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航空運動協會
Ⅰ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的組織機構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是由熱心支持航空運動的單位或個人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的體育社團。中國航協是國際航聯的成員國單位,中國航協副主席趙明宇現擔任國際航聯副主席。中國航協主要負責管理全國航空體育運動項目,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航空聯合會及相應國際航聯活動的唯一合法組織。
Ⅱ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入會條件
親,我幫你查了一下:中國航空運動協會入會審批程序 :
團體會員
(一)承認並自願遵守中國航空運動協會章程的的航空運動協會(含具有獨立社團法人資格的省級單項航空運動協會,下同)及中國人民解放軍航空運動組織可向中國航協提出入會申請,經協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並在協會秘書處注冊登記、交納會費、領取會員證後,即成為中國航協團體會員。常務委員會閉會期間,授權協會秘書處按程序吸收臨時會員,吸收情況報下次常務委員會會議批准。
( 二 ) 未建立航空運動協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全國性行業、系統,其基層航空運動組織可直接向中國航協提出入會申請,經批准、注冊後,接納為基層團體會員。 (三)團體會員入會申請須附以下材料: 1 、入會申請書
2 、在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注冊的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3 、團體章程及組織機構
4 、團體主要負責人名單及工作、社會職務簡況 5 、會員及主要活動情況 6 、所在地省級體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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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asfc中國航空運動協會的會員怎麼辦理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AERO SPORTS FEDERATlON OF CHINA),簡稱中國航協(ASFC),成立於1964年8月,下設飛行、氣球、跳傘、航空模型、懸掛滑翔及滑翔傘、模擬飛行六個項目委員會。中國航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群眾性體育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
Ⅳ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的理事成員
主 席:
馮建中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奧委會副主席,中國全國體育總會副主席
副主席:
原太生 空軍司令部參謀長助理
趙明宇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主任
張西嶺 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副主任
申海青 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副主任
李振生 山西省體育局副局長
龔建軍 湖北省體育局副局長
鹿春永 新疆體育局副局長
陳一平 上海市體育局黨委副書記
苑振洲 北京市體育局巡視員
周海濤 江西省體育局巡視員
黃怒波 中坤投資集團董事長
劉新安 中國航空二集團南京513廠廠長
饒紹武 原民航總局飛標司司長
秘書長:
張西嶺(兼) 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副主任
副秘書長:
張荷生 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航空二部主任
畢東海 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航海模型部主任
吳功玉 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航空一部主任
於宗鐳 國家體育總局安陽航校校長
王 雷 國家體育總局航管中心航空模型部主任
Ⅵ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AERO SPORTS FEDERATION OF CHINA), 簡稱中國航協(ASFC),下設跳傘、航空模型、飛行、懸掛滑翔及滑翔傘和氣球等項目委員會。
第二條中國航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群眾體育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負責管理全國航空體育運動項目,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航空聯合會及相應國際航聯活動的唯一合法組織。本會是由熱心支持航空運動的單位或個人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的體育社團。
第三條 中國航協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全國航空運動工作者及愛好者,促進航空運動的發展和技術水平的提高,為增強人民體質、提高青少年科技素質、豐富群眾業余文化生活和加強國際間的友好合作服務。
第四條本會接受國家體育總局、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於北京市。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范圍
根據國家的體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規及國際航空聯合會的有關規定,統一組織、協調全國航空運動的發展,推動群眾性普及活動和提高運動技術水平。
(一) 負責對全國航空運動項目的專項管理,研究制定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及管理法規。
(二) 研究制定全國競賽制度、規程、規則及裁判法;組織全國性競賽,審定運動成績,審理航空運動的國家紀錄和世界紀錄,報請國家體育總局或國際航聯批准;選拔和派出國家代表隊參加國際比賽,為國爭光。
(三) 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制度,培訓、評定及考核航空運動項目的等級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及社會體育指導員,不斷提高航空運動隊伍的政治和技術(業務)水平。
(四) 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和委託,組織實施航空體育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證照考核,航空器適航及航管規劃協調等工作。
(五) 在廣大青少年中宣傳和普及航空知識,開展群眾性的航空體育運動,為航空體育愛好者提供信息、資料、器材、咨詢等服務。
(六)總結推廣先進技術和經驗,不斷研究、改進航空運動器材。
(七)加強與國際航空聯合會的聯系,發展與世界各國、各地區航空運動協會之間的友好交往。按照國家體育總局和國際航聯的有關規定積極參加和舉辦航空運動項目的國際活動。
(八)積極開拓航空體育市場,發展體育產業,依法從事經營,廣開經費來源,增強航空體育運動自我發展的活力。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 本會設團體會員、基層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 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 本會的團體會員必須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全國性行業、系統的航空運動協會(含具有獨立社團法人資格的省級單項航空運動協會,下同)及中國人民解放軍航空運動組織。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 常務委員會討論通過;
(三) 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本會各團體會員協會應廣泛吸收本地區(系統)航空運動組織、航空運動愛好者為其會員。
第十一條 經團體會員協會批准,並向本會注冊登記領取會員證者,即為本會個人會員。未建立航空運動協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其航空運動組織可直接向本會提出入會申請,經批准接納為基層團體會員,但其所在地省級航空運動協會成立並加入中國航協後,該組織應歸其所在地航空運動協會直接管理。
第十二條 本會下屬各項目委員會可在本會授權的范圍內直接為本會吸收和發展無本項目航空運動組織的地區的個人會員,並報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三條 對發展我國航空運動做出過重大貢獻的國內外人士,經全國委員會通過,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
第十四條會員的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可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和享用本會的活動器材及設施;團體會員有申辦協會全國性活動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及本會組織的活動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五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努力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參加並輔導基層組織的航空運動活動;
(七)努力學習航空理論,鑽研技術,研究、改進訓練器材和方法,不斷提高運動水平。
