,最高賠償額為每公斤20美元,其餘部分由貨主向保險公司提賠(即貨物在處運前辦理了保險)。

2、進口貨物在卸機後,如有殘損或短少,民航須在48小時內向飛機承運人提出。

3、外運公司作為貨主代理人,應盡力維護貨主利益,在與民航交接貨物時,發現貨物外包裝有破損或件數短少時,應在接貨同時,取得民航貨運的商務記錄,屆時憑此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賠。

4、航空快件的運輸與一般貨物運輸一樣也有索賠條款,每個代理的快件運單背面均有說明。如果快件在傳遞過程中丟失,也要追查在哪個環節上丟失,責任方在哪裡。每份國際快件的最高賠償為100美元。凡是委託外運公司快件代理出口的塊件,如有丟失,外運公司一般免費提供一次寄件。

5、索賠通知與訴訟時效。根據華沙公約的規定,在貨物遭受損害的情況下,收貨人或有關當事人應於收到貨物之日起7天之內提出書面通知。在延遲交貨的情況下,收貨人應於貨物收到之日後14天之內提出索賠通知。如在以上規定期限內沒有提出,則作為托運人放棄該項索賠。

6、1955年的《海牙議定書》對托運人提出的書面通知做了修改,由原來的7天該為14天,延遲交貨由原來的14天改為21天。訴訟在兩年內提起,即從貨物到達之日,或從運輸終止之日起,過了該期限沒有提起訴訟,則作為托運人放棄了該項訴訟權利。

在空運過程中,經常會接到客戶由於貨物發生延誤或遺失而向貨運代理提起的索賠要求,索賠事宜不能得以及時妥善處理將嚴重影響與客戶的關系,甚至失去客戶,但在處理過程中,貨運代理的利益往往與客戶的利益或要求相矛盾的,解決矛盾就成處理索賠的關鍵。

因此,首先應該明確那些索賠是貨運代理的受理范圍內。按照《華沙公約》和《海牙議定書》規定,由IATA統一制訂並印在航空運單的運輸契約第二十條指出,運單中指明的收獲人遇到下列情況時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承運人作出書面投訴,超過規定期限未作出書面投訴,即被視為是自動放棄了應享有的權利。
1.第十三條(3) 規定:「如果承運人承認貨物已經遺失或貨物在應該到達的日期七天後尚未到達,收貨人有權向承運人行使運輸合同所賦予的權利。」

2.第二十六條(1)規定:「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如果收件人在收受貨物時沒有異議,就被認為行李或貨物已經完好地交付,並和運輸憑證相符。」(2)規定:「如果有損壞情況,收件人應按在發現損壞後,立即向承運人提起異議,最遲應在貨物收到後七天提出,如果有延誤,最遲應該在貨物交由收件人支配之日起十四天內提出異議。

3.第十二條(4)及十三條規定:「收貨人一旦接受航空運單並提取貨物後,托運人對貨物的處置權即告終止,」此時只能由收貨人行使向承運人投訴,提出索賠的要求的權利;「但是如果收貨人拒絕接受貨運單或貨物,或無法同收貨人聯系,托運人就恢復他對貨物的處置權。」即只有在此種情況下托運人才能有權向承運提出投訴與索賠。而目前貨運代理所遇到的通常都是收貨人提取貨物後再由托運人向貨運代理轉達的口頭或書面投訴,在這種情況下,貨運代理應當拒絕受理,以免最終解決不了實際問題,反而延誤了規定的索賠期限。這一點很重要。

其次,要處理好兩個關系:
1.國際貿易與國際貨物運輸的關系。國際運輸是國際貿易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之一,產生直接的影響。但就其索賠程序來說,與貿易索賠程序是分開的,具有獨立性,因為他們引援的法律依據是不同的,是各自獨立的,貨運代理在處理索賠時經常會收到托運人以「收貨人在收到貨後,發現貨損,貨物延誤等理由拒付託運部分或全部的貨款,或取消今後的訂單等」為由,向貨運代理提出部分或全部的貿易損失。這實質上是一種貿易風險的轉嫁,貨運代理應該要求托運人用運「國際貿易法」的法律來保護其自身的利益。即使托運人或收貨人合法享有向對方提起貿易索賠的權利,也不應該將空運索賠的解決作為解決貿易問題的前提,並以此向貨運代理提出非索賠范圍內的要求。兩者本不適用同一法律范疇,托運人在航空貨運中的權利並不影響有關貿易法規定中的權利的,兩者可以同時進行,或先行處理貿易索賠。