第十六條 團體會員要求退會,必須以書面形式報告本會,一經批准即失去會員資格及本會授予的一切權力。個人會員退會,需向當地會員協會聲明,各單項委員會直接發展的會員,需向所屬委員會聲明注銷會籍,收回會員證,並報協會秘書處備案。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七條 對航空運動有突出貢獻,或在運動比賽、航空理論研究、器材研製等方面取得優異成績和有發明創造的會員,協會將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會員,應視其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者,經全國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一)不向本會交納應交的費用;
(二)違反本章程及本會的有關規定;給本會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九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全國委員會委員;
(三)審議全國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處理各項議案;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由常務委員會召集,至少每二年召開一次,按民主集中制原則議事。
第二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會員代表由本會團體會員單位和其它有關方面推選產生,任期內由於必要的原因可以變更人選,報本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二十二條 全國委員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三條 全國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全面負責航空項目的業務管理,研究和制定項目的發展規劃、計劃和方針政策;
(十一) 負責本會的組織建設和人事管理;
(十一)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條 全國委員會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五條 全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由主席主持;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全國委員會選舉產生,由主席、副主席、司庫、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單項委員會主任組成,每屆任期四年,在全國委員會閉會期間行使第二十四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全國委員會負責。根據工作需要設秘書處等辦事機構,處理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 常務委員會須有2/3以上常務委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委員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條 常務委員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九條 本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主席、副主席、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 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條 本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4年。(主席、副主席、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2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三十一條 本會主席為本會法定代表人(特殊情況可由副主席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二條 本會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全國委員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全國委員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三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全國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四條本會各項目委員會選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幹人。各項目委員會的職責是:
(一)依據本章程制定工作細則,經協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生效;
(二)負責本項目在全國范圍內的管理,促進項目的普及和發展,廣泛吸收會員;
(三)開展國際交流,負責和指導在我國舉辦的國際比賽的審批和有關組織工作;
(四)開展多種經營和服務活動,廣開經費來源渠道,為發展本項目籌集資金。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經費來源是:
(一)會費;
(二) 國內外團體和個人的捐贈;
(三) 國家體育行政管理部門的撥款;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 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七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八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第三十九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條 由司庫定期提出本會財務收支情況報告、年度財務預算和財務決算報告,提請全國委員會和代表大會審議批准。
第四十一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二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四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五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全國委員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六條 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國家體育總局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比賽
第四十七條
(一) 本會管轄范圍內進行的航空項目比賽實行分級管理;
(二) 全國性正式比賽、由國際航聯委託承辦的比賽,由本會直接管理;
(三) 本會團體會員之間的比賽、協會會員與境外國家或地區進行的國際性比賽,由會員協會管理,但必須於比賽前報本會備案;
第四十八條非本會會員不得參加本會舉辦的正式比賽。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全國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五十條 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國家體育總局審查同意。
第五十一條 本會終止前,須在國家體育總局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二條 本會經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五十三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國家體育總局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本會會旗、會徽及會員證由本會統一印製頒發,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復制或用於商業活動。
第五十五條本章程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全國委員會,修改權屬本會全國委員會。章程修改意見由全國委員會起草,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Ⅶ nihoa 你好 關於中國航空運動協會
中航聯(北京)國際航空服務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國際、國內航空客運、旅遊、酒店預定於一體的銷售代理公司,是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中國地區正式會員。作為
Ⅷ 北京航聯航空運動俱樂部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北京航來聯航空運動俱樂部有源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08月1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體育運動項目你經營(不含棋牌)等。
法定代表人:葉文爽
成立時間:2005-08-19
注冊資本:3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10105008845537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小關北里45號世紀嘉園3號樓2C號
Ⅸ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 的實際飛行問題
你是哪個城市的, 我也加入了,每周三有活動,
不過,我們這是有模型飛機,和真飛機兩種。
他們只是提供場地,飛機要自備的。
要先上課的,你上課沒呢?
Ⅹ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的介紹
中國航空運動協會(AERO SPORTS FEDERATlON OF CHINA),簡稱中國航協(ASFC),成立於1964年8月,下設飛行、氣球、跳傘、航空專模型、懸掛滑翔及屬滑翔傘、模擬飛行六個項目委員會。中國航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群眾性體育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