2.運費的收取與索賠的關系,運費是托運人托運貨物時應當支付給承運人或承運代理人的費用,這是事前的行為與責任,而索賠是在貨物運輸過程中,或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的事後的行為與權利的要求,托運人將受到國際航空運輸法有關規定的合理保護,若托運人以索賠未成未解決為由,拒付貨運代理運費是沒有依據的。

貨物不正常運輸的賠償處理
1. 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缺、變質、污染、損壞,應按照下列規定賠償。
a. 貨物沒有辦理聲明價值的,承運人按照實際損失的價值進行賠償,但賠償最高限額為毛重,每公斤20美元。
b. 已向承運人辦理貨物聲明價值的貨物,按聲明的價值賠償;如承運人證明托運人的聲明價值高於1601民用航空規章貨物的實際價值時,按實際損失賠償。

2. 超過貨物運輸合同約定期限運達的貨物,承運人應當按照運輸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3. 托運人或收貨人發現貨物有丟失、短缺、變質、污染、損壞或延誤到達情況,收貨人應當場向承運人提出,承運人應當按規定填寫運輸事故記錄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如有索賠要求,收貨人或托運人應當於簽發事故記錄的次日起,按法定時限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賠要求。向承運人提出賠償要求時應當填寫貨物索賠單,並隨附貨運單、運輸事故記錄和能證明貨物內容、價格的憑證或其它有效證明。

4. 超過法定索賠期限收貨人或托運人未提出賠償要求,則視為自動放棄索賠權利。

5. 索賠要求一般在到達站處理。承運人對托運人或收貨人提出的賠償要求,應當在兩個月內處理答復。

6. 不屬於受理索賠的承運人接到索賠要求時,應當及時將索賠要求轉交有關的承運人,並通知索賠人。

空難後貨物向誰索賠?

索賠權人和被索賠人根據《華沙公約》第13、26條、《民用航空法》第134,136條,在貨物又一個承運人單獨承運的情況下,一般應有收貨人提出索賠。在托運人因收貨人拒權貨物而恢復對貨物的處置權的情況下,托運人也有權提出索賠。如果貨物是由幾個承運人連續運輸的,則托運人有權對第一承運人提起索賠訴訟,收貨人有權對最後承運人提起索賠訴訟,並且托運人、收貨人都有權對發生貨物毀滅、遺失、損壞或延誤的運輸區段承運人提起索賠訴訟。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38、143條,以本人名義與托運人或其代理人訂立航空運輸合同的締約承運人應當對合同約定的全部運輸承擔責任,根據締約承運人的授權履行全部或部分運輸承擔責任。因航空運輸貨物的毀滅、遺失、損壞或延誤遭受損失的人,可以對締約承運人提起訴訟,也可以對造成損失區段的實際承運人提起訴訟。對於實際承運人履行的運輸提起訴訟,既可以分別對實際承運人或締約承運人提起。但是,被提起訴訟的承運人有權要求另一承運人參加訴訟。提出索賠的地點和時間根據《華沙公約》第28條、《民事訴訟法》第28條,托運人、收貨人獲取代理人可以選擇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承運人住所地、主營業所在地或其簽訂合同的機構所在地法院,提起索賠訴訟。但是,如果其接受承運人簽約的航空運單背面規定的管轄權條款,只能向航空運單規定的法院提起索賠訴訟。

根據《華沙公約》第26條、《海牙議定書》第15條、《民用航空法》第134條,收貨人收收獲午後因沒有發現貨物損壞或短缺而未提出異議,將被推定為托運貨物已經完好交付,並與航空貨物運單相符,但是收貨人並不因此喪失索賠的權利。如果後來收貨人能夠舉出相反的證據,證明貨物的損失或延誤發生在航空運輸過程中,仍然可以提出索賠。如果收貨人在收到貨物時已經發現貨物損失、短缺或延誤,對於貨物的損失、短缺,收貨人應當至遲在實際收到貨物之起14日內提出異議,對於貨物的延誤,收貨人應當至遲在貨物交付收貨人處置之日起21日內提出異議。而且,異議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或者直接寫在包括航空運單在內的運輸憑證上,或者另行提交異議通知。

因此,在收貨人收到貨物是已經發現貨物損失、短缺或延誤的情況下,在法律貴地個時間內已規定的形式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是收貨人以後行使索賠權的前提條件。除非承運人存在意圖阻止收貨人或托運人按時提出書面異議的欺詐行為,收獲時已經發現貨物損失、短缺或延誤的收貨人,或依法恢復貨物處置權的托運認未在上述期間內書面提出異議,將喪失索賠權利,不能再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訴訟。

應當指出得失,貨物的毀滅、遺失與貨物的損壞、延誤有所不同。由於承運人已經先於收貨人知道貨物毀滅或遺失的事實,且收貨人再也無法收到貨物,法律不要求收貨人提出異議。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20條,如果承運人承認貨物已經一時,或者貨物在應當到達之日起7日後仍為到達(推定遺失),收貨人有權向承運人形式航空運輸合同賦予的權利,即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直接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根據《華沙公約》第29條、《民用航空法》第135條,不論屬於哪中期光,收貨人、托運人提起航空運輸糾紛訴訟的實效都是兩年。超過兩年的,法律不與保護。這兩年的訴訟時效,一般從航空器到達目的地點之日起算。如果航空器沒有到達目的地點或無法確定是否到達目的地點,則從應當到達目的地點之日起算。在航空器發生事故,被迫終日運輸的情況下,則從終止運輸之日起算。提出索賠應當提交的文件資料有關法律、國際公約未就收貨人、托運人提出索賠時應當提交的文件資料做出具體規定。實踐中,可以按規定《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辦理。收貨人、托運人或其代理人發現貨物遺失、短缺、變質、污染、損壞或延誤到達時,可以可以當場向航空公司的當地貨運部門、機場貨運部門或航空公司的代理人提出要求其填寫運輸事故紀錄,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如果提出索賠要求,應當填寫貨物索賠單,詳細說明貨物的遺失、短缺、變質、污染或遲延等情況,並附具運輸事故記錄、航空貨運單和貨物商業發票、裝箱單等能夠證明貨物內容、價格的憑證。

航空托運貨物竟「失蹤」 對簿公堂終獲賠償

一名客戶在汕頭機場委託一家航空公司將一批貨物托運往成都,後來發現這批貨物丟失了。雙方因賠償的問題發生糾紛,最後對簿公堂。從汕頭市龍湖區法院了解到,這起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近日已經審理終結,客戶獲賠相關貨物損失及運費等。

客戶方某稱,2005年10月27日,他在汕頭機場委託該航空公司運輸用編織袋包裝的復讀機一件,總重量為36千克,價值21600元。合同約定貨物在成都機場自提,方某支付了運費277元,但成都方面並沒有提到貨物。為此,方某請求法院判令這家航空公司償還自己的損失21600元,以及直接經濟損失1360元等。

航空公司提交的代理意見認為,本案作為典型的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合同是成立的。按照《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相關規定,賠償額最高每公斤20元。方某提出貨物損失21600元,既沒提供貨物實際名稱、重量、金額等證據,又沒有其它法律依據,航空公司不予認同。方某提出直接經濟損失1360元,也不能證明是貨物丟失所必然產生的損失。

經審理查明,2005年10月27日,方某在汕頭機場委託航空公司運輸貨物時,在《貨物托運單》中填寫貨物名稱為「復讀機一件」,總重量為36千克。合同訂立並支付了運費後,這批貨物當天已運往成都,但貨物丟失。之後方某兩次分別利用該航空公司提供的免費機票和自己購買的自深圳至成都的機票,前往成都處理相關貨物丟失事宜。

龍湖法院認為該航空公司在運輸過程中丟失貨物,構成違約,應承擔賠償責任。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有關規定,對貨物的賠償受賠償責任限額限制。並參照《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內運輸規則》,由於方某在托運貨物時未聲明貨物價值,應以貨物毛重每千克人民幣20元作為賠償標准,即賠償貨物損失720元。同時,方某為處理貨物丟失事宜曾自己前往成都並支出了路費,屬於該項損失的間接損失,這家航空公司應當賠償這筆車票費和機票費。為此,該法院日前作出判決:由該航空公司賠償方某貨物損失720元、運費277元和車票機票款1360元。

⑤ 空運貨物延誤導致的損失可否向貨代,航空公司索賠

1、此類糾紛適用《民用航空法》、《合同法》等法律維護你司的權益回;
2、首先需要確定你答與貨代之間(或航空公司)是構成航空運輸合同關系還是運輸代理關系。這需要核實相關證據,航空運單是否有,貨代公司有沒有出具航空分運單。具體分析如下:
如有分運單,上面有航空運單號碼,航空運單上有分運單號,則你司與航空公司構成運輸合同關系,貨代只是航空公司的代理,適用運輸法律關系調整,當然需要提供你司明確托運要求的證據;
如只有分運單,沒有看到過空運單,則你司與貨代構成運輸代理關系,適用《合同法》委託代理法律關系調整。
3、至於索賠,如是運輸合同關系,可以向航空公司索賠;如是運輸代理關系,只能向貨代索賠;
4、你司可以暫不支付空運費用,這屬於後履行抗辯權的行使,可能不構成違約。
以上只是了解大致信息的初步意見,僅供參考!

⑥ 國際空運的空運索賠

航空貨物運輸所承運的貨物,由托運方交承運方起,承運方即對所運物負有責任,直至承運方將貨物交收貨方為止,這一段時間稱為承運責任其間。因裝卸、運送、保管、交付過程不妥善,而發生貨物損壞或丟失事故,稱作貨損貨差。
航空公司是承運人,航空運單是交貨憑證,作為航空運輸代理如外運公司,也有自己的運單(空運上又稱航空分運單),航空運單和航空分運單背面,均有責任劃分和賠償條款。

⑦ 空運過程中貨物破損,該怎麼處理

發貨人需做的:

1、查找保存貨物原始底單,核實貨物信息(確認運單號,件數,品名,重量,始發地,目的地,航班日期;

2、向航空公司或者貨代公司查詢此貨物在始發港口/中轉港/目的港是否有貨物異常的信息。

3、准備相關文件向航空公司或代理公司提交,申請賠償。

收貨人需做的:

1、提貨時發現貨物出現異常,現場讓航空公司出事故簽證,再依情況看是否將貨提走。

2、及時聯系發貨方,溝通了解貨物的具體信息,及貨物在運輸中是否有出現異常。

3、一旦確認貨物確實丟失,缺少或破損,請向航空公司或保險公司申請賠付。

相關文件包括:a、收貨人提貨運單證明,破損證明。b、提供當時的報關發票箱單,貨損清單(實際損失金額)c、索賠函,貨損照片。

Topworld

⑧ 是否有關於空運貨物運輸延誤21天之內不能索賠的說法

我是來賺分了

⑨ 空運貨物破損了,怎麼辦

提貨時先驗貨,或者拍照。然後要機場或者航空公司開具破損證明。他們會發專電報到始發地屬。如果提貨4小時內一般《貨運公司去可以拿航空公司主單和提貨發票到提貨點補開破損證明》。同時報保險,然後保險公司會找航空公司或者貨站人員進行核查登記材料。

熱點內容
在菲律賓用什麼軟體看國內電影 發布:2024-08-18 19:45:19 瀏覽:95
不是現代主義電影的是 發布:2024-08-18 16:26:58 瀏覽:792
在船上吃人的電影是哪一部 發布:2024-08-18 15:33:07 瀏覽:268
丁咚的電影 發布:2024-08-18 14:47:05 瀏覽:429
86.mm。kk 發布:2024-08-18 13:59:40 瀏覽:39
箱子男電影在線免費看 發布:2024-08-18 06:38:34 瀏覽:592
玩命快遞4迅雷下載 發布:2024-08-18 04:41:05 瀏覽:839
電影票取票碼是序列號還是二維碼 發布:2024-08-17 21:52:01 瀏覽:467
韓國我也隱藏了真相演員表 發布:2024-08-17 21:22:10 瀏覽:178
安達市隆美影院5月26日播放 發布:2024-08-17 20:37:58 瀏覽: